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再大的困苦也不可能改变人性,人类就算到了饿死的地步也不会去吃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味道还算可以。”不过呢,变通也是人类的一大特征。
李维尝了尝所谓的乱炖——味道还算是不错。
“难道你们就……不养几只小猪玩玩么?”李维吃着那些不知名的生物,他努力地让自己忘记它们是什么东西,而只品尝肉香——老实说,中国人的天赋点的果然没错啊。这种垃圾都能做成美味佳肴给你扔进肚子里去,简直是伟大
“那是高级食材,你知道养一只猪可以养多少人么?更何况,大灾变之后还有谁有心思去管猪只?反正我们这里没有——听说另外几个街区有这玩意。”李明日用筷子指着她老爹,道:“他们有的时候会来交易……不过贵的要死——有机会真想要吃吃看呢。”
这世界真奇葩。
“哦……五十年了,猪肉价格贵的更加离谱了。不过,倒是成稳定上升趋势。”李维吐槽了一句,跟几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儿女开玩笑道:“知道么?五十年前的猪肉价格就是水涨船高,节节攀升呢……”
“你真的活了这么久么?”李真嗣问了一嘴,这个小男孩看来是最好对付的。
“差不多吧,我是一九xx年生人。”李维感叹了一下,道:“现在是多少年?”
“现在是灾变50年,再过两个月将会有纪念仪式,为了纪念我们死掉的世界整整半个世纪。”李绫波说道:“你连这个纪元都不知道?——这可是我们几个阵营共同的纪元——你是哪儿来的奇葩?”
“以前叫做帝都,距离这里三千多里地吧。”李维道:“一路上碰到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过好在是过来了。辐射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所以我觉得来找找……她们。”
说着,李维倒是有些黯然:“没想到……斯人已逝,死则死矣。我见到了她们的后人——也就是你们废话不多说了,也许我在这里的居住时间也不会太久。我是……追杀某种生物来的。也许我一个人……心有余而力不及。”
“虽然不是很喜欢你的神神秘秘,但是我倒是可以肯定你是我见过的最神秘的人。”李绫波将自己盘子里最后一块肉吃完,又端起了一杯啤酒,用端着酒杯的食指略显醉态的指了指李维,道:“你不怕核辐射,不惧核微尘。在空中辗转腾挪的样子我们小队的人都见到了——你的本事很高,徒手轻松的击杀了魔虾。而且还是这一代我们狩猎的首领级别,不是满地爬的小喽啰——你追杀什么生物过来的?”
“…一种奇怪的东西,说了你们也不信,最起码现在不信,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存意义……之一。”李维苦笑了一下,但是略显欣慰:“现在我遇到了你们——我有责任代替那些死去的人照顾你们现在,我有点东西要给你们,就……当做是见面礼了。好,真嗣。”
“啊?什么?李维先生?”
“这个送给你。”说着,李维将一直带在身上小型野外挎包里的三个小雕像全都送给了对方,推开了餐桌上的一些盘子,对自己的儿子说道:“这是……你应该得到的东西之一。不好意思,第一次见面没能给你别的什么,这就是我能给你的所有东西了。纯玉质的青龙雕像,纯金制的玄武雕像,以及纯汉白玉的白虎雕像。”
“……诶?黄……黄金?玉?——这……”李真嗣的脸上变了颜色,有些慌忙的样子李维想起了自己的小舅子,又想起了自己的晨星。多少,有些物是人非。
“你必须收下”李维叹气道:“我没法给你别的东西,所以这些是你应得的。武僧所训丨所有,必用这三种雕像作为阵眼护法。你如果想要替你老爹保护你两个姐姐,就拿出点男人的样来收下它们,我接下来会更多的锻炼你
老赵说过。
武僧只有在预感自己即将归西的时候,将自己的酒壶、节杖、雕像与其他至宝如僧服挂饰等,传授给自己的嫡系传人或者子女。然后自己就好像虎啸山林的猛虎临死前不愿意被其他人看到一样,找到历代武僧都必定到达的地点,被脚踏着金莲的四灵、志高天神所接引,前往永恒的理想所在,成为真正的酒
