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天色已经黑了,但是,在出击之前,还是要将周围的耳目都收拾干净,否则,己方这支部队快速出击,还是会有打草惊蛇的可能。

    陈风这次胜券在握,这大雪,非但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还是自己取胜的一个方面,原因就是陈风已经做好的充足准备,这雪橇,就是雪地行动的利器。

    历史上讲到,雪橇起源于瑞士山地,后逐渐在欧洲、北美和亚洲等国家流行。雪橇最初为木制,后发展成用金属制作。而此时,在中国,是没有人知道雪橇这种东西的,上次薛婉瑜从大都逃离,用是就是马拉雪橇。

    不过,既然要北进,所以,陈风就让手下的部队,开始训练这种东西,而这场雪来得,正是时候。

    这个时代,还没有人知道雪橇这种东西,陈风的这种利器,就是这次作战成功的保证。

    当然,这种东西不能外泄,一直以来,跟在己方行军周围的那些细作们,今天晚上,遭到了彻底的打击。

    等到铁蛋带着手下绕了一圈回来的时候,连半柱香的时间都没有,却已经抓到了七名细作。

    这些细作,交给手下去审问一番之后,就会被干掉,埋在这雪地里。

    这种时代,又是在战争时期,陈风是不会留下这种祸患的。

    当铁蛋回来的时候,徐达和周德兴两人,已经由惊讶变成了羡慕。

    “陈大人,这装备,可否给我们也准备一些?”徐达小心翼翼地问道,这玩意儿,还真不错,要是有这东西,那真的可以很快就奔袭到徐州去。

    陈风摇了摇头:“不行!”

    “为何?陈大人,您可不能厚此薄彼。”周德兴在一旁说道。

    “周将军,这装备,必须要经过训练,才能够使用,即使是我的军队,能够使用这些装备的,也不过区区这五千人。”陈风说道。

    陈风这句话,倒是没有说错,在后世,滑雪作为一耻有趣的运动几乎在全民展开,但是,初次滑雪的人,几乎一整天,都全部是摔跤过来的。

    摔到雪地上,倒是不疼,还很有趣,等到休息的时候,才能够感觉到全身各处都在火辣辣的疼。

    虽然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后世的各种机械设备,多凭借自己的体力,但是,这的确是个技术活儿。

    “陈大人,我看,也没有多难啊。”周德兴说道。

    “周将军,不得无礼,你没有看到常将军的这支部队,即将出征吗?就不要给常将军添乱了,既然陈大人说你不会,那就一定是不会。”徐达说道。

    陈风算是看出来了,徐达和周德兴两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就是和自己耍心计来了。

    “铁蛋,来,把你的装备给周将军穿上。”陈风看这个两人不死心,索性就让两人出丑好了。

    “是。”铁蛋立刻答应着,然后,将鞋子脱了下来。

    周德兴立刻飞快地将铁蛋的鞋穿上,脸上满是笑容,然后,学着铁蛋的样子,把这个鞋子一蹬,就踩到了木板的凹槽里面。

    看着这两块木板都被踩在了自己的脚上,自己变成了个大脚的怪物一般,周德兴很满意地拿着那两根竹竿,然后向后一戳,按照刚刚铁蛋那个样子,身子再向前一倾,就该飞一般地出去了吧!

    突然,眼前的景物,在飞快地晃动,接着,就感觉到了身体和地面接触的踌。

    “啪!”周德兴已经重重地摔了个狗吃屎。

    站起来,周德兴两眼有信光,脸颊有些微红,他可是员武将,率领数万兵马,南征北战,所向披靡,是有威严的,而现在,就这样摔倒,简直是太丢人了。

    “周将军?”铁蛋伸过手去,准备将周德兴扶起来。

    周德兴没有理他,自己一骨碌站了起来,重新踩在了木板上,千军万马都不怕,这两块窄窄的木板,自己还怕什么?

