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转让和专利授权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专利技术转让是知识产权转让中的一种。
专利技术转让说白了就是技术交易或者是买卖技术。
专利一旦转让出去就等于是卖出技术。
专利转让出去之后专利的相关授权问题都跟原专利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毕竟专利已经属于别人的了。
专利授权许可则不一样,只是进行专利授权给他人而已。
专利授权只是许可某人或某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使用专利人的专利技术,到期就不能使用了。
两相对比,几乎没怎么考虑。
林灰就放弃了转让专利的念头,他觉得还是进行专利授权更合适。
专利转让或许能给林灰一次带来一大笔钱。
但专利授权同样能带给林灰不菲的收入。
毕竟林灰拥有的这项专利在技术上是独一无二的。
并且短时间内该技术在部分应用场景(比如说中文新闻摘要)是无可替代的。
另外,不管怎么说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专利也算是林灰重生之后申请的第一个专利。
举凡是跟第一次挂钩的事物,人们一般都是比较珍惜的。
总之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专利对于林灰来说还是很有纪念意义的。
林灰并不想将对自己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转手于人。
另外,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有专利跟没有专利是两码事。
别的方面且不说,手里拥有的专利的话对于林灰将来的大学学业也会有所裨益。
林灰记得不少大学评选一些荣誉时手中拥有专利的话也可以获得一些附加分。
或许水木京大这样的学校对普通专利瞧不上眼。
但林灰这项专利可不是普通专利,而是國际专利。
而且这不是一些野鸡國/际组织自封的专利,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专利。
抛开专利全球范围的影响力不谈。
林灰所拥有的专利涉及的技术也是实打实的领先。
专利里随随便便一个模型都是有机会成为行业标准的存在!
这样的专利也不入北/清的眼吗?
要真的不入眼,那林灰觉得这两家学校也可以去治治眼病了…
……
“aaa%¥#aaa……”
就在这时,突如其来的铃声打断了林灰的思路。
林灰拿起手机来一看,居然是个境外电话。
这种电话换作是以往林灰一般都当诈/骗电话处理。
不过想到可能是之前海外专利申请的一些相关事宜,林灰还是接听了。
接通电话后,林灰就听到了标准的雅思听力腔。
虽然对方讲的挺标准的。
但奈何林灰前世今生和歪果人打交道的次数屈指可数。
费了好一会儿工夫,林灰才搞懂对面是在恭喜林灰
“lh文本摘要准确度衡量模型”成功被美國标准协会选为行业标准。
所谓的美國國家标准学会(aricannationalstandardsinstitute,ansi)是负责制定美國國家标准的非营利组织。
该学会授权标准起草机构按照一系列规范编写标准草案。
由此产生的候选文献通过ansi审核批准后成为美國國家标准。
虽然这是个非官方机构,但这个机构管得事情蛮宽的。
对产品认证机构、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实验室和评审人员进行认可
以及对质量体系认证和人员资格认可之类的活计都由该组织负责。
前世该组织就管得很宽。
在这个时空里该组织虽然依旧是非官方组织。
但管得比前世还宽。
甚至很多行业涉及到具体技术指标的衡量模型都能作为标准向该组织提交。
出于恶趣味,林灰将“lh文本摘要准确度衡量模型”作为衡量文本摘要准确度的一个标准向该组织进行了提交。
说实话林灰在该组织进行标准申请主要是想取笑一下歪果人在摘要研究上面龟速的进展。
没想到居然申请通过了。
虽然这件事情在林灰的意料之外,但仔细思考其实又在情理之中。
毕竟林灰提出的衡量文本摘要准确度的标准是唯一一个完全不需要介入任何主观因素的准确度衡量标准。
就凭借这个独一无二,很难不被通过。
虽然ansi这个组织只是一个非官方组织吧,但在美國这个奇葩国度
民间组织有时候影响力反而比官方更大。
总之“lh文本摘要准确度衡量模型”能成为衡量文本摘要准确度的一个标准这个结果还是很让林灰高兴的。
这样的话以后米国各个研究团队还谈什么去超越林灰的专利?
