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四万八千岁的睡仙, 也得吃饭, 没银子是万万不行的。于是柳大公子当晚便收到了一条奇长无比的日常开支清单。柳弦安站在旁边,一条一条往下说,我与阿宁所需其实并不太多,主要是得多养一个王爷, 就显得比较费钱。
柳弦澈莫名其妙, 我养你是天经地义,但骁王殿下为什么也需要由白鹤山庄来养?
“因为王爷下个月没有俸禄了, ”柳弦安解释,“他刚刚给我买了一粒很好看的红宝石,用光了所有的银子。”
柳弦澈:“……”
身为柳氏长子, 他是有责任教导其余弟妹要勤俭恭谦的, 切忌奢靡无度,可又转念一想,从小到大在这个弟弟过生辰时,自己似乎都没怎么按照他的喜好挑选过礼物,甚至有好几年都因为在外行医,压根什么都没送, 简直忘得一干二净,便也勉强允了这回, 没再批评, 只是头疼地一挥手, 打发道:“自己去账房里支。”
柳弦安成功讨得一摞银票,出门就左拐, 全部交给了骁王府的管事, 管事年纪轻轻, 何时见过这种大场面, 整个人当场被震得说不出话,结结巴巴地连连摆手拒绝,不用不用,我们王爷有钱,有钱!
有钱也得收。柳弦安在将银票留下后,便心满意足继续回房睡觉。子时,更夫敲着梆子打营房外路过,屋门也“吱呀”传来一声轻响。刚刚忙完军务,并获悉自己已经被斥重金包养的骁王殿下等不到明早,现在就要来证明自己的确物超所值。
睡仙被揉得受不了,扯过被子捂住头,脚又要被握住。梁戍在这方面兴趣恶劣,最爱挑他迷迷糊糊的时候讨嫌,在外越忙越累越烦心,回家就越想作妖,越想戳一戳怀里的懒蛋。这也就是柳二公子脾气好,又有本事在任何时候都睡得雷打不动——别说,一对璧人,配得还挺合适。
柳弦安打着呵欠说:“我梦到苦统领了。”
梁戍问:“梦境好吗?”
“嗯。”柳弦安答,好得不得了,大吉大利,心想事成。
梁戍笑笑,将手臂收得更紧:“那就好。”
神仙做梦,总该是准的。
夜色沉沉,整座山林如同被一大块黑布遮盖,连月光都黯淡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近期刘恒畅每次在给苦宥看诊时,身旁都有巫医与看守。明明憋了一肚子的话,却始终找不到机会讲,眼看距离木辙所说的日期越来越近,而苦统领的眼睛却还是一丝好转都没有,他心中焦虑万分。白福教的酷刑花样众多,断臂挖眼都是家常便饭,想起那些血淋淋的场面,刘恒畅手下一晃,险些刺伤了苦宥的颧骨。
“嘶……”他赶忙收回手,却还是在对方脸上留下了一颗血珠。
“若是心不在焉,就少做多思。”苦宥道,“免得因一时错手,最终落个害人害己。”
刘恒畅还没有品出他话里的提醒,乌蒙云乐却已经再度拎着裙摆上门,最近这几天,她一直在往此处跑。一来是因为教主的吩咐,二来也是因为她想多看看那双金色的眼睛。
苦宥对待所有人都是寡言沉默的,乌蒙云乐似乎是唯一能使他开口多说几句话的人,哪怕两人每一回聊天的内容都大同小异。而当他们交谈的时候,袁彧便会站在外头,一语不发地听着,神情多有鄙夷。
他有多喜欢这个女人的容貌,就有多蔑视她的肤浅与无知,成天只知道与另外一个女人比美,甚至还不如那些圣女的石头雕塑更讨人喜欢,至少雕塑是安静的,没有聒噪,只有能给予人无穷想象的绝对美丽。
乌蒙云乐问:“那你会喜欢上柳南愿那样的人吗?”
