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林河闲着无聊,干脆就把直播挂上了。
“李四结婚,邀请张三做伴郎,当天晚上,张三迷迷糊糊跟新娘发生过了关系。”
“请问张三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下午两点钟直播!”
这段时间,随着张三故事的传播,还有林河一系列彪悍的战绩,法外狂徒在网上名声大噪,颇有一种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味道。
连带着,权景律所的抖音账号也是火爆至极,粉丝差那么一丢丢就逼近两千万大关。
这不,直播刚挂上,直播间里很快就聚集了上千号粉丝。
粉丝们看到这个标题,同样是乐得不行。
“卧槽,三哥又出来搞事情了。”
“同感,依旧是鬼畜一般的标题,不过俺喜欢!”
“过程呢?细节呢?画面呢?只有这个结果,我们很难给张三定罪啊!”
“要个毛线过程,主播的风格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带张三两个字的,大概率是无罪!”
“上面的,你很狂啊,还想给张三定罪,你都不知道,我上次只是在法庭上看了他一眼,现在已经被关两年了,就冲你这句话,十年是没跑了。”
“不错,能给张三定罪的也只有主播了,耶稣来了都不行!”
“啊,还以为主播开播了,没想到还要等下午,真是一个磨人的小妖精!”
……
一众水友七嘴八舌的讨论着,不到五分钟,直播间的人数已经破万。
林河见状,微微一笑,脑海中整理着系统传来的案例,准备着下午的直播。
中午,一顿黄焖鸡打底,外加一瓶雪花,林河吃的甚是开心。
本来还想去附近公园消消食呢,奈何五月底的太阳过于毒辣,想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回到办公室里,用兰陵王在王者峡谷搞死十八次小卤蛋后,林河这才心满意足的退出了游戏。
看了一眼时间也差不多了,简单在卫生间洗了把脸,然后打开摄像头,就这样,一张阳光帅气,风度翩翩,清新俊逸的面容出现在直播间四十万粉丝的面前。
“大家好,我又来开播了!”
林河笑容灿烂的跟众多狂徒粉打招呼。
“龙国司法一片天,法外狂徒是张三,向三哥问好!”
“三哥威武,有目共睹,听说前几天你又搞了一件大事,把原告,原告律师,还有两名证人都送进去了,这是真的吗?”
“哇哦,小哥哥很帅嘛,是本仙女喜欢的类型!”
“搞法学的小哥哥都这么帅的嘛,好想报考法学系!”
“欢迎主播,为我们带来精彩的入狱小技巧!”
“求主播赶紧开播,我裤子都脱了,随时准备进入!”
……
本来,林河看到这些评论还是很开心的,但是最后这个网友的评论,林河瞬间就无语了。
尼玛,看个直播,你脱裤子什么意思?
你难道还能从我一个大男人身上找到什么兴奋点吗?
真是,变态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咳咳……
林河干咳两声,道:“好了,废话不多说,直接上案例!”
“张三和李四是好朋友,这天李四结婚,张三去做伴郎!”
“张三作为李四的好兄弟,这两天为李四忙前忙后,晚上又喝了一斤白酒。”
“本来,张三是要回家去的,但是李四不放心大晚上的让他一个人回去,就让他在家中住下了。”
“晚上,新娘上厕所后,误入张三的房间,一番挑逗之下,张三也是将错就错。”
“第二天,随着新娘的一声尖叫,大家都知道了这件事情。”
“李四一家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提议让张三赔偿十万块钱了事。”
“但是呢,张三大呼委屈,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事,说到底都是酒精惹得错。”
“李四无奈,将张三告上法庭,请问,在这件事情中,张三有没有犯罪行为,要不要对新娘也就是李四一家人做出赔偿!”
林河说完,一脸微笑的盯着屏幕,静待这一届好学上进的网友留言。
“哇哦,还有这样的事情?我虽然听不明白主播的故事,但我整个人表示大为震惊!”
“听完主播的故事,我忽然好想去做伴郎,直播间里有没有网友最近要结婚的,我可以给你们去做伴郎,免费的那种!”
“曹贼,我李四与你势不两立!”
评论区先是一阵调侃声,然后这才回归正题。
“我觉得吧,张三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毕竟他的名字叫做张三,别问我为什么,这都是经验之谈。”
“对对对,经验很重要,就像我做了五年的电工,电路有没有电,用手一摸就知道了,根本就用不着那些乱七八糟的工具。”
“嗯嗯,看来大家都是主播的铁杆粉啊,这么快就找到了正确答案。”
“我也支持张三无罪,原因主播已经说了,是新娘自己找错了房间!”
