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帅好心办成乌龙事,郝荻一脚油门,把车开走了。

    丁松对帅帅的话深信不疑。

    如果未经郝荻准许,帅帅不会一路奔跑过来,拦住他的去路。可郝荻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又突然改变主意了。

    “你确定真的是郝荻让你来的。”丁松的话,差不点把帅帅的眼泪急出来。

    “我冲天发誓。”帅帅举起右手,竖起食指和拇指说:“队长不点头,我也不敢来呀,那不是火上浇油吗。”

    “那她为啥又走了?”丁松的话,像一个软糯q弹,还带有50度高温的粘豆包,一下子噎在帅帅的喉咙里。帅帅吞咽不下,还不得不赶紧找到一个恰当理由,把这个足以让他窒息的问题,快速解决掉。

    帅帅的眼睛四下扫了一遍,看到了丁松的汽车停在路边,他说:“队长让我陪你一起走。”

    帅帅头脑反应真够快,他以这种方式,不仅为自己脱困,而且也还原了一个事实。

    郝荻就是这么想的。

    郝荻没见丁松的汽车,但她知道,丁松不可能一路奔跑跟在她身后。

    如果郝荻的车停在那里,等待帅帅把丁松连拉带拽上了车,他俩又要面临一场新的较量。

    丁松碍于情面,肯定要发出抱怨。

    郝荻知道自己的性格,特别在帅帅面前,绝对不会容忍丁松,再发s任何不满,结果肯定是丁松赌气离开,他俩的隔阂有增无减。

    于是,郝荻选择了一个人驾车离开。

    “她去哪了?”丁松一个问题没有难倒帅帅,又提出另一个让帅帅为难的问题。

    其实,帅帅和丁松都知道郝荻的去处。

    “上车吧。”帅帅嬉笑着,把丁松拉到汽车旁说:“一会见了队长,你问她这是为什么吧。”

    “你以为我不敢呀。”丁松不再跟帅帅较劲了。他亲自驾车,带帅帅赶奔何大壮家,并做好了搅局的准备。他要当着何大壮的面,直接考问郝荻说:“你为啥这么关心何大壮。”

    看郝荻如何作答。

    郝荻守在何家大门口,耐心等了一会儿,不见何大壮出来开门,她急了,再一脚踢在门上,门自动开了。

    这是何大壮的严重失误。

    他每次回家,都拿水缸顶在门上,只有这次,忘记了这个必修课,而且,经郝荻一脚惊吓,还尿湿了裤子。

    他个子大脖子长,操起菜刀要去迎战。他稍一探身,便隔外屋的玻璃,看到了郝荻。

    这个该死的胖妞,吓死人不要命呀!

    何大壮慌乱中丢下菜刀,一下子扒g了自己的下b身,又从大挎包里,拽出内k,等他穿好内k,要去大挎包里取裤子时,又听到“咣”地一声,房门自动开了。

    何大壮又急又恼,他冲郝荻一声吆喝说:“你吓死人不偿命呀!”

    郝荻好心好意来看何大壮,还买来了他爱吃的烧鸡,没想到引起何大壮如此强烈的反感。

    她也不甘示弱,或者说,她找到了跟何大壮争吵的借口。她要以这种方式,迎接即将到来的丁松,能有效地起到化解前嫌的效果。

    “你死人呀,我敲门,你不会答应一声啊!”

    郝荻拎着食物往里走,冲何大壮瞪圆了眼睛。希望何大壮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哏啾啾,赖唧唧,跟她没完没了的打嘴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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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大壮看见郝荻手里的塑料袋,也知道她的来意了。他一肚子怒火,随着袅袅飘来的烧鸡香味,变成了无尚的欣慰。

    他突然笑了,一边急着穿上裤子,一边问郝荻说:“这位是……”

    郝荻一个愣神儿,发现何大壮的目光,已经越过她,向她身后看去,便知道身后有人来了。

    何大壮不可能用这种语气跟丁松打招呼。

    这是郝荻的第一个反应。就在她要向身后看去时,腰部猛地挨了一脚,她猝不及防,身体向前戗了出去。

    此时,阿彪已经冲进了屋里。

    何大壮觉得阿彪眼熟,以为是郝荻的随行。见阿彪没有任何表情,先一脚踹飞郝荻,便预感到大事不好了。

    何大壮的裤子只穿上一条腿,反应还算迅速,他见势不好,猛地扑向被他扔在床上的菜刀。

    就在何大壮即将拿到菜刀的一瞬间,阿彪一个箭步蹿到床上,踢飞了菜刀的同时,揪住何大壮的卷毛长发,用力一扭,何大壮被阿彪扭的翻了身,重重坐在床上。同时,阿彪掏出了羊耳尖刀,直接刺向何大壮的颈动脉。

    阿彪动作之快,身手之敏捷,完全超出正常人的头脑反应时间。

    这就是在几秒钟内发生的事情,眼看着那把还没有拇指长的羊耳尖刀,就要刺在何大壮的动脉上了。

    何大壮也感觉到一股风刮来,他连一声惊叫的时间都没有,动脉就要被阿彪割破,后果可想而知。

    阿彪仅在十几秒钟的时间里,就占据了上风。

    接下来,他一刀落下,刺破何大壮的动脉血管,然后,甩开何大壮的长毛卷发,纵身蹿下地,仅用三五秒时间,就能窜出房间,跑得无影无踪。

    就在阿彪即将大功告成时,传来“咔吧”一声。这是子弹上膛的金属撞击声,声音虽然不大,传到阿彪耳朵里,那就是阴阳之间的一个开门声。

    “别动。”

