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陈明允开车去村里的供销社买了一条华子,一瓶剑南春,前往了村委会。
他开车到村委会,拎着东西下车进去村委会办公室之后,并没有发现陈富贵。
于是,开车去了他家里。
陈明允拎着东西,走进了陈富贵家里,发现他媳妇王美凤正一屁股坐在院子里,哇哇大哭呢。
他身边还有村里能掐会算,有阴阳眼,能走阴,人称张半仙的张君宝。
此时,张君宝看着坐在地上哇哇大哭的王美凤,掐指一算,对陈富贵问道:
“你媳妇有没有打什么动物呀!”
陈富贵微微思索,说道:
“昨天,我媳妇和儿子海涛去地里给玉米上化肥,谁知道了在自家地里的坟头听到了一声鸡叫,于是,我媳妇上前查看,发现了一只大公鸡,那大公鸡多了一个脚趾头,目光凶的很!”
他语气顿了顿,继续说道:
“我媳妇你也知道,性格吝啬,抠门,就打起了这一只鸡的主意,她追着鸡绕着坟堆跑,结果愣是没有追到这一只鸡,她一怒之下,捡起了地上一个土坷垃,朝那鸡扔去,一下子将鸡中了鸡的脑袋,直接将其砸的倒在了地上,我媳妇立马跑了上去,一下子扭断将鸡的脖子,在干完活之后,就拎着鸡和儿子回家炖汤喝了!”
张君宝对陈富贵问道:
“陈富贵,那你儿子呢,他有事吗?”
陈富贵叹了一口气,说道:
“我儿子不喜欢吃鸡,就没事,不过我儿媳妇喝了鸡汤之后,就有事了,她立马感到肚子疼,让我儿子给送医院了!”
张君宝伸手捋了捋山羊胡子,面色凝重道:
“咱们村子有一个风俗习惯,就是人客死他乡,灵魂是无法回乡的,需要一只领魂鸡将其领到家中,在出殡的时候,更是需要这一只鸡将其魂魄领到坟地里。
领魂鸡会守着坟堆七天,等七天后死者回魂,由其带着回家看看,它才会飞走,据我所知,那张桂香下葬之后刚刚三天,还没过头七,你们家这回麻烦了!”
陈富贵一拍大腿,面露恍然之色,说道:
“村里这么多年了,都没死在过外边的人,而那张桂香正是在工地当小工,被高压电的,我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
……
张半仙,你可得救一救我媳妇和儿媳妇呀,尤其是我儿媳妇,她肚子里可是怀着我陈家的骨肉呀!”
张君宝沉声道:
“这个,吃了人家的领魂鸡,让人家头七回家无望,这个仇怨结的比较大,我给你想一个辙,那郭来顺的媳妇张桂香生前放浪形骸,和村里不少小伙子有染,死后想来也是一个风流。
只要你让一个小伙子披红挂绿,晚上十二点带着香烛糕点,拎着一直大公鸡过去,把鸡还给她就行了!”
陈富贵一听晚上十二点,一个人披红挂绿,踽踽而行在山间的情形,不由身子打了一个冷颤,心叹,幸好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不是小伙子了!
忽然。
他无意间看到拎着一条华子和一瓶剑南春走进自己家的陈明允,眼神顿时就亮了起来。
陈富贵走到陈明允身边,满脸笑容道:
“陈明允,我看你拎着东西过来,若我猜的不错,你是来找我办事的,我可是没忘了你之前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的我那一巴掌。
……
不过,叔也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只要你帮叔把这一只鸡送了,你的事我就给你办!”
以前的时候。
陈明允干果园,身上没有一点钱,手头总是紧紧巴巴的。
于是,拿着捕蝎灯,上山抓蝎子。
虽然村里劳动力能走的都走了,但还有七八个老大爷跟他抢生意。
他觉得山上的蝎子不似以前多了,于是,只好去一些坟圈子,阴森森,没人愿意去的地方,胆子还是比较大的,毫不在意道:
“行,富贵叔,我去,不过我想在南山下再批一块地,和刘总合作建造一个桑葚酒厂,你看这事行吗?”
陈富贵一拍陈明允的肩膀,赞许道:
“小陈,你这孩子不错,有魄力,有我当年的风范,你放心只要你把这领魂鸡晚上给张桂香送过去,你的事,我保准给你办的妥妥的!”
陈明允朗声道:
“那多谢富贵叔了!”
“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琚,这是叔应给做的,你在这里吧,我去准备东西了!”
