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众人交头接耳流言四起,开始胡乱猜测今晚上这场比赛,会怎么进行怎么结束的时候,狼王将戈没进逼过来,傻小子竟然主动进逼过去了。
到了这地步,就是再心绪不宁,再不知道对方的来头,狼王将戈也都要出手了,因为他再不出手,就有辱自己的荣誉跟尊严了。
狼王将戈一出手,大家才知道今晚上这个挑战者,是真有狂的资本啊。其实一开打,灵方飞就惊诧就相信了,因为他确实太厉害了。不说别的,就光是这步伐跟动作,就已经远远超出自己想象中的灵敏跟矫健了。
灵方飞以前是经常健身,在大学的时候也真学过一段时间的防身术,但是今天的表现却也太非凡了。
如果说他以前的动作是乌龟爬,那么他现在的速度就是猎豹;如果说他以前是人,那么他现在就是雷电!即便狼王将戈厉害非常,可灵方飞并没想真跟他打,他只想躲闪一分钟,同时把一枚银币,偷偷地扔到对方口袋里面就好了。
扔银币这事简单,因为狼王将戈装酒壶的口袋,现在已经空了。灵方飞得手以后,第一个事就是赶紧拉开,他跟那脚爪之间的距离。即便灵方飞已经拼尽全力了,可衣服却已经被划成了蕾丝,血口子也不下数十道了。
就在灵方飞躲无可躲之际,一条白毛巾被扔进了赛场,娜美在场外喊道:“我们认输!我们认输了!”灵方飞趁钩爪一停,赶紧抢向出口,不管不顾的一下子扑了出去,连滚带爬的装作要多狼狈就多狼狈。
可灵方飞只狼狈了一个过场,他们一出斗兽场,他就得比刚刚躲闪还动作快的,跟着娜美穿梭在一条条小巷中,甚至是一道道下水道里面了。
还回酒店还旅游呢,灵方飞都没来得及看看这里,就连夜出城坐车飞奔走了。他连身上的伤都没来得及处理,全身的浴血都是自然风干的,直到上了飞机才跟分兵两路的不老博士汇合,才有机会问问这是怎么回事。
“狼王将戈是个变异人,但是他的家族更厉害,是一支古老的神秘种族。”不老博士一边给灵方飞处理伤口,一边侃侃而谈,讲起了这个种族。
狼王将戈的种族来历成谜,连他们的语言至今都没法翻译,他们称呼自己的名字很长,而他们的死敌神圣组织,叫他们剥皮行者。神圣组织不神秘,来历也不古老,最初是借由剥皮行者,而衍生出来的一个小组织。
剥皮行者有多厉害没人知道,但是能借用或者说是夺取,剥皮行者一部分力量的这个小组织,却很快就壮大起来,并一路爬上了世界之巅。虽然这组织只抓神权,没建立自己的政权,可即便是末日浩劫,都没能将之斩草除根,很快就又在紫金大陆,在天神集团的眼皮子底下卷土重来了。
但是末日浩劫也不是什么都没改变,这神圣组织借剥皮行者一族生存,说是衍生其实就是寄生,所以他们自古以来就只是猎捕,从不过多杀伤,更不会斩尽杀绝。可末日一过,神圣组织突然不宣而战,并且突袭得手大开杀戒,几乎就把剥皮行者一族灭族绝种了!
那一代剥皮行者的狼王,独自逃生后痛定思痛,孤注一掷运用古法,四处掠夺女人囚禁起来,让她们怀上自己的孩子。在古法炮制下,这些怀孕的女人逐渐都变成了母怪,而随着一个个母怪的死去,老狼王终于迎来了一个完美的男婴,也就是现在的狼王将戈!
老狼王终于被神圣组织找到,被抓走了,可在这之前,他却早就安顿好了狼王将戈。
“既然神圣组织的力量来自剥皮行者,按说他们应该打不过剥皮行者才对,怎么会——”灵方飞一语中的正中要害。不老博士笑着给他说道:“他们何止是打不过剥皮行者啊,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但是没点镇山之宝,他们这小组织又从何而来呢?别的宝贝咱先不说,光是一把烈焰魔刀,就足够把剥皮行者斩尽杀绝了。”
“烈焰魔刀?什么样子?”灵方飞问。
不老博士说:“我也只是耳闻,没有亲眼见识过这把见者就死的魔刀。”
“见者就死啊,那还是不见了吧。”灵方飞话锋一转道:“咱们这么走了,娜美没事吧?”
不老博士一愣之后,才恍然说道:“他也是变异人,有千变万化的神通,咱们最不该担心的人就是他。”
灵方飞小声嘟囔道:“怎么这么多变异人啊?!”
不老博士笑了:“是不少,但是大家都藏的很深,你要不是跟着我,是不会知道这么多的。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其实这变异人真的不多,偌大的娜梅莉亚城,不也就藏着这俩嘛,还叫你一下子全碰上了。”
“哦!”灵方飞随口应道。
看灵方飞落落寡欢的样子,不老博士倒是突然眼珠一转,饶有兴致的问他:“你不怕这些变异人?你喜欢他们是不是?你愿意替我去找他们吗?为了鬼楼跟天元,我正计划过几天,在咱们研究所开个变异人会议。”
灵方飞瞬间多云转晴道:“还可以这样吗?”
“悄悄地,悄悄地,不要让人知道!”嘱咐完,不老博士就笑的更欢了:“下一个就在你们神州国度,你愿意去一趟吗?”
灵方飞眼珠一转,却突然骇然道:“不会是我老爸吧?”
“想啥呢!你老爸谁呀,他是变异人吗?我怎么不知道呢?”不老博士说。
灵方飞如释重负,立刻拍着胸口说:“那就好那就好。什么地方?我去,我愿意去。”
就在灵方飞跟不老博士说话这会,距离娜梅莉亚沼泽三千里外,有东西在无尽的沙海中飞驰。浩大的沙丘跟广袤的沙面,在这东西的脚下闪电般后退;疾驰扬起的黄尘,如同神手中的一把巨大的沙刀,一下子将无尽的沙海切分开来。但是透过千里眼神通,可以清晰的看到这只“神之手”,赫然是一个人,赤膀皮衣铁爪子的高挑黑人!
黑人在沙漠中徒步奔跑,速度快到人造沙尘暴,但是他就是再快两倍,也比不上反重力风隼。这玩意是神圣组织独有的神器,连天神集团的千罡气飞隼都望尘莫及,所以要不是十万火急的大事,他们是不会调用这宝贝的。
风隼中空间狭小,除了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却在中间很不合时宜的,摆了一张大沙发,看着就格格不入。
更格格不入的是,大沙发上面还斜躺了一个惫懒的白人,在那里挥洒着金黄色的长发,拨弄着噪音般的茶乐和琴。这白人叫麦克斯,在神圣组织比这风隼还宝贝,因为他又叫魔刀麦克斯。
神圣组织对付剥皮行者的宝贝很多,但是要说到碾压绝杀,还是唯这把魔刀莫属;而这一代执掌烈焰魔刀的人,就是这惫懒的麦克斯。上一次神圣组织去歼灭老狼王,就是派这魔刀麦克斯去的,而他过去大刀一挥,就一如既往的绝了组织的心腹大患。
但是不知道这魔刀麦克斯是过于惫懒,真的没注意,还是他有什么其他原因;反正他在杀绝了老狼王跟所有的母怪后,并没有在那装死的小鬼身上再补一刀。而眼见那小孩肩头,燃烧着魔刀伤痕后,其他人也就没上去检查,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事还真不能全怪到麦克斯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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