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说姐姐到底是什么人?”
陆倚突然问,语气带着郑重。
一时间,黑暗中,没人说话,两人呼吸可闻。
许温,到底是什么人?
好一会儿才听到陆倚又说话了:
“她必是出身巨贾大户,说不定就是高官巨富之女,却被人迫害,有家回不了,拼了命才逃出来,却迷了路,流落到这里……你说我说得对不对?我觉得我猜得很对……”
陆卓眼睛眨了一下,不觉呼出了那口屏住的气。
听着二弟一套一套戏本子一样的猜测,只说了句,“不是你要睡觉?”
不然还能多跟妻主坐一会儿,他也发现了,妻主其实不是早睡的人。
她原来的生活中,该是习惯晚上点灯,该是睡得很晚。
她到底是什么人?陆卓也想知道,又怕知道。
陆倚突然低低喊了一声,“哥!”
黑暗中陆卓轻轻“嗯”了一声。
陆倚什么都没说,“哥,”他又叫了一声。
“什么?”
“能过一天这样的日子,就是把命给姐姐,我也认了,管她是什么人。”声音很低很低,黑暗中陆倚笑了笑,“哥,姐是有大出息的人,你一定要好好当姐的正夫,无论什么时候咱都别怯,别退。”
“我看出来了,她是个好人。”
只要你别松手,她就会信守诺言,永远以你为正夫,也会对我们不离不弃。他有预感,许姐姐将会很厉害,比他见过的任何人都厉害。
黑暗中陆卓没说话。
眼前是从遇到她那天起的一幅幅画面,然后停留在今天下午。当时他攥着自己的新鞋,突然对许温说,“我的鞋,不好买吧?”
他是集聚了所有的勇气,顶着巨大的羞耻感问出这句话的,可从拿到自己的鞋子他就想问。他的大脚,是他面对许温时不能触碰的疮。
会给她丢人,尤其她还是读书人。
更怕被她嫌弃。
是啊就是羞耻,他有一双那么大的脚,藏无可藏。
他知道,越是读书人越喜欢小脚,城里的男子都是小脚。
没有哪个读书人会娶一个大脚。
会被人笑话。
妻主这次去了城里,一定见过很多好看的人,一定见过真正矜贵的小公子,一双玲珑小脚。他们娇小又年轻,一举一动都充满柔美和贵气。
而自己,打小就是像女子一样长起来的,他的手甚至比女子还大还粗糙,他的脚更是比女子还大。那样堪称有男人味的举止言行,他学也学不来。总觉得,他就是拼命学着柔弱,也只有做作的丑陋。
一个比女子还高的男子柔弱,哪里是什么男人味呢?怕吓人吧,陆卓自嘲地想。
当时妻主很认真地看着他,他也鼓起勇气看着妻主。他握着那双用村里人的话说“蒲扇大”的鞋子,想看到她的灵魂里。
他就那么明晃晃握着自己不堪为男子的证明,固执地看着妻主。他想哪怕从妻主眼中看到一点点嫌弃,他都会立即垂下头,然后,然后他就不知道了。
堕入真正的地狱,然后呢?陆卓不知道。
可是,没有,陆卓一点嫌弃都没看到。他不知道妻主当时到底在想什么?他只知道他的妻主,他这一生唯一宝贝的娃娃,用那双幽深干净,坦荡又温柔的眸子看着他。
当时许温看着陆卓,想到要是在正常的现代社会,三表哥肯定第一眼就能相中他,第一时间挖去他的经纪公司。
不管他什么出身,他的这个人就是他有前途的证明,经过打磨就是一颗璀璨的明星,这样的身材相貌,经过三表哥那双点金手,注定金尊玉贵。
可惜,在这个社会,他却被视作男性的异类。被贬斥,被侧目。
拼命掩饰,拼命微笑,却始终惴惴不安。
许温看着他,“陆卓,你很好,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你都要记住你很好。”
