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竹见状,也不知是什么情况,于是茫然地看向沈于归。沈于归放下手边的算盘招呼道:“这道莲房鱼包乃是奴家所做,不知丈人有何指教?”

    那食客是个老头模样,长得也其貌不扬,见沈于归说这道菜肴乃是自己所做,也没说什么,只是一双眼睛上下将沈于归打量了一番,方缓缓开口道:“不好。”

    沈于归一愣,以为自己听错了。自己在汴京城中从馄饨铺做起,到食肆,如今再到脚店,这一路沈于归对于自己的厨艺还是颇有自信的。

    而且在汴京城中开食店快一年,也可以说是在餐饮业混得风生水起,食客从来对于自己厨艺的反应也是极好,还从未有人说过一个“不”字。

    这老头穿着打扮也不如何,若是细细论来还有些寒酸,再联想到方才所说的那句“不好”,又将做这道菜的人叫了来,这一系列的因素串联起来,沈于归倒不禁想到了一个词——

    “霸王餐”。

    自己从前在这汴京城中开食店,一直都是顺风顺水的,却不曾想脚店开张的第一日便碰上了个来吃霸王餐的老霸王。沈于归眼睛一瞟,给了旁边的阿黎一个眼神。

    阿黎见沈于归几乎微不可察皱了皱眉头,又瞥了瞥那位老食客,阿黎便大致猜测到了怎么回事。当下四个闲汉皆不在脚店中,除了那几个橱役,其余在脚店中忙着的又皆是女人,倒是有些难办。

    沈于归见阿黎转头去了厨房,也不知她理解到自己的意思没有,眼前又要和这丈人周旋,于是沈于归照例堆起脸上的笑容,态度十分的好:“不知这道莲房鱼包,是如何不合丈人口味呢?”

    那丈人看着桌上的莲房鱼包,又看看沈于归道:“这位小娘子,若这道莲房鱼包真是小娘子所做,小娘子当真是天纵奇才!”

    沈于归再愣,越发搞不清楚这老头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了,方才说不好,如今又说好,这究竟是要哪样嘛?

    却见那老头又摇头道:“小娘子虽有天资,只是依旧资历尚浅,不够火候,意境层次也终究差了许多。”

    还未等沈于归发话,那老头又作惊讶状:“哟!老夫今日出门走得急了,忘了带银钱。小娘子,这顿饭钱老夫先赊着,待老夫家去后取了钱便送来?”

    赊账这件事儿,沈于归虽不大喜欢,但在如今这个时代,也算是常有的事。不过赊账也得有个赊法,若是相熟又知根底的顾客,自然可以爽快无比,但对于头一次光临的眼生顾客,却得细细地问清其姓名、住址,届时若是钱没送来也可自派人去取。

    沈于归见这丈人前言不搭后语的模样,又说“赊账”,心中的猜疑已是定下了七八分,于是一面瞅着厨房的方向,一面笑道:“赊账也行,只是不知丈人姓甚名甚、家住何方?奴家好做个登记。”

    只是那丈人对于这问题却又是半天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既不付钱又不自报家门住址,当真引人猜疑。沈于归一瞟眼,见阿黎也不知是用了什么法子,还真将那四个橱役带了出来。

    那四个橱役气势汹汹出来,袖子已挽上了胳膊肘,一幅随时要干架的样子。沈于归一使眼色,阿黎便心有灵犀地带着四个大男人去脚店门外预先堵着了。

    沈于归脸上虽是继续笑着,话中却已开始警惕:“丈人,若是当真来得匆忙,未带银两,即便想要赊账,也得有个像样的赊法才是。只是丈人既不付钱,也不报上姓名住址,届时奴家可去何处才能寻人?丈人今日付钱也可,赊账也可,只是要按着规定。不然,可休怪奴家要与丈人去见官府相见了。”

    那老头似乎没想到沈于归会如此,神色极是惊讶,回头又看见阿黎已带了四个大汉堵在了门口,倒有些手足无措起来:“你……你们……”

    沈于归堵在前,阿黎带人堵在后,那丈人看看前面,再看看后面,似乎又有什么想说的话,却又说不出来,只能干着急。

    “若是这位丈人真有什么难言之隐,掌柜娘子耐心听一听又何妨?”

