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底,天高气爽。
妙香国是个四季不太鲜明的国度。
自古以来,这一片地域冬暖夏凉,乃神州大陆最宜居的地方之一。
可能是因为气候的缘故,妙香国极少有自然灾害。
去年发生于建昌府境内的那场大旱,在妙香国的百年历史上,非常罕见。
一等侯卢鸿升果然个讲信用的人!
在他率先捐出十万两巨款赈灾的情况下,不少京中达官贵富纷纷出资,向建昌府的灾民伸出援助之手。
就连妙香国的那位无上大国师高明,不知出于什么想法,竟也捐了一笔巨款,比卢鸿升多一万两。
当李不修得知这些消息后,心情非常好。
其实这十几天来,李不修的心情都很不错。
他又回到了当初那个无忧无虑,悠闲自在的日子。
在他看来,悠闲自在也是一种人生态度。
没有谁规定这种人生态度要不得。
当然,能过上这种日子的人,除了他李不修之外,大概也没有别的人了。
“楼主,蓝灵儿又开花了。”
“楼主,在你的悉心指点之下,我的修为终于突破到了五品下位,年底一定能景升五品中位。”
“楼主,这《修灵十三式》好神奇啊,我只修炼了十几天,就感觉到体内真气澎湃,一拳能打碎藏经楼。”
“楼主,小灰好像变得更神骏了。我昨天亲眼看到它一跃十余丈,跟神龙一样,莫非它也得到了楼主的指点?”
“楼主,经我目测,我们无为寺这段日子上至圣僧,下至不懂武功的俗家弟子,个个精神饱满,许多人的修为都提升了,我想这一定是楼主的大功德。”
“楼主,天气转凉了,为了无为寺,为了妙香国,为了朱州,为了神州大陆,你要注意身体啊,别累着了。”
“楼主……”
“楼主……”
“楼主,我爱你。”
不知什么时候起,灵云的话越来越越多,像个话痨,藏经楼到处都有他的声音。
李不修只有去了御风崖,才能得到片刻安宁。
有时候,被人热爱也不是一件好事啊。
李不修深深感慨。
他之所以能从秦半山手中拿到《修灵十三式》,依靠的不仅仅是他与秦半山的兄弟交情,还有一颗“舍利丹”。
而他之所以会把《修灵十三式》送给灵云,无非是因为他第一次看到灵云的时候,就已看出灵云是无为寺除了他之外,天资最高的良才。
他没想过要指点灵云成为神州大陆第一人,但想要灵云成为无为寺第一人,他还是有信心的。
十六颗舍利丹价值巨大,但他毫吝啬。
一颗给了宋立人。
一颗给了十全。
一颗给了无为圣僧。
一颗给了秦半山。
三颗给了一平大师。
不是他要搞特殊,而是三颗舍利丹不只是给一平大师一人,其他两颗要用来炼制三百颗大还丹!
无为寺有自己的炼丹室,但以前只能炼制小还丹(八品),没药引炼制大还丹(五品)。
有了大还丹,不出一年,无为寺的修士将会暴增!
他能无为寺做的也就这么多了。
进入十月份后,凉意非但没有加深,天气反倒便暖和了。
初五这天,艳阳高照。
李不修骑上心爱的小灰,它永远跑得飞快。
根本用不了半个小时,就已经快过七品武修的速度,体力好得如同五品修士,临近玉香城西门。
“吁……”
李不修轻呼一声,自马背上坐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似有察觉。
小灰放缓速度,小跑着前进,身上竟未见一滴汗。
灵云没有说错。
小灰分明已不是原来那匹良驹,而是神驹!
难道它也吃过舍利丹?
不是的。
它跟蓝灵儿一样,早在第一次见到李不修的时候,因为天生具有灵性,感觉到了李不修的不同,在李不修的影响下,身体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当然,并非每一匹越影都是小灰。
在小灰自己看来,它是所有越影里面独一无二的存在!
“咦,那是什么玩意?”
李不修眼尖,看到前面三岔路口的另一条道上远远来了一个物种。
猪?
我不会看错吧?
那真的是猪?
