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小天呐,我这个做师傅的,可真是为你操碎了心啊
第520章 小天呐,我这个做师傅的,可真是为你操碎了心啊-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林河-笔趣阁
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林河
作者:一天一个达不溜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不仅是林河,就连一向憨厚的古小天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丝笑容。
林律师果然神通广大,竟然在事前就料到了对方的辩论观点。
既然如此,那今天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咚!
“请问原告方,是否要对被告方的观点提出不同意见?”
“当然!”古小天应声而起,找出林河早就罗列在纸张上的反驳点,道,“法官同志,我方认为被告方将这个电磁炉解释为无偿赠予物品,这点有失偏颇,太过片面了。”
“无偿赠予,最重要的就是‘无偿’两个字,这个行为在法律中的解释为,赠与人在赠予行为中,并不带任何附加要求,而受赠予的一方,也不必为此付出任何一点的代价。”
“而这个代价可以指金钱,劳动,或者是言语上的帮助。”
“而事实上呢,当日北国商场举办的抽奖活动,并不是无偿的,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参加的。”
“北国商场的抽奖活动,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那就是当日在商场购物超过一千元,才会得到一次抽奖资格。”
“也就是说,商家是利用顾客当日消费的利润,来举办这场抽奖活动。”
“而林锦堂虽然没有支付电磁炉的费用,但是当日他在北国商城购买手机,可是足足支付了1680元的费用。”
“电磁炉的费用,应该就是包含在这1680元当中。”
“商家的这种行为,怎么能够解释成无偿赠予呢?”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的解释,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但是这个法条的第二款也同时规定,附加义务的赠予,赠予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这个电磁炉,可以看做是林锦堂先生所购买的,只不过他所付出的报酬也一并包含在当日所购买的手机里了”。
“根据我们国家的《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而北国商场,这是这个制造有缺陷电磁炉的销售方,因此,我方要求他们承担一切侵权责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谢谢法官,我的答辩完毕。”
古小天说完,甚至还很有礼貌的给台上的三位法官鞠了一躬。
旁边,林小倩微微仰头,看着此刻口若悬河,充满自信的古小天,眼中不禁浮现出了星星之色。
天呐,原来小天的专业能力这么强。
还有,他在法庭上为自己出头的样子好帅啊。
以前怎么没发现,小天竟然这么优秀。
爱了,爱了。
林河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眸中露出一丝笑意。
小天呐,我这个做师傅的,可真是为你操碎了心啊。
咚!
“请被告方提出质证观点。”尹鸿才提醒道。
说完,还不忘看了古小天一眼,这年轻人不错唉,反驳有理有据,怪不得三哥对他这么放心呢。
“法官同志。”保学明起身道,“原告方刚才说,购买电磁炉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手机中,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事实上,同款幸好的小米5s,1680元的手机价格,已经十分低廉了,这在业界内是共识,北国商场并没有加价涨价的行为。”
“而抽奖活动,只是北国商场为了回馈客户,而举办的活动。”
“就算是没有这个抽奖活动,手机价格也是1680元。”
“因此,这个电磁炉完全可以算作是无偿赠予的物品。”
“如果原告方有需要,我们北国商场可以负责联系电磁炉的生产商,协助他们维权。”
“但是原告方向我们索赔,我觉得这并不合理,因为我们并没有在这个电磁炉的赠送中获利。”
现在法庭争论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了,那就是这个电磁炉到底是无偿赠予还是有偿赠予。
如果是无偿的,北国商场不必为林小倩一家人的意外事故赔偿一分钱。
如果是有偿的,那么很抱歉,北国商场作为电磁炉的销售商家,该赔多少钱就得赔多少钱。
只见古小天沉吟片刻,在面前翻出一张纸,照本宣科道,“既然被告方坚称这个有问题的电磁炉是无偿赠送的。”
“那么我想问一下,当日北国商场举办的这个抽奖活动,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参加?”
被告席上,保学明摇了摇头。
“既然如此,那又何来无偿一说呢?”古小天侃侃而谈,“事实上,北国商城的抽奖活动,必须要满足商家提出的消费金额要求,才能参加抽奖活动。”
“难道你方要说,林锦堂当日在北国商场购买手机,你们并没有在其中获利吗?”
"事实上,你们在林锦堂身上赚取到了足够的利润,才会同意他参加商场的抽奖活动。"
“在这场交易中,你们既然赚到了利润,又怎么能说电磁炉是无偿赠予的?”
“由此可见,北国商场送给林锦堂先生的电磁炉,应该是附带义务的赠予,只不过这个义务,并非是我们大家常见的直接金钱义务,而是转嫁金钱义务。”
被告席上,保学明闻言,面色有些难看。
不得不承认,对面这个律师说的有道理啊。
倒是王大治,眼珠子一转,就开始抖机灵了。
“法官大人,能让我说两句不?”王大治看着台上的尹鸿才问道。
尹鸿才点头,王大治是此次庭审的被告人,自然是有发言的权利。
王大治轻咳两声,“林锦堂在我们店里买手机的时候,正值我们北国商场的五周年店庆,当日店里的很多商品都是按照原价销售的,我们北国并没有从客户身上赚取一毛钱的利润。”
“所以说,当日林锦堂在我们店里买手机,我们并没有赚他钱,相反,还搭出去一个电磁炉。”
“所以说,这个电磁炉就是我们北国商场无偿赠予林锦堂的物品。”
“你们若是不相信的话,我可以给店员打招呼,让他把林锦堂所购买那款手机型号的进货单送来。”
“咱们大家一看就知道了。”
王大治也是个人精,这会明白过来法庭上,双方辩论的观点是北国商场究竟有没有在林锦堂身上获利。
所以,他才会提出让店员把进货单送来。
至于送来的进货单是真是假,那可就不敢保证了,反正这些外行人也看不懂,还不是自己怎么说都可以。
闻言,古小天的脸色有些难看,这个被告人不是纯属胡搅蛮缠嘛。
我所提出的,你们北国商场究竟有没有在赠送林锦堂电磁炉的过程中,增加附加义务。
而这人倒好,直接把事情扯到他们商场店里的利润上去了。
我说你有利润,你说自己没利润,法官到底要听谁的?
要是真按被告的思路去辩护,这场庭审只怕要稀里糊涂的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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