黑暗里,陆卓似乎依然能听见那句“你很好”,依然能看到妻主说那句话时候是多么认真、真诚,多么毋庸置疑。
这句话,陆卓记住了,并且记了一辈子。一直到他死,躺在床上,满屋人环绕,那时候他已经失去许温。
好像失去伴侣的孤狼,做着许温交待的事情,一遍遍擦着许温的杯盏器皿。
痛极时就想许温不经意间说过的话。
例如“所有的缘分在开始的时候就注定了结束,分开他们的不是意外,也会是死亡。”
“哪有人能长生不死的。”
临闭眼前,他因伤痛混沌的脑子一下子无比清楚,清清楚楚记得他捡到妻主的那个后山,记得妻主从正屋走出来的样子,记得在那个破旧的老房子里,他的妻主告诉他,“你很好”。那是这辈子,他第一次被人说很好。
冥冥中,他知道,他们还会遇见。
这一晚寒风吹了一夜,直接入了冬。村子里不知多少户人家半夜醒来,翻找被褥衣裳。多少人家觉得自己的被子薄得像纸一样,翻来覆去睡不着。
陆家小院里的四个人,都沉沉睡着。
而外面寒流经过,凛冬已至。
第二天一早,陆家几人才意识到降温了。
早已起来的陆卓,已经烧好了洗漱的热水,送热水进东里间的时候格外腼腆一些。
许温抬头就看到他穿上了新买的棉衣新鞋,眼前一亮:
积石有玉,列松如翠。
这完全可以媲美她秘书团整出来的什么古装四美还是五美八美的。看看人家十八岁正当年,长得这么漂亮的男孩子最大的心事就是暗戳戳觉得自己不好看,再想想她酒桌上遇到的那些脑满肠肥的中年男人,喷着酒气嫌自己上个女朋友卸了妆简直不能看,或者说家里那位带不出来。
许温作为东道主只能含笑看着,心里单句循环:叔,您就不低头看看自己嘛。
就该让他们穿来女尊国,被家里打上几顿再送回去,估计社会精神文明都能好上不少。
从来没有穿过这么合身暖和的新衣服,陆卓一时间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
虽然垂眸不看许温,但他简直全身每个细胞都是雷达,注意着许温的反应,这才彻底松下来提着的心:
她不觉得我这样穿怪。
她不觉得不好看。
陆卓这才有种重新找到了自己手脚的感觉。
他哪里知道在别人看来,月白色的新衣把他本就十分出众的颜色衬托得更为夺目,让人无法忽视。
外面不时有风穿过村落的呼啸声。
几人都穿上了棉衣,陆倚庆幸地跟大哥低语道,“得亏你今年捡到了姐姐,要晚一年,恐怕今年咱都得冻死!冷得邪乎!”
说着拍了拍自己身上的棉衣,眼睛一弯:“暖得过分!”
陆倚陆归两人被红色棉衣衬得更加唇红齿白,像两团火在院子里来去,把院子带得都热闹起来。
陆卓给每人手中塞了一个煮鸡蛋,热乎乎的。陆倚拿着鸡蛋跟陆归的碰,陆归却护着鸡蛋躲着他。
这时候陆倚也忘了昨夜说的别给他煮的话了,只剩下拥有鸡蛋的快乐。
等到全家都坐上饭桌,最后还是陆倚的鸡蛋把陆归的碰破了。许温笑看着他们,把自己的换给陆归,让他继续。最后连同陆卓的鸡蛋,都被陆倚碰破。
果然啰嗦归啰嗦,凶还是陆倚凶。
陆倚握着他的冠军蛋笑得小虎牙都露出来了。
原来他有虎牙啊!许温像发现了什么稀罕事,这才觉得陆倚像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明明就是刚小学毕业该上初中的年纪,天天老气横秋地跟人横。
这样子才对嘛。好像有什么沉重的枷锁从他身上褪去,恢复了他少年心性。竖着的刺儿收了起来,啰嗦的本质就暴露了。