“喂喂喂,你是无视我们两个么”不愧是姐妹花么?狠狠地拍着桌子,一明一暗两位女孩半精灵表示了对李维的强烈不满。她们娇叱着李维重男轻女的罪行,道:“——你不是说我们都是那个什么家伙的儿女么?暂且不论那家伙究竟叫什么,你也不告诉我们——不过,礼物人人有吧?对吧?对吧?还有黄金么?这可是比勋章更值钱诶”
“……”李维看着两个喘着粗气,面对金钱就把持不住的女儿,有一种自己教育不当的感觉。
“比起黄金,这里面的价值更重要——比起你们,我觉得把三样宝物都给了李真嗣,他最少不会去拿了卖掉”李维给气得半死,自己好歹是老爹,送给她们的传家宝竟然不老老实实的接受还……只注重黄金
好伤心
“好吧好吧,算我倒霉——真是的。这个——纯银的戒指,是你们老爹的至宝记住了,至宝知道是什么意思么?是他拯救了uu人之后,那uu人送给他的礼物,他一直看做比生命还要重要顺道你们老妈还给这戒指付了魔,有魔法效果不过不强烈。”
李维退下了他手中的戒指,那些犹太人送给他,他的确是看的比生命更重要的戒指。并将其送给了自己的女儿之一——李绫波。
“这个,是我一直舍不得用的披风。你老娘风语做的,历经五十年风风雨雨。”李维又从挎包里将风语做的披风给了风语的女儿李明日。
“……她还有个银质的戒指,怎么我的就是披风?”明日小姐十分不爽的嘟着嘴:“呐呐,你还有什么好东西?我承认你是我们叔叔辈了,这纯金雕像就……呵呵呵呵。咳咳咳……我们不会卖掉的。”
“混蛋,这是你老娘做的而且是镶嵌了自然魔法镀银丝边”李维给气得不行,觉得自己的儿女怎么这么势利眼?
难道,这是唯一遗传自己的基因么?曹操艹曹操,怎么不遗传点好的
“……味道还算可以。”不过呢,变通也是人类的一大特征。
李维尝了尝所谓的乱炖——味道还算是不错。
“难道你们就……不养几只小猪玩玩么?”李维吃着那些不知名的生物,他努力地让自己忘记它们是什么东西,而只品尝肉香——老实说,中国人的天赋点的果然没错啊。这种垃圾都能做成美味佳肴给你扔进肚子里去,简直是伟大
“那是高级食材,你知道养一只猪可以养多少人么?更何况,大灾变之后还有谁有心思去管猪只?反正我们这里没有——听说另外几个街区有这玩意。”李明日用筷子指着她老爹,道:“他们有的时候会来交易……不过贵的要死——有机会真想要吃吃看呢。”
这世界真奇葩。
“哦……五十年了,猪肉价格贵的更加离谱了。不过,倒是成稳定上升趋势。”李维吐槽了一句,跟几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儿女开玩笑道:“知道么?五十年前的猪肉价格就是水涨船高,节节攀升呢……”
“你真的活了这么久么?”李真嗣问了一嘴,这个小男孩看来是最好对付的。
“差不多吧,我是一九xx年生人。”李维感叹了一下,道:“现在是多少年?”
“现在是灾变50年,再过两个月将会有纪念仪式,为了纪念我们死掉的世界整整半个世纪。”李绫波说道:“你连这个纪元都不知道?——这可是我们几个阵营共同的纪元——你是哪儿来的奇葩?”
“以前叫做帝都,距离这里三千多里地吧。”李维道:“一路上碰到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过好在是过来了。辐射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所以我觉得来找找……她们。”
说着,李维倒是有些黯然:“没想到……斯人已逝,死则死矣。我见到了她们的后人——也就是你们废话不多说了,也许我在这里的居住时间也不会太久。我是……追杀某种生物来的。也许我一个人……心有余而力不及。”
“虽然不是很喜欢你的神神秘秘,但是我倒是可以肯定你是我见过的最神秘的人。”李绫波将自己盘子里最后一块肉吃完,又端起了一杯啤酒,用端着酒杯的食指略显醉态的指了指李维,道:“你不怕核辐射,不惧核微尘。在空中辗转腾挪的样子我们小队的人都见到了——你的本事很高,徒手轻松的击杀了魔虾。而且还是这一代我们狩猎的首领级别,不是满地爬的小喽啰——你追杀什么生物过来的?”
