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官道,方文真走出生活了十六年的小镇,踏上寻找宗门的道路上。自己虽然资质低,但是他想着碰碰运气,看看是不是有可能在门派内某一个打杂的职位,他坚信只要自己打入那个圈子,总能学到点什么。

    但是寻了半月,就连仙人的一根毛也没见过。虽然有人见过修士,但没人知道他们自哪里来。方文真也曾向别人打听过玄玉山,但同样一无所获。

    半个月时间,盘缠花的差不多了,这还是在他有意识地节省下的结果。

    就像往常一样漫无目地走着,看见路边一家茶馆,看着手里为数不多的银子,他陷入纠结。

    “要不搏一搏?吃顿好的,再找份活干,然后再慢慢找?”

    想了想,他走了进去:

    “小二来壶茶,再拿四个饼带走。”

    “好嘞!爷您先坐。”

    小儿拿着一壶水上桌,方文真检查了一番感觉没问题了,直接拿茶壶对嘴喝了起来。

    “小二,最近城镇在哪里?”

    “爷,您顺着这条路,再往前走个差不多五里就能看见。”

    拿上饼和找回的银钱,继续向前走。

    到了镇上,方文真看见有家人大张旗鼓的在办喜事。询问几个人后,他大概知道是什么事了:当地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过生辰,广邀文人前来为其作词赋诗,献上佳句可得一大笔奖赏。

    看着自己口袋里不忍直视的银子数量,看向周围围观群众,他想了想:

    “有了!”

    他走到一个面容较好,打扮像个赶考的书生旁边:

    “鄙人陈三水,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那人手到:“在下李杰,不知陈兄有什么事?”

    “鄙人初来乍到,不知此处发生何事?”

    “本地一户人家公子生辰,家主广邀文人为其作诗,献佳作得赏。”

    “原来是这样,李兄心中可有什么想法?”

    “唉,李某十年寒窗苦读,可是腹中却无笔墨,就不献丑了。”

    “李兄切不可妄自菲薄,有道是,勤能补拙,一分辛苦,一分才,只要持心如初,他日著书立传,惠得百家子弟,教化天下万民一代大儒可期;当是时,可游山川,踏天地,腹墨千千万,胸中有正气!”

    李杰愣了一下。

    “腹墨千千万,心中有正气吗…”

    “额…李兄,在下有个不情之请。”

    回过神来:

    “陈公子请说。”

    “在下进京赶考,奈何路上盘缠花光,空有一腔热血,有道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在下一个穷书生。听李兄说这里可以写诗得奖,在下便做了一首,想着碰碰运气。你帮我看看可好?”

    “乐意至极。”

    方文真拿起笔墨:

    “周俊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李杰瞳孔放大:这是何等的气魄,他是拿周俊自比吗,要知道周俊可是天下皆知的诗人,几乎每首诗都流芳百世。

    在这首诗里,李杰看到了时代的变迁,也看见了超越时代,引领时代的意志。这一刻,李杰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平平无奇,为什么十年寒窗却默默无闻。因为他没有变化发展的思想,没有想要超越前人的意志,每天因循守旧,踩在前人开辟的路上,怎么可能超越前人?

    他双手颤抖地拿起纸张,看向方文真,眼中满是震惊和不可思议。一股想法油然而生:

    “我不如他啊!”

    “李兄,怎么样?”

    李杰回过神,弯腰拱手道:

    “先生胸怀大志,不敢与先生称兄道弟。”

    方文真走向前,扶起他:

    “李兄快快请起,先生这二字在下可不敢当。”

    “先生客气了,自古以达者为贤,这二字先生当之无愧。先生方才说缺少银两,在下这里还有些闲钱,可否将此诗交托与在下,吾定当小心待之,以此为督,代代相传。”

    “额,你能出多少?”

    “先生笔墨,不能以金钱衡量,在下身上仅有五十两,如若不够,先生随我到家中去取。”

    “不用了,就五十两吧。”

    钱到手后,方文真正转头离去。

    “先生!”

    方文真回过头。

    李杰弯下腰,深深一拜:

    “授人一字便为师,学生在这里恭送老师!”

    待方文真走后,他抬起头,眼中写满了坚定。

    此后,李杰便开始研究天下大事,以之为己任。一开始就像无头苍蝇般,但后来开始摸清楚门路,进京赶考,连升三级,成为载入史册的一代大儒,不过那些都是后话了。

    出了小镇,他摸摸口袋里,用脑中仅存不多的诗,再加上两句鸡汤,换来的五十两银子,叹了口气,继续前进。

    ……

    阳光正好,一片草地上空,时不时有几只雄鹰在盘旋。地面上有几只野兔在悠闲吃草。

    “再往前一步,再往前一步。”

    一个男人趴在地上小声嘀咕。只听“哗~”的一声,一只野兔掉进一个深坑里。

    “yes!”

    他熟练的跑过去,用小刀把兔子头割下来。剥皮,放血,串串,生火,烤肉,一气呵成。晚上,火堆旁男人拿着手中的兔腿,看着手中的地图:

    “大罗…就在前面了么。”

    没错,他就是方文真。自上次与李杰一别后已经过了五年。五十两银子早已花光,五年内,他的锻炼不曾停止,他是真喜欢运动,因为体会过失去,所以再拥有时便非常珍惜。

    每天的赶路、行走,风吹日晒,让他的脸又黑了一层,眼神中也添加了一些沉稳。五年内,他上山采药,下河捉鱼,跟过商队,走过镖局,学会了捕猎,做陷阱等生存本领,还有一身野路子的武艺。

    他杀过生,一开始是家禽,再是一些野味。第一次总是最难的,他难以忍受血腥味,处理的时候也是闭着眼,稍微不集中就会吐出来。但是,走过一次的路,再走一次就会熟悉无比。他渐渐习惯了血腥味,习惯了处理猎物。

    他去过很多地方,对这个世界也有了基本的认知:

    他所走过的所有地方都在一个叫做的“中州”的地域内。这个地域很大,应该比地球总面积还要大得多。

    修士的存在不是秘密,他们一般呆在山门里,偶尔出现在世人面前。而且山门一般有护山大阵,所以世人发现不了他们。所以方文真把目标锁定到了仙朝,而大罗就是是离他最近的仙朝,所以他便认定大罗为目标,没日没夜的赶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快要走到大罗境内。

    吃饱喝足后,方文真躺在火堆旁,看着绝美的星空,天上流行划过,他深吸一口气:

    “仙途渺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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