再顶尖的团队又如何?且不说技术壁垒难以逾越吧。
退一万步讲,就算超越了又如何呢?
你们用的标准都是我林灰设立的。
这就是传说的伤害不大侮辱极强吧。
想要彻彻底底超越的话,先自己搞个独立标准再说吧。
而想要搞个新的衡量标准又谈何容易?
即便是前世,衡量文本摘要准确度的模型/标准也不多。
林灰用的lh模型实际是前世最稳定、效率最高的衡量模型改个名字而已。
总之lh模型是经过前世实践检验的。
林灰相信lh模型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尽管海外其他的顶尖nlp算法团队注定不甘心。
但又如何呢?
林灰欣赏他们的雄心。
但徒弟想逆袭师傅怕是白日做梦。
不是所有的研发团队都有兔子基因。
呃,似乎也不能这么说,很多歪果研发团队也是有华兔基因的。
但不管怎么着,这些团队一时半会想逆袭是不可能的。
说起来最近的事情进展一切似乎都很顺利。
林灰仔细想了一下。
这一切应该都是得益于林灰在美國成功申请了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专利的原因。
构筑了技术和法律双重意义的制高点之后。
再之后的一切基本都是没怎么费力、自然而然。
在歪果团队还没怎么觉察之际。
一个无形的专利壁垒已经在悄然构筑。
再之后的故事基本就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了:
——一步领先步步领先。
至于其他科研团队,则是一步落后步步落后了。
不过问题似乎同样出在“歪果团队还没怎么觉察”上面。
如果这些团队已经觉察到了技术壁垒。
现在应该乖乖来给林灰送钱才对啊。
唯一合理的解释似乎只能是外界的技术团队还没有意识到壁垒已经悄然形成。
还做着能够按照林灰公开的技术路线实现算法上超越的美梦。
真是愚不可及。
……
专利技术转让是知识产权转让中的一种。
专利技术转让说白了就是技术交易或者是买卖技术。
专利一旦转让出去就等于是卖出技术。
专利转让出去之后专利的相关授权问题都跟原专利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毕竟专利已经属于别人的了。
专利授权许可则不一样,只是进行专利授权给他人而已。
专利授权只是许可某人或某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使用专利人的专利技术,到期就不能使用了。
两相对比,几乎没怎么考虑。
林灰就放弃了转让专利的念头,他觉得还是进行专利授权更合适。
专利转让或许能给林灰一次带来一大笔钱。
但专利授权同样能带给林灰不菲的收入。
毕竟林灰拥有的这项专利在技术上是独一无二的。
并且短时间内该技术在部分应用场景(比如说中文新闻摘要)是无可替代的。
另外,不管怎么说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专利也算是林灰重生之后申请的第一个专利。
举凡是跟第一次挂钩的事物,人们一般都是比较珍惜的。
总之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专利对于林灰来说还是很有纪念意义的。
林灰并不想将对自己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转手于人。
另外,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有专利跟没有专利是两码事。
别的方面且不说,手里拥有的专利的话对于林灰将来的大学学业也会有所裨益。
林灰记得不少大学评选一些荣誉时手中拥有专利的话也可以获得一些附加分。
或许水木京大这样的学校对普通专利瞧不上眼。
但林灰这项专利可不是普通专利,而是國际专利。
而且这不是一些野鸡國/际组织自封的专利,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专利。
抛开专利全球范围的影响力不谈。
林灰所拥有的专利涉及的技术也是实打实的领先。
专利里随随便便一个模型都是有机会成为行业标准的存在!
这样的专利也不入北/清的眼吗?