    郝荻一声令下,阿彪下落的羊耳尖刀停下了。此时,羊耳尖刀距离何大壮的颈动脉,还不到一寸的距离。

    专业出自熟练技能。

    郝荻被阿彪一脚踹了个趔趄,她站稳脚步的第一反应,便是出大事了。

    她在丢掉手里塑料袋的同时,拔出怀中的手枪,“咔吧”一声子弹上膛,转身看到了可怕的一幕。

    一个矮个子男人,一只手揪住何大壮的头发,另一只手握成拳头状,正朝何大壮的脖子上铆劲。

    郝荻不用再多想什么,就知道此人是谁了。

    小个子,身手敏捷,隔壁那条狗,就死于他之手。何大壮也是受他惊吓,要飞往三亚。

    “胆子不小呀,敢在警察面前撒野。”郝荻的食指,下意识的抠在扳机上。

    阿彪的专业就在于,他必须要保证自己,能够完整脱身的前提下,才能一刀结果了何大壮的性命。

    他用余光测试了一下,从床上到大门口的距离,至少需要五至八秒的时间。

    他手起刀落,甩开何大壮,然后纵身一跳,一整套脱身动作,必须在最长不能超过八秒的时间内完成。

    “咱试试,是你的速度快,还是我的子弹快。”郝荻清晰判断出阿彪的动机。

    阿彪握刀的手,慢慢靠向何大壮的颈动脉。

    不要紧张,他不敢猛地一刀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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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荻离他还不到一米的距离,只要他有一个小动作,那乌黑的枪口,随时可能喷射出一粒花生米大小的金属,他身上每一个部位,特别是生命的要害头部,就会被击穿。

    问题的关键是,他还没完成使命。

    何大壮这时也从惊恐中缓醒过来,他半坐在床上,扭动脖子,看到了那把寒气逼人的羊耳尖刀。

    求生的欲望,促使何大壮不假思索,一把叨住阿彪那握刀的手。

    阿彪见势不好,一下子跳到地上,他用力揪住何大壮的头发,何大壮几乎躺在了床上,这时,郝荻手中的枪响了。

    “啪”地一声,阿彪灵敏地往下一蹲,子弹从他的头顶飞过。

    完全的意外。

    郝荻没想到,近在咫尺,阿彪居然灵敏地躲过了这一枪,她太紧张了,。

    阿彪也没有想到,郝荻真的开枪了,幸好被他躲过了。

    反映最强烈的当属何大壮。

    他听到一声枪响,以为阿彪已经中弹了。他吓得浑身一颤,松开紧握阿彪的手,要坐起来指责郝荻,为啥要如此莽撞。

    就在何大壮如愿坐起身子,站起来就要冲郝荻咆哮时,忽然感觉自己的头发,还被人紧紧揪住,而且脖颈上凉丝丝。

    “我操!”

    何大壮脱口一声惊叹,阿彪已经成功地躲到他的身后,并且将羊耳尖刀按在他的脖子上,也阻挡住郝荻的枪口。

    “哥们儿,有话好说。”何大壮第一时间,选择了妥协。

    阿彪经历了郝荻这一枪,他对眼下的处境感到有些恐慌。

    摆在他面前的阵势非常清晰,只要他一刀下去,何大壮必死无疑。

    可他却没了退路。

    如果郝荻一枪结果了他的性命,作为杀手,他死而无憾。这是杀手这个职业,所赋予他的宿命,早晚必死于非命。

    只要他一刀落下,接下来如何在几秒钟内,跑出何家,便成了他的死穴。

    如果郝荻一枪结束了他的性命,他便得到了圆满。

    怕就怕,这一枪打在他的身体上,只起到致伤致残作用,让他留下小命,被生擒活捉,那才是他真正的厄运。

    杀人偿命,死已成必然。

    让他在临死之前,供出背后的主使,是他作为杀手,不得不面对的,也是难以逃避的磨难。

    阿彪看淡了生死,却不敢面对警察的逼供,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摧残。

    阿彪揪住何大壮的头发,身子慢慢向门口退去。

    何大壮想站直了身子,感觉阿彪手里的刀,在慢慢向他脖颈处用力,他只好半蹲下来,紧随阿彪的步伐行动。

    郝荻双手端枪,一步一步紧跟其后,警告说:“你现在放手,我保你活命。”

    “哥们儿,我替她保证,说到就能做到,你松手行吗。”何大壮跟阿彪讨价还价说:“不然你出个方案,咱们大家商量一下。”

    阿彪一声不吭,用力拽着何大壮,执意向门外退去。

    只要退到大门口,他就会松开何大壮,还会把何大壮推向郝荻。

    当然,与此同时的动作,才是他的最终目的。他握刀的手,在何大壮的颈动脉上用力一划,让何大壮随惯性,扑进屋里,阻挡住郝荻的枪口,那样,他就成地脱身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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