也可能单纯就是吃饱了,有劲儿。
许温看着他的小虎牙暗暗想,抬筷子看到桌上的饭食。
果然是她昨天随口提到的白米粥配醋拌白菜丝。
靠谱还是他们陆卓靠谱。许温赞许地看向陆卓,习惯性有想给陆卓涨薪的冲动,转而想到自己再不是小温总,他也从不是自己的员工。
多遗憾啊。
要是他们在现代相遇,一定是最搭的老板和员工,谱一曲伯乐和千里马的佳话。她就喜欢陆卓这样的员工,真是话不多说、干啥啥行,出手那叫稳准狠。她呢,不敢说别的,但绝对是一言不发就给人加薪的老板。如果财富是他的梦想,跟着她将直抵他梦想深处。
幸好陆卓不知道许温笑眯眯看着他想的是什么,只读到了她含笑的眼睛,就已经满心欢喜。
如果知道他大概醋拌白菜丝就吃不下去了。
他可从来不想做她的员工。
他梦想的深处就是她。
他不知道现代,更看不到来生。
如有来生,即使她忘记了今生的一切,彻底从时代环境枷锁中脱离出来的陆卓,将无所不用其极地张开最大的网,收拢别人眼中无所不能的小温总充满伤痕和脆弱的一生。
“好吃。”许温夹了一筷子吃了。
陆卓放心了,他诡异地有种家里养个挑食孩子的担心。不管是熬粥还是一盘简单的白菜丝,在人看不见的地方,都是陆卓格外的心思。
他研究怎样的米水搭配,怎样把米熬出香味。许温随口的一句白菜丝切吧切吧放上调料,就是他早早起来窝在漏风的厨房里研究放什么,放多少。
对于这些,他还都太陌生。
而此刻,看到许温就着白菜丝喝了满满一碗白粥,喝完还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可爱地不像话。
陆卓抬手摸了摸鼻子,低头忍不住翘了翘唇角,藏起含笑的眉眼。
陆归捧着碗也跟着点头。
“好吃!”陆倚也接道。
好一会儿没人继续。
三个人都看向陆卓,陆卓只好抬头硬着头皮自夸道,“确实好吃。”
屋子里一片笑声。
同样带笑的陆卓敏感的雷达立即捕捉到了许温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
笑容一顿,陆卓紧张了:
她又在看我。
陆倚突然问,语气带着郑重。
一时间,黑暗中,没人说话,两人呼吸可闻。
许温,到底是什么人?
好一会儿才听到陆倚又说话了:
“她必是出身巨贾大户,说不定就是高官巨富之女,却被人迫害,有家回不了,拼了命才逃出来,却迷了路,流落到这里……你说我说得对不对?我觉得我猜得很对……”
陆卓眼睛眨了一下,不觉呼出了那口屏住的气。
听着二弟一套一套戏本子一样的猜测,只说了句,“不是你要睡觉?”
不然还能多跟妻主坐一会儿,他也发现了,妻主其实不是早睡的人。
她原来的生活中,该是习惯晚上点灯,该是睡得很晚。
她到底是什么人?陆卓也想知道,又怕知道。
陆倚突然低低喊了一声,“哥!”
黑暗中陆卓轻轻“嗯”了一声。
陆倚什么都没说,“哥,”他又叫了一声。
“什么?”
“能过一天这样的日子,就是把命给姐姐,我也认了,管她是什么人。”声音很低很低,黑暗中陆倚笑了笑,“哥,姐是有大出息的人,你一定要好好当姐的正夫,无论什么时候咱都别怯,别退。”
“我看出来了,她是个好人。”
只要你别松手,她就会信守诺言,永远以你为正夫,也会对我们不离不弃。他有预感,许姐姐将会很厉害,比他见过的任何人都厉害。
黑暗中陆卓没说话。
眼前是从遇到她那天起的一幅幅画面,然后停留在今天下午。当时他攥着自己的新鞋,突然对许温说,“我的鞋,不好买吧?”
