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织,你在哪里偷什么懒啊?想不想要米了?”沈殇拿着镰刀一边娴熟的割稻子一边催促着她快点干。

    赵云织手足无措的拿着镰刀不知道该怎么用,一脸无辜的看着沈殇:“我不会用,你怎么上来就让我干活啊,你还没教我呢!”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你看着我是怎么干的,你在后面就怎么学不就得了吗,就你这样的,连收稻子都不会,怎么统治天伦城证明给皇上看?天天别在这里痴人说梦,把眼前的活干好了再说。”沈殇毫不留情的批判她。

    赵云织皱了皱眉头,心里备受煎熬,可是停到沈殇的那句证明给纪缊看,她就瞬间开了斗志。

    她肯愿意留在天伦城,迟迟没有逃出去,没有离开天伦城,去一个策马奔腾的草原快乐生活,就是打心眼里在和纪缊赌这口气。

    纪缊那么不看好天伦城,把天伦城当作无人区看待,那赵云织就是要反其道而行,她偏要想方设法的让天伦城兴旺起来,

    让皇宫上下所有的人都刮目相看!

    如果她能有机会振兴天伦城,那么她可就是整个国家的大功臣,到那个时候,她一定就有资格为自己洗清冤屈了。

    赵云织一直是个睚眦必报的人,这次被人冤枉,她现在不报仇,不代表就会放过冤枉自己、污蔑自己的人。

    可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不着急,她会等到机会的。

    她已经决定好了,就算是豁出命去,她也会在天伦城守护着这个天伦城,振兴这里,成为这里的城主。

    现实就是,她被沈殇一脚差点踹对面的泥沟里。

    赵云织:“你有病啊?”

    沈殇:&a;quot;我没病,我是让你快点干活,你在这发什么呆啊,快点啊!&a;quot;

    赵云织:&a;quot;哦&a;quot;了一声,低下头继续割稻子。

    双手拿着镰刀,看着沈殇的动作,再看看周围其它陌生人的动作,其它陌生人大部分都是老者,一个个看起来都有六七十岁的样子了,但是却丝毫不显老态。

    相反,这些人身体强壮、面色红润,精神抖擞。

    在他们的手中拿着镰刀,在他们的脸上看不到疲惫之色,他们每一个人看起来似乎都像是在享受这种秋收一样。

    赵云织一边看着那些人的动作,自己手里也在效仿,结果一个不小心,镰刀用力过猛,一下子砍到了脚脖子上,她疼的眼泪花都流出来了,但是她却咬牙忍住不发出声音。

    沈殇听到身后有声响,转过头一看,看到赵云织捂着脚踝,疼的坐在地上。

    周围老者看着赵云织割稻子把脚脖子给砍了,都纷纷忍不住笑出声:“年轻人啊,中看不中用,你看你那么笨手笨脚,还割个啥稻子啊?直接回家躺着吧。”

    赵云织抬起头,看着一群陌生人的笑容,一股羞辱的情绪油然而生。

    沈殇叹了口气,随后从身上撕了块破布走到她跟前,蹲下身子捏了捏她的脚腕,随后又把她的裤腿卷了卷,仔细检查了一遍,没什么大事,皮肉之伤而已,他拿破布帮她把脚腕包扎上了。

    “你还能再废物点吗?”沈殇问道。

    赵云织瞪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自顾自的站了起来。

    赵云织挽起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此时她也入乡随俗,穿着一件深蓝色粗布衫,腰系一条蓝布麻带。

    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赵云织忽然想起来这衣服和丫鬟差不多。

    以前的她,是高高在上的赵大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读书,能爬墙,是众人眼里的才女,几乎是无所不能,可是现在,说白了,自己就是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女孩,她的心中一阵苦涩。

    因为她从未被人说过废物这两个字,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很骄傲的,她一直以为她什么都会,直到今天她才明白,原来还有很多很多东西是自己不会的,是自己从来没有了解过的,而这些,就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想到这里,她充满了斗志,不管怎么样,她都一定要坚持下去,不管付出多少努力,她都一定要学会这里的所有东西。

    于是,她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拿着镰刀便开始小心翼翼的继续收稻子,

    一旁的沈殇看到她认真秋收的样子,嘴角露出微笑。

    赵云织学东西学的很快,没有再受伤,

    没过多久,一堆一捆的稻子全都收集了起来,直到黄昏,众人日落而息,都要回家吃饭了,他们才一边聊着天,一边往地外面走。

    沈殇擦了擦头上的汗,看着天色渐晚,便招呼赵云织:“行了,今天就干到这里吧,突然干的那么多,身体吃不住,估计今晚睡一觉,明天你就浑身疼的起不来了,所以赶紧吃饭休息,明天继续。”

    赵云织摇头拒绝:&a;quot;等我把前面这一行收完就回家。”

