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见过,在夜半盛开的牡丹?
在今夜之前,佟飞星如果听到有人这样问他,一定会笑对方是个大傻子,天字第一号的大傻子。
只有天字第一号的大傻子,才会问出天字第一号的傻问题。
牡丹又非昙华,如何能在夜半盛开?
但现在,佟飞星已笑不出来。
他情愿自己是个大傻子,情愿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一朵牡丹,那一朵在夜半盛开的牡丹。
牡丹盛开在剑上。
刃转重瓣,颤如花蕊,三尺长剑飞旋团团。
在檐角灯烛的映照下,那一抹灼目妍色,看上去竟比真牡丹还要来得华贵雍容。
剑身通体尽赤,流丹错采,艳得好似女子唇上的胭脂。
锋刃宽止二指,轻薄如纸,仿若闺阁中用以写诗的浣花绯笺。
此情此景,教人一时间也说不清楚,到底是剑类牡丹,还是牡丹类剑。
佟飞星险些看得痴了。
“艳多烟重欲开难,红蕊当心一抹檀。”
在他心中,竟无端冒出两句诗来,正是唐时诗人罗隐所作《牡丹》。
佟飞星本不能说懂诗,认真论起学问,也不过略略认识几个字,曾听他人咏过几句酸词。
那些文人墨的雅集聚会,风流韵事,他一件也没有做过,更不会平白无故去伤春悲秋,作赋吟诗。
作为□□“聚义盟”的新任盟主,怀远山庄二庄主,佟飞星平日统领群雄,降服部众,靠的从来都是拳头和义气。
想让那帮终日在刀口舐血的汉子老实听话,可不是扯上两句歪诗就能做到的。
这种好事,以前没有,以后也绝无可能有。
就算他是天生满腹经纶状元才,那点旖旎心思,也早已在二十六年的岁月中消磨殆尽。
或许是因为今夜难得遇着好朋友,彼此谈得太高兴,喝了太多酒,这才导致事到临头,还忍不住在胡思乱想。
想来也唯有那两句诗,方可描摹出眼前这一剑的妩媚风神。
只不过,罗隐笔下的牡丹,适合“公子醉归灯下见,美人朝插镜中看。”
而佟飞星,虽在众人眼中,多少也称得上一声“公子”,虽也是醉归,虽也是灯下,但对于这一朵夜半盛开的牡丹,他不敢见,更不敢细看。
他唯有躲,唯恐躲得不够快。
因为这朵牡丹,是要人命的牡丹。
要人命的牡丹,要人命的剑,要人命的黑衣人。
黑衣黑靴,黑巾蒙面,连手上都戴着一副黑手套。
这人的打扮,明显就是不想让佟飞星认出来,他到底是谁。
但就算这人不遮面,就算佟飞星没有喝酒,他相信自己也认不出来,来人到底是谁。
因为他自有记忆以来,直到现在,才算是平生第一次见到这种剑法,平生第一次见到这个人。
佟飞星躲得很狼狈。
他现在又累,又倦,赤手空拳,头痛得像是快要裂开,只想好好的躺在床上睡一觉,而不是在和陌生人拼命。
像他这样的“公子”,这样的家世地位,这样的武功身手,本不至于沦落到要和陌生人“拼命”的地步。
可那个黑衣人,竟将一切路径算得极准,庄内的守备部属,一个也没有惊动,就在后院的花园小径尽头,用一朵牡丹拦住了他,也拦住了他所有退路。
