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跟我发飙是吧,这名被告,你很勇啊
第234章 跟我发飙是吧,这名被告,你很勇啊-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笔趣阁
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
作者:一天一个达不溜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林河见对方发飙了,耸耸肩,没有说话。
只是用眼神冷冷的盯着对方,跟我发飙是吧,这名被告,你很勇啊!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倒是把高台之上的章熊吓的不轻。
这踏马的谁啊,这么虎?
想耍威风,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
法庭上是你一个当事人能够耍威风的地方吗?
我们仨不要面子啦?
还有,这货脑子有包吧,在法庭上,敢对狂徒张三拍桌子。
你这种行为很危险啊,怕是想进去踩两年缝纫机啊。
章熊起身,气不打一处来,指着袁大华道:“被告当事人,还请注意你的态度。”
“否则,我将会以咆哮法庭的罪名,判处你拘禁三个月的。”
袁大华看着愤而起身的章熊,再看看周围,也终于才意识到,这里不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他缩了缩脖子道:“抱歉,法官同志,我刚才只是一时气愤,并不是有意要藐视法庭的。”
章熊冷哼一声道:“哼,下不为例!”
说完之后,情不自禁的看向原告席上。
还好,还好,三哥看样子并没有生气。
不然这小子指不定得进去蹲两年。
咚!
“下面请被告方作出抗辩!”
被告席上,辩护律师何大志起身,朗声道:“我方不同意原告律师一方的说法。”
“如原告方所说,林常华骑摩托车途经大王乡连云路段时,是由于地面有农民晒粮的行为所致。”
“跟我方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原告方把我方起诉至法庭。”
“这两者之间是否太过于牵强了?”
“你方应该直接追究晒粮人的责任,而非状告县交通局!”
章熊三人闻言,也是禁不住向原告席上看去。
是呀,被告方说的有道理。
事故原因又不是断头路或者路面塌陷所致,怎么就跟交通局扯上关系了?
林河微微一笑,摇摇头道:“我方状告交通局,这并非是无理取闹,而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目前正是粮食的收获季节,在我们房县,处处可见公路晒粮行为,这给路上的行人和车辆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
“而交通局作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及时清理路面的粮食。”
“而本案中,交通局并没有很好的完成这一项工作,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我方起诉你方不作为,这一点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书记员也是机灵,在林河说话的同时,就急忙在电脑上搜寻交通安全法,然后展示在大屏幕上。
听到林河的解释,场中众人都惊呆了。
诚然,交通法是有这么一项规定不错。
可他们活了大半辈子,也没见有谁真敢拿着这一条法律法规说事。
没想到,今天倒是被林河拿了出来,用作法律依据,来状告交通局。
三哥不愧是三哥,永远都是个传说!
“可是……”
被告律师何大志眼珠子一转,道:“可是农民晒粮,也不是交通局指使的。”
“反之,交通局一向也是反对此类行为的。”
“如今出了重大责任事故,你方应该去找晒粮的农民。”
“而不是把账算在交通局的头上。”
林河摇摇头道:“抱歉,我国目前还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农民在公路上晒粮是违法行为。”
“况且,我们已经向警方报案了。”
“只是晒粮人并未找到,所以这才无可奈何,起诉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之一的交通局。”
“对了,你方可以先对我方进行赔偿,事后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继续催促案情进展,直至找到晒粮人,并对他们继续索赔!”
这……
听了林河的说法,何大志都惊呆了。
啥玩意,让我们去找农民要赔偿?
没这个道理好不好。
我们又不是侵权人,干嘛把责任都推给我们?
何大志深吸一口气,起身道:“我反对,我方坚决不同意原告方的说法。”
“既然你方向我们索赔,那么在这件事情中,交通局也是受害者之一。”
“你方让我们作出全额赔偿,这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
林河见何大志这般反应,眼中也是闪过一丝窃喜之色。
来了,老弟。
林河沉吟片刻后,道:“也是,既然如此,那你方就对此次事故负一半责任吧,赔偿我方医疗费,误工费……嗯,合计13万元。”
就像树人先生说过:当你想在屋子中开个天窗时,千万不要直接把这个想法说出来,那样将会有一大批人反对。
你要说,我决定把屋顶给扒掉。
到时候即便有人反对,你也可以退一步说:好吧,既然大家都不同意,那咱们就在屋顶开个天窗好了。
只有这样,倡议者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而反对者也会认为自己赢得了谈判,大家才能皆大欢喜。
而林河想要的,就是现在这个结果。
让对面承认,他们在此次事故中有着很大的责任。
何大志:……
直到这时候,他才反应过来,上鬼子当了。
旁边,袁大华也是恨恨的瞪了他一眼。
玛德,怎么找了这么一个傻逼律师。
何大志讪讪一笑,思忖片刻后,这才说道:“就算是交通局有清理路面障碍以及危险品的责任,但如果地面的粮食是刚刚晾晒的呢?”
“如果是这样,交通局的人力有限,没有及时阻止农民的晒粮行为或者是清理路面的粮食。”
“这一点也算是情有可原的吧。”
“原告方主张我方要对此次事故负上很大一部分责任,这点是否有些不合情理?”
袁大华微微一愣,对啊,何律师说的有道理。
踏马的,现在是夏粮收获的季节,房县又是农业大县。
一到了这个季节,街上晒粮的农民比比皆是。
我们交通局才几个人,怎么能够晒粮的农民比?
如果是有人趁我们局里下班之后,再去街上晒粮食,这点就不能怪我们了吧。
只是,何大志能想到的问题,狂徒张三又怎么会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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