陈富贵说了一句,转身朝门外走去。
张君宝上下打量了了陈明允一眼,戏谑道:
“年纪不小了,还是一个雏,你要是去的话,那个
张桂香一定会很喜欢!”
陈明允见张君宝一脸不怀好意的表情,心中暗叹,这个家伙真是太缺德了。
竟然让一个人大半夜披红挂绿,去给一个电鬼送。
他稍稍愣神之后,对张君宝问道:
“张半仙,这去给张桂香送领魂,要注意一点什么,还有,有什么危害呀!”
张君宝笑道:
“也没啥危害,就是会让你损失一点阳气而已,至于要注意的事情吗,就是要顺从一点,只有张贵香满足了,她才会放过陈富贵一家人呀!”
陈明允记得以前见张桂香的时候,对于身材丰腴,长着一双桃花眼,整天穿着各色花裙子的她第一感觉不是风情万种,而是。
心想要是自己晚上披红挂绿去给张桂香送,要是被吸干了,这可就不好了!
真是大意了,自己竟然答应了陈富贵如此荒唐的一件事。
自己又不是宁采臣,要是跟一只鬼发生点什么,那么自己这一辈子的英名可就毁了。
他稍稍愣神之后,对张君宝道:
“张半仙,有既不让我失身,又能将领魂送给张桂香的方法呀!”
张君宝十分无耻的说道:
“陈明允,你既然答应了陈富贵,那就自求多福吧!”
陈明允见张君宝没有一点要指点自己的意思,一咬牙,把心一横,心想不就是去给人送一只领魂吗,自己光明磊落,心怀坦荡,去又如何!
坐在院子里,静静的陈富贵的到来,等待天黑。
陈明允感到脊背生寒,毛骨悚然,只敢往前走,都不敢回头。
过了一会。
在一个通往陈富贵家地里的转弯处。
陈明允遇到了提着一个捕蝎灯,往回走的马芳华。
他心里寻思,这娘们怪虎的,作为一个女人,晚上竟然敢出来逮蝎子。
一逮还逮到这么晚!
“妈呀,我的老天爷呀!”
马芳华打老远见到披红挂绿,左手拎着一直不停扑闪翅膀,很是活分的鸡,右手拎着前一个袋子的陈明允之后,由于距离远,她看的对方不太清晰,以为自己遇上色,要结冥婚呢,吓得口中发出一声尖叫。
掉头慌不择路的就跑!
村里的地里,挖了不少旱井,是让下雨的时候,存点水,用来浇庄稼。
陈明允怕马芳华慌忙逃窜之下,不小心掉进了地里的旱井之中。
他脚底生风,跑到了马芳华的身后,一下子拉住了她背后的衣服,说道:
“马姐,我是陈明允呀,你跑什么呀,我又吃不了你!”
马芳华在挣扎了好大一会,这才平静了下来,她身子微颤,面露胆寒之色,尝试性的看了陈明允一眼。
下一刻。
她心中一颗石头落了地,对陈明允问道:
“陈明允,你怎么大晚上穿这成这样出来,你要吓死我呀!”
陈明允不紧不慢,说道:
“这不,王美凤和她儿媳妇吃了张桂香的领魂鸡,王美凤疯了,在院子里哇哇大哭,至于那个周甜甜,则是在陈海涛的陪同下,去了医院!”
马芳华倒也是一个心思玲珑的人,她不等陈明允把话说完,盯着他手中提溜的大公鸡,说道:
“据我所知,人客死他乡,头七回魂,是要领魂鸡带领的,陈富贵这是让你去给张桂香送领魂鸡的!”
陈明允笑道:
“我还没跟玉湖结婚的时候穿这么正式,去给张桂香送鸡却这么正式,你觉得这事情不讽刺吗?”
马芳华沉吟道:
“我以前看过一部鬼片,不记得叫啥了,钱小豪演的,他去给女鬼送礼物,那女的喜欢白色的衣服,对方就给她买了白色的绸缎,还有一本红楼梦,好浪漫,……诶,你这么一打扮,还别说,蛮帅的吗!”
“我也不想帅给一个电死鬼看呀,谁让我和陈富贵有所仇怨,又得让人帮忙,受制于人呢,……算了,跟你说了,我还得去送鸡呢,这事弄的……”
陈明允叹了一口气,继续朝陈富贵家里的坟走去。
天色都这么晚了!
孤男寡女发生一点什么!
岂不是神不知鬼不觉!
况且是这里是荒郊野外,更有一种偷的刺激!