    赵云织的手一直在颤抖着,她不会用镰刀,手的姿势也不正确,所以这一天下来,她的手上都是血泡,手掌上都是血,疼的要死,她却硬是没吭一声,她的额头上已经冒出豆粒大小的汗珠,嘴唇已经苍白如纸,却依旧倔强的坚持收完最后一担。

    沈殇看着她一个女人,而且是头一天,就有这般顽强,也对她刮目相看,同时也佩服赵云织的毅力。

    终于收完了之后,赵云织感觉手脚都不是自己的了,她的手上全是血泡,稍微一碰,便疼的不得了,脚腕也隐隐作痛。

    她慢悠悠的回了家。

    她的新家离沈殇家里不远,就隔着一道围墙,是沈殇特意为她找的,然后赵云织仔细收拾的,屋子不大,也十分简陋,破败不堪,可是好在这以后就是她的家了。

    赵云织一瘸一拐的进入屋子,沈殇来敲她家门:“我做了饭,你来我家吃吧,我看你也没力气做饭了吧。”

    的确,她确实没力气,她只感觉眼前天旋地转的,只想睡觉,哪里有力气做饭呢?不过沈殇这么热情,她也不好推辞,便应允下来。

    赵云织刚刚进他的院子,沈殇就端着碗放在了桌子上:“你运气真好,好不容易有了一点米,让你给赶上了。”

    赵云织闻到一股米饭的香味,肚子立即叫了起来,开始狼吞虎咽,哪怕没有配菜,她也吃的是如此的香,哪怕这米饭的味道不及自己之前在宫里吃的味道的万分之一,但是此时此刻,她就是感觉这是自己吃的最好吃的米饭。

    “哎哎哎,就这么点米,你都快吃光了,你别这么败家行吗?活没干多少,一顿吃三碗,谁能供的起?&a;quot;

    赵云织抬头,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脑袋:&a;quot;嘿嘿,这米,太好吃了,我一时没控制住。&a;quot;

    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让她一点都不顾及形象。丝毫不像个名门千金的样子,倒像是一个饿极了的乞丐。

    吃饭的模样没有之前那样矜持,反而有些邋遢,这一幕,落到一旁的沈殇眼里,让他忍俊不禁,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a;quot;哈哈哈,好吧,那你慢慢吃吧,吃饱了有力气干活。”

    被沈殇这么肯定的一说,赵云织果然又吃了两碗饭。

    她就像吃冤家一样,吃完饭就走了,留下沈殇一个人呆呆地看着碗筷发愣。

    沈殇还一点都没吃,锅里已经空空如也!

    “我上辈子是不是欠你赵云织的?你一来就把我粮食都吃光了?我跟你有仇?”沈殇一脸悲哀的控诉着。

    赵云织不管,吃完了饭,她直接回到了自己家,躺在床上就睡着了,她实在是太累了,衣服都没顾得上脱,便呼呼大睡。

    这样的日子坚持了数日。

    直到一天早上,她仅仅喝了碗粥就开始狂吐不止,就差把胆汁吐出来了,一连吐了几次,她的脸色越来越惨白,身体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她只感觉头晕目眩。

    “兄弟你还好吧?”沈殇看她今天状态不太对,关心的询问道。

    赵云织勉强抬起头看了看沈殇,又低下头,轻轻摆了摆手:&a;quot;我…没事,可能是最近天气凉了,我着凉了吧,我休息一下就行了。&a;quot;

    没想到还没等说完,直接倒地上了,晕了过去。

    沈殇蹲下连忙拍了拍她的脸:“哎哎哎,你怎么了?醒醒。”

    不过他喊了好几声,赵云织都没有醒,沈殇也急了,直接将赵云织背在背上,朝着几十里外的钱郎中哪儿跑过去。

    天伦城医疗诊断十分落后,偌大的天伦城,竟没有一个郎中坐诊,都靠着五六十里外的钱郎中来诊断医治。

    钱郎中年轻的时候,会提着药箱子跋山涉水走几十里来到天伦城中心坐诊,避免病人跑几十里找他的时候耽误病情。

    而现在,钱郎中年纪越来越大,已经将近八十岁,仅剩一口气吊着,哪里还有精力诊治病人。

    可是现在沈殇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背起赵云织也不管多远了,嗖嗖的就是跑,沈殇的体力十分充沛,跑三五个时辰是一点都不累,不喘不流汗,就是会轻轻的叹息。

    一路飞奔,终于在天黑的时候到达了钱郎中的家里。

    钱郎中一开门,沈殇就急切的说道:“钱郎中,快给她看看,她已经昏迷了大半天了。”

    沈殇将赵云织扔在了屋里的土炕上,他自大口喘着粗气,浑身的汗水打湿了整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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