    谁知,刚滑了两下,周德兴又再次摔倒在了地上。

    徐达在后面,算是看明白了,这木板虽然小,但是里面门道却不少,因为,这一滑,脚下的木板立刻就会前进,而上半身,也得跟上才行,只要稍有差池,肯定就会摔倒,而且,这还只是直行,要是转弯,就更麻烦了。

    不经过锻炼,还真是不行。

    “周将军,下来吧。”徐达在后面说道:“把这装备,交给铁蛋。”

    铁蛋重新簇了自己的鞋子,脸上非常神气,而此时的周德兴,则涨红了脸,几乎不敢抬头。

    “陈大人心机巧妙,涉及出了这雪上的利器,那么,常将军突袭徐州,完全能够不费吹灰之力,陈大人,那我们在后面,有什么任务?”徐达问道。

    这首战之攻,自己是没戏了,就看以后的仗,还有什么可打的。

    “等到进驻徐州,我自然会下达之后的军令,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在先锋走了之后,加快速度,尽快也赶到徐州去,最多十日,我们所有的军队,都要进入徐州城!”陈风说道。

    听到陈风的话,周德兴脸上又是变色,这雪这么大,这好用的玩意儿己方又用不了,十日内,赶到徐州城去?恐怕要日夜不停地赶路吧?

    这几天是闲得慌,再过几天,恐怕要累死啊!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常聚的军队,做好了出发的准备,消失在了黑暗的月色之中。

    陈风的一支利箭,终于射出,这一箭,将饱含李思齐部将的血肉而归!

    常聚和其他人一样,脚踩着两根木板组成的雪橇,手握竹竿,身上背着一杆火器,望着四周的一片原野,常聚在飞快地前进着。

    在他的旁边,是一名名同样飞速前进的战士,他们只要离开了军营二十里,几乎就不会被人发觉,他们已经离开了大路,在空旷的原野上前行着。

    这次,雪下得非常厚实,所以,不需要走大路,就是在原野上,也可以畅通无阻,这种感觉,是非常爽快的。

    这一滑行,就是两个多时辰,之后,常聚才命令手下,休息了两个时辰,天就亮了。

    亮了之后,继续前行,只不过,每个人的眼前,都戴了一种黑色的东西,墨镜!

    在雪地里行走,尤其是像常聚这样快速地行走,还要面对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雪盲!

    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偶尔看一会儿,还无所谓,要是看的时间长了,眼睛会疼,脑子会发晕,这是由于白汛射太阳光造成的结果,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失明,这就是雪盲。

    避免雪盲,最简单的办法,那就是用墨镜了9好,这墨镜只是陈风的瓷窑烧着玻璃的一种副产物而已。

    虽然只是简单地在玻璃上涂了墨水,无法阻挡强烈的紫外线,但是,起的作用也是很巨大的。

    一式的白色披风,将全身裹住,在皑皑的白雪之中,远远地望去,什么都看不到,而且,远离了官道,被发现的概率,几乎是零。

    只有偶尔的村落里的人,看到了这样一支军队在雪地里前行,张大了嘴巴,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不过,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村民,从未想过要去告密,而且,即使是告密,他们行走的速度,也远远赶不上常聚的军队的速度。

    常聚的迅速,就是连常聚自己都有些瞠目结舌,第一日,就从泗州到了虹县,第二日,就进了归德府境内,第三日,就能够从容地杀到徐州去!

    就在两日之后,陈风的大军,终于下达了快速行军的命令!

    十日之内,就要到达徐州!

    为了加快行军的步伐,出征时所带的帐篷,都已经被抛弃,这一路上,不仅仅是白天,就是在夜间,也要继续赶路,步兵们脚踩着雪地,一步步地挪动着,虽然天气严寒,但是,依旧挡不住他们进军的决心!

    骑兵还好些,但是,为了节省马力,他们也不能一直骑马,一半路程都得下来和步兵一同行走。

    而后面运载补给的马车,不知道是谁发明的主意,将轮子去掉,安置上了两块大木板,行动起来,居然非常方便。

    徐达到过后军一次,只看那木板,就想起了常聚带走的那五千人,陈大人早就预备好这么做了,这分明就是和常聚采用的是相同的装备,只是放大了而已。

    看到这马车也能行动如飞,徐达对陈风的佩服也油然而生。这两块木板,就让马车轻松地行走,简直就是太神奇了。

    只是,即使如此,这粮食,也不够吃到徐州去,还得十日才能到徐州,而粮食,再吃五日就没了。

    这天寒地冻,又是长途奔袭,士兵们若是吃不饱饭,饿着肚子前行,那就会有冻伤甚至冻死的事情发生,造成非战斗减员。

    这种情况,徐达是不愿意看到的。

    徐达问过陈风,陈风却笑而不语。

    周德兴非常焦急,徐达却放下心来,徐达知道,陈风既然这样布置,那么,就应该是已经提前有所计划了。

    就在这边焦急行军的同时,常聚的先锋部队,已经到了徐州的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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