在牡丹花底,潜伏着一条毒蛇。
那是黑衣人的剑光,游移不定的剑光。
只要你敢向旁的地方动一动,这条狡猾的毒蛇立刻会从枝叶下窜出来,狠狠咬你一口,要你往它规定好的方向走。
对上这样一条随时都准备着咬人的毒蛇,佟飞星没办法不拼命。
如果不拼命,他就得死。
佟飞星虽然不怕死,却从来都不是个不要命的莽汉。
“聚义盟”和“怀远山庄”,是父兄辛苦打拼下来的产业,自己继位就任至今,不过才堪堪两年时光。
他不能,也不想,更不敢让偌大家业毁在自己手上。
更何况,死,通常不是一件能让人愉快的事。
就算临死之前,黑衣人让佟飞星看到了夜半盛开的牡丹,他也丝毫不会觉得愉快。
当“牡丹”和“死亡”联系到一起的时候,就算是给爱花成痴的人见到了,他一定也会赶紧离开,用最快的速度从现场离开,离那一朵牡丹越远越好。
不过黑衣人显然很愉快,看上去至少要比佟飞星愉快得多。
虽然他的一张脸早已被蒙面巾遮住,看不出任何表情,但在那一双灿若明星的眼睛里,却发出了光。
佟飞星很熟悉那种光。
他在家养的黑猫眼中,也曾见过那种光。
只有当黑猫抓到老鼠,却不立刻吞食,反而故意戏耍时,他才会在猫眼中见到那种光。
欣赏猎物临死前的丑态,是捕猎者残忍的快乐。
忽然间,佟飞星仰天长啸。
他似要借这一声长啸,来抒发心中压抑已久的怒气,又似要借这一声长啸,来告诉面前的黑衣人,就算死,他也要死得有价值,有尊严,绝不会让自己死得像一只老鼠。
但是,佟飞星也很清楚,这一声长啸,说不定只是徒劳。
出乎他意料的是,黑衣人在听到这一声长啸后,居然真的住了手。
只不过,在黑衣人的眼睛里,仍然充满了戏谑的神色,就好像佟飞星心里在想什么,他都一清二楚。
佟飞星喘息着道:“阁下何人?为何到此?”
黑衣人只道:“杀你。”
声音一如剑刃,坚若铁,冷似冰。
短短两字间,黑衣人又连续刺出了五剑,每一剑看上去都像是致命的杀招,可剑尖刺到佟飞星身上要害的位置,却都故意偏了两三寸。
佟飞星身上大大小小一十三道伤口,全是皮肉浮伤,只能令人疼痛,却无法要人的命。
黑衣人明明可以只出一剑,就立时要了佟飞星的命,为什么直到现在,他还让佟飞星活着?
佟飞星心中一凛,登时明白了黑衣人的意思。
他在等人。
黑衣人也在等人。
他在等庄内弟兄听到啸声,赶紧过来助拳,最好过来的人能多些,再多些。
黑衣人也在等他的弟兄赶紧过来,最好过来的人能多些,再多些,他好顺手一并杀了,省得一个个找过去,浪费时间。
多么自信,多么狂妄。
黑衣人这样做,摆明就是瞧不起佟飞星,连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怀远山庄,也根本没有放在眼里。
常言道“双拳难敌四手”,怀远山庄中高手虽不多,但全庄上下会两手武功的汉子,少说也有百来条,难道黑衣人真能凭一个人,一柄剑,一夜之间把他们都杀了?