我这一朵花儿,干巴的都快枯萎了,也该滋润滋润了!
陈明允这小子出纯粹就是想偷吃,然后,又怕沾染上麻烦!
他这么有钱!
我要是和他发生关系,对方稍微接济我一下,到时候我能拎上名贵包包,用上好的化妆品,不用再亏待自己这一张嘴,可以整天大鱼大肉,吃好喝好了!
想到这里。
马方华鼓起勇气,尾随陈明允,悄然跟在了他身后!
过了一会。
陈明允走到了陈富贵家地里,张桂香的坟头,他长出了一口气,将香烛点在张桂香的坟头。
然后,放上了糕点,给捆着的大公鸡松绑,扔在了坟头。
做完这些。
陈明允对坟头说道:
“桂香婶子,我把鸡给你送过来了,四斤多的大公鸡,来的时候喂得饱饱的,……王美凤是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就一势利小人,你死的这么惨,他竟然连你的领魂鸡都吃,真是无耻之极,丧尽天良,丝毫没有人味,不过人有人路,鬼有鬼道,你看在我给你带来香烛糕点的份上,放她们一马,我这就离开了!”
陈明允絮絮叨叨说了一通话,刚想走,却发现面前的白烛和香都被一阵阴风给吹灭了。
顿时感到脊背生寒,毛骨悚然。
躲在一旁不远处黑暗中的马芳华见到这一幕之后,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面露惊惧之色,直接吓得晕倒在了地上!
下一刻。
陈明允见到张桂香的墓冒出了一蓬白烟,他咂摸了一下嘴唇,心想她这是出来了吗。
与此同时。
心中把陈富贵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个遍,心想自己这是被他给坑了。
陈明允运用天眼看,见穿着一件白色衣服的张桂香飞进了马芳华的身体里。
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暗叹,马芳华这娘们怎么来了。
马芳华在张桂香的入体之后,整个人身子一颤,然后,她双眸宛如含着一汪春水,纵身飞到了天空。
刺啦刺啦~
伴随着一声声衣服破碎的声音,她的衣服瞬间朝四面八方飞去。
很快,马芳华便不着寸缕的飞到了陈明允面前。
卧槽?
这是个什么情况!
陈明允在短暂震惊之后,自然不愿稀里糊涂被占了便宜,他朗声喊道:
“请赐我天地的力量,降下天雷,诛邪!”
下一刻。
天空乌云汇聚,一道道闪电在天空闪现。
紧接着。
一道闪电劈在了马芳华身上。
陈明允见附在马芳华身上的张桂香身影消散,灰飞烟灭了。
陈明允看着身子白花花的马芳华,做为还是一个雏的他不可谓是不激动。
不过激动归激动。
陈明允并不喜欢对方,自然不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
他脱下身上的衣裳,裹住了马芳华,背着她下了山,开车朝她家驶去。
第二天,陈明允开车去陈富贵家,让他带着自己村委会批了一块用来盖桑葚酒厂的地。
这地跟刺梨饮料厂的地一般大小,一共七万,十四亩。
之后,他打电话将地批好的这件事告诉刘清欢,让她在刺梨饮料厂旁边建厂以后,开车回到了家门口。
见徐老半娘,风韵犹存的马芳华画着精致妆容,在门口等他。
陈明允下车之后,面露一丝疑惑之色,问道:
“马姐,你在等我?”
马芳华见陈明允这一副表情,面露愠怒之色,质问道:
“昨天,人家一大清早醒来,感觉嘴唇发苦,双腿发软,身子更是跟被剥了壳的鸡蛋一般,光溜溜的,一件也没穿,……谁知道你昨天晚上是怎么折腾人家的呀,一点怜香惜玉都不懂!”
院子里,田小娥听到马芳华的声音,不由感到一脸郁闷。
心中暗自感叹,我不比马芳华年轻吗,不比她白,不比她纯情吗!
怎么陈明允就和马芳华发生了关系呢。
难道说他喜欢老苞米,自己是不是应该装的老成一点呢。
她稍稍愣神之后,打开了门,看到了沉默无声的陈明允,以及一副纠缠不休模样的马芳华
女人都喜欢争风吃醋。
马芳华见田小娥出来之后,面带笑意,阴阳怪气道:
“我家明允就是厉害,田小娥,我看你最近气色好了不少,也白胖了不少,看来他平时没少滋润你呀!”
田小娥一想到陈明允将她抱进草窝,对方那一副恨不得将她吃干抹净的模样,俏脸微红,没好气道:
“什么,我只是在明允家暂住而已,我们两个可是小葱豆腐,清清白白,才不是你想的那样呢!”
