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思文出生在山里。
这里所说的山,不是帝都西郊以红叶闻名,游人如织,其实只要四十分钟就可以爬上顶峰的那种山。也不是山腰山顶建着漂亮的寺庙道观,爬爬走走,可以欣赏风景的那种山。
他家乡的山,连绵不绝,不知哪里是起点,也不知哪里是尽头,山的外面永远都有山。
顾清夏每每站在他家的院子里,望着那些山,眼中就会流露出绝望。
因为顾清夏是被拐卖到山里的。
南思文知道他们村子里,还有其他几个村子里,颇有一些像顾清夏这样的媳妇。她们曾是他们高攀不上的城里姑娘,却又傻又单纯,特别容易被欺骗,然后就被贩卖到这样的大山里,给像他这样的男人做媳妇,生娃。
一辈子,再走不出去。
南思文其实没想过买媳妇。
他总觉得自己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在他的小伙伴都只有类似狗蛋、二牛这样的名字的时候,他却有思文这样响亮的大号。
这个名字,是他出生的时候,他爹提着新打的孢子和两只野兔,走了几十里路,到山外的集镇上求了王半仙给起的。
王半仙收了孢子和野兔,夸他是文曲星下世,激动得他爹险些没找到回家的路。后来他爹就一心想供他读书,想让他成为大学生,想让他离开这穷山坳坳。
结果在他五年级的时候,他爹挖山货的时候从山崖上失足摔死了。他娘苦撑了两年,终于撑不住。为了生计,他初一没读完,终于还是辍学回家支撑门户。即便这样,他也是他们村里少有的文化人。
他初一的时候就已经壮得像头小牛犊子,虽然他爹从小给他念叨的大学梦破灭了,但是支撑门户,却还是可以做到的。他不管是种地、打猎、下套还是安置陷阱,都是一把好手。有他在,家里的日子又渐渐好了起来。这种好,就是经常能吃上肉,冬天也能不断了柴火。
他见过别人买媳妇。
买的媳妇,会跑。然后会挨打。挨打了还会跑,然后会被打得更狠。
也有一些,或者被退货,或者直接转卖。又或者,就死在了这山里。到死都没人知道她们的名字。
他总觉得有些于心不忍。他觉得男人的拳头不该用在女人身上。
他也没想过去买媳妇。他还这么年轻,又有一把子力气,总觉得能把日子越过越好,能靠自己娶上媳妇。他一直觉得去买媳妇的,都是实在娶不上媳妇的人,老大不小了,才会买媳妇。
所以他一直不知道他娘到底是咋想的,这么早就非要去给他买个媳妇。
就像他后来也不知道青霞是咋想的,就是不肯跟他过日子,不肯给他生娃。
女人的心思太难测,他搞不懂她们。不管她是守寡多年的村妇,还是来自城市的娇娇女。
他被他娘强迫着,跟她去了山外的一个村子,那村子很有名。他们这里买的媳妇,都是经这村子的手买来的。那村里自成一套体系,有人负责拐,有人负责运。有一位姨婆,是专门负责跟买家打交道的。他们去她家的时候,她的房子里关着两个姑娘,其中一个就是顾清夏。
本来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被强迫来的南思文,见到了顾清夏,就走不动路了。
可他娘没看上顾清夏。她嫌弃她长得太白太好看,手太嫩,一看就不是能干活的,腰太细屁股太小,一看就不是能生养的。她看上的是另一个黑一点,腰身粗壮许多的姑娘。
但是南思文死活不愿意,他就中意顾清夏!他犯了倔,非要顾清夏不可。他娘气得狠拧了他几下。
但在他们这里,女人是要听男人的话的。她虽然是他娘,对唯一的儿子,家里唯一的男人,还是依然很顺从。最后,只能买了顾清夏。
那姨婆惯与人打交道,看人下菜碟。南思文看着顾清夏眼睛都发直,她原本预备叫四千的价格,就直接提到了八千。
南思文他娘来之前早打听过行情,立刻就不干了。最后砍价还价,她都不想买了,结果因为南思文非要买顾清夏不可,最后还是花了五千块把她买了下来。
比旁的人多花了一千块呢!整个回家的路上,南思文他娘都阴沉着脸,看顾清夏的眼神,都是不善的。
在他们这种山里,是没有车可以坐的。他们带着顾清夏,搭别人的拖拉机,突突突突突的走了一段。也只能走一段,因为再往前,正经的大路都没有,拖拉机都进不去。
进山,只能靠走,或者骑个骡子,赶个驴什么的。
南思文和他娘都走惯了山路,家里的骡子也没牵出来。他们都没想到顾清夏会那么柔弱,连一条进山的路都走不下来。
顾清夏每每走不动的时候,南思文他娘就特别生气的咒骂推搡她,还拧她。顾清夏疼得直哭。
最后南思文火大了,跟他娘瞪眼睛,不许她再拧她。她娘恨恨作罢,看顾清夏的眼神却更不善了。她光是盯着她看,都能看得她簌簌发抖。
最后的路是南思文背着顾清夏走的。他的身体强壮如牛,背着她走在山路上,依然健步如飞,连他娘都追不上他。