佟飞星不信。
他的弟兄也不信。
夜风中忽闻弓弦声响,一支白羽箭破空飞来,直射黑衣人面门。
黑衣人偏头避开飞箭,又突然长身纵起。
叮叮叮数声响过,五枚飞刀被长剑一卷,纷纷落地。
原本像铁一样硬的长剑,忽然又变得和丝绸一样柔,柔得仿佛一泓血水在流动。
这是一柄世上罕有的赤红软剑。
无怪它在黑衣人手中,能颤若花蕊,动如蛇行。
“佟飞星,王荡,谢灯,你们三个总算到齐了。”
黑衣人冷笑着,手腕一转,长剑又开始滑动,如蛇一般滑动。
虽然剑动无声,三个人却仿佛已见到长长的信子从毒蛇口中吐出,听到它嘶嘶的低语。
“佟飞星已是半个死人,你们两个又只善暗器,不足近我身侧,恐怕半刻钟不到,你们手上那点存货就全没了,到时还不是一样等死?不如现在就乖乖认输,我心里一高兴,或许还能给你们留个全尸。”
佟飞星吃了一惊,这人不但清楚他们的名字相貌,连武功家数都了解得十分透彻,显然今夜入庄行刺,绝非凭一时意气。
更奇怪的是,黑衣人虽然懂得做一身夜行打扮,知道如何避开不必要的麻烦,动手时也完全不说一句多余的话,可他手上的剑,却不是一柄普普通通的长剑,而是简直可以排上武林神兵谱的利器。
如果他真想当一个谁也猜不到真面目的凶手,就不应该用这样一柄太过引人注目的赤红软剑来杀佟飞星。
何况,他还是用的左手剑。
江湖人一向很少用左手剑,用得像黑衣人那样纯熟的人就更少了。
只要怀远山庄还有一人存活,只要能联系上其他地方的聚义盟弟兄,黑衣人下半辈子的活法,就只剩下一种可能——被南七北六一十三省□□帮派联合通缉,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千金买命,不死不休。
可佟飞星左看右看,都不觉得黑衣人像是个不明事理的疯子。
他既然敢孤身闯庄,敢放任佟飞星搬救兵,还在他面前再三挑衅,一定有目的。
他的目的是什么?
黑衣人见三人始终不动,又道:“真要打?那也不用顾忌江湖规矩,你们三个一起上吧。”
他这话说得冷意十足,却好似一桶热油泼入院中,登时将三个人的怒火烧得更旺。
王荡率先叫道:“江湖规矩?笑话,你若真要讲江湖规矩,就不该来行刺我二哥!”
谢灯连话也懒得说,弓弦重绷,三支白羽箭盯住了黑衣人三处要害,只要佟飞星一声令下,他马上松手。
佟飞星却一摆手,笑着道:“阁下若为扬名而来,想必也已听说过‘聚义盟’的名头。我身为盟主,既有贵上门,怎能不安排酒席盛会,给阁下引见各处弟兄?从来出门在外,多交个朋友,总比多结个仇敌要好过些……”
黑衣人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我并不为扬名。”
佟飞星笑容不变,道:“若为金银而来,那也好说。只要阁下开个价……”
黑衣人又打断了他的话,道:“我也不为金银。”
他盯着佟飞星,慢慢道:“我来这里,只为取你的命!”
就在这时,又有一人脚步匆匆,自湖面的曲水游廊上一路奔来。
这人步速虽不慢,脚步声却很重,显然轻功不高,不能飞檐走壁。
曲水游廊四下无灯,那人跑了好长一段路,仍是个模糊的黑影。
黑衣人眯起眼,似在打量那个后来的黑影,忽然间双足一错,旋身飞起,长剑疾刺,竟要放过佟飞星三个,先去杀那人。
然而他掠到半途,却突然变招,一个凌空翻身,去而折返,长剑舒展,有如匹炼席卷,剑风浩荡,方才落地的五枚飞刀被风势带起,反向三人射去。
“诸位快住手!一场误会——”
有人在喊话。
是后来那人的声音,声音还不小。
在场众人都怔住,连黑衣人竟也怔住。
他握剑的手腕一僵,五枚飞刀没了风力相送,准头尽失,只斜斜飞出两三尺,就再次掉落在地。
那黑影似乎也知道当前事态紧急,自己再不能这样慢腾腾地跑下去,猛然间足尖一点,原本沉重的身形,立刻轻得好像四两棉花,被夜风轻轻一送,一下子就飘到了花园里,飘到了佟飞星与黑衣人中间的空地上。
“二庄主,这事当真一场误会。他是我师弟……”
这个男人看上去比佟飞星还要大两三岁,衣衫虽然很整洁,很干净,料子却是粗布做的,已经洗得发白,还打了好几个补丁。
黑衣人原本微微眯起的眼睛,瞬间瞪圆了。
“何期?!”
