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视角)

    我对她恶劣的脾气和古怪的性格早有耳闻。

    段里几乎没什么朋友,或者说,她根本就视其他人为无物。

    我本来是很讨厌这种人的,成绩单上不是o就是e,走路总昂着头,举手投足都透着不可一世的贵族教养,常常一副烟供云养的神气,即使是赢了决斗也面无表情,仿佛站在她面前的不是对手而是木板……

    李乔丹说他看见她就觉得牙疼:“兄弟,干嘛跟她在一起啊,你到底为什么啊?”

    啊,情况是这么个情况,以上所有形容都只针对——别人。

    她总会轻轻拍拍自己袍子上不存在的灰尘,从决斗台上下来,然后望向我;她会拔着手里那根可怜羽毛笔上的毛,百无聊赖地把正脸从黑板前挪开,然后眼睛才懒懒地转过来,望向我;她会坐在斯莱特林的长桌前,带着一种专注而透明的神情,用食指和中指在空空的餐盘上划来划去,接着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望向我。

    一种令人揪心的美丽。

    “乔治!”

    从这一刻,她就不再是大家口中的那个段里了,她是我的小南瓜——她的表情,她的动作,她的声音,全都像我们万圣节里一起待过的那只南瓜——被魔法点亮了。

    无论我在哪,无论我身上是泥浆、雨水还是烟尘,无论我是刚赢了比赛还是刚结束禁闭,她都会把手边的东西丢开跑来抱住我,然后告诉我我闻起来像是一只橘子。

    草。

    好可爱。

    本来只是这样而已,会对弗雷德炫耀说,只有我能让见人就呲牙的猫儿打着呼噜入眠。

    但是一切都从我十六岁的那个夏天变得不一样了。

    傍晚,夜风,花香,星空和虫鸣,她和我,还有我的兄弟姐妹一起待在陋居前的草坪上,我懒洋洋地仰面躺着,她像电影里那样端端正正地坐在我旁边——但她自己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太过规矩的坐姿——大家就那么有一搭没一搭地互相说着废话。

    我嚼着一棵草,看着她的耳朵,后颈和肩膀,迷迷糊糊地快要睡着。

    有什么东西碰到了我放在身侧的手,干燥,冰凉,纤细,她没有转头看我,只用小指勾着我的小指,我蹭了蹭她的手背,在她准备抽回手的前一秒换成了手心朝上,好去攥住她——她喜欢牵手,她说过我的骨头很漂亮。

    手掌传来的一阵微凉彻底激活了我的大脑,他们说什么我全都听不进去了,和黄昏一起消亡的燥热此刻通过草坪爬回我的身体,掌管触感的神经全部专心地迎向她的手指,手掌和手腕。在这之前如果有谁告诉我牵手能让心跳加速,我绝对会把它当成笑话讲给每个格兰芬多。

    我抚过她的拇指——食指——脑海中浮现它们在餐盘上划过的样子,没来由地想要把它们含在嘴里,想去数她的肋骨,或者……先从她的胯划到腰窝,划到肩胛骨,绕过她的后颈,经过锁骨,蒙住她的眼睛。

    你想什么呢!

    我在心里狂风骤雨地骂自己,全心全意地去想一些脏话,但是眼前却是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的模样,她闭眼吻我的时候光落在她睫毛上的模样,她迷迷糊糊地把头埋进我颈窝里的模样……还有一些从未出现的……

    这真是折磨。

    我没办法不去注意——比尔和查理都很喜欢她,弗雷德和她说话的时间有点长,哈利和她认识的时间比我更久,那个奶油小生迪戈里和她聊得不亦乐乎。

    但让人欣慰的是,每当发生什么事,她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叫我的名字。

    “乔治,有颗牙磨得我很疼……”

    “乔治,弗雷德他把我的作业……”

    “乔治,有团抹布撞在了玻璃上,噢!那是埃罗尔(我家的猫头鹰),对不起……”

    我喜欢,我喜欢她念我名字时的那种调调,喜欢她的偏心,喜欢她的注视。

    从第一次见到她我就知道,我再也不可能遇到这样的人了。

    (段里视角)

    所有人都说韦斯莱家的双胞胎是一对混世魔王。

    他们热情,快乐,无所畏惧,我阴沉,寡言,犹疑不定。

    可我偏偏生得一副好眼力,总能轻易地分辨出乔治,分辨出他漂亮的双手——想把那骨节做成标本;分辨出他温柔的双眼——该和火星与烛光挂在一处的东西;分辨出他颀长而有力的身型——想象蝴蝶被折断翅膀塞进瓶子里。

    呼——吸——呼——吸——提醒自己,望向他的时候,不要忘记呼吸。

    所有人都肮脏、可憎、精明、好笑。总要得到点什么,才肯施于善意,畏惧我的魔力,又讨好我的魔力,恨我的不可一世,转而要求我俯首就缚。

    他却好像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缺。

    他横躺在一张小小的单人沙发上,长腿挂在沙发一端扶手上悠哉悠哉地晃啊晃,一头红头发乱糟糟顶在另一端的扶手,把手里亮亮的□□扔来扔去,右手抛,左手接。衬衫扣子系错一个。

    “嗨!段里,接着!”

    他这样说,然后自顾自爆发出一阵大笑,小小的沙发在他身下颤抖,那头蒲绒绒一样漂亮的红发,就像是土壤破开迸发而出的一株怪异的植物。

    呼——吸——呼——吸——

    我知道他不是为谁而生的,我希望他是为我而生的。

    我变得和那些虚伪圆滑的好人一样,我佯装坦率和天真,我反复研磨他名字的发音,我故意发现他发现得很慢,让他的眼神带着期待在我身上停留地更长更久。

    我喜欢我们一起走在禁林里沉默不语的感觉,喜欢我们中间相隔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的感觉,喜欢他躺在我身边,也只是在我视野里摆出一副安然的睡脸。

    想为他纠正那只系错了的扣子,又觉得于他这样更好看。

    欲望像是春季里即将破苞而出的花,像是渴望着疯长的藤蔓,像是多云天气里蠢蠢欲动的闷雷,像是夏虫轰轰烈烈地预备翻开冻土,像一把锤子敲打在心上——能把人生吞活剥的念头寂然无声,蒸腾进空气里,被吸入肺里,像是一切都没发生,像是一切都发生过。

    “段里,我们约会吧!”

    “段里,猜猜我发现了什么……”

    “段里,你去哪?”

    叫我的名字吧,再叫一次,再叫一次,再叫一次……那对薄唇,眼睛,眉头,你的表情,你的心,你的语言,在这一瞬间全部存在的意义都只因为我……

    乔治韦斯莱,可你不是标本啊,不是那没用的星星和蜡烛,你不该被我折断藏进瓶子里……你像一只鸟用翅膀划破空气,你停在枝头上晒太阳,你想去的地方立马动身就可以去!你想唱歌就尽管开口唱歌!

    我才是无法破苞的花,死在乍暖还寒时候的藤,下不了的雨,被埋在泥潭里挣扎的虫子,我恐惧一切,除了仇恨我蔑视一切。

    我相信,一个人只要被爱过一天,便已足够她生活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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