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挨着大屋的有个围起来的小园子,在厨娘的精心栽培和浇灌下,这里的每一垄都是不同的蔬菜。园子的周边被一圈篱笆围起来,篱笆上附着着牵牛花竞相开放,这个园子就像花圃一样,让人赏心悦目。对于一个有美感的厨师来说,这个菜园子总让她的脸上带着一份高傲的神气。
厨房入口处的墙边摆放一张长凳,老管家次仁旺久坐在那儿,他身材魁梧,胸膛宽广,身体强壮,皮肤发黑,他的表情严肃,同时又流露出善良和仁慈。他是个坦诚、忠厚的老者。
“斯琴高娃,你锅里的煎饼烙好了?我都饿了。”次仁旺久说道。
“快了,次仁管家,”斯琴高娃厨娘一边用铲子翻着煎饼,一边说,“煎饼要有点褐色,那才好吃,而且那颜色好看。等一下裹上蜂蜜,让你连舌头都吞下去,呵呵。”
做煎饼是件麻烦事,一般只能小范围的人吃,多了,还是馒头或者面包更省力。厨娘做煎饼只是给女庄主降央卓玛、管家、小主人金珠吃的。厨娘做的煎饼是上等货,比外头卖的那些还好吃,也适合上等人吃。上等人很伺候的,明明是同样的口味和营养,给他们做的都要讲究摆盘等外形,要不这样就好像不能显出他们是上等人似的。不过煎饼有个特点,必须现做先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做好了之后,给老管家两张,厨娘带着一托盘直奔女庄主的卧室,托盘上有一叠散着热气的煎饼、一罐野生蜂蜜、一罐牛奶。
“喂,小思,小丽,快让开路,你们这些小鬼。滚开,这些煎饼不是给你们吃的,那是要给卓玛的,要是让她知道你吃了她的早餐,她会把你们赶出庄园去的,滚开滚开。穷鬼。”厨娘一边驱赶围过来的小屁孩,一边往楼上送餐。
敲了门,进去后,把托盘放在矮桌上,厨娘对正在洗漱的金珠说:“小宝贝,快点洗,有好吃的哦,今天是煎饼和蜂蜜,甜滋滋的,软绵绵的,好吃极了。你每次过来,大妈就给你做好吃的,不过,你要在这里独自享用,不能到下面去,那些馋鬼不会让你好好吃饭的,他们也想要沾些,还有,记住了,别分给她们,要不然,以后他们就会吵着要你让我给他们做吃的,他们不是上等人,不能吃这么好吃的,懂吗?小宝贝,好了,过来,让大妈给你裹上蜂蜜,你看,这样子裹,好了,卷在一起,吃吧。好吃吗?”厨娘看金珠笑得很甜,一边点着头,她高兴地用手指头碰了一下金珠的额头,“你真是个小可爱,长得跟你妈妈一样漂亮。”
等降央卓玛洗漱完毕、回到矮桌后,接管了金珠的早餐,厨娘就回到厨房了,接下来,她要做烤肉,用烤箱烤。
“吃饼后要喝牛奶,不然会噎到的!”降央卓玛指导女儿饮食,她要她自己做事情。因为阿里和白仁贡布的关系,在教育女儿的时候,降央卓玛基本上让女儿自己动手做事,没有大包大揽。但是这样教育也是要承担风险的,比如现在的金珠就把牛奶洒出来了,还把蜂蜜滴得到处都是。这里是卧室,不是厨房,降央卓玛急忙抓住女儿的胳膊,指挥她涂抹煎饼,“不能用涂抹,这么大的刀片,沾少一点,涂得快些,不能让蜂蜜挤在一起”
这么小的孩子,在东赞府又没怎么训练,到这里,肯定是“笨手笨脚”,降央卓玛告诉自己要有耐心。不仅如此,因为生下来就得了肺炎,金珠一直被放纵地养着。
英子保姆从外头进来了,她说自己正在忙着洗衣服,然后,她监督金珠吃饭,等金珠和降央卓玛都吃饱了后,剩下的她全包了。接着她拿出一条专门毛巾,从卫生间倒了一点水,开始擦拭小家伙脸上和手上的糖浆。擦干净后,收拾锅碗瓢盆。最后,她带金珠出去。
巴图康来接金珠回东赞府的时候,他问:“金珠,你一个人吗?”