在今夜之前,佟飞星如果听到有人这样问他,一定会笑对方是个大傻子,天字第一号的大傻子。
只有天字第一号的大傻子,才会问出天字第一号的傻问题。
牡丹又非昙华,如何能在夜半盛开?
但现在,佟飞星已笑不出来。
他情愿自己是个大傻子,情愿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一朵牡丹,那一朵在夜半盛开的牡丹。
牡丹盛开在剑上。
刃转重瓣,颤如花蕊,三尺长剑飞旋团团。
在檐角灯烛的映照下,那一抹灼目妍色,看上去竟比真牡丹还要来得华贵雍容。
剑身通体尽赤,流丹错采,艳得好似女子唇上的胭脂。
锋刃宽止二指,轻薄如纸,仿若闺阁中用以写诗的浣花绯笺。
此情此景,教人一时间也说不清楚,到底是剑类牡丹,还是牡丹类剑。
佟飞星险些看得痴了。
“艳多烟重欲开难,红蕊当心一抹檀。”
在他心中,竟无端冒出两句诗来,正是唐时诗人罗隐所作《牡丹》。
佟飞星本不能说懂诗,认真论起学问,也不过略略认识几个字,曾听他人咏过几句酸词。
那些文人墨的雅集聚会,风流韵事,他一件也没有做过,更不会平白无故去伤春悲秋,作赋吟诗。
作为□□“聚义盟”的新任盟主,怀远山庄二庄主,佟飞星平日统领群雄,降服部众,靠的从来都是拳头和义气。
想让那帮终日在刀口舐血的汉子老实听话,可不是扯上两句歪诗就能做到的。
这种好事,以前没有,以后也绝无可能有。
就算他是天生满腹经纶状元才,那点旖旎心思,也早已在二十六年的岁月中消磨殆尽。
或许是因为今夜难得遇着好朋友,彼此谈得太高兴,喝了太多酒,这才导致事到临头,还忍不住在胡思乱想。
想来也唯有那两句诗,方可描摹出眼前这一剑的妩媚风神。
只不过,罗隐笔下的牡丹,适合“公子醉归灯下见,美人朝插镜中看。”
而佟飞星,虽在众人眼中,多少也称得上一声“公子”,虽也是醉归,虽也是灯下,但对于这一朵夜半盛开的牡丹,他不敢见,更不敢细看。
他唯有躲,唯恐躲得不够快。
因为这朵牡丹,是要人命的牡丹。
要人命的牡丹,要人命的剑,要人命的黑衣人。
黑衣黑靴,黑巾蒙面,连手上都戴着一副黑手套。
这人的打扮,明显就是不想让佟飞星认出来,他到底是谁。
但就算这人不遮面,就算佟飞星没有喝酒,他相信自己也认不出来,来人到底是谁。
因为他自有记忆以来,直到现在,才算是平生第一次见到这种剑法,平生第一次见到这个人。
佟飞星躲得很狼狈。
他现在又累,又倦,赤手空拳,头痛得像是快要裂开,只想好好的躺在床上睡一觉,而不是在和陌生人拼命。
像他这样的“公子”,这样的家世地位,这样的武功身手,本不至于沦落到要和陌生人“拼命”的地步。
可那个黑衣人,竟将一切路径算得极准,庄内的守备部属,一个也没有惊动,就在后院的花园小径尽头,用一朵牡丹拦住了他,也拦住了他所有退路。
在牡丹花底,潜伏着一条毒蛇。