更远一些,也就是那头猪七八米外,跟着两个人。
一老一少。
老的是个手拿葵扇,下巴底下飘着十几根胡须的布衫老头。
少的是一位身形健美,腰间插着管玉笛,犹如邻家小妹的布衣少女。
相对于这两个人,李不修更在意那头猪。
他从未过那么风骚的猪,一步一扭,真把自己当成了一只天下无双的大美猪。
“妖孽,哪里走?”
就在这时,一道人影划空而过,轻身术强得吓人,修为之高,怕是已经到了三品下位。
当然,这只是李不修的看法,别人未必看得出这人的修为介于什么境界。
嗯?
但李不修看清那个人的长相后,不由怔住了。
天才?
论相貌,那人自然比不了李不修,毕竟李不修确实是个能迷倒不少良家妇女的美少年。
论高大,那人也不是李不修的对手。
论年纪,那人二十多岁,一身行头像个浪子,非要说也不如李不修,勉强算得。
可是论根骨,那人绝对胜过李不修。
这一点,李不修不得不承认。
“妖孽!还不快现行!”
那位天才浪子伸手一指那头风骚的猪,浑身正气。
猪停下来,抬眼望了望人,然后回头看了看,似在寻求后方两人意见。
“什么妖孽?我看你才是妖孽!”布衣少女娇嗔道,“它名叫一点红,是我养的大宝贝。你要是再敢污蔑我的大宝贝,担心我对你不气。”
“难道是我搞错了?”
天才浪子搔搔头。
“小伙子。”布衫老头摇了摇蒲扇,笑呵呵说道,“也难怪你会把一点红当做妖孽,我第一次遇到它的时候,也以为它是一头猪妖。谁叫它那么风骚呢。不过我敢以这条老命担保,一点红不是猪妖,它是一只人见人爱的福气猪。”
福气猪?
别说那个天才浪子,就连李不修,也不禁一愣。
“爷爷,你跟他说这么多干什么?我们还是赶快走吧。前方有个城,我们进去歇歇脚。”
说完,布衣少女口中发出奇怪的“喏喏”声,像是在哄猪快走,不要理会那个傻子。
于是,一点红又走起来了,屁股扭得犹如风中荷叶,颇有点万种风情的味道。
妙香国是个四季不太鲜明的国度。
自古以来,这一片地域冬暖夏凉,乃神州大陆最宜居的地方之一。
可能是因为气候的缘故,妙香国极少有自然灾害。
去年发生于建昌府境内的那场大旱,在妙香国的百年历史上,非常罕见。
一等侯卢鸿升果然个讲信用的人!
在他率先捐出十万两巨款赈灾的情况下,不少京中达官贵富纷纷出资,向建昌府的灾民伸出援助之手。
就连妙香国的那位无上大国师高明,不知出于什么想法,竟也捐了一笔巨款,比卢鸿升多一万两。
当李不修得知这些消息后,心情非常好。
其实这十几天来,李不修的心情都很不错。
他又回到了当初那个无忧无虑,悠闲自在的日子。
在他看来,悠闲自在也是一种人生态度。
没有谁规定这种人生态度要不得。
当然,能过上这种日子的人,除了他李不修之外,大概也没有别的人了。
“楼主,蓝灵儿又开花了。”
“楼主,在你的悉心指点之下,我的修为终于突破到了五品下位,年底一定能景升五品中位。”
“楼主,这《修灵十三式》好神奇啊,我只修炼了十几天,就感觉到体内真气澎湃,一拳能打碎藏经楼。”
“楼主,小灰好像变得更神骏了。我昨天亲眼看到它一跃十余丈,跟神龙一样,莫非它也得到了楼主的指点?”