“是啊,阿康叔叔。”她拉拉他的手,摇晃着说,“小伙伴都回家了,大人都在田里干活,没人陪我玩,我都无聊死了。”
她脸上的表情看来又烦又无奈。她的嘴半张着,好像还有话要说,最终没说出来。
“英子大妈呢?”巴图康问,“她不管你了吗?”
“她在马厩里帮忙了,”金珠说,“我妈妈要她帮忙干活,说农忙缺人手。”
“啊,看你不高兴的样子,不是又被你妈妈批评了吧!”
“是的,她老说我,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她终于喊出来,“我非常不快乐!”
“那好吧,我现在载你回老屋了,你该高兴了吧。”
“可是我更喜欢这里,这里还有我的很多小伙伴呢。”
变成野丫头的金珠在学习上有点不专心了,可是暑假过后,她已经要准备上小学了,得为此做些功课了,贵族子弟在暑假期间没有不补习的。小姑娘抄写字母表总是不专心,脾气还不小,降央卓玛只好耐下新来,站在旁边指导。
“不是那样写法,金珠,不是那样写法,”看到金珠把a的上边开了一个大口子,简直成了u,降央卓玛忍不住喊起来,指着a与u的区别给金珠看。“你看看,a是这样的,u是那样写的。”然后她些给她看。
“哟,是的,是的,可是我的a口子没那么大,不像u呀。”金珠辩解道。
“那你说它像a吗?”
“嗯好像也不大像,好吧,我把口闭起来。”然后她在a的上面补上一小横。
“重新写,这样画像什么样?”
感觉降央卓玛当老师没耐心,巴图康上去帮忙,他的指导比降央卓玛好多了,降央卓玛像跟金珠打架似的,口气态度都偏强硬。巴图康才像个幼儿园的老师,会哄孩子。
金珠不禁对这个大叔羡慕起来,说他那粗大的手指握住笔来写的字比她的好看。
“看,你的手比我的好看多了,只要你多写几遍就可以了,小孩子学习都是这样。一遍一遍。”巴图康说。
降央卓玛在一旁观察,她欣赏巴图康的态度。可是她学不会这样,因为跟白仁贡布对抗已经让她的性子变得很容易着急上火。
“阿康大叔,我写完后,你能陪我玩吗?”
“行,下午,我正好想到森林里去走走,你去吗?”
“太好了,我喜欢树林,可是妈妈不让我去。”
“对,小孩子一个人去肯定是不安全的,去那儿需要大人陪着,比如说我这样威武雄壮的。不然有灰太狼会欺负你哦,你也会迷路。”
“阿康大叔,森林里有小熊熊吗?我喜欢小熊熊,我不喜欢灰太狼。”
“那个小熊熊可不喜欢学习,它凶得很,会咬人,跟电视里的不一样。”
“是嘛,那可真是太有趣了。”
夏季的大热天,通常在下午16点左右,各种动物非常活跃,此时森林的声音最嘈杂。各种鸟儿在树冠上飞翔、跳跃;一只松鼠在偷窥;几只野兔出来嚼青草。
调好焦距,望远镜中出现几只水鸟,其中一只是华丽的雄鸳鸯,它们出现在那个大水塘里。水塘边还有一只松鸡。天呀,又出来一头黑熊。黑熊一出现,松鸡飞跑了,池塘里的水鸟也紧张起来。黑熊有些消瘦,远不如秋天圆肥,但动作轻盈。森林里吃的东西有很多,没多久,它会长胖的。
老牧工次仁顿珠曾经说过这里的林子零零星星住着几头黑熊。巴图康曾问过此地有没有棕熊。次仁顿珠说估计没有,棕熊算稀有。此地禁止捕猎,这里的村民也有佛性,这些野生动物过得挺自在的。
康定的夏天,中午火热,早晚凉爽,甚至有点冷,傍晚正好,森林里的凉风悦人,青草绿,草地上的野花正在盛开。当他们沿着松林中的一条小溪往上走的时候,偶然遇到了一只山羊,它对他们有点害怕,也带着迷惑不解的神情。
“赶快走开,”他吓唬它说,“担心我会发脾气。”金珠也学着巴图康那么吓唬山羊。山羊跑了。金珠兴奋了好一阵子。
此次出门,巴图康还有一个额外的任务——吓唬野猪。在望远镜的帮助下,巴图康很快就根据草丛的痕迹找到了野猪的小路,在一个岩石的后边,有一窝野猪。他扣动了扳机,朝天上开了一枪,野猪发出了惊叫,四散跑去,消失更高更隐秘的树林中。
巴图康对这些野猪说教道:“野猪们,你们最好还是躲起来,偷窃庄稼是卑鄙可耻的,记住了,你们这些恶棍!”
