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录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边伯贤困得不行,从助理手里拿过自己的随身物品,就一股脑地跑上保姆车,倒头就睡。以至于到第二天下午,当他彻底睡醒时,才看到了莫茜兰打来的未接电话,着急忙慌地打回去。这次,可算是有人接听了。

    “喂,请问找我什么事?”莫茜兰的声音有些嘶哑,带着宿醉之后的困倦。

    边伯贤开门见山:“你昨晚打电话给我干什么?”

    “我?你是谁啊?”

    这次轮到边伯贤疑惑了,这个女人昨天晚上还给自己打电话,现在居然在问自己是谁。难不成是对他昨天没接到电话而生气吗?

    但是这个声音,真的好像刚睡醒的样子。不应该啊,这都下午三点了。自己是因为录制节目才那么晚睡,她莫茜兰是为什么睡这么久?

    不会又去酒吧了?

    一连串的想法在边伯贤心里萌生,于是他在床上翻了个身,拿枕头垫在自己的胸口,准备好好盘问盘问。结果还没等他开口,一个陌生的声音就接替了莫茜兰。

    “你好,我叫江星允。昨天看到莫小姐在酒吧喝醉了,所以我就把她带回了我家,现在她刚刚睡醒。贝肯……贝先生可以过来接她了。”

    一阵尴尬隔着电话线蔓延开来,边伯贤犹豫了几秒,把手机拿开了些,一颗炸呼呼的头埋在枕头上,发出一声“虎啸”。

    怎么会是他?!

    “贝先生?贝先生?”

    听着江星允的呼唤,边伯贤深吸一口气,迅速起身:“我姓边,叫边伯贤,贝肯尼只是一个外号,你家在哪里,我马上过去。”

    按着江星允给的地址,边伯贤开着他的黑色迈巴赫,一路风驰电掣,来到了这所高级公寓。

    开门迎接他的,毫无意外,是穿着整齐的江星允。相较于前者的齐整,边伯贤就显得随性了许多,黑色连帽衫加同色长裤,头发因为洗过,发型也没做,随便往后扒拉了两下,戴着口罩。要不是颜值高,就这么一套装扮,放谁身上都是一场噩梦。

    “请进,边先生。”

    跟着江星允走进屋子,边伯贤一眼就看到了窝在沙发里,穿着居家睡衣,盖着薄毯子休息的莫茜兰。

    皱着眉毛走到莫茜兰面前,他慢慢蹲下,摸了摸她的额头:“你怎么会喝成这样?没发烧吧?”

    江星允去厨房为边伯贤沏了一杯茶,放到了茶几上,说道:“没发烧,就是我怕她自己回去有点困难。但是我待会公司还有事,所以才麻烦边先生过来接她。”

    “谢谢,”边伯贤朝江星允点点头,“我会安全送她回去的,只是你昨天是怎么见到她的?”

    江星允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手肘撑在大腿上面,认真道:“我是在十字街酒吧喝酒,然后偶然发现她也在那里。那时候她就已经喝醉了,而且,好像不是很开心。”

    这样吗?

    边伯贤的目光重新回到莫茜兰身上,轻轻叹了口气,便伸手抱起女孩,准备带她离开。

    江星允也起身拿起莫茜兰换下的衣服,送二人出门,一路无言。但直到边伯贤把莫茜兰抱上车后,他才开口道:“边先生,如果你和莫小姐真的是男女朋友,那我觉得你或许应该多了解一下她,她似乎不是很好。”

    “怎么了?”