“对呀,而且还是李四让张三留宿在家中,发生了这种事情,说不定这都是李四一家人的套路,我觉得三哥应该来个反诉讼,反手告对方一个敲诈勒索。”
“楼上的,求你做个人好吗,哪有拿这事敲诈的,如果有,那他指不定有什么大病!”
当然,跟这些人的观点不同,也有人持反对意见的。
“可是,新娘与张三发生关系,并不是她的主观意愿,而张三却是放任这种行为发生,很明显就是有趁人之危的意思,难道这不算触犯法律吗?”
“我觉得李四一家人告张三枪尖,这点应该没问题。”
“这种行为应该算是过失枪尖吧,我不懂,瞎说的,反正我就觉得张三的行为不对。”
“就算不能定枪尖,一个猥亵罪就跑不了的。”
看到这几条评论,林河眼前一亮,笑眯眯的说道:“既然有人认为张三的行为属于枪尖,那咱们就先从法律上分析一下,什么叫做枪尖行为。”
“枪尖在法律上的定义: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或者其它胁迫的手段,压制妇女的反抗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这一点不知道大家清楚没,如果不清楚的话,那就再把上面那句话看三遍。”
“故事中,新娘走错房间,误把张三当成新郎,一顿主动抚摸,她的行为都是主动自愿的。”
“而张三也没有采取任何暴力手段胁迫新娘,新娘也没有采取任何反抗的行为。”
“注意,枪尖两要素,暴力和反抗都没有!”
“因此,从张三的行为上来看,他并不构成枪尖罪。”
听到林河的解释,主播间的水友乐了。
“哦,懂了,枪尖罪的定义是不能违背妇女意愿。”
“假如一个女的要非礼我,如果我不从的话,这是不是就是违背妇女意愿,有可能构成犯罪?”
“所以说,水友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妇女意愿,不然就是犯罪了。”
“楼上的你他娘的真是个人才,赶紧进去吧,希望你在里面改造完毕。”
“那这么说来,张三的确是不构成枪尖罪,那么请问主播,张三的行为有没有可能,触犯了别的法律?”
“李四结婚,邀请张三做伴郎,当天晚上,张三迷迷糊糊跟新娘发生过了关系。”
“请问张三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下午两点钟直播!”
这段时间,随着张三故事的传播,还有林河一系列彪悍的战绩,法外狂徒在网上名声大噪,颇有一种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味道。
连带着,权景律所的抖音账号也是火爆至极,粉丝差那么一丢丢就逼近两千万大关。
这不,直播刚挂上,直播间里很快就聚集了上千号粉丝。
粉丝们看到这个标题,同样是乐得不行。
“卧槽,三哥又出来搞事情了。”
“同感,依旧是鬼畜一般的标题,不过俺喜欢!”
“过程呢?细节呢?画面呢?只有这个结果,我们很难给张三定罪啊!”
“要个毛线过程,主播的风格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带张三两个字的,大概率是无罪!”
“上面的,你很狂啊,还想给张三定罪,你都不知道,我上次只是在法庭上看了他一眼,现在已经被关两年了,就冲你这句话,十年是没跑了。”
“不错,能给张三定罪的也只有主播了,耶稣来了都不行!”
“啊,还以为主播开播了,没想到还要等下午,真是一个磨人的小妖精!”
……
一众水友七嘴八舌的讨论着,不到五分钟,直播间的人数已经破万。
林河见状,微微一笑,脑海中整理着系统传来的案例,准备着下午的直播。
中午,一顿黄焖鸡打底,外加一瓶雪花,林河吃的甚是开心。
本来还想去附近公园消消食呢,奈何五月底的太阳过于毒辣,想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回到办公室里,用兰陵王在王者峡谷搞死十八次小卤蛋后,林河这才心满意足的退出了游戏。
看了一眼时间也差不多了,简单在卫生间洗了把脸,然后打开摄像头,就这样,一张阳光帅气,风度翩翩,清新俊逸的面容出现在直播间四十万粉丝的面前。
“大家好,我又来开播了!”
林河笑容灿烂的跟众多狂徒粉打招呼。
“龙国司法一片天,法外狂徒是张三,向三哥问好!”
“三哥威武,有目共睹,听说前几天你又搞了一件大事,把原告,原告律师,还有两名证人都送进去了,这是真的吗?”