要真的不入眼,那林灰觉得这两家学校也可以去治治眼病了…
……
“aaa%¥#aaa……”
就在这时,突如其来的铃声打断了林灰的思路。
林灰拿起手机来一看,居然是个境外电话。
这种电话换作是以往林灰一般都当诈/骗电话处理。
不过想到可能是之前海外专利申请的一些相关事宜,林灰还是接听了。
接通电话后,林灰就听到了标准的雅思听力腔。
虽然对方讲的挺标准的。
但奈何林灰前世今生和歪果人打交道的次数屈指可数。
费了好一会儿工夫,林灰才搞懂对面是在恭喜林灰
“lh文本摘要准确度衡量模型”成功被美國标准协会选为行业标准。
所谓的美國國家标准学会(aricannationalstandardsinstitute,ansi)是负责制定美國國家标准的非营利组织。
该学会授权标准起草机构按照一系列规范编写标准草案。
由此产生的候选文献通过ansi审核批准后成为美國國家标准。
虽然这是个非官方机构,但这个机构管得事情蛮宽的。
对产品认证机构、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实验室和评审人员进行认可
以及对质量体系认证和人员资格认可之类的活计都由该组织负责。
前世该组织就管得很宽。
在这个时空里该组织虽然依旧是非官方组织。
但管得比前世还宽。
甚至很多行业涉及到具体技术指标的衡量模型都能作为标准向该组织提交。
出于恶趣味,林灰将“lh文本摘要准确度衡量模型”作为衡量文本摘要准确度的一个标准向该组织进行了提交。
说实话林灰在该组织进行标准申请主要是想取笑一下歪果人在摘要研究上面龟速的进展。
没想到居然申请通过了。
虽然这件事情在林灰的意料之外,但仔细思考其实又在情理之中。
毕竟林灰提出的衡量文本摘要准确度的标准是唯一一个完全不需要介入任何主观因素的准确度衡量标准。
就凭借这个独一无二,很难不被通过。
虽然ansi这个组织只是一个非官方组织吧,但在美國这个奇葩国度
民间组织有时候影响力反而比官方更大。
总之“lh文本摘要准确度衡量模型”能成为衡量文本摘要准确度的一个标准这个结果还是很让林灰高兴的。
这样的话以后米国各个研究团队还谈什么去超越林灰的专利?
再顶尖的团队又如何?且不说技术壁垒难以逾越吧。
退一万步讲,就算超越了又如何呢?
你们用的标准都是我林灰设立的。
这就是传说的伤害不大侮辱极强吧。
想要彻彻底底超越的话,先自己搞个独立标准再说吧。
而想要搞个新的衡量标准又谈何容易?
即便是前世,衡量文本摘要准确度的模型/标准也不多。
林灰用的lh模型实际是前世最稳定、效率最高的衡量模型改个名字而已。
总之lh模型是经过前世实践检验的。
林灰相信lh模型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尽管海外其他的顶尖nlp算法团队注定不甘心。
但又如何呢?
林灰欣赏他们的雄心。
但徒弟想逆袭师傅怕是白日做梦。
不是所有的研发团队都有兔子基因。
呃,似乎也不能这么说,很多歪果研发团队也是有华兔基因的。
但不管怎么着,这些团队一时半会想逆袭是不可能的。
说起来最近的事情进展一切似乎都很顺利。
林灰仔细想了一下。
这一切应该都是得益于林灰在美國成功申请了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专利的原因。
构筑了技术和法律双重意义的制高点之后。
再之后的一切基本都是没怎么费力、自然而然。
在歪果团队还没怎么觉察之际。
一个无形的专利壁垒已经在悄然构筑。
再之后的故事基本就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了:
——一步领先步步领先。
至于其他科研团队,则是一步落后步步落后了。
不过问题似乎同样出在“歪果团队还没怎么觉察”上面。
如果这些团队已经觉察到了技术壁垒。
现在应该乖乖来给林灰送钱才对啊。
唯一合理的解释似乎只能是外界的技术团队还没有意识到壁垒已经悄然形成。
还做着能够按照林灰公开的技术路线实现算法上超越的美梦。
真是愚不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