那是黑衣人的剑光,游移不定的剑光。
只要你敢向旁的地方动一动,这条狡猾的毒蛇立刻会从枝叶下窜出来,狠狠咬你一口,要你往它规定好的方向走。
对上这样一条随时都准备着咬人的毒蛇,佟飞星没办法不拼命。
如果不拼命,他就得死。
佟飞星虽然不怕死,却从来都不是个不要命的莽汉。
“聚义盟”和“怀远山庄”,是父兄辛苦打拼下来的产业,自己继位就任至今,不过才堪堪两年时光。
他不能,也不想,更不敢让偌大家业毁在自己手上。
更何况,死,通常不是一件能让人愉快的事。
就算临死之前,黑衣人让佟飞星看到了夜半盛开的牡丹,他也丝毫不会觉得愉快。
当“牡丹”和“死亡”联系到一起的时候,就算是给爱花成痴的人见到了,他一定也会赶紧离开,用最快的速度从现场离开,离那一朵牡丹越远越好。
不过黑衣人显然很愉快,看上去至少要比佟飞星愉快得多。
虽然他的一张脸早已被蒙面巾遮住,看不出任何表情,但在那一双灿若明星的眼睛里,却发出了光。
佟飞星很熟悉那种光。
他在家养的黑猫眼中,也曾见过那种光。
只有当黑猫抓到老鼠,却不立刻吞食,反而故意戏耍时,他才会在猫眼中见到那种光。
欣赏猎物临死前的丑态,是捕猎者残忍的快乐。
忽然间,佟飞星仰天长啸。
他似要借这一声长啸,来抒发心中压抑已久的怒气,又似要借这一声长啸,来告诉面前的黑衣人,就算死,他也要死得有价值,有尊严,绝不会让自己死得像一只老鼠。
但是,佟飞星也很清楚,这一声长啸,说不定只是徒劳。
出乎他意料的是,黑衣人在听到这一声长啸后,居然真的住了手。
只不过,在黑衣人的眼睛里,仍然充满了戏谑的神色,就好像佟飞星心里在想什么,他都一清二楚。
佟飞星喘息着道:“阁下何人?为何到此?”
黑衣人只道:“杀你。”
声音一如剑刃,坚若铁,冷似冰。
短短两字间,黑衣人又连续刺出了五剑,每一剑看上去都像是致命的杀招,可剑尖刺到佟飞星身上要害的位置,却都故意偏了两三寸。
佟飞星身上大大小小一十三道伤口,全是皮肉浮伤,只能令人疼痛,却无法要人的命。
黑衣人明明可以只出一剑,就立时要了佟飞星的命,为什么直到现在,他还让佟飞星活着?
佟飞星心中一凛,登时明白了黑衣人的意思。
他在等人。
黑衣人也在等人。
他在等庄内弟兄听到啸声,赶紧过来助拳,最好过来的人能多些,再多些。
黑衣人也在等他的弟兄赶紧过来,最好过来的人能多些,再多些,他好顺手一并杀了,省得一个个找过去,浪费时间。
多么自信,多么狂妄。
黑衣人这样做,摆明就是瞧不起佟飞星,连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怀远山庄,也根本没有放在眼里。
常言道“双拳难敌四手”,怀远山庄中高手虽不多,但全庄上下会两手武功的汉子,少说也有百来条,难道黑衣人真能凭一个人,一柄剑,一夜之间把他们都杀了?
