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洛昌城我同将士们分别,军队南下,本王北上。南境要守,帝京要防,道阻且长,暗影密布,我二方多有凶险,只是矢志未改,要给南国府一个远大前程。
本想说些叮嘱的话,最后说出来的不过寥寥几句:“回南境的动作要快,各位千万珍重。”
可我也知道此去一程怕是快不了。
拿我和赵孟清这一队来说,回帝京的一路上,我们遇到数十次围追堵截,几十次暗器、投毒,陆书远他们也没有放过,帝京的人想让他死,我们就不得不日日夜夜守着他,偏偏他自己不知死活,还无赖上身,看出了我们在保护他这条命,便以此为要挟,昨天想吃烤鸭,今天想吃烧鹅,明天晚上想找个人给他暖被窝。
我装作不明白,问他大夏天的暖个甚的被窝,他却不愿意,作势要一哭二闹三上吊,哭哭啼啼道谁想让他死他便成全谁。
我靠在椅子上,同他笑道,不如本王屈尊降贵一场,亲自给他暖被窝。他便蹬鼻子上脸说不要臭男人,要个香姑娘,不然他就立刻、马上、一点也不含糊地撞死。
本王不才,别的本事不大,对付这种人却自有一套,自成一派。
吃完烧鹅,挑了根牙签剔了剔牙,我同赵孟清闲聊:“陆大人说要找个姑娘给他暖被窝,不知赵大人有何见解。”
赵孟清没有什么见解,翻着书满不在乎地道:“大概是不听话,打一顿就好了。”
“不要动不动就打,打死了不要紧,万一打不死呢,缺个胳膊断个腿,岂不是难受得紧,不过当然了,陆大人的命金贵着呢,可不能死,得好好活着,”我叼着牙签,对一脸受用的陆书远阴恻恻笑了笑,“本王自小在皇城长大,见许多青年才壮士好汉都死得早,反而那些不能人道悠游自在的公公寿命很长。我这个人心软,看不得有的人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
我从怀里摸出短刀,朝着陆书远的裤子比划了比划,赵孟清侧目往我这边看了看,原本雷打不动看书打坐的他,面上突然出现了一脸期待的表情。
陆书远那厢见到刀光便老实如鸡了:“殿下殿下,我错了,错了……我不要香姑娘了,就您来,您来。”
“……你说啥?”
“哦哦哦不对,小人错了,小人不需要不需要。”
便是这样,天不时地不利人作腾,我们到达帝京的时候,已经是八月初一,晌午时分。
进城后我见到的第一个人,仍然月白袍,玉花冠,身形清瘦,宛若天外来客、人间散仙的秦不羡。这身影太过熟悉,恍惚间似又回到五月天,我回京述职,自城门悠悠然往宫里走,她以慌乱之姿跳下马车,猝不及防出现在我面前。
彼时她在往离开我的方向奔跑,现在她来到我面前在等我。
我心中欢愉却胜过当时,望着她惊喜道:“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秦不羡看向赵孟清:“我昨日收到赵大人的信,知道你们今天可抵达帝京,所以一早便来城门等着了。”
我闻言心中生出些内疚。
这么多天,我都未曾给她写过只言片语,我没有告诉她我遇到的事情也没有告诉她我的安危,纵然我二人不过逢场作戏的夫妻不是真的互相欢喜,可于情于理应当由我写信告诉她我归来的日子的,而不是让她一直担忧最后由赵孟清替我转达。
她不知我的心思,所以面上也没有多少不快,只是看了我一眼,又看了赵孟清一眼,清淡一笑道:“你二人比离开帝京的时候瘦了许多。”
赵孟清十分识趣,从我手上接过拴着陆书远的绳子,告辞道:“下官带他先走了。”
托他的福,本王得以同自己的新婚妻子有机会慢慢悠悠地逛回王府。
“你方才说我二人瘦了,其实你也是。我离开帝京的时候,你瞧着还不像现今仿佛风一吹就能飘走的样子。你最近可有照过镜子,可知道自己的脸只有巴掌大了。”我道。
她却轻飘飘回了我一句:“无妨。”
气氛一时间尴尬,我从怀里掏出一个刻着桂花的簪子递给她:“前日路过一个街市,见这个好看,我便买来送给你。”
她抬眸看了我一眼,怔了许久才将簪子接过去,脸颊处飘上一抹红云,连开口的声音都有点抖:“其实……我不怎么戴簪子的。”
“你习惯戴玉冠,而且都是一个模样的,白玉,花苞状。”
她便轻笑出声:“其实不是一样的。花苞有桃花、莲花、茶花、栀子之分,颜色也有乳白、云白、灰白、青白之别。只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丢了,忘记是什么时候,再也没见到,后来虽然买到了差不多的,可拿到手中一摩挲,便知道跟之前那个全然不一样了。”
我心中涌出一个心悸。
她丢的那个,怕是本王捡起来,在吕舒过世的时候,连同赵孟清留下的金叶子,一并给来送信的小公公当作打赏的那一个。
改天一定要去宫里偷偷找回来。
“今晚如果没有别的事,就在王府吃饭罢,我学了一些做给你尝尝。”秦不羡看着我道。
我连忙答应,嬉皮笑脸道:“那些事情到明日再做也不迟,但是羡羡做的菜今夜一定不能错过。”
于是当天下午,风和日丽,我同她在府上甚至满心欢喜地择菜,淘米,包馄饨,做虾饺,炖河鱼。
八月初的帝京还正是燥热的时候,她挽着衣袖认认真真地调馅儿,额上渗出细如绒毛的汗。
不晓得各位是否有过心上人,是否有过一段时间不见后又团聚的经历,如果有这样的经历,你会发现最深最重的想,便是刚回来的那一天,看到熟悉的人在你身边,看到喜欢的面容在你眼前,相思成倍放大充斥浑身每一个毛孔,你一边感叹不相信这是真的,一边暗自雀跃她的模样一如往昔一如你日以继夜的思念。
我一边收拾着河鱼,一边暗戳戳靠近,终于走到她身边,清咳了两声唤起她的注意。
在她抬头看我的时候,我试探道:“你觉得本王这个人怎么样?”你是不是也有点喜欢我?
