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藏进云里,夜色漆黑。

    “滴答、滴答…”

    一个穿着黑夹克的女人手里滴着血,不,确切地说,血不是她的,是对面跪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的黎戈的血。

    黎戈强撑着身子,对身后人说:“你们…快走!”

    在她身后,还剩两个活着的人,一个是许二三,另一个也是总局的,大家都叫他二哥。许二三胸口上插着根尖刺,血一直在流,很明显,他活不长了。

    “走?哪里走?”

    一处沙丘后面,有道人影走了出来,这是个大叔,大胡子,眼睛和黑夹克一样,没有眼白,全是黑色。

    许二三认得他,他是那天死在南八仙的人之一。他这种状况,并不是活了,而是被妖操控了身体。

    前后包抄,一只妖都难以抵抗,更何况是两只?他推开二哥:“别管我了,你赶快…走,去找王日王月。”

    二哥凝重看着大胡子:“走不掉了。”

    紧接着,许二三就被放在了一边。

    眼看二哥就要冲上去,许二三拉住他的手,双眼泛红,“二哥,你不能死。”

    他说话的语气很决绝,不是拦住不让他去,而是想等一个答复,好像他说他不会死,就一定会活着回来一样。

    可这一次,二哥从掰开他的手、到扭头和大胡子缠斗在一处,都没回他的话。许二三红着眼睛,眼泪几次想夺眶而出,都忍住了。

    二哥是跟他出生入死的兄弟,没进总局那会儿,执行任务他总是怕,怕回不去,怕死。怕到流泪,怕到犯恶心。二哥救了他几次,落了一身的伤。他一直把二哥奉为榜样。

    后来好不容易长大了,原以为可以由他来保-护他了,没想到,还是…这么不中用。

    黎戈蹙眉,实在没想到二哥这支四人队伍能连着开两把大boss,企图跟黑夹克拉开距离。可她发现,远攻并不是她的弱项。

    她咬咬牙,仔细回忆着王月杀这群怪物时的招式,它们会吸食人血,从而变成另外一副样子,并且能模仿它们的异能。

    既然如此,黎戈摸出来一瓶药,撬开瓶口,仰头吃下。

    她笑了一下,闪电般地冲到了黑夹克面前。黑夹克朝她开了几枪,不管用,它以手化藤,朝黎戈缠了过去。

    藤蔓穿过黎戈胸口,黎戈眼神坚定,再走一步,再走一步,就能靠近它了。她一伸手,一把抱住黑夹克,打算和它同归于尽。

    黑夹克脸色变了,它痛苦地呻-吟着,想把黎戈推开。但是,迟了。黎戈的眼睛、耳朵、鼻子都在流血。

    黑夹克的脸上也都是血,它狠狠地抽打着黎戈,企图将她碎尸万段。

    就在这时,叶行来了。

    他斩断黑夹克的触手,把黎戈从它手里夺了下来。黎戈浑身冰凉,嘴唇泛紫,已经没救了。叶行皱眉,“对不起,来晚了——你还有要说的话吗?”

    黎戈皱着眉头,她服的是苗家人自制的剧毒,神仙难救,疼得一句话都说不上来。她捏着手指,说:“救…救人。”

    这时,雾里走过来,跟叶行说:“你去支援,她交给我。”

    叶行犹豫了下,把黎戈送到了她手上。雾里没接,任由黎戈躺在地上。

    她走到黎戈身边,低头看她,平静地说了句:“你还想活吗?”

    黎戈半睁着眼,虚弱地看着她,在这一刻,她的身上似乎有光,清冷又圣洁,不像人间物。

    她叹了一声:“想。”

    想又有什么用,只能想想吧?

    雾里:“自此后,即便霉运连连,终生不幸,也无悔吗?”

    黎戈吃了一惊,隐隐从她嘴里听出了点端倪。她不是傻子,因而立即说了句:“无悔。”

    下一刻,雾里蹲下去,手就覆在了她胸口上。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黎戈眼睛一眨不眨,紧紧盯着雾里。复…复活了?