佟飞星不信。
他的弟兄也不信。
夜风中忽闻弓弦声响,一支白羽箭破空飞来,直射黑衣人面门。
黑衣人偏头避开飞箭,又突然长身纵起。
叮叮叮数声响过,五枚飞刀被长剑一卷,纷纷落地。
原本像铁一样硬的长剑,忽然又变得和丝绸一样柔,柔得仿佛一泓血水在流动。
这是一柄世上罕有的赤红软剑。
无怪它在黑衣人手中,能颤若花蕊,动如蛇行。
“佟飞星,王荡,谢灯,你们三个总算到齐了。”
黑衣人冷笑着,手腕一转,长剑又开始滑动,如蛇一般滑动。
虽然剑动无声,三个人却仿佛已见到长长的信子从毒蛇口中吐出,听到它嘶嘶的低语。
“佟飞星已是半个死人,你们两个又只善暗器,不足近我身侧,恐怕半刻钟不到,你们手上那点存货就全没了,到时还不是一样等死?不如现在就乖乖认输,我心里一高兴,或许还能给你们留个全尸。”
佟飞星吃了一惊,这人不但清楚他们的名字相貌,连武功家数都了解得十分透彻,显然今夜入庄行刺,绝非凭一时意气。
更奇怪的是,黑衣人虽然懂得做一身夜行打扮,知道如何避开不必要的麻烦,动手时也完全不说一句多余的话,可他手上的剑,却不是一柄普普通通的长剑,而是简直可以排上武林神兵谱的利器。
如果他真想当一个谁也猜不到真面目的凶手,就不应该用这样一柄太过引人注目的赤红软剑来杀佟飞星。
何况,他还是用的左手剑。
江湖人一向很少用左手剑,用得像黑衣人那样纯熟的人就更少了。
只要怀远山庄还有一人存活,只要能联系上其他地方的聚义盟弟兄,黑衣人下半辈子的活法,就只剩下一种可能——被南七北六一十三省□□帮派联合通缉,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千金买命,不死不休。
可佟飞星左看右看,都不觉得黑衣人像是个不明事理的疯子。
他既然敢孤身闯庄,敢放任佟飞星搬救兵,还在他面前再三挑衅,一定有目的。
他的目的是什么?
黑衣人见三人始终不动,又道:“真要打?那也不用顾忌江湖规矩,你们三个一起上吧。”
他这话说得冷意十足,却好似一桶热油泼入院中,登时将三个人的怒火烧得更旺。
王荡率先叫道:“江湖规矩?笑话,你若真要讲江湖规矩,就不该来行刺我二哥!”
谢灯连话也懒得说,弓弦重绷,三支白羽箭盯住了黑衣人三处要害,只要佟飞星一声令下,他马上松手。
佟飞星却一摆手,笑着道:“阁下若为扬名而来,想必也已听说过‘聚义盟’的名头。我身为盟主,既有贵上门,怎能不安排酒席盛会,给阁下引见各处弟兄?从来出门在外,多交个朋友,总比多结个仇敌要好过些……”
黑衣人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我并不为扬名。”
佟飞星笑容不变,道:“若为金银而来,那也好说。只要阁下开个价……”
黑衣人又打断了他的话,道:“我也不为金银。”
他盯着佟飞星,慢慢道:“我来这里,只为取你的命!”
就在这时,又有一人脚步匆匆,自湖面的曲水游廊上一路奔来。
这人步速虽不慢,脚步声却很重,显然轻功不高,不能飞檐走壁。
曲水游廊四下无灯,那人跑了好长一段路,仍是个模糊的黑影。
黑衣人眯起眼,似在打量那个后来的黑影,忽然间双足一错,旋身飞起,长剑疾刺,竟要放过佟飞星三个,先去杀那人。
然而他掠到半途,却突然变招,一个凌空翻身,去而折返,长剑舒展,有如匹炼席卷,剑风浩荡,方才落地的五枚飞刀被风势带起,反向三人射去。
“诸位快住手!一场误会——”
有人在喊话。
是后来那人的声音,声音还不小。
在场众人都怔住,连黑衣人竟也怔住。
他握剑的手腕一僵,五枚飞刀没了风力相送,准头尽失,只斜斜飞出两三尺,就再次掉落在地。
那黑影似乎也知道当前事态紧急,自己再不能这样慢腾腾地跑下去,猛然间足尖一点,原本沉重的身形,立刻轻得好像四两棉花,被夜风轻轻一送,一下子就飘到了花园里,飘到了佟飞星与黑衣人中间的空地上。
“二庄主,这事当真一场误会。他是我师弟……”
这个男人看上去比佟飞星还要大两三岁,衣衫虽然很整洁,很干净,料子却是粗布做的,已经洗得发白,还打了好几个补丁。
黑衣人原本微微眯起的眼睛,瞬间瞪圆了。
“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