大盛朝。

    黄家村。

    秋风萧瑟,掠过平静的小村庄,干硬的田埂上草木枯黄,随风晃荡。

    雨水飘落,打在水面,荡起一圈圈细纹,打在金色的树叶上,旋转落下,打在破旧的茅草屋上,秋意袭人。

    远处牧童倒骑牛背,催促着老牛与小牛犊往小山村方向前进。

    好一派美妙的乡村画卷。

    只是雨丝透过破旧的茅草屋,飘落在黄廷晖的脸颊上,滋味却不太好受。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

    “卷个毛啊!”

    坐在破旧茅草屋中的黄廷晖抹了一把脸颊上的雨丝,咬牙切齿道。

    没错!

    黄廷晖穿越了,小说中的那种穿越。

    穿越到了一个叫大盛的朝代。

    这具身体的正主也叫黄廷晖,还真是百年修来的“孽缘”!

    只是一想到这“孽缘”,黄廷晖就觉得自己的胸口郁积着一口气。

    难受啊!

    若是穿越到了哪个豪门的公子哥身上。

    别说是豪门,就是哪个小地主家去,黄廷晖觉得都是能够接受的。

    无奈爹妈前后因病离世。

    家中仅有的一点家当都被这具身体的正主给霍霍光了。

    原打算要娶的那个邻村小媳妇,给正主霍霍跑了。

    当然,正主也不是没给黄廷晖留下什么“遗产”。

    比如说:欠邻村卢姓地主的几十两银子,同村徐大婶家的两只老母鸡,县城里刘寡妇的肚兜……

    一想到这里,黄廷晖恨不得一棍子把自己敲死过去,重新回到自己所在的时代。

    见过窝囊的家伙,还没见过这么废的家伙。

    百无一用是书生!

    连晚上偷鸡摸狗的事都能给人当场抓住了,真是没得救了。

    黄廷晖想着自己如果苟不下去,在下面碰到这哥们。

    别的先不说,揍他一顿是必须的!

    这个连狗见了都会摇头的混子,他给自己带来的唯一好处,大概就是有对好爹娘,这对夫妇拼尽全力把他送到学堂开蒙。

    这也让这家伙成了村里面唯一一个识字的。

    看着破旧的茅草屋,黄廷晖叹了一口气。

    如果“识字”的名头能换来几斗米,他是极为愿意的。

    别说什么气节、不气节的。

    饿啊!

    再说识遍县城赌坊,似乎也没有什么气节可言。

    想到这里,黄廷晖恨不得把下去的那家伙再溺死一遍。

    能把人生过到这等极致的混子,也是个人才。

    强忍住把自己敲死,下去暴揍这具身体正主的冲动,黄廷晖抹了抹那一脸的雨水,站了起来。

    “看看能找到啥东西,先填饱肚子再说,就算是下去揍那狗日的!”

    “也要做个饱死鬼不是?”

    黄廷晖起身,冒着小雨往黄家村里间走去。

    “那不是黄廷晖的那傻侄子,怎么冒着雨就跑出来了?”

    “听说前儿个掉湖里去了,被救上来后,脑子就不正常了!”

    “可怜了荣哥儿夫妇两个啊,拼死拼活的就为了这个混子,连命都搭进去了,听说他在城里把自己爹娘攒下来的东西给输了个精光,真是败家啊!”

    “老娘的儿子要是像他这样,非得打断他的腿!”

    ……

    议论声纷纷,黄廷晖充耳不闻!

    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比祭奠自己的五脏庙重要。

    环视四周,黄廷晖叹了一口气。

    “去河边摸摸鱼,抓抓虾吧,实在不行找点儿螺蛳、河蚌也成!”

    这般想着,黄廷晖冒着细小的雨丝往锦河方向走去。

    锦河是黄家村,甚至是整个瑞安县的生命之河,弯弯曲曲的锦河若盘龙般环绕瑞安县,灌溉了无数的土地,也让瑞安县自古便有“鱼米之乡”的美誉。

    黄廷晖穿过满是小石板铺成的村间小路,也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他现在满心思都是“干饭”两个字。

    行至半途,迎面而来的李婶子提着桶子,装着满满当当的衣服往这边走来。

    黄廷晖原本只是想避开那女人,但眼下正是下雨天,路面打滑,李婶子一个立足未稳,就要往地面上栽倒过去。

    来不及多想,黄廷晖一把扶住了李婶子,才让她免于摔跤。

    “小王……廷晖……”李婶子的舌头打了结,她差点就把“小王八蛋”这个称谓说了出来。

    想到刚才要不是黄廷晖的话,自己差点就摔了,李婶子赶忙改口道。

    不过她也奇怪,这个混子、这个迂腐的小王八蛋,他今儿个怎么转性了?

