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就连仙侠都还没有。

    更别提盗墓笔记这种另类的题材了。

    《盗墓笔记》一共有8部,分别是《盗墓笔记1七星鲁王宫》,《盗墓笔记2秦岭神树》,《盗墓笔记3云顶天宫》,《盗墓笔记4蛇泽鬼城》,《盗墓笔记5迷海归潮》,《盗墓笔记6阴山古楼》,《盗墓笔记7邛笼石影》,《盗墓笔记8大结局》。

    凌歌决定先连载《盗墓笔记1七星鲁王宫》。

    在这个世界上,目前小说网站并不多,最有名气的便是启点中文网了。

    这里汇集了目前大部分的读者,最多的网文大神,被誉为新人作者的坟墓。

    如今娱乐圈里,许多的电视剧便是来自这里的网文。凌歌之所以选择这里,最主要是因为这个网站的版权,是属于作者的。网站只能征得作者同意后才能将版权售卖,售卖的版权费则是跟作者三七分成。如果作者不同意售卖,那么网站便无权出售作者的版权。

    这是凌歌最看重的一点。因为他知道,《盗墓笔记》最赚的绝对是版权费,而不是那点订阅。

    凌歌来到书房,打开了电脑。

    他先登陆了启点中文网网站,打开了作者注册界面。

    起了什么笔名好呢?

    看着注册界面,凌歌陷入了沉思之中。

    想了想,他输入了一个笔名【君临天下】。

    将来他可是要登顶娱乐圈的男人,这个名字跟他很配。

    将作者账号注册完成之后,凌歌便新建了书籍。

    随后,他便开始码起了字来。

    "50年前,长沙镖子岭。四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所有人都不说话,直勾勾的盯着地上的洛阳铲。

    铲子里还带着刚从地下带出的土,奇怪的是,这一杯土正不停的向外渗着鲜红的液体,就像刚刚在鲜血里蘸过一样。"

    .......

    因为获得了“触手怪”天赋,所以凌歌的码字速度十分之快。几乎达到了2万字每小时的恐怖程度。

    要知道,一般的大神级别的作者时速也不过是1小时5000字便已经顶天了。一些萌新可能只有1000字每小时的速度。

    可是凌歌此刻竟然是2万字每小时。

    他白皙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的敲击,只留下一串串的幻影。

    竟然是连肉眼都看不清他的手指的律动了。

    最终,五个小时之后,凌歌直接码完了十万字。

    这速度,简直甩那些大神级别作家n条街。

    新建好第一卷《七星鲁王宫》后,凌歌直接上传了五万字上去。他用的是五千字一章的大章,所以上传了足足十章。

    网文这种东西,需要排推荐,推荐之后再是上架。

    所以现在还不是爆更的时候。

    上传完五万字后凌歌便关闭了电脑。

    因为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所以还得等待明天编辑审核。

    恰好,明天国庆假期也过去了,编辑刚好结束假期回来。

    晚上,凌歌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他又回到了前世。

    舞台上的主持人宣布,“年度最具影响力钻石唱片,年度最具人气顶流至尊天王得主是,凌歌。”

    然后,在某德华,某学友等老牌天王的羡慕之下,他缓缓的上台领奖。

    “谢谢大家,能够获得这个奖,我真的是意想不到。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妈妈,然后还要感谢我的粉丝们。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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