他是集聚了所有的勇气,顶着巨大的羞耻感问出这句话的,可从拿到自己的鞋子他就想问。他的大脚,是他面对许温时不能触碰的疮。
会给她丢人,尤其她还是读书人。
更怕被她嫌弃。
是啊就是羞耻,他有一双那么大的脚,藏无可藏。
他知道,越是读书人越喜欢小脚,城里的男子都是小脚。
没有哪个读书人会娶一个大脚。
会被人笑话。
妻主这次去了城里,一定见过很多好看的人,一定见过真正矜贵的小公子,一双玲珑小脚。他们娇小又年轻,一举一动都充满柔美和贵气。
而自己,打小就是像女子一样长起来的,他的手甚至比女子还大还粗糙,他的脚更是比女子还大。那样堪称有男人味的举止言行,他学也学不来。总觉得,他就是拼命学着柔弱,也只有做作的丑陋。
一个比女子还高的男子柔弱,哪里是什么男人味呢?怕吓人吧,陆卓自嘲地想。
当时妻主很认真地看着他,他也鼓起勇气看着妻主。他握着那双用村里人的话说“蒲扇大”的鞋子,想看到她的灵魂里。
他就那么明晃晃握着自己不堪为男子的证明,固执地看着妻主。他想哪怕从妻主眼中看到一点点嫌弃,他都会立即垂下头,然后,然后他就不知道了。
堕入真正的地狱,然后呢?陆卓不知道。
可是,没有,陆卓一点嫌弃都没看到。他不知道妻主当时到底在想什么?他只知道他的妻主,他这一生唯一宝贝的娃娃,用那双幽深干净,坦荡又温柔的眸子看着他。
当时许温看着陆卓,想到要是在正常的现代社会,三表哥肯定第一眼就能相中他,第一时间挖去他的经纪公司。
不管他什么出身,他的这个人就是他有前途的证明,经过打磨就是一颗璀璨的明星,这样的身材相貌,经过三表哥那双点金手,注定金尊玉贵。
可惜,在这个社会,他却被视作男性的异类。被贬斥,被侧目。
拼命掩饰,拼命微笑,却始终惴惴不安。
许温看着他,“陆卓,你很好,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你都要记住你很好。”
黑暗里,陆卓似乎依然能听见那句“你很好”,依然能看到妻主说那句话时候是多么认真、真诚,多么毋庸置疑。
这句话,陆卓记住了,并且记了一辈子。一直到他死,躺在床上,满屋人环绕,那时候他已经失去许温。
好像失去伴侣的孤狼,做着许温交待的事情,一遍遍擦着许温的杯盏器皿。
痛极时就想许温不经意间说过的话。
例如“所有的缘分在开始的时候就注定了结束,分开他们的不是意外,也会是死亡。”
“哪有人能长生不死的。”
临闭眼前,他因伤痛混沌的脑子一下子无比清楚,清清楚楚记得他捡到妻主的那个后山,记得妻主从正屋走出来的样子,记得在那个破旧的老房子里,他的妻主告诉他,“你很好”。那是这辈子,他第一次被人说很好。
冥冥中,他知道,他们还会遇见。
这一晚寒风吹了一夜,直接入了冬。村子里不知多少户人家半夜醒来,翻找被褥衣裳。多少人家觉得自己的被子薄得像纸一样,翻来覆去睡不着。
陆家小院里的四个人,都沉沉睡着。
而外面寒流经过,凛冬已至。
第二天一早,陆家几人才意识到降温了。
早已起来的陆卓,已经烧好了洗漱的热水,送热水进东里间的时候格外腼腆一些。
许温抬头就看到他穿上了新买的棉衣新鞋,眼前一亮:
积石有玉,列松如翠。
这完全可以媲美她秘书团整出来的什么古装四美还是五美八美的。看看人家十八岁正当年,长得这么漂亮的男孩子最大的心事就是暗戳戳觉得自己不好看,再想想她酒桌上遇到的那些脑满肠肥的中年男人,喷着酒气嫌自己上个女朋友卸了妆简直不能看,或者说家里那位带不出来。
许温作为东道主只能含笑看着,心里单句循环:叔,您就不低头看看自己嘛。
就该让他们穿来女尊国,被家里打上几顿再送回去,估计社会精神文明都能好上不少。
从来没有穿过这么合身暖和的新衣服,陆卓一时间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
虽然垂眸不看许温,但他简直全身每个细胞都是雷达,注意着许温的反应,这才彻底松下来提着的心:
她不觉得我这样穿怪。
她不觉得不好看。
陆卓这才有种重新找到了自己手脚的感觉。
他哪里知道在别人看来,月白色的新衣把他本就十分出众的颜色衬托得更为夺目,让人无法忽视。
外面不时有风穿过村落的呼啸声。
几人都穿上了棉衣,陆倚庆幸地跟大哥低语道,“得亏你今年捡到了姐姐,要晚一年,恐怕今年咱都得冻死!冷得邪乎!”