    沈于归向门口看去,只见一道修长身影不紧不慢走进来,手中还提着一篮子新鲜各色花朵。自然,这人不光是来吃饭的,也是来庆祝自己脚店开业的。

    方晏如进了脚店,径直来到丈人这一桌,先是将花篮递给沈于归,又掏出一小块银子,放在桌上,算是替那丈人结了饭钱。

    那丈人却也不向方晏如道谢,只是大笑道:“不愧是方大人,果然,这偌大汴京城中,在食肆酒楼中寻大人远比在府衙中容易得多!”

    方晏如亦笑,还做了个“请”的手势。那丈人便也复坐下来,方晏如自坐了下首。

    沈于归毕竟也是能在汴京城中做脚店的掌柜娘子的人,自然也不是个傻子。如今看着这两人,似乎是认识,关系还挺熟络,于是脸上又重堆起笑道:

    “原来丈人与郎君是旧相识,奴家竟是不知。既如此这银钱也结了,不如奴家再上几道好菜,温一壶热酒,二位也好喝着酒叙叙旧啊。”

    正准备唤阿黎来招待,却听见方晏如道:“不必了,娘子这里可有雅间?若是有,便备一间,热菜温酒皆备齐便好。”

    那丈人也不推脱,只是笑呵呵地受了。如此一来,沈于归便也大致猜到这老食客大约不是一般人了,于是赶忙唤了阿黎进来,吩咐赶紧收拾出一件雅间,重摆一桌脚店中的各色好菜,请这两位食客上座。

    阿黎带着那四名橱役自去,沈于归亦亲自来温酒。虽说今日方才之事自己是对事不对人,可既然这老头来路不是一般,还是谨慎些好。

    汴京城中那些爱名如命的高门显贵之家可是多了,如今也不知那丈人是何来历,若是真因方才那件事惹恼了那丈人,不仅自己日后吃不了兜着走,说不准还会牵连方晏如、阿黎他们。

    沈于归在布置脚店时自也设了雅间,若是脚店中来个有头脸、有身份的人,自然便是迎入安静的雅间招待,却不想开张第一日便用上了。

    对于雅间中的食客,脚店里自有一套不同于普通食客的招待方法。于是没等多久,脚店中的女使便端了刚出锅的热菜上来,皆是脚店中拿得出手的最好菜品。

    那丈人似是并未被今日之事耽误半分心情,沈于归亲自端了脚店中最好的琼酥酒进来服侍。雅间中小桌案旁已置注碗,碗中已备好热水,待会儿便是用这些热水来温酒。

    沈于归替二人将琼酥酒斟满盏中,当下再无自己什么事了,刚要退下,却听见一个苍老的声音:“等等。”

    不愧是活了这么大岁数的老人,沈于归愣是从他的语气中揣摩不到半分他的情绪,只是波澜不惊的两个字,却不由得让沈于归的后背出了薄薄的一层冷汗。

    不知是福是祸,如今也没有给沈于归太多的反应时间,于是沈于归依言转过身来,面朝二人。

    只见那老人正炯炯有神看着自己,一旁的方晏如却是神色轻松,都不给自己半个眼神,只是全神贯注地看着手中的酒盏,似是从来没见过这玩意儿似的。

    沈于归脸上堆笑:“不知丈人还有何吩咐?”

    那丈人看着沈于归,神情十分认真:“小娘子莫要惧怕,老夫只是想问小娘子几个问题。”

    沈于归道:“丈人请讲。”

    那丈人道:“老夫倒很是好奇,小娘子是如何做出这莲房鱼包的,构思巧妙,模样新颖,不简单哪!”