他背着她,能感觉到背上她的身体温暖柔软,也能感觉到滴在他后颈的她的眼泪。像她这样的姑娘,嫁到他们这山沟里,确实是委屈她了。
但他一定会对她好的,他想,他真的会对她好。决不打她,也不骂她,干活的事不用她操心,有他。他会努力,让她天天能吃上肉。
只要她肯跟他好好过日子,给他生娃。
他心里火热,健步如飞。
他们因为她,耽误了路上的时间。在山里,走夜路是很危险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每每传来那些他听惯了的声音,比如远处山里的狼嚎,他就能感觉到背上的她的瑟缩和颤抖。
好在他们终于在天真正黑下来之前赶回了村里。他娘很是生气,嫌她没用,路都走不了,不打算给她晚饭吃。
南思文觉得他娘简直不可理喻。他从热锅里盛了一大碗野兔肉,在灶膛里烤了个馒头,给她端了过去。
那女孩缩在土炕的角落里抱着膝盖,惊惧的望着他。湿漉漉的眼睛,像那些掉入了他陷阱的小兽一样可怜。他叫她吃饭,她却不过来,只死死的抱着自己的身体,盯着他。
可他在路上时就听到了她肚子饿的咕咕叫声。
他想了想,把碗放在了炕桌上,退了出去。
然后他过了会儿,悄悄的从门缝里去看。果然看到她吃得狼吞虎咽。
他就咧嘴笑了。
当天晚上,他娘就想让他去睡她,好让她早点抱孙子。
他不干。
他当然不是不想睡她,他想得很哩。但是结婚,哪能这样。他就算不能让她像城里人那样穿白婚纱、红喜服,好歹也得有个仪式,让村里人知道他娶媳妇了。
他娘气哼哼的,第二天还是叫了几个婶子媳妇来帮忙,把家里的风肉腊肉都拿出来,加上他一大早就进山打来的几只兔子两只山鸡,整治了几桌席面,晚上请了近门子的亲戚和邻居,算是摆了喜酒。
席间,她娘扯着八嫂子不知道咬什么耳朵。八嫂子又扯着八哥咬耳朵。八哥听完了,扯着狗儿大爷咬耳朵,边说边笑,挤眉弄眼。狗儿大爷咧着一口大黄牙笑得嘎嘎的,扯着他去了房子后面。
房子后面和院墙间的夹缝,是他们拉屎撒尿的地方。就在那儿,狗儿大爷给他上了一堂生理课,栩栩如生,还加入了很多自己的经验心得。
听得南思文面红耳赤,口干舌燥。
酒席好不容易散了。虽然也有人起哄了几句要闹洞房,但是买来的媳妇,不是要死要活就是哭哭啼啼,其实也没啥好闹的。众人就灌了南思文两碗酒,起哄了一阵,也就散了。
那酒下肚跟刀子似的,不仅烧得他胃里热,还烧得他浑身都热。
但就这样,他还记得刷了牙才进了屋。
他上学的时候,一直都是和几个孩子一起住在老师家里,倒是养成了比村里人要强得多的卫生习惯。
他进了屋,拉上了帘子。
顾清夏缩在土炕的角落里瑟缩,约莫是也明白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比之前都更加恐惧。
他伸手去扯她的时候,她挣扎,哭着求他。
他狠了心没去理。
狗儿大娘就是买来的媳妇,在这山坳坳里已经活了二十多年了。论起怎么对待买来的媳妇,没人比狗儿大爷更有经验了。
他说,这些城里的女人,不会情愿给你做媳妇生娃。你就得办了她才行。
摁在炕头上,狠狠的办她,天天办她。办到她肚里有了娃,她就消停了。等娃生下来,她就认命了。
狗儿大娘就是这样认的命。她前前后后生过六个孩子,死了四个,活了两个。
要是她不干,就揍她。一上来就狠揍,揍得她怕了,就不敢闹了,你揍得够狠,她以后也不敢跑。
狗大爷跟他说的那些话里,只有这一部分他不认同。
他过去住在老师家里。老师几乎跟他们一样穷,却拥有很多书。他们平时没别的娱乐,老师就鼓励他们读书。他在老师那儿,真的读了不少书。因为年纪的关系,有很多他都是有读没懂。但是他记在了心里。
在那些书里,也有一些是专讲些男人和女人的事的。在那些书里,女人都不是用来揍的,也不是用来使唤着干活,或者单单只是生娃的。
他其实不是很明白,却隐隐觉得,书里那样才是对的,才是好的。
顾清夏被他压在身下挣扎的时候,他更觉得他看的那些书才是对的,狗儿大爷教他的是不对的。
这样的女孩,他怎么可能下得去手揍她?
但狗儿大爷说的也有很多对的地方。比如说,她永远不会心甘情愿的给他作媳妇给他生娃。
但他喜欢她,第一眼看见就喜欢她。他想让她当他的媳妇,生他的娃,跟他过一辈子。
所以他就按照狗儿大爷教他的,把顾清夏摁在炕上,办了她,狠狠的。
那是九年之前,顾清夏十八岁,南思文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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