    片刻,雾里起身,一声不吭地走了。

    黎戈坐起来,震惊地捂着胸口,伤口愈合,毒也被解了。如果不是因为胸口上还躺着湿润的血,她简直都要以为自己刚刚受伤只是在做梦。

    她一抬头,就看到雾里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只中了毒的女人解决了。大胡子冲上去支援黑夹克,没近身,就被分了尸。

    这些都只在一瞬间,雾里不费吹灰之力,就像是凌驾在众生之上的神。

    血溅了一脸,叶行愣了。他看着雾里,发现她正盯着某一处,全身戒备,好像那里有什么可怕的东西。

    说曹操曹操到,可怕的东西出来了——铃铛叮当响,这是与之前一模一样的复刻版鹿人。

    叶行皱皱眉,他的气息明显比刚刚所遇的任何一只妖都要强。他是湖面上那只鹿人的本体?这只鹿人浑身发着月白的光,手上托着只瓷瓶,四只蹄子走的缓慢。

    他眸光半敛:“我观察你有一阵子了,你,很让我熟悉,所以,你到底是谁?”

    雾里:“不用知道,你活不过今晚。”

    如果把这个人的记忆剥离出来,应该能知道不少东西。

    “好大的口气!”鹿人一伸手,铃铛在晃动,声音诡异。

    叶行头疼欲裂,拉着二哥往远处退去。地在震动,方圆一里之内,沙丘像活过来了一样,不停地往外输出红参触手,像要把他们所有人都绞杀于此。

    再这样下去,大家都会死在这里。

    匆忙间,二哥把许二三交到叶行手上,郑重地说:“这次我回不去了!如果你能回去,告诉总局,这是s级任务,特调局成员解决不来,别让他们派人来了。”

    不等叶行回话,二哥人就已杀向了红参群,只为给他们争取撤离的机会。

    叶行不敢犹豫,可他的血终归特殊,这群玩意会通过吸血复刻人,如果不死的异能被它们复刻过去,后果只会更严重。

    所以,他只能跑,不回头的跑。

    幸好,鹿人全开时的领域只约摸有一里地远,他们还剩一辆能开的车。

    叶行一上车,狂踩油门,横冲直撞,险险杀出了藤蔓的包围圈。

    开出去没多远,叶行匆匆下车,跟黎戈说:“趁现在,赶紧开出去!别停!带二三去医院!”

    黎戈:“你们怎么办?!”

    叶行:“先活着出去再说!”

    说完,他一路狂奔回去,二哥需要他,雾里也待在那里,不能让他们孤军奋战。

    然而,等他跑回去时,他只看到鹿人站在那里,周遭什么人都没有,巨大的红参触手也消失了——他把他们都吃了?叶行心跳慢了一拍,拔刀狂奔过去,决定和它决一死战。

    可下一刻,他身体一个腾空,就被拍了出去。身体撞在沙丘上才停下来。

    鹿人大笑:“想不到太岁也有主动送上门来的一日!八十多年!整整八十多年!老子被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终于得见天日了!”

    “咔嚓—”

    “叮铃铃…叮铃铃…”

    绑在鹿人脚上的铃铛绳,断了。黄沙起,地面在涌动,不远处的湖面被撕开两半,露出泥沙堆积的河床,鹿人热泪盈眶。

    民国22年,他刚从妖市出来不久,不过吃了几个人,就被一个疯女人不分青红皂白地镇-压在了这里。

    那疯女人以他的骨血作为阵法守护那东西,他接近不了它,也走不出这无边的荒漠,只好孤身寂寞了几十年。

    几十年。

    如今,终于自由了。

    解了封之后,他第一时间想的,就是那东西,被迫守了它那么多年,不将它收入囊中,怎能对得起自己。

    他缓缓转身,朝湖面上撕开的洞走去。

    人类在妖面前,总是脆弱不堪。叶行不过挨了一巴掌,五脏六腑就都错了位,修复需要时间。

    他咬咬牙,强撑着跟过去。

    鹿人停下脚步,回头觑向叶行,一把把他抓过来,隔空捏了一把。

    “噗”

    ——叶行肚子破了,血水和肠子往外流。

    叶行疼的直想当场死去,他挣扎着,但挣扎于事无补。

    想办法,一定还有办法救人,至少他身为叶家人,还能救下雾里。

    “哈…哈哈…”叶行忽然笑了起来。

    鹿人拉下脸:“你笑什么?”