马芳华见陈明允不吭声,凑到他身边,笑容灿烂,说道:
“明允,田小娥就一小姑娘而已,怎么会疼人呢,……昨天晚上,你是快活了,我可是啥感觉也没有,要不,我今天晚上给你留门,你过来一趟,田小娥,我劝你守口如瓶,别把我们两个的事说出去,不然的话,我不介意在村里宣传一下,你是一个外表羞涩,内心闷骚,故意勾搭我家明允的人!”
田小娥心想自己和陈明允每次那个亲亲,似乎都是自己主动,她面色通红,气的腮帮子鼓鼓的,冷声道:
“马芳华,你可是有老公的人,你就不怕老公知道这一件事吗,……不,明允怎么会看上你这一棵老葱,一定是你自作多情而已!”
马芳华面露一丝胆怯之色,反驳道:
“田小娥,明允和玉湖两人相亲相爱,你侬我侬的,你做一个小三,第三者插足,勾搭人家,还好意思说我,脸皮真是比城墙还厚呀!”
田小娥不甘示弱,唇齿相讥。
“马芳华,我和明允之间的关系干净的很,才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呢,……我看是你一把年纪了,想老牛吃嫩草才对!”
……
剪不断,理还乱!
陈明允听着两女的话,感觉自己宛如身处地狱一般,很是难受。
他稍稍愣神之后,整理了一下语言,就像是竹筒倒豆子一般,将昨天晚上的事情跟马芳华说了一遍。
马芳华见陈明允目光真诚,心里有些难受,心想自己这丰腴,宛如羊脂一般的身子,他怎么没有对自己起意呢。
她稍稍愣神之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对陈明允质问道:
“不对,明允,若真如你所说,你没那个啥我,……第二天醒来,我怎么会感到嘴唇苦涩,双腿发软,精神颓靡呢!”
陈明允一脸正色道:
“马芳华,你被脏东西冲撞了,自然会难受了,……这还是你身体好,若是你身体不好,十有八九会大病一场!”
“这个,……明允,那我回去了,你啥时候想修电灯了,就来我家修电灯呀!”
马芳华一脸落寞表情,转身离开了。
田小娥见马芳华走了,她嘴脸扬起,一副胜利者表情。
伸手将陈明允拉进了院中,她低着头,一脸羞怯道:
“陈明允,我们两个之间的好事,多少次,都是被打扰了,……你难道不想成为一个男人吗,你这样,让我很煎熬呀,你是一个男人,就应该敢作敢为,这优柔寡断的性格可不招人喜欢呀!”
陈明允见到田小娥眼中秋波流转,宛如含着一汪春水,心中不由升腾起来一股火苗来。
不过,他觉得自己第一次,应该交给自己的心上人李玉湖,不然的话,自己的人生就是不完美的。
他稍稍愣神之后,凑到田小娥耳边,嘀咕道:
“现在大白天的,你急什么,……那个啥,晚上也不行,我和玉湖还没结婚呢,她是一个性子高傲,眼睛里容不得半点沙子的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等等呀,到时候我一定满足你!”
田小娥听到这话,面色从耳朵红到了脖子根,心中有了盼头,动情之下,她踮起脚尖,双手环抱住陈明允的脖子,亲了上去。
陈明允见家里院子大门还开着呢,不由感到心惊胆颤,但又舍不得推开田小娥。
他一个公主抱将田小娥抱了起来,先是走到门口,以防万一,锁上了门。
然后,抱着田小娥进了屋。
很快,田小娥呼吸急促,身子发烫,发丝凌乱,眼神迷离,显然已经动情。
陈明允此时已经丧失了理智,不再去考虑太多。
正可谓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哪管明朝躺街睡!
直接将田小娥抱到了自己床上,缓缓解开了她的上衣。
就在这时。
刘清欢驾车到陈明允家里门口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走到门前,敲响了门,喊道:
“陈明允,你在家吗?”
陈明允听到刘清欢的声音,面色微微一变,收回了一顿操作猛如虎的手。
心中暗叹,自己的定力怎么就这么差呢。
差点做了错事!
他稍稍愣神之后,对身下身体发烫,发丝凌乱,脖子上有着一些草莓印,两个大白兔探出半个脑袋的田小娥道:
“你整理一下衣服,藏柜子里,我去问问刘总什么事!”
陈明允从田小娥身上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瞅了她一眼,起身朝门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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