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护士站,林夕开始为叶寻清理伤口。
她动作很轻柔,用镊子夹住棉花,沾上紫色的药水,沿着叶寻破皮的地方轻轻擦拭。
叶寻则动也不动,好像个木头人似的,直到伤口包扎完毕,才麻木起身,一脸木讷地说了句“谢谢”。
林夕摇摇头,挤出一丝微笑,“气什么,好歹了认识那么多年,我们也算朋友吧?”
还是朋友……
听到这样的回答,叶寻麻木的脸庞微微抽动了一下,强压下所有情绪,勉强一笑,“嗯,也对。”
两人都不再说话,只是尴尬地望向彼此。
差不多十几秒后,叶寻才发出一声低咳,指着外面已经变黑的街道,“天这么晚,你也该下班了吧,要不……我送送你?”
林夕动了动嘴角,刚要回答,医院大厅外却传来一道特别突兀的声音,
“林夕,你怎么还没下班啊?”
正在尴尬对视的两人都怔了怔,齐刷刷地扭头,看向说话的人。
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左右的年轻男人,年纪和叶寻差不多,但是个头稍微高一点,高鼻梁,皮肤白净,一身的名贵西服,显得器宇不凡。
叶寻一下子就把眉头皱起来,刚想问林夕,这个男人是谁。
林夕已经跨出一步,走到男人面前说,“唐浩,你急什么呀,不就是一起吃个饭嘛,晚几分钟也没关系。”
唐浩看了看自己的卡帝亚手表,对林夕笑道,“这次帮你订的法国餐厅,餐位挺紧张的,迟到就不好了……”
话说一半,他总算注意到林夕身边还有个表情木讷的男人,于是朝这边指了指,“林夕,这位是?”
“他叫叶寻,是我前……以前认识的一个朋友。”林夕张了张嘴,尴尬地介绍道。
“哦。”
唐浩在叶寻身上淡淡扫了一眼,再礼貌性地笑了笑,微微点头,重新把目光放到林夕身上,
“你工作结束了,我们也该走了吧?”
“嗯,好吧。”
林夕点头答应,随后又看向叶寻,小声道,“抱歉,我和唐浩约好了今晚要一起吃饭,所以……”
“没关系,我伤口已经处理好了,不劳费心。”叶寻极力保持微笑,目送两人一起离开。
亲眼目睹林夕跨上别人的豪车,叶寻才把视线收回来,眼中涌出一抹苦涩。
当初他答应分手,实属出于无奈,这半年以来,叶寻仍旧会时不时想起林夕,但却没有勇气再打任何一个电话。
“看样子,林夕离开我之后,生活倒是越来越好了。”
想到这里,叶寻深深吸了口气,然后也紧跟着离开了医院。
回家后,叶寻走进卧室,望着静静摆在橱窗最后一格的双人合照,心中微感刺痛。
这一晚他又失眠了,翻来覆去地回想着,当初和林夕一同经历的过往,直到天快亮,才勉强合眼。
没过过几天,叶寻便在闹钟的催促下醒来,匆匆下床,正想给额头上的伤口换一块纱布时,却发现那里已经结疤了。
“这伤口愈合的速度……居然这么快?”
叶寻感到不可思议,急忙走进卫生间,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看。
果然,经过一夜的睡眠,原本被敲破的口子,已经愈合了大半,不仔细看根本瞧不出来。
现在的叶寻,无论体能还是抗击打能力,甚至包括伤口的自愈效率,都比之前强悍了好几倍,除了披着一张人皮外,简直就是个活生生的怪物。
“呵呵,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甩甩头,叶寻决定不再去想,简单洗漱完毕,便换了身衣服,准备去公司报道。。
刚跨上小电驴,叶寻就感觉不对。
小区一角,似乎闪过了一道鬼祟的影子,正在偷偷观察自己。
当叶寻回头去看的时候,那人又急忙把身体藏进阴影中,很快便消失不见了。
“难道是周强?这家伙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叶寻并没有把这当回事,昨天刚把那几个小混混教训了一顿,只要周强不傻,估计也没那么大胆子继续搞事情了吧。
摇摇头,叶寻和往常一样,骑上小电驴,朝着公司方向赶。
可刚出小区不远,叶寻却被迫停下来。
小电驴出了故障,直接把他撂在了马路中央。
“靠,真倒霉!”