说着拍了拍自己身上的棉衣,眼睛一弯:“暖得过分!”
陆倚陆归两人被红色棉衣衬得更加唇红齿白,像两团火在院子里来去,把院子带得都热闹起来。
陆卓给每人手中塞了一个煮鸡蛋,热乎乎的。陆倚拿着鸡蛋跟陆归的碰,陆归却护着鸡蛋躲着他。
这时候陆倚也忘了昨夜说的别给他煮的话了,只剩下拥有鸡蛋的快乐。
等到全家都坐上饭桌,最后还是陆倚的鸡蛋把陆归的碰破了。许温笑看着他们,把自己的换给陆归,让他继续。最后连同陆卓的鸡蛋,都被陆倚碰破。
果然啰嗦归啰嗦,凶还是陆倚凶。
陆倚握着他的冠军蛋笑得小虎牙都露出来了。
原来他有虎牙啊!许温像发现了什么稀罕事,这才觉得陆倚像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明明就是刚小学毕业该上初中的年纪,天天老气横秋地跟人横。
这样子才对嘛。好像有什么沉重的枷锁从他身上褪去,恢复了他少年心性。竖着的刺儿收了起来,啰嗦的本质就暴露了。
也可能单纯就是吃饱了,有劲儿。
许温看着他的小虎牙暗暗想,抬筷子看到桌上的饭食。
果然是她昨天随口提到的白米粥配醋拌白菜丝。
靠谱还是他们陆卓靠谱。许温赞许地看向陆卓,习惯性有想给陆卓涨薪的冲动,转而想到自己再不是小温总,他也从不是自己的员工。
多遗憾啊。
要是他们在现代相遇,一定是最搭的老板和员工,谱一曲伯乐和千里马的佳话。她就喜欢陆卓这样的员工,真是话不多说、干啥啥行,出手那叫稳准狠。她呢,不敢说别的,但绝对是一言不发就给人加薪的老板。如果财富是他的梦想,跟着她将直抵他梦想深处。
幸好陆卓不知道许温笑眯眯看着他想的是什么,只读到了她含笑的眼睛,就已经满心欢喜。
如果知道他大概醋拌白菜丝就吃不下去了。
他可从来不想做她的员工。
他梦想的深处就是她。
他不知道现代,更看不到来生。
如有来生,即使她忘记了今生的一切,彻底从时代环境枷锁中脱离出来的陆卓,将无所不用其极地张开最大的网,收拢别人眼中无所不能的小温总充满伤痕和脆弱的一生。
“好吃。”许温夹了一筷子吃了。
陆卓放心了,他诡异地有种家里养个挑食孩子的担心。不管是熬粥还是一盘简单的白菜丝,在人看不见的地方,都是陆卓格外的心思。
他研究怎样的米水搭配,怎样把米熬出香味。许温随口的一句白菜丝切吧切吧放上调料,就是他早早起来窝在漏风的厨房里研究放什么,放多少。
对于这些,他还都太陌生。
而此刻,看到许温就着白菜丝喝了满满一碗白粥,喝完还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可爱地不像话。
陆卓抬手摸了摸鼻子,低头忍不住翘了翘唇角,藏起含笑的眉眼。
陆归捧着碗也跟着点头。
“好吃!”陆倚也接道。
好一会儿没人继续。
三个人都看向陆卓,陆卓只好抬头硬着头皮自夸道,“确实好吃。”
屋子里一片笑声。
同样带笑的陆卓敏感的雷达立即捕捉到了许温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
笑容一顿,陆卓紧张了:
她又在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