她微微勾起唇角,殷红的唇上飘起脂粉的香气,叫本王心神荡漾,可她却开始迂回起来,顾左右而言其他:“你手中的鱼什么时候收拾好?”
我便快速刮完鱼鳞取出内脏递给她,满怀期待问道:“其实本王某些方面也不错对不对?”
她接过鱼放在清水中浸泡片刻,面上依然漫不经心:“比如呢?”
我摇着尾巴走到她面前:“比如本王会掏鸟蛋,会摸河鱼,会抠螃蟹,会捕虾米。”
秦不羡点点头,挑眉道:“听着还不错,只是还有别的么?”
“本王轻功十级,少时我的师父曾说过,本王是他见过的于轻功方面最有造诣的孩子,晚上我可以带你上墙爬树看月亮,不用你费丁点儿力气。”我目光炽热,满腔殷切。
秦不羡装作思索的模样,啧啧两声道:“好像还可以,但是我其实不是很在乎这些。”
我脱口而出:“那你在乎什么?”
油锅已热,她将鱼放入油中,鱼身表面的水花在油中炸成花进而变成噼里啪啦一阵声响,这柴米油盐的场景让本王的心里也升出噼里啪啦的烟火开出漫山遍野的鲜花,心花怒放莫过于此。
她回头看我,目光淡然,声音也轻飘得叫人抓不住:“我在乎你是不是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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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说些叮嘱的话,最后说出来的不过寥寥几句:“回南境的动作要快,各位千万珍重。”
可我也知道此去一程怕是快不了。
拿我和赵孟清这一队来说,回帝京的一路上,我们遇到数十次围追堵截,几十次暗器、投毒,陆书远他们也没有放过,帝京的人想让他死,我们就不得不日日夜夜守着他,偏偏他自己不知死活,还无赖上身,看出了我们在保护他这条命,便以此为要挟,昨天想吃烤鸭,今天想吃烧鹅,明天晚上想找个人给他暖被窝。
我装作不明白,问他大夏天的暖个甚的被窝,他却不愿意,作势要一哭二闹三上吊,哭哭啼啼道谁想让他死他便成全谁。
我靠在椅子上,同他笑道,不如本王屈尊降贵一场,亲自给他暖被窝。他便蹬鼻子上脸说不要臭男人,要个香姑娘,不然他就立刻、马上、一点也不含糊地撞死。
本王不才,别的本事不大,对付这种人却自有一套,自成一派。
吃完烧鹅,挑了根牙签剔了剔牙,我同赵孟清闲聊:“陆大人说要找个姑娘给他暖被窝,不知赵大人有何见解。”
赵孟清没有什么见解,翻着书满不在乎地道:“大概是不听话,打一顿就好了。”
“不要动不动就打,打死了不要紧,万一打不死呢,缺个胳膊断个腿,岂不是难受得紧,不过当然了,陆大人的命金贵着呢,可不能死,得好好活着,”我叼着牙签,对一脸受用的陆书远阴恻恻笑了笑,“本王自小在皇城长大,见许多青年才壮士好汉都死得早,反而那些不能人道悠游自在的公公寿命很长。我这个人心软,看不得有的人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
我从怀里摸出短刀,朝着陆书远的裤子比划了比划,赵孟清侧目往我这边看了看,原本雷打不动看书打坐的他,面上突然出现了一脸期待的表情。
陆书远那厢见到刀光便老实如鸡了:“殿下殿下,我错了,错了……我不要香姑娘了,就您来,您来。”
“……你说啥?”