苦宥道:“没有人会不喜欢柳三小姐。”
“那你会不会也喜欢上我?”乌蒙云乐看着他。
苦宥却问:“剥除了所谓圣女的虚假硬壳之后,你还剩下什么,值得旁人喜欢? ”
“我有——”
“你有一张美丽的脸。”
苦宥打断她:“你已经重复了太多次这句话,而我也不止一次地说过,我仰慕柳三小姐,与她天下第一美人的身份并无任何关系,哪怕换上最平平无奇的五官,她的名字也依旧会在整座西南大营里广为传颂。”
乌蒙云乐将帕子生气地丢到对方身上,她其实是知道善为对、恶为错的,但是又并不能分清孰为善、孰为恶,所以每每都会被苦宥的“蛮不讲理”气得转身离开,可是到了第二天,又会准时前来。她还特意换上了一身美丽衣服,以免苦宥的眼睛在什么时候,突然就能看见了。
袁彧不悦:“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人,或者说,在木教主的计划里,她根本就不应该爱上任何一个人。”
“但她是整个计划里不可获取的一环。”木辙看起来并没有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除非你能找到第二个人,让苦宥愿意开口说话。”
袁彧越发不满:“他也爱上了她,仅仅凭着声音,因为她的嗓子比夜莺更加婉转。”
“袁岛主还真是喜欢我的阿乐。”木辙一笑,“放心,我会记得我们的交易。”
“但她是圣女。”
“她不是圣女,是我让她成为了圣女。”木辙纠正,“在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美丽听话的少女,她并不是不可取代的,我真正看中的,一直就只有她的哥哥。”
“那个速度快得像闪电一样的杀手,可我听说他被梁戍打伤了,伤得极重。”
“所以我也在等,若他一直不好——”
袁彧眼神轻蔑:“木教主总不会连他也要杀吧?”
“自然不会。”木辙道,“但是我有的是办法,能让他重新站起来。”
……
刘恒畅在确定那些巫医短时期内并不会走,而乌蒙云乐也不会在这件事上给自己帮忙之后,便决定冒险把木辙即将要对苦宥施加酷刑的消息传递下山。他并不是没有想过,这有可能是一个陷阱,可万一不是呢?
于是最终还是决定一试。
为了能挑选出最安全的路线,他这几日借着采药的名义,将附近岗哨都摸了一遍底,最后终于选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溜出门准备下山。他沿着无人值守的小路,脚步匆匆,走得极快,到后头干脆是在狂奔向前了,时间有限,他必须在太阳升起之前,重新回到山林中。
采药人的方向感是很好的,他几乎用不着手中的指南针,仅仅靠着树木的稀疏程度,就能辨明东南西北。眼看山口已经近在眼前,刘恒畅躲在一块山石后,只等着巡逻的队伍一走远,自己就立刻跃下那处矮崖!
“一,二,三!”
刘恒畅口中默默给自己鼓劲,好不容易等到四野寂静,正准备冲出去,肩膀却传来一阵酸痛,旋即半边身体都开始麻痹,他张口不能言,惊恐地胡乱拍下一掌,却又哪里是偷袭者的对手。
周身大穴被封,刘恒畅只能直挺挺地被对方扛着,一路扛回了……自己的住处?
“咳咳!”他惊魂未定,几步追出去,黑衣人却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在空气中留下了一丝很浅淡的药香,那药香是刘恒畅所熟悉的,平常大多出现在凤小金的身上。
意识到这一点后,刘恒畅心中错愕万分,脚步虚软地坐在门槛上,心跳如擂鼓。
若真的是凤公子……难道对方早就发现了自己的异心?可既然发现了,为何又没有拆穿自己?
刘恒畅拍了两把乱糟糟的脑子,有些懊悔自己今晚的鲁莽,在面对突发状况时,的确应该更加冷静沉着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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