    叶行:“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叶行,叶家人,我的血,对你们而言,大补。你应该听说过吧?只要放过我,我就是你源源不断的血源。”

    叶家人,没印象,做血源,倒也不必。不过,这小子的血,确实大补。

    鹿人抬手,红色藤蔓自手上蔓延缠向叶行,触角扎在叶行手上,一点一点吞噬着他的血。对他而言,在沙漠中喝人血,无异于久旱逢甘霖。

    血一点点被抽干,叶行闭上眼,意识渐渐模糊。这是他能为雾里提供的最后一点贡献了。至于她能不能活着回来,全得看她的造化。

    ——

    “襦衣才换青

    快着归鞭早办回程

    十里红楼休恋着娉婷”

    雷雨天,房间忽明忽暗,孔家老宅里,戏腔婉转,哀怨中带着一丝悲凉。孔胜天吓得瑟缩在角落的桌子下,一动也不敢动。

    见鬼,他刚刚起夜,喊了几声都没人应,忽然就打雷下了雨,唱戏声就是从这时传来的。他尿都没敢尿,就藏进了桌底,心里怕得不行。

    明明都找风水大师“开过光”了,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进的宅子?

    “吱呀”,开门声拨动了孔胜天紧绷着的心弦。

    “不念我芙蓉帐冷

    也思亲桑榆暮景”

    声音越来越近,昆曲的一唱三转就着雷声,格外-阴森可怖。孔胜天被吓得三魂失了七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

    “频嘱付

    知他记否”

    “啪!哗啦啦!轰——”

    雷声闪电齐头并进,强行钻进孔胜天耳朵里,他“砰”地一下,背撞在了桌面上。

    这刻过后,戏腔停了,雷声闪电销声匿迹。孔胜天抖了一会儿,确认没声音了,缓缓把手拿开,往桌布外探去。

    他一扭头,就看到了张脸,倒着的脸,脸上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见他看过来,它还弯了下眼尾,然后伸手——

    “呃啊!”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传来,雷声乍起,血水飞溅,一颗眼珠滚落在地,血腥又寂寞。

    这时,房间里亮起了簇火苗。

    王总慢条斯理地从楼上走下来,朝楼梯旁边瞥了一眼。打了个响指:“怎么样?这出戏,好看吧?”

    楼梯口下,卧着一条鱼尾巴。孔延年半坐在那里,双目圆睁,嘴巴惊得合不上。

    他的亲爹,死在了他面前,就在一分钟前,他亲眼看到一个穿着青衣的女人弯着腰,一点点钻进桌子底下,把他爹吃了。

    “呕…”

    孔延年吐了。

    王总风淡云轻地说:“我帮你报了仇,你也该回报我了。”

    “杀了我!你杀了我!”孔延年捂着胸口,强忍住恶心,“我不想活了,你让我去死!”

    “啧啧,”王总双手环胸,低头觑他,“其实你求生的心要远大于求死,你根本不想死,我说的,不对吗?”

    “吧嗒…嗒……”

    眼泪夺眶而出,孔延年睁着眼睛,短短几天,他经历了太多荒唐事,此刻终于如梦初醒,认清了现实。

    对于他爹,他确实恨之入骨。孔家人丁兴旺,他自幼备受冷落,为讨他欢心,他不惜花重金筹太岁。

    可这一切,也为他今天的遭遇埋下了祸根。虎毒尚不食子,可他呢?他有一百种不杀他摆脱掉警察的方式,却偏偏选了于他而言,最残忍的一种。

    恨,恨啊,怎能不恨。

    “哈哈…哈哈哈…”

    孔延年一边哭,一边笑,笑着笑着,他抬头看王总,万念俱灰:“你想要我,做什么?”

    “不慌,我认为你还没有对自身处境的完全认知,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两种选择,一,做回孔延年,二,彻底变成你现在的身份。我给你一次自主选择的机会。”

    “主人,”那唱戏的擦着嘴,“您就这么放他走了?”

    王总掸了掸衣上别着的红玫瑰,把它取下来,往那铺着蜀锦吴绫的桌边走去,“他会乖乖回来的。”

    玫瑰滚落在桌角下,化成一抹红色火焰,烧着了桌布,火越来越大,窗帘、房梁都没能幸免于难。火势迅猛,眨眼便将整个屋子都卷进了火堆里。

    “但见那寒云惨雾和愁织

    受不尽苦雨凄风带—怨—长~”

    戏腔婉转,声音渐消。随着戏腔隐没。忽然间,外头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天啦!见鬼!暴雨天着火!救火!快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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