    沈于归道:“奴家……奴家夏日里望莲花莲蓬,见莲子色泽白皙,口感水嫩,觉得若是白色的莲子生于青绿的莲蓬之间定会很好看。恰逢如今正是吃鳜鱼的时候,于是便将鳜鱼肉代替白嫩的莲子,色泽上既好看,也是一道好菜。”

    那丈人笑道:“小娘子于此间是有天赋,只是还是不好。”

    沈于归疑惑道:“不知此话怎讲?”

    那丈人笑抚了一把胡须道:“若是老夫来做这道菜肴,老夫定会再取莲子、莲心、菊花若干,放入水中,熬成黄汤。黄汤淋于盘中莲蓬之上,汤水清澈,莲蓬浸于水中,岂不更加逼真而富有意境与野趣?”

    沈于归想了想,菊花色黄,熬出来的汤汁亦是清透的黄色,白瓷盘中碧绿的莲叶、粉红的莲花,清透的汁水上,肥硕的莲蓬结于其中。不错,倒是比干蒸莲蓬来得更妙!

    想到此,沈于归不禁赞叹道:“好!果然丈人的眼界审美,皆在奴家之上。方才丈人所说的‘不好’,莫非就是指这个?”

    那丈人也不恼,哈哈大笑道:“正是!正是!”

    沈于归亦笑,只是如今笑得轻松多了:“方才倒是奴家想岔了。丈人对于饮食之道如此通达,想必也是同道中人?”

    那丈人道:“非也……也算是半个此间人吧!”

    沈于归还以为这老丈亦是城中什么酒楼或是脚店的掌柜,再不然便是干了一辈子的橱役,却听见方晏如道:“沈娘子,容小生替丈人介绍,这位便是汴京城于各大酒楼中不可一世的富贵闲人,大名鼎鼎的‘老饕’。”

    ·

    老饕是谁?

    若在本国随便抓一个种田地的、造工器的,或是行医开药房的,没人知道老饕是谁。

    但本国只要是与这柴米油盐酱醋茶相关的人,却是无人不知老饕。

    时下整个大宋最出名的文人之一东坡先生曾著《老饕赋》,自此,“老饕”二字便成为了本国最精于欣赏、评点饮食之人的代称。

    说起这位“老饕”,可是神秘无比。不只是汴京城,全国各地有权有势追求生活品质之人最关注的榜单之一,便是这位老饕所评的“珍馐榜”。

    因是本着上榜吃食水饮皆是老饕亲自品尝并排序的诚信原则,故而这份榜单不论是从可信度还是从质量上来说皆是顶呱呱,自然上榜吃食皆会受到全国各地爱食之人的疯狂追捧。

    与此同时,问题也随之产生。既然上榜的吃食备受追捧,自然便有盈利,于是许多店家皆不惜高昂代价,想尽各种办法,只愿自家食店与吃食得以成功上榜。

    只是自“珍馐榜”设立之初到如今,已经走过十三个年头,汴京城中除了极少数的几位,其余普通店家并不知道这受万人追捧的“珍馐榜”究竟是何人所排。只知道那人称为“老饕”,其余的,便再一概不知了。

    于是这位名扬全国的“老饕”,继大内龙椅上的官家之后,顺利地成为了全天下第二神秘的人。

    换句话说,这老饕无人不知,却也是无人知。

    ·

    沈于归看着眼前平平无奇其貌不扬的丈人,却不曾想这便是受全国万家店主疯狂追捧的那位“老饕”,心中大惊,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若是走在街上与他擦肩而过,自己还真不知道这丈人便是如此风云人物!

    那丈人笑着低头,他的腰带上系着一个小布袋,布袋也是粗麻布,并无花纹,极简无比。他笑着伸了只手进去,在布袋里掏啊掏的,最终掏出来一样东西,手伸至沈于归面前,笑眯眯交给沈于归。

    沈于归不知所物,伸手过去接时,那丈人摊开手掌,露出手中的物品来,金光灿灿的——

    一枚小小的金铃正静静躺在丈人手心。

    沈于归一愣,不知这是何物:“请问丈人,这是什么?”

    那丈人笑道:“下月初九,重阳大会之日,小娘子凭此金铃,便可参加重阳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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