    江星允踌躇了好一会,嘴巴张了又闭上,最后才拿出手机,调出一张照片,放大了好几倍,递到了边伯贤的面前:“你看看吧。”

    那张照片,是一张来自莫茜兰手腕的特写照片。上面遍布着数条细小的伤痕,有旧的,也有新的。

    “昨天我家的保姆,给她换衣服的时候,蹭掉了她手上的妆,才发现了这些伤。”

    手有点微微颤抖,心脏好像被滚水烫了一下,抽疼起来,边伯贤鼻头一酸,熄灭了手机屏幕,还给了江星允。转头看向在后座昏睡沉沉的莫茜兰,满眼心疼。

    眼前这个瘦小的女孩,到底经历了什么?初遇的妖冶、人前的乖巧和现在的单纯,哪一个才是真的她?或者说,哪一个都是她?许是感受到了强烈的视线注视,莫茜兰稍稍睁了一下眼,透出满目的迷茫。

    江星允拍了拍边伯贤的肩膀,轻声叹了口气,便转身离去。

    回家的路上,边伯贤并没有像来的时候那样,把车开到飞起,而是选择了稳妥。一边开,还通过镜子观察莫茜兰的状态。

    而此时,已然睡了一天的莫茜兰,悠悠转醒。转头看了周遭一圈,她才慢慢开口:“你是要送我回去?”

    “是,很快就到了。”

    手指穿过乌黑的长发,拨开落在脸上的发丝,莫茜兰坐起身,将车上的抱枕拥在怀里,轻声说了句“谢谢”。

    车子刚好开到一个红绿灯路口,边伯贤停下车,抬眼看向中央后视镜里的莫茜兰,关切道:“以后要喝酒跟我说,别自己一个人喝酒。”

    昨晚的记忆慢慢回到脑海,莫茜兰有些头疼地揉着太阳穴,皱眉不已:“昨天是不小心,平常我酒量很好的。”

    边伯贤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冷笑了一下,“好?好到被江星允带回家都不知道?也幸亏是他,万一是别人呢?”

    “那他倒是找你这个正人君子了,可你来了吗?”

    莫茜兰的话呛得边伯贤一时语塞,恰好此时绿灯亮起,他赶紧发动车子,随口道:“我昨天在录制节目,所以没接到。”

    这倒也是事实,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边伯贤总感觉说出来挺心虚的。后排的莫茜兰懒得搭理他,只转头看向窗外,小声反抗了一句“借口”。

    此后便是一路无话,因为下午有一个代言的拍摄通告,所以边伯贤把莫茜兰送回家后,并没有进屋,而是在门口跟她道了别。

    “别喝酒了,我拍完就会来找你。”边伯贤站在门口,抬手轻轻揉着莫茜兰的头顶,语调温柔。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莫茜兰垂着眼眸,视线落在地上二人的鞋子之上。

    夏日午后的阳光总是带着一股怎么都吹不散的燥热和明媚,彼时太阳已经有些西斜,带着些许橘黄,从外面尽数洒了进来,照亮边伯贤棱角分明的脸庞,和那温柔的笑意。

    莫茜兰慢慢抬眼,看向这个男人。如果她没有记错,边伯贤应该已经三十岁了。可是岁月仿佛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依旧青春如二十许人。

    阳光落在他的脸上,留下好看的侧影。一双微微下垂的眼眸,加上眼尾的泛红,透出能拧出水的深情。眼下和嘴角的两颗小痣衬得面色更加白皙。而他的双唇,永远都透着淡淡的粉色。浑身都透着一股干净的味道,不矫揉不造作,十年如一日。

    “那晚上见,我会打电话找你的。”说着边伯贤伸手捏了捏莫茜兰的脸蛋。

    说到这茬,莫茜兰才回过神来,问道:“你怎么会有我的电话?”

    “嗯……”边伯贤眉毛一挑,低头凑近了些,狡黠道:“在某人要跟我分手的晚上,我就互换了我们的手机号码,不信你看你的手机。”

    什么呀!莫茜兰听的莫名其妙,脸蛋一鼓,拿出自己的手机查看。结果真的在通讯录那里,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备注——“爱你的贝肯尼”。

    “这就是你的杰作?”莫茜兰把手机举到边伯贤面前,满脸的无语。

    边伯贤得逞的笑了笑,要不是时间有限,他真的很愿意跟女孩多说几句话,但是现在再不走真的来不及了。所以安抚了几句,便快步转身离开了。

    关上门,莫茜兰顺着门板坐下,手指在那个奇怪的备注上划来划去。

    “边伯贤就边伯贤,还叫什么贝肯尼,真是幼稚。”

    屏幕的反光里,女孩嘴角有难以掩盖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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