“…一种奇怪的东西,说了你们也不信,最起码现在不信,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存意义……之一。”李维苦笑了一下,但是略显欣慰:“现在我遇到了你们——我有责任代替那些死去的人照顾你们现在,我有点东西要给你们,就……当做是见面礼了。好,真嗣。”
“啊?什么?李维先生?”
“这个送给你。”说着,李维将一直带在身上小型野外挎包里的三个小雕像全都送给了对方,推开了餐桌上的一些盘子,对自己的儿子说道:“这是……你应该得到的东西之一。不好意思,第一次见面没能给你别的什么,这就是我能给你的所有东西了。纯玉质的青龙雕像,纯金制的玄武雕像,以及纯汉白玉的白虎雕像。”
“……诶?黄……黄金?玉?——这……”李真嗣的脸上变了颜色,有些慌忙的样子李维想起了自己的小舅子,又想起了自己的晨星。多少,有些物是人非。
“你必须收下”李维叹气道:“我没法给你别的东西,所以这些是你应得的。武僧所训丨所有,必用这三种雕像作为阵眼护法。你如果想要替你老爹保护你两个姐姐,就拿出点男人的样来收下它们,我接下来会更多的锻炼你
老赵说过。
武僧只有在预感自己即将归西的时候,将自己的酒壶、节杖、雕像与其他至宝如僧服挂饰等,传授给自己的嫡系传人或者子女。然后自己就好像虎啸山林的猛虎临死前不愿意被其他人看到一样,找到历代武僧都必定到达的地点,被脚踏着金莲的四灵、志高天神所接引,前往永恒的理想所在,成为真正的酒
“喂喂喂,你是无视我们两个么”不愧是姐妹花么?狠狠地拍着桌子,一明一暗两位女孩半精灵表示了对李维的强烈不满。她们娇叱着李维重男轻女的罪行,道:“——你不是说我们都是那个什么家伙的儿女么?暂且不论那家伙究竟叫什么,你也不告诉我们——不过,礼物人人有吧?对吧?对吧?还有黄金么?这可是比勋章更值钱诶”
“……”李维看着两个喘着粗气,面对金钱就把持不住的女儿,有一种自己教育不当的感觉。
“比起黄金,这里面的价值更重要——比起你们,我觉得把三样宝物都给了李真嗣,他最少不会去拿了卖掉”李维给气得半死,自己好歹是老爹,送给她们的传家宝竟然不老老实实的接受还……只注重黄金
好伤心
“好吧好吧,算我倒霉——真是的。这个——纯银的戒指,是你们老爹的至宝记住了,至宝知道是什么意思么?是他拯救了uu人之后,那uu人送给他的礼物,他一直看做比生命还要重要顺道你们老妈还给这戒指付了魔,有魔法效果不过不强烈。”
李维退下了他手中的戒指,那些犹太人送给他,他的确是看的比生命更重要的戒指。并将其送给了自己的女儿之一——李绫波。
“这个,是我一直舍不得用的披风。你老娘风语做的,历经五十年风风雨雨。”李维又从挎包里将风语做的披风给了风语的女儿李明日。
“……她还有个银质的戒指,怎么我的就是披风?”明日小姐十分不爽的嘟着嘴:“呐呐,你还有什么好东西?我承认你是我们叔叔辈了,这纯金雕像就……呵呵呵呵。咳咳咳……我们不会卖掉的。”
“混蛋,这是你老娘做的而且是镶嵌了自然魔法镀银丝边”李维给气得不行,觉得自己的儿女怎么这么势利眼?
难道,这是唯一遗传自己的基因么?曹操艹曹操,怎么不遗传点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