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衣要干怎么地也得半个时辰,但大伙的肚子可饿不得。

    陶婆子赶紧去做饭,于二娘也卷起袖子帮忙。

    午饭仍是面食浇卤,三人吃过了饭,再去看那套舞衣。

    陶婆子上手摸了摸,不由咋舌,“竟是已经干了!”

    又走远几步再看,这舞衣不说光彩如新吧,品相已经是极好了。

    凑近了闻闻,还有股子清新气儿!

    陶婆子不由得大赞那两个小桶里的洗衣液和亮衣液。

    拿起小桶来左看右看,啧啧称奇。

    “番邦的物件果然稀奇,这桶子也不晓得是什么造的,竟是从没见过!”

    这桶子是塑料的,自然不是这个时代能出现的东西。

    江易本来也想着要不把东西倒出来再拿给二人用。

    但是一来这个时代用来盛物的东西不是陶的就是瓷的,容易坏不说,还死沉死沉的,实在不合适装家庭装的洗衣液之类。

    就干脆撕了上头的标签纸,把这两大桶给拎出来了。

    这种不存在于这个时代的塑料桶,让于二娘和陶婆子看见了,肯定会觉得惊奇,但这个桶又不是金桶,也不是能无中生有的聚宝桶,材质再少见,也无非是个桶而已。

    因此也就略奇怪下而已,倒不会去深思。

    再一个也是因为她们俩都是要靠着江易生活的。

    江易要是落不了好,她们也是跟着倒霉的。

    如果换成游手好闲,整日就琢磨着怎么勒索敲诈的无赖之流,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江易也不想让她们把好奇憋在心里,遂道,“当时那番商倒是给我提说了一番。”

    “说他们那里善于用胶,可以从树上提取树胶,或从地下的黑油里提取黑胶,再将这些胶以秘法制成各种常用的物件,如鞋底子和扣子,如杯碗桶盆之类,这些用胶制成的物件能防水隔脏,却是怕火,火一烧就毁了。他送的那一车物件里头还真有不少这种胶做的东西,有些用得着就先拿出来,有些用不上就先放着。”

    说罢他又去旧库里走了一圈儿,回来的时候,手里就拿了十来双鞋子。

    这些鞋子的码数从大到小都有,样式主要都是老布鞋这种不大起眼的。

    不过颜色却比他卖出去的那些男鞋要鲜亮不少,有湖蓝和粉红色的,还有在鞋面鞋帮上机绣了花样的。

    陶婆子和于二娘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吸引过去了。

    比起桶子来,她们当然更关心能穿在脚上的鞋子了。

    二人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着,夸奖了鞋子的做工,又赞叹了鞋面的平整好看。

    “这些都不过是旧鞋子,不值什么,倒是耐磨,你们若不嫌,一人挑一双鞋子来穿吧,余下的还要劳你们想办法出清出去。”

    其实在所有的旧物里,江易最迫切地想要出清的,就是这些二手鞋子了。

    在现代,许多人是一打开门就能看到邻居家的鞋子摆在楼道里,都会在心里道声晦气的。

    这些旧鞋,就算换了时代,出于心理作用,江易也不想一进旧衣库,就能看到堆成小山一样的鞋子。

    陶婆子身为下仆,对于穿旧鞋倒是没什么。

    于二娘还是未嫁姑娘那会儿,那肯定娇气一些,哪管把这东西夸得再好,也绝对不肯上脚的。

    但这不是经历过一番波折,吃过苦受过罪了,也就节省惜物了么?

    因此二人就挑选一番,一人挑了双中意的上脚试穿了。

    穿上走了两步,这才感觉好来。

    这鞋帮子再好,做工再精细,自家买了新布料细心来做也能比得过。

    但这个鞋底子跟自家纳的鞋底可不一样。

    它厚实里还带点回弹……

    想到江易说的,它还能防水,陶婆子又脱下来,弄了点水来试了试。

    “嗐呀,这种番胶果然好用,竟真的不怕水!脏了一擦就好!”

    “怪不得那些外地的客人一买就是两三双,还要弄个布袋子装呢!”

    于二娘眼中露出深思,道,“姐夫,这种番胶只有番邦有,那番商为什么不来的时候,多带一些番胶物件,在咱们大晋朝不是能卖个好价钱?为何他却只带了些旧物呢?”

    好问题!

    江易笑道,“二娘子问得好,其实当时我也有想过,不过听到那番商说的,被强盗给抢了去的货,我就明白了。”

    “番商的商队,原本是运了好几大车的香料和宝石的!结果一路千辛万苦地运来,运货的驼马,手下的伙计和女仆都折了好些,遇上劫道的又抢走了两大车货品!”

    “但即使这般,只要他把货品运到京城,不管是香料还是宝石,都能有百倍的利。”

    “可如果他运的是番胶,顶多也就得个两三倍的利罢了,这还是往好了说。万一遇不上识货的,就觉得我又不是非得用番胶不可,鞋底子想要防水,可以包油纸,可以包牛皮,法子多的是……何必出这多出来的冤枉钱?还有用番胶做的桶或者盆……若是与陶盆同样的价钱,那许是会有人去买番胶盆,可若番胶盆是两倍的价呢?那还是选陶盆木盆的好……”

    “因此番商若全运番胶,就算能得两倍的利,同他千万里冒着性命危险又折损了那些多人力物力相比,却是亏得惨了。”

    陶婆子和于二娘听得连连点头。

    “是了,是了,千里行商只为财,没有好处的事,确实是没人干的。”

    “那番商给了大爷两大车的旧货,想必也是因为他的人手折损,自己用不上了,这才留下来的,倒不是专门要带这些来咱大晋。”

    江易松了口气。

    他为了编个听起来合情合理的来由,也是忒不容易了。

    三人闲聊了这一会儿,陶婆子又去摸了摸舞衣,这会儿是彻底的干透了。

    陶婆子就把舞衣小心地娶了下来。

    “这样好看的舞衣,可不能贱卖了!”

    虽然按着大爷的说法,这舞衣是番商带的胡姬穿剩下的,而且还说不准胡姬的人都没了呢,但既然她们费了好一番工夫,把衣裳整得跟新的一般,那肯定得卖个好价啊!

    江易就看向于二娘。

    “二娘,你先前提过寻个牙婆倒手,不知道你可识得靠得住的牙婆?”

    于二娘还真的知道一位。

    “就是住在城西的曹婆子……”

    这位曹婆子在城西也算得上一号人物了。

    曹婆子三十岁守寡,一个人走街窜巷,拉纤跑腿,挣些辛苦钱,咬牙拉扯大五个儿女。儿女们大了各自婚娶,又都听她的排布,十分孝顺。

    她做事有讲究,不大坑蒙拐骗,因此结交了不少人脉。

    三教九流的人见了她,都要尊重三分,称她一声曹婆婆。

    于二娘为啥知道她呢?

    是因为于二娘的夫家乔家,是个做竹器买卖的。

    乔家一大家子人,就靠着在乡下的三十亩山林地里长的竹子和自家的竹器小铺维生。

    乔家几兄弟,都是做好了竹器放在铺子里卖,哪个卖得好,就能多得几文的工钱。

    当然大头都是归公中的。

    而且乔家的兄弟们,每人每年都会分些竹子,算是私人的,各自可以想法子做花样,自己寻门路卖掉,这个钱就可以自留。

    于二娘嫁过去以后,因她心灵手巧,能想出一些又好看又轻巧的样式来,她又知道去打听门路,借了曹婆子的手,将新式竹器卖到了邻县,两口子挣的钱一下子就超过了所有的兄弟,这才遭了眼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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