叶寻气得跳下来,在小电驴上面踢了一脚。
这东西还是他刚进公司的时候,为了方便上下班买的,因为便宜,所以经常出问题。
叶寻检查了一下,发现是电瓶亏电,无奈之下,只将它推到路边。
眼看着快到上班的点了,他心里着急,只好跑到路边拦出租。
忽然,路边出现了一辆宝蓝色的卡宴,十分突兀地停靠在了叶寻身边。
叶寻一怔,急忙停下脚步,看向豪车驾驶室方向,那扇被缓缓摇下的车窗。
一张白皙、棱角分明的脸,随即闯入眼前。
唐浩?
叶寻有些发懵,大脑一转,很快又回想起出门前,在小区角落中发现那道鬼祟的身影,不由得把目光眯起来了。
这个富二代,干嘛无缘无故地跟踪自己?
唐浩却没有在意叶寻的表情,淡淡地瞥了一眼那辆破电驴,有些玩味地笑道,“叶先生,还真巧啊,要不要上我的车,免费送你一程?”
“谢谢,不用了,这里很好打车的。”
叶寻有些窘迫,但还是礼貌性地摇了摇头,准备朝另一个方向走。
男人的直觉,让他在唐浩眼中捕捉到了一丝傲慢和戏谑。
显然,这样的富家公子,根本不可能真心实意地放低身段,自己结交。
再联想到昨晚,林夕和他一起出去吃晚餐的画面,叶寻就更不想搭理他了。
“聊一聊吧!”
没等叶寻走远,脑后又传来唐浩的声音。
“聊什么?”叶寻回头,一脸好奇。
“是关于林夕的。”
唐浩点了下头说,“我知道,你是她前男友对不对?”
叶寻表情一僵,“她告诉你的?”
“算是吧!”
唐浩拉开车门,直接走到叶寻面前,又从上到下地打量了一眼,开始阐述自己的来意,
“我直说好了,最近我正在追求林夕,可是她的性格很保守,一直不肯跟我走得太近,你曾经跟她好过,可不可以告诉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林夕的喜欢?”
“你是为了这个,才一直跟踪我的?”
叶寻直接惊呆,瞪大眼,望着正向自己“虚心讨教”的唐浩,感到格外的讽刺和好笑。
她动作很轻柔,用镊子夹住棉花,沾上紫色的药水,沿着叶寻破皮的地方轻轻擦拭。
叶寻则动也不动,好像个木头人似的,直到伤口包扎完毕,才麻木起身,一脸木讷地说了句“谢谢”。
林夕摇摇头,挤出一丝微笑,“气什么,好歹了认识那么多年,我们也算朋友吧?”
还是朋友……
听到这样的回答,叶寻麻木的脸庞微微抽动了一下,强压下所有情绪,勉强一笑,“嗯,也对。”
两人都不再说话,只是尴尬地望向彼此。
差不多十几秒后,叶寻才发出一声低咳,指着外面已经变黑的街道,“天这么晚,你也该下班了吧,要不……我送送你?”
林夕动了动嘴角,刚要回答,医院大厅外却传来一道特别突兀的声音,
“林夕,你怎么还没下班啊?”
正在尴尬对视的两人都怔了怔,齐刷刷地扭头,看向说话的人。
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左右的年轻男人,年纪和叶寻差不多,但是个头稍微高一点,高鼻梁,皮肤白净,一身的名贵西服,显得器宇不凡。
叶寻一下子就把眉头皱起来,刚想问林夕,这个男人是谁。
林夕已经跨出一步,走到男人面前说,“唐浩,你急什么呀,不就是一起吃个饭嘛,晚几分钟也没关系。”
唐浩看了看自己的卡帝亚手表,对林夕笑道,“这次帮你订的法国餐厅,餐位挺紧张的,迟到就不好了……”
话说一半,他总算注意到林夕身边还有个表情木讷的男人,于是朝这边指了指,“林夕,这位是?”
“他叫叶寻,是我前……以前认识的一个朋友。”林夕张了张嘴,尴尬地介绍道。
“哦。”
唐浩在叶寻身上淡淡扫了一眼,再礼貌性地笑了笑,微微点头,重新把目光放到林夕身上,
“你工作结束了,我们也该走了吧?”