“哇哦,小哥哥很帅嘛,是本仙女喜欢的类型!”
“搞法学的小哥哥都这么帅的嘛,好想报考法学系!”
“欢迎主播,为我们带来精彩的入狱小技巧!”
“求主播赶紧开播,我裤子都脱了,随时准备进入!”
……
本来,林河看到这些评论还是很开心的,但是最后这个网友的评论,林河瞬间就无语了。
尼玛,看个直播,你脱裤子什么意思?
你难道还能从我一个大男人身上找到什么兴奋点吗?
真是,变态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咳咳……
林河干咳两声,道:“好了,废话不多说,直接上案例!”
“张三和李四是好朋友,这天李四结婚,张三去做伴郎!”
“张三作为李四的好兄弟,这两天为李四忙前忙后,晚上又喝了一斤白酒。”
“本来,张三是要回家去的,但是李四不放心大晚上的让他一个人回去,就让他在家中住下了。”
“晚上,新娘上厕所后,误入张三的房间,一番挑逗之下,张三也是将错就错。”
“第二天,随着新娘的一声尖叫,大家都知道了这件事情。”
“李四一家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提议让张三赔偿十万块钱了事。”
“但是呢,张三大呼委屈,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事,说到底都是酒精惹得错。”
“李四无奈,将张三告上法庭,请问,在这件事情中,张三有没有犯罪行为,要不要对新娘也就是李四一家人做出赔偿!”
林河说完,一脸微笑的盯着屏幕,静待这一届好学上进的网友留言。
“哇哦,还有这样的事情?我虽然听不明白主播的故事,但我整个人表示大为震惊!”
“听完主播的故事,我忽然好想去做伴郎,直播间里有没有网友最近要结婚的,我可以给你们去做伴郎,免费的那种!”
“曹贼,我李四与你势不两立!”
评论区先是一阵调侃声,然后这才回归正题。
“我觉得吧,张三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毕竟他的名字叫做张三,别问我为什么,这都是经验之谈。”
“对对对,经验很重要,就像我做了五年的电工,电路有没有电,用手一摸就知道了,根本就用不着那些乱七八糟的工具。”
“嗯嗯,看来大家都是主播的铁杆粉啊,这么快就找到了正确答案。”
“我也支持张三无罪,原因主播已经说了,是新娘自己找错了房间!”
“对呀,而且还是李四让张三留宿在家中,发生了这种事情,说不定这都是李四一家人的套路,我觉得三哥应该来个反诉讼,反手告对方一个敲诈勒索。”
“楼上的,求你做个人好吗,哪有拿这事敲诈的,如果有,那他指不定有什么大病!”
当然,跟这些人的观点不同,也有人持反对意见的。
“可是,新娘与张三发生关系,并不是她的主观意愿,而张三却是放任这种行为发生,很明显就是有趁人之危的意思,难道这不算触犯法律吗?”
“我觉得李四一家人告张三枪尖,这点应该没问题。”
“这种行为应该算是过失枪尖吧,我不懂,瞎说的,反正我就觉得张三的行为不对。”
“就算不能定枪尖,一个猥亵罪就跑不了的。”
看到这几条评论,林河眼前一亮,笑眯眯的说道:“既然有人认为张三的行为属于枪尖,那咱们就先从法律上分析一下,什么叫做枪尖行为。”
“枪尖在法律上的定义: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或者其它胁迫的手段,压制妇女的反抗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这一点不知道大家清楚没,如果不清楚的话,那就再把上面那句话看三遍。”
“故事中,新娘走错房间,误把张三当成新郎,一顿主动抚摸,她的行为都是主动自愿的。”
“而张三也没有采取任何暴力手段胁迫新娘,新娘也没有采取任何反抗的行为。”
“注意,枪尖两要素,暴力和反抗都没有!”
“因此,从张三的行为上来看,他并不构成枪尖罪。”
听到林河的解释,主播间的水友乐了。
“哦,懂了,枪尖罪的定义是不能违背妇女意愿。”
“假如一个女的要非礼我,如果我不从的话,这是不是就是违背妇女意愿,有可能构成犯罪?”
“所以说,水友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妇女意愿,不然就是犯罪了。”
“楼上的你他娘的真是个人才,赶紧进去吧,希望你在里面改造完毕。”
“那这么说来,张三的确是不构成枪尖罪,那么请问主播,张三的行为有没有可能,触犯了别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