    不过李婶子终究不好问出这些,她将装满衣服的木桶放在脚下,之后才问道:“廷晖,下雨天,湿漉漉的,你怎么在这里?”

    “婶子,我好久没吃饭了,有些饿了,所以想去河里摸几尾鱼,填填肚子。”黄廷晖难得不好意思的说道。

    李大婶子神色复杂的看了黄廷晖一眼,想到黄廷晖那死去有段时日的爹娘,又想到黄廷晖刚才不假思索的动作。

    她突然动了恻隐之心。

    迟疑了片刻,李婶子咬牙说道:“也罢,看在你爹娘的份上,你今天也帮了我的忙。”

    “混小子,你跟我来!”

    黄廷晖不明所以的跟在李婶子身后,一直到了李婶子家。

    “你等我一下!”说完李婶子打开房门,往厨房方向走去,不过片刻,李婶子拿来两个窝窝头递给了黄廷晖,"两个窝窝头,家里也没多少粮食了,婶子只能帮你这最后一次了!”

    黄廷晖抓着李婶子递过来的那两个窝窝头,一时间颇为感动。

    尽管自己混账无比,但村里面的人还是这般淳朴。

    黄廷晖对李大婶鞠了一躬,他开口道:”婶子,谢谢!”

    “从今以后,廷晖再也不会混账了,廷晖会永远记得婶子的一饭之恩的!”

    说完,黄廷晖头也不回的冲入了雨幕之中。

    只留下呆愣着的李大婶子,半晌儿没回过神来,”这个小混蛋!”

    看着狂奔的黄廷晖,李婶子觉得这家伙与往常有些不同,难道真的浪子回头了?

    想到这里,李婶子连忙大喊道:“快回去,下雨天在外面乱跑,受了风寒,治病的钱都没,死了可没谁给你料理后事!“

    黄廷晖揣着两个窝窝头,消失在雨幕中。

    秋雨很凉,冻得人直发抖。

    破茅草屋虽然漏雨,但总比没有强些。

    山村间的道路泥泞,秋雨下更加不堪,黄廷晖也是险之又险,好几次差点摔了。

    行至半途,黄廷晖好像听到有哭声传来。

    好奇心大起!

    黄廷晖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紧走了几步,便见到在一个泥坑中,有个满身泥浆的人影跌落其间。

    那声音正是从此处传来的。

    “小姑娘,你从哪里来啊?”黄廷晖柔声问道,害怕惊吓了这个小姑娘。

    满身泥浆的小女孩循声转身、黄廷晖终于看到她的全貌,满身泥泞、衣衫褴褛、身材瘦弱……

    待她抬头看向黄庭晖,黄廷晖却是猛然一震。

    他没想到这个满身泥浆的小姑娘,竟然有一双纯净到比天池池水还要纯洁的眼眸。

    顺着那双晶莹剔透的往下看,精致的小锁骨,褴褛的衣衫挡住了满园的春色。

    黄廷晖老脸一红,暗骂了自己一声“禽兽!”

    见小女孩不说话,黄廷晖还以为她是个小哑巴,“我扶你起来吧!”

    黄廷晖向前一步,小女孩却本能的向后退了一点,她紧了紧自己脖颈处的褴褛衣衫。

    这时候,黄廷晖才发现雨水冲刷下,有部分泥浆被冲了下来,小女孩的脖颈处出现了大片红斑。

    “不要,哥哥别碰我!”

    “小莲是丧门星,他们说谁碰了小莲,谁就会倒霉、就会有血光之灾的,他们说小莲是怪物,是妖怪!”小女孩像极了受惊的小兔子,那双纯洁无暇的双眸含泪,受尽了委屈。

    但即便遭逢如此厄运,被世人当成怪物,小女孩也不愿意让别人沾惹上自己带来的厄运,结局不幸。

    黄廷晖一声叹息,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他怎么可能相信这些封建迷信?

    小姑娘不过是患上了一种病,还是有极大可能被治好的那种。

    “小妹妹,你怎么可能是妖怪呢?”

    “这分明是老天爷对你的眷顾,将晚霞披在你的肩头呢!”

    “正所谓:天赐晚霞留不住,无声落在佳人肩!”

    “你肩膀上、脖颈上的那些不是厄运,而是来自苍天的眷顾!”

    黄廷晖笑着对小泥人儿伸出了手。

    小泥人儿猛然一震,她抬头看向黄廷晖,双眸间像是有焰火瞬开瞬灭,璀璨至极。

    生而为人。

    这么多年,受尽世间冷漠、委屈。

    却从没有那么一个人用这般温暖的话,在这刺骨的秋雨中,温暖了她的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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