“嗯,好吧。”
林夕点头答应,随后又看向叶寻,小声道,“抱歉,我和唐浩约好了今晚要一起吃饭,所以……”
“没关系,我伤口已经处理好了,不劳费心。”叶寻极力保持微笑,目送两人一起离开。
亲眼目睹林夕跨上别人的豪车,叶寻才把视线收回来,眼中涌出一抹苦涩。
当初他答应分手,实属出于无奈,这半年以来,叶寻仍旧会时不时想起林夕,但却没有勇气再打任何一个电话。
“看样子,林夕离开我之后,生活倒是越来越好了。”
想到这里,叶寻深深吸了口气,然后也紧跟着离开了医院。
回家后,叶寻走进卧室,望着静静摆在橱窗最后一格的双人合照,心中微感刺痛。
这一晚他又失眠了,翻来覆去地回想着,当初和林夕一同经历的过往,直到天快亮,才勉强合眼。
没过过几天,叶寻便在闹钟的催促下醒来,匆匆下床,正想给额头上的伤口换一块纱布时,却发现那里已经结疤了。
“这伤口愈合的速度……居然这么快?”
叶寻感到不可思议,急忙走进卫生间,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看。
果然,经过一夜的睡眠,原本被敲破的口子,已经愈合了大半,不仔细看根本瞧不出来。
现在的叶寻,无论体能还是抗击打能力,甚至包括伤口的自愈效率,都比之前强悍了好几倍,除了披着一张人皮外,简直就是个活生生的怪物。
“呵呵,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甩甩头,叶寻决定不再去想,简单洗漱完毕,便换了身衣服,准备去公司报道。。
刚跨上小电驴,叶寻就感觉不对。
小区一角,似乎闪过了一道鬼祟的影子,正在偷偷观察自己。
当叶寻回头去看的时候,那人又急忙把身体藏进阴影中,很快便消失不见了。
“难道是周强?这家伙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叶寻并没有把这当回事,昨天刚把那几个小混混教训了一顿,只要周强不傻,估计也没那么大胆子继续搞事情了吧。
摇摇头,叶寻和往常一样,骑上小电驴,朝着公司方向赶。
可刚出小区不远,叶寻却被迫停下来。
小电驴出了故障,直接把他撂在了马路中央。
“靠,真倒霉!”
叶寻气得跳下来,在小电驴上面踢了一脚。
这东西还是他刚进公司的时候,为了方便上下班买的,因为便宜,所以经常出问题。
叶寻检查了一下,发现是电瓶亏电,无奈之下,只将它推到路边。
眼看着快到上班的点了,他心里着急,只好跑到路边拦出租。
忽然,路边出现了一辆宝蓝色的卡宴,十分突兀地停靠在了叶寻身边。
叶寻一怔,急忙停下脚步,看向豪车驾驶室方向,那扇被缓缓摇下的车窗。
一张白皙、棱角分明的脸,随即闯入眼前。
唐浩?
叶寻有些发懵,大脑一转,很快又回想起出门前,在小区角落中发现那道鬼祟的身影,不由得把目光眯起来了。
这个富二代,干嘛无缘无故地跟踪自己?
唐浩却没有在意叶寻的表情,淡淡地瞥了一眼那辆破电驴,有些玩味地笑道,“叶先生,还真巧啊,要不要上我的车,免费送你一程?”
“谢谢,不用了,这里很好打车的。”
叶寻有些窘迫,但还是礼貌性地摇了摇头,准备朝另一个方向走。
男人的直觉,让他在唐浩眼中捕捉到了一丝傲慢和戏谑。
显然,这样的富家公子,根本不可能真心实意地放低身段,自己结交。
再联想到昨晚,林夕和他一起出去吃晚餐的画面,叶寻就更不想搭理他了。
“聊一聊吧!”
没等叶寻走远,脑后又传来唐浩的声音。
“聊什么?”叶寻回头,一脸好奇。
“是关于林夕的。”
唐浩点了下头说,“我知道,你是她前男友对不对?”
叶寻表情一僵,“她告诉你的?”
“算是吧!”
唐浩拉开车门,直接走到叶寻面前,又从上到下地打量了一眼,开始阐述自己的来意,
“我直说好了,最近我正在追求林夕,可是她的性格很保守,一直不肯跟我走得太近,你曾经跟她好过,可不可以告诉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林夕的喜欢?”
“你是为了这个,才一直跟踪我的?”
叶寻直接惊呆,瞪大眼,望着正向自己“虚心讨教”的唐浩,感到格外的讽刺和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