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众人打了电话,杜非手机关机了,克里丝根本不把酒吧被砸当回事儿,只有葫芦娃痛心疾首的表示,他给大家添麻烦了,酒吧损失从他工资里扣,小混混由他解决等等等等。(小说文学网)

    张博赵瑾两人伤的不重,休息了一会儿就开始帮我收拾酒吧,我们正干的热火朝天,猛然间有人拍我肩膀,我回头一瞧,老熟人,国安局刘科长。

    “刘科长来啦!有ri子没见了!是不是咱上次的出差补助批下来啦!?”我赶紧谄笑道。从香港回来后刘科长就一直忙着根据我们窃取的情报清剿三合会在大陆的势力,整天脚不沾地的四处奔波,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见了。

    刘科长笑道:“批了,四爷已经帮你们领了。”我一捂脸,钱进了陈四海的兜还能出来?这钱算是喂狼了。

    “跟你汇报一下工作情况,”刘科长看起来心情很好,开起了玩笑,“多亏你们弄来的名单,我们几乎把三合会在大陆的势力连根拔除了!这次三合会在中国惨遭覆灭,连带着在亚洲的生意也遭受重创,无力再进军大陆,其他国际黑帮有了三合会的前车之鉴,估计十年内没人敢朝咱们乱伸手了。”

    “你们这是……”刘科长看了看四周,总算发现不对了,“这是被人给砸了?”

    “你才看出来呀?”我无语。

    “我还以为你们这儿刚开完趴忒(party)呢!你们小年轻开完趴忒不就和打完仗似的嘛!”刘科长也有点不好意思,“这是跟谁啊?”

    我把事情跟刘科长一说,老刘一脸严肃的跟我说道:“别的我不管,你们可别给我搞出人命来!”

    我委屈道:“瞧你这话说的,我们可是受害者!你到底站哪边的啊?”

    “得了吧!一群小混混还能把你们怎么样?混混打架我不管,你们下手可给我留点儿神,地痞无赖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打死他们你们也得吃枪子儿赔命。”

    “刘哥这话我可就不爱听了,照你那意思我们就不是受法律保护的了?”

    ……

    就这样,刘科长给我上了十五分钟的普法教育课,在得到我“绝不打出人命、绝不造成终生残疾、绝不留心理yin影”的三绝保证之后悻悻而去,临走时喃喃自语,“这帮小混混……作死啊!”

    刘科长刚走一会儿,酒吧门又被人一把推开了,一个染了半头黄毛、穿迷彩裤和紧身背心、身上缠链子的小子迈步进了酒吧,看了我们这里一眼,笑道:“砸的不轻啊!”

    “对不起先生,今天我们不营业。”张博上前招呼道,另一边,赵瑾已经拖把杆举起来了,说实话我们三个都有点吃不准这小子是干嘛来的——看打扮像是小混混,但来我们这儿消费的顾客有一多半都是类似的造型。

    “老板在吗?”这小子拿腔拿调的说道。

    “有事儿跟我说就行。”我上前一步。

    “你是老板啊!?”那小子斜睨我一眼,笑了,“别紧张,不是来找麻烦的,坐吧!”说完自己搬了把椅子大咧咧的坐在了酒吧桌前。

    我也坐他旁边,“哥们儿有事?”

    “来给你帮忙的!”丫摸出盒万宝路,抽出一根点上,“听说你这儿被人砸了,用哥帮你摆平不!?”说完还假模三道的要递给我一根。我赶紧推辞了——这烟一股呛鼻的怪味儿,肯定是假烟。

    不过这小子的来意我已经弄清楚了:丫是专门给人平事儿的!

    很多人都说所谓混混就是一群无业游民,这绝对是偏见,混混们除了有派系之分外,也有职业分别,大致分为两类:惹事儿的和平事儿的。

    惹事儿的就不用说了,经常进局子的一般都是这一类,平事儿的则比较耐人寻味了,他们看似和惹事儿的对立,实则相辅相成。

    一般人都不愿意招惹小混混,因为惹上了就是一身sāo,不折腾你几次不算完,可如果已经招惹了又该怎么办呢?不得不说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很快想到了办法——再找另一批小混混解决它!这样一来二去的,便诞生了“平事儿的”这个新职业。

    负责替人平事儿的混混一般没事就上街溜达,看到哪里被自己的同行砸了,就赶紧上前兜揽生意,“老板遇麻烦了?用我们帮你摆平不?”苦主正愁麻烦上身呢,看见有人主动替自己扛当然乐意,于是破财消灾,收了钱的混混自然要帮雇主摆平麻烦,剩下的事儿或谈判或武力,就都是混混们的内部矛盾了。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平事儿的”对混混们职业素养的要求更高,你要么武运昌隆能大杀四方,要么背景深厚让各方势力都卖你面子,不然替人平事儿等于找死,一般能从“平事儿”这行起家的混混都不简单,不少都是道上风头极盛的人物。

    不过还是那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看到“平事儿”这行既挣钱又露脸还能得个好名声,一些泼皮无赖也混入了这个行业,厚道点儿的从你这儿骗了钱就跑,不厚道的干脆跟惹事儿的勾结起来合伙讹你,所以要请人平事儿一定要掌住眼。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的朝这个小混混的脚上看去——话说要看一个道上的人混的如何,一是看鞋,二是看手,这里面学问很深的!

    先说看鞋,混底层的混混因为经常砍人也经常被人砍,一年四季都穿一双脏不拉几的破球鞋,这样跑起来快,还不磨脚,无论砍人还是逃跑都能发挥自己的最佳速度,跑丢了鞋也不心疼;已经混出一些脸面的会穿那种擦得锃亮的人造革尖头皮鞋,毕竟他们亲自动手的机会少,谈判的机会多,需要靠油光水滑的形象来争面子;大哥级的人物会穿舒适透气的名牌皮鞋,既显得老成持重又倍儿有面子;等你脱下皮鞋换上厚底老布鞋的时候……哇咔咔,你算是修成正果了,穿身唐装抱个紫砂壶当你的老坏蛋去吧!

    至于看手的学问就更大了,有经验的混混可以从对方手上老茧的生长位置判断出一个人是擅长使板砖还是使砍刀,有些眼力强的甚至能通过茧的厚度看出对方功力如何。就比如我,我手上茧的位置是……咱是不是有点儿跑题了?

    我一看对面这小子的鞋就乐了:丫穿一破球鞋!跑这儿充大尾巴狼来了!

    这小子一看我眼睛瞄的位置就知道我也是道上混的,脸一红之后也赶紧看我脚,只一眼,就面露不屑之sè:我穿俩趿拉板儿来的,一般穿这么返璞归真的要么是已经在道上功成名就,超然物外的枭雄,要么就是介于混混和闲汉之间的不入流人物,在丫看来,我明显不属于前者……

    “我叫黄侃,”毕竟我是“老板”,黄毛收起不屑之sè,自我介绍道:“是跟财哥混的,财哥听过吧?”

    “没听过。”我老实答道。

    “……好吧,我们财哥是跟标哥混的,标哥总听过吧!?”

    “还是没听过……”我自己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听他的口气标哥应该已经是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可惜我已经退隐江湖好多年……

    “标哥你都没听过!?你丫到底是不是道上的!?”黄侃有点儿急了,“我们标哥是跟凯哥混的!新安义听说过没有!铜锣湾凯哥!”

    “你说谁!?”我陡然间睁大了眼睛,“铜锣湾!?凯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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