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代中期均田制崩溃以来,以往的土地国有制再也不占统治地位,代之以土地私有制。作为不动产的土地,立即成为商品领域流通频繁的、最主要的大宗商品。正如宋人生动表述的那样:“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换一家。”

    这次,两百三十三贯钱,换得百亩土地并上面的一处宅院,家主姓王。

    在王伦看来十分值。百亩只多不少,在测算面积时,边边角角的地方都没统计在内,刘县令其实是送了不少人情的。

    甜水巷那边太挤了,不但影响到他现在的肥皂生意扩张,还限制了他在其它领域的探索。有了这块地,他可以做许多事情了,而且还隐秘。

    只要在半岛的结合部垒一道围墙,便能与外界很好地隔绝开来。有李师师的关系,相信祥符县没有人不长眼来招惹他吧。

    离靖康之变还有好久呢,王伦至少可以快活十来年。相信有这段时间的经营,能够给他带来足够的财富。

    只是当刘县令离开,他和红玉面对明显面色不善的村民和一直冷眼相看的闻学究时,他才认清这样一个事实:自己的庄园是建立在安仁村上的!

    现官不如现管,如果被乡民敌视,自己的生意也不可能做得好的。

    “王大郎,此是何意?”闻焕章话问得很冷,他的脸色很不好看。

    原先,范少监在的时候,田地可是租给当地的村民耕种的----虽然宋朝并不像明朝那样读书人有特权,但是在田税上面还是有优待,至少比普通的农民少交些税。所以,安仁村有许多人便是靠着租他的田地来过活的。现在王伦把田地买下,对他们的生活可能会有极大影响。

    所以许多乡民有敌视就再正常不过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夺人饭碗。

    另外,乡民的思想很朴实:范少监是个为民鸣不平的好官,现在犯了事,不能连他的家都被端了。可能这也是一直以来祥符县只能封而无法出卖的原因之一,毕竟买家都会考虑到这一因素,又不是像城里那样完全可以独家独户地过日子。

    或许这也是刘县令这么慷慨地给王伦送温暖的原因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到底是仁人志士,常怀忠义之心啊!

    对此,王伦早有腹稿,必须在这件事情上得分:“小可也是钦佩范少监高义,本来绝不会打它的主意。但是后来一想,如果别人过来把它买下,将来范少监一家回来可就真的无着落了。所以思来想去,觉得最好的办法,便是小可买下替他保存!”

    这地方太大了,根本用不完那么多,并且王伦看过了那处房子,其实并不中意。

    宋朝的农村地区一般平民住房多为茅屋,富裕的住宅以茅屋和瓦房相结合,构成一组住宅。范良在没出事前算是级别还行的中层干部,所以稍讲究些,但也无非是屋顶以草和瓦覆盖,外建门屋,内为四合院。

    王伦见过了三皇子、晋康郡王府乃至杨戬的府第,也见惯了阎婆惜、孙三四居住的小巧精致,还见识了潘金莲家院落的宏大,所以在住房上面,就有自己的想法。

    又不是在寸土寸金的东京!这里可是地道的农村,土地广阔,只要不僭越,可以自由建造。

    先期投入不会太大,那就暂时不动范家的宅院。并且从地理位置上讲,范家偏向村落那边,并不符合王伦的需求。

    他的新家准备建在河边。

    除了能够引汴河的水到家里来可以让他在盛夏之际可以在家里就能游泳之外,还有布置庭院、建造自己的私家园林之用。

    当然,一个最重要的功能自然是方便货物的运输。在堤岸处修一个小型码头,得空的时候,还能去戏戏水,乘舟遨游天地之间,不亦快乐乎?

    见他这么说,村民们特别是租户们的脸色稍霁,便是闻焕章也将信将疑。这年头花三十三贯买一套房而不住,节操不能说不伟大。

    其实王伦想得更远。

    自己在这边建房设厂,肯定需要用人,看这边的情状,周边就是廉价的劳动力,没必要担心自己买了田地被对方赖着不撒手。等到工厂建成,来务工的人只要看到收入远超务农,肯定会有想法的,那时收地变厂完全不会有反弹。

    自己现在势单力孤,和村民们的关系不打好,想稳住阵脚都不能够,不如送人情。当然,斗米恩升米仇的事他是不会做的,每年交给自己和官府的地租都不会少。

    没有人质疑,毕竟种田交粮天经地义。只是租地的村民在获得王伦继续租种的承诺后马上喊他为“王大官人”,让平时只敢谦称自己为“小可”的王伦小激动了一把。

    哥也是小有身份的人了!

    冲着这份尊重,王伦都觉得自己要赶快发达,这样才能真正对得起“大官人”这个尊贵的称呼!

    “闻学究,小可在此地人生地不熟,现在要建房建厂。若是学究有认识这方面的人物,烦请推荐一二!”

    要拉进与人的关系,帮忙是个很好的办法,并且请对方帮忙让对方有机会示恩于己是特别实用的手段,王伦便是用的此招。

    他也确实不懂在大宋建房的规矩。

    听他说要自建房,闻焕章的脸色又是一番释然。既然要自建房了,再打范家主意的可能性便小了很多。这个忙,他觉得有必要帮。

    “此事易耳。不知道官人有何要求?”

    王伦便把方案约略略地一提,倒把闻焕章惊得头像拨浪鼓一般摇起来。

    “不妥!”

    依王伦的意思,他是想建一幢三层楼的小别墅的,既紧凑,又节约土地----其实是他很向往在空气清新的早晚斟一壶茶在阳台上看风景的生活。

    登高望远,何其惬意!

    只是他的美好理想马上就破灭了。

    因为在宋朝法律中,只有皇家、贵族方可设立四重檐,也就是盖个四层高的房子,每一层的四角都做成飞檐;凡六品以上可设重檐,也就是六品以上才能盖两层楼的飞檐。

    对王伦这种没有任何政治背景的商人,只能盖一层,并且飞檐的起翘之势还不能太高!

    谁说宋朝商人地位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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