“楼主,经我目测,我们无为寺这段日子上至圣僧,下至不懂武功的俗家弟子,个个精神饱满,许多人的修为都提升了,我想这一定是楼主的大功德。”
“楼主,天气转凉了,为了无为寺,为了妙香国,为了朱州,为了神州大陆,你要注意身体啊,别累着了。”
“楼主……”
“楼主……”
“楼主,我爱你。”
不知什么时候起,灵云的话越来越越多,像个话痨,藏经楼到处都有他的声音。
李不修只有去了御风崖,才能得到片刻安宁。
有时候,被人热爱也不是一件好事啊。
李不修深深感慨。
他之所以能从秦半山手中拿到《修灵十三式》,依靠的不仅仅是他与秦半山的兄弟交情,还有一颗“舍利丹”。
而他之所以会把《修灵十三式》送给灵云,无非是因为他第一次看到灵云的时候,就已看出灵云是无为寺除了他之外,天资最高的良才。
他没想过要指点灵云成为神州大陆第一人,但想要灵云成为无为寺第一人,他还是有信心的。
十六颗舍利丹价值巨大,但他毫吝啬。
一颗给了宋立人。
一颗给了十全。
一颗给了无为圣僧。
一颗给了秦半山。
三颗给了一平大师。
不是他要搞特殊,而是三颗舍利丹不只是给一平大师一人,其他两颗要用来炼制三百颗大还丹!
无为寺有自己的炼丹室,但以前只能炼制小还丹(八品),没药引炼制大还丹(五品)。
有了大还丹,不出一年,无为寺的修士将会暴增!
他能无为寺做的也就这么多了。
进入十月份后,凉意非但没有加深,天气反倒便暖和了。
初五这天,艳阳高照。
李不修骑上心爱的小灰,它永远跑得飞快。
根本用不了半个小时,就已经快过七品武修的速度,体力好得如同五品修士,临近玉香城西门。
“吁……”
李不修轻呼一声,自马背上坐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似有察觉。
小灰放缓速度,小跑着前进,身上竟未见一滴汗。
灵云没有说错。
小灰分明已不是原来那匹良驹,而是神驹!
难道它也吃过舍利丹?
不是的。
它跟蓝灵儿一样,早在第一次见到李不修的时候,因为天生具有灵性,感觉到了李不修的不同,在李不修的影响下,身体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当然,并非每一匹越影都是小灰。
在小灰自己看来,它是所有越影里面独一无二的存在!
“咦,那是什么玩意?”
李不修眼尖,看到前面三岔路口的另一条道上远远来了一个物种。
猪?
我不会看错吧?
那真的是猪?
更远一些,也就是那头猪七八米外,跟着两个人。
一老一少。
老的是个手拿葵扇,下巴底下飘着十几根胡须的布衫老头。
少的是一位身形健美,腰间插着管玉笛,犹如邻家小妹的布衣少女。
相对于这两个人,李不修更在意那头猪。
他从未过那么风骚的猪,一步一扭,真把自己当成了一只天下无双的大美猪。
“妖孽,哪里走?”
就在这时,一道人影划空而过,轻身术强得吓人,修为之高,怕是已经到了三品下位。
当然,这只是李不修的看法,别人未必看得出这人的修为介于什么境界。
嗯?
但李不修看清那个人的长相后,不由怔住了。
天才?
论相貌,那人自然比不了李不修,毕竟李不修确实是个能迷倒不少良家妇女的美少年。
论高大,那人也不是李不修的对手。
论年纪,那人二十多岁,一身行头像个浪子,非要说也不如李不修,勉强算得。
可是论根骨,那人绝对胜过李不修。
这一点,李不修不得不承认。
“妖孽!还不快现行!”
那位天才浪子伸手一指那头风骚的猪,浑身正气。
猪停下来,抬眼望了望人,然后回头看了看,似在寻求后方两人意见。
“什么妖孽?我看你才是妖孽!”布衣少女娇嗔道,“它名叫一点红,是我养的大宝贝。你要是再敢污蔑我的大宝贝,担心我对你不气。”
“难道是我搞错了?”
天才浪子搔搔头。
“小伙子。”布衫老头摇了摇蒲扇,笑呵呵说道,“也难怪你会把一点红当做妖孽,我第一次遇到它的时候,也以为它是一头猪妖。谁叫它那么风骚呢。不过我敢以这条老命担保,一点红不是猪妖,它是一只人见人爱的福气猪。”
福气猪?
别说那个天才浪子,就连李不修,也不禁一愣。
“爷爷,你跟他说这么多干什么?我们还是赶快走吧。前方有个城,我们进去歇歇脚。”
说完,布衣少女口中发出奇怪的“喏喏”声,像是在哄猪快走,不要理会那个傻子。
于是,一点红又走起来了,屁股扭得犹如风中荷叶,颇有点万种风情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