金珠跟着说:“你们这些恶棍。”
之后,在西面的一个土坑旁边,他们又发现了一窝,又放了一枪,又把山林里的动物吓了一跳。
野猪经常到太平渠两岸的农田里捣乱,降央卓玛希望巴图康帮忙打猎。巴图康说不想这么干。为什么呢?他说生命值得人们敬畏。
降央卓玛想了想,说:“说的也是,杀生总是不好的事。我还小的时候曾经跟次仁顿珠去打猎,他可是个好猎手。有一次我看见一只公鹿,已经中了子弹,在那奄奄一息地用两只眼睛看着我,让我感到杀死它真是件不舒服的事。杀生是要受灵魂审判的。”
“那你想如何处置那些家伙呢?”巴图康问。
“它们都是些愚蠢的家伙,讲道理是没用的,至少得把它们赶走吧。”
信佛的藏民是善良的人,恐吓野猪的事情没少干,可是一段时间后,野猪也不是那么愚蠢,它们不怕了,胆子越来越大,甚至敢大白天出来抢劫马铃薯和玉米,为了制止这样的趋势,每两年,庄园真得组织一次大型的打猎活动,打死的野猪不多,但总能让野猪和其它小偷安分一阵子。
在西面旷野的斜坡上,有一棵孤独的枫树,这里是文成庄园的祖坟。那里三块墓碑,都是文成庄园过去的主人。中间的那个墓碑是灰色的,一半埋在草里,看上去是老旧的。左边的被草皮青苔复盖,也有些年头了,只有上一代的老庄主的墓碑还是新的样子,周围也是光秃秃的,没有野草。
在这三块墓碑前驻足一会儿!望着飞蛾在各色格桑花中扑飞,听着凉风在草间吹动,周围如此安静,这土地下面的长眠者能睡个安稳觉了。
现在,没什么可做的了,他们下了马,依在树干上休息。金珠依偎在巴图康怀里,眼睛不停地追寻着巴图康握着的枪,巴图康脸上的表情显示他已经忘记了枪的存在。
树叶簌簌作响,蜜蜂在野花丛里嗡嗡叫,蔚蓝的天空,没有云彩遮挡,山雀、杜鹃在婉转啼鸣,近处长长的青草迎着风形成波浪的起伏,所有的生物都在尽情享受四周的野花的香气和绿色树冠。
起初,金珠对于庄园和这个妈妈并没多少感触,也就没那么多的依赖,后来,庄园里的牲畜、三棵树和太平渠等等吸引了她,以至于,不上幼儿园时,金珠一个礼拜有两到三次在庄园里,晚上才回市区。不管怎么说,对金珠来说,活生生的乡下世界确实改变了她不少戾气,性情好了些,至少她愿意关注周围的小动物了,愿意跟女工的孩子们玩。她渐渐舍去了来自父亲和母亲方面的可怕的混乱状态,渐渐地建立的自己的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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