“哦哦哦不对,小人错了,小人不需要不需要。”
便是这样,天不时地不利人作腾,我们到达帝京的时候,已经是八月初一,晌午时分。
进城后我见到的第一个人,仍然月白袍,玉花冠,身形清瘦,宛若天外来客、人间散仙的秦不羡。这身影太过熟悉,恍惚间似又回到五月天,我回京述职,自城门悠悠然往宫里走,她以慌乱之姿跳下马车,猝不及防出现在我面前。
彼时她在往离开我的方向奔跑,现在她来到我面前在等我。
我心中欢愉却胜过当时,望着她惊喜道:“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秦不羡看向赵孟清:“我昨日收到赵大人的信,知道你们今天可抵达帝京,所以一早便来城门等着了。”
我闻言心中生出些内疚。
这么多天,我都未曾给她写过只言片语,我没有告诉她我遇到的事情也没有告诉她我的安危,纵然我二人不过逢场作戏的夫妻不是真的互相欢喜,可于情于理应当由我写信告诉她我归来的日子的,而不是让她一直担忧最后由赵孟清替我转达。
她不知我的心思,所以面上也没有多少不快,只是看了我一眼,又看了赵孟清一眼,清淡一笑道:“你二人比离开帝京的时候瘦了许多。”
赵孟清十分识趣,从我手上接过拴着陆书远的绳子,告辞道:“下官带他先走了。”
托他的福,本王得以同自己的新婚妻子有机会慢慢悠悠地逛回王府。
“你方才说我二人瘦了,其实你也是。我离开帝京的时候,你瞧着还不像现今仿佛风一吹就能飘走的样子。你最近可有照过镜子,可知道自己的脸只有巴掌大了。”我道。
她却轻飘飘回了我一句:“无妨。”
气氛一时间尴尬,我从怀里掏出一个刻着桂花的簪子递给她:“前日路过一个街市,见这个好看,我便买来送给你。”
她抬眸看了我一眼,怔了许久才将簪子接过去,脸颊处飘上一抹红云,连开口的声音都有点抖:“其实……我不怎么戴簪子的。”
“你习惯戴玉冠,而且都是一个模样的,白玉,花苞状。”
她便轻笑出声:“其实不是一样的。花苞有桃花、莲花、茶花、栀子之分,颜色也有乳白、云白、灰白、青白之别。只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丢了,忘记是什么时候,再也没见到,后来虽然买到了差不多的,可拿到手中一摩挲,便知道跟之前那个全然不一样了。”
我心中涌出一个心悸。
她丢的那个,怕是本王捡起来,在吕舒过世的时候,连同赵孟清留下的金叶子,一并给来送信的小公公当作打赏的那一个。
改天一定要去宫里偷偷找回来。
“今晚如果没有别的事,就在王府吃饭罢,我学了一些做给你尝尝。”秦不羡看着我道。
我连忙答应,嬉皮笑脸道:“那些事情到明日再做也不迟,但是羡羡做的菜今夜一定不能错过。”
于是当天下午,风和日丽,我同她在府上甚至满心欢喜地择菜,淘米,包馄饨,做虾饺,炖河鱼。
八月初的帝京还正是燥热的时候,她挽着衣袖认认真真地调馅儿,额上渗出细如绒毛的汗。
不晓得各位是否有过心上人,是否有过一段时间不见后又团聚的经历,如果有这样的经历,你会发现最深最重的想,便是刚回来的那一天,看到熟悉的人在你身边,看到喜欢的面容在你眼前,相思成倍放大充斥浑身每一个毛孔,你一边感叹不相信这是真的,一边暗自雀跃她的模样一如往昔一如你日以继夜的思念。
我一边收拾着河鱼,一边暗戳戳靠近,终于走到她身边,清咳了两声唤起她的注意。
在她抬头看我的时候,我试探道:“你觉得本王这个人怎么样?”你是不是也有点喜欢我?
她微微勾起唇角,殷红的唇上飘起脂粉的香气,叫本王心神荡漾,可她却开始迂回起来,顾左右而言其他:“你手中的鱼什么时候收拾好?”
我便快速刮完鱼鳞取出内脏递给她,满怀期待问道:“其实本王某些方面也不错对不对?”
她接过鱼放在清水中浸泡片刻,面上依然漫不经心:“比如呢?”
我摇着尾巴走到她面前:“比如本王会掏鸟蛋,会摸河鱼,会抠螃蟹,会捕虾米。”
秦不羡点点头,挑眉道:“听着还不错,只是还有别的么?”
“本王轻功十级,少时我的师父曾说过,本王是他见过的于轻功方面最有造诣的孩子,晚上我可以带你上墙爬树看月亮,不用你费丁点儿力气。”我目光炽热,满腔殷切。
秦不羡装作思索的模样,啧啧两声道:“好像还可以,但是我其实不是很在乎这些。”
我脱口而出:“那你在乎什么?”
油锅已热,她将鱼放入油中,鱼身表面的水花在油中炸成花进而变成噼里啪啦一阵声响,这柴米油盐的场景让本王的心里也升出噼里啪啦的烟火开出漫山遍野的鲜花,心花怒放莫过于此。
她回头看我,目光淡然,声音也轻飘得叫人抓不住:“我在乎你是不是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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