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药田里已是生机盎然,阿玉在坟头磕了几个响头,转身下了山,背影有些决然,似乎是不会再回来了。

    “你要去哪儿?”丹娘出来,与她并列而行。

    “你不是会算吗?你算算我要去哪儿?”阿玉半开玩笑地问道,谁料这句话触了丹娘的眉头,瞬间让丹娘不淡定了。

    “我从不算命,我只谋算人心。”

    “是,我知道了!”语气轻柔,像是在哄一个孩子,“既如此,你算算我心中想去哪儿?”

    丹娘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不如你来定吧!”阿玉偏头看了眼丹娘,脸上一派无欲无求,配上额间的牡丹花,越发清丽绝伦。

    “等等,你额间的牡丹长回来了。”丹娘没形容错,那牡丹花印记栩栩如生,其上灵气环绕,因而宛如活的一样。

    “牡丹花?”阿玉摸了摸额头,一片平坦,“它又回来了?”

    诧异之余,阿玉找到了一处水潭,潭水清澈,将她的模样映得一清二楚。

    水中的女孩穿着粗布袄衣,五官虽稚嫩,却是灵气十足,尤其是那双浑圆清澈的眸子,似是氤氲着一汪春水一样。

    而那额间的牡丹花,绮丽绚烂,却与阿玉的清灵毫不冲突,杂糅出一种清冷矜贵的的气质。

    “真漂亮!”丹娘赞叹道,她对美丽的人和事物从来都不吝啬赞美

    确实漂亮,阿玉看了看那牡丹印记,点了点头,过往有不少人都夸过,不过,它好像变淡了一点。

    “有什么问题吗?”丹娘见她抚摸了好几下,便出声问道,她只知道阿玉曾有过牡丹印记,但并未亲眼见过。

    “淡了一点,以前的比这还要艳丽。”尽管变淡了,可这印记依旧惹眼。

    于是,阿玉将头发打散,又扯下一块布条,借着独特的编发方法,既遮住印记,又不会轻易被人扯下。

    “既然印记回来了,不如你就回北朝吧!”

    阿玉编发的手微微顿住,而后她回眸望了一眼丹娘,见她不似开玩笑,便略略思索下可能性,而后轻轻点点头,但有些迟疑。

    她本是北朝公主,当年自荒郊野外醒来时,额间印记消失,也无其他证明身份的东西,后来为了活下去,便跟着归一离开。

    如今,印记回来,她自该是回家。

    只是南北朝几代对立,距今已有百年,虽这些年两朝未动兵戈,但近年来北朝在边境陈兵数万,两朝兵戈相向是迟早的事。

    因此,如何跨越边境是必须要面临的问题,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还有路费,从金陵到长安,约莫有数千里,食宿加上路费至少要三十两,另外,她现在内功和灵力被封印,这一路的凶险也需要提前防范。

    此事,得从长计议。

    路费好解决,金陵城繁华,找份工不难。

    若是以前,也确实不难,但阿玉不想用归一教她的东西,于是就变得难了。

    有些人家自诩清贵,喜欢侍弄花草,越珍奇越好,可越珍奇的花想养活就越不容易,以前,阿玉就帮过这些人家,养活一盆至少有二十两的赏银呢!

    丹娘也觉得这活计不错,便劝阿玉,不过没劝动。

    走着走着,又碰着汇仙楼招点心师傅,这活阿玉也熟啊。

    想当初,归一为了锻炼阿玉的厨艺,各大菜系一天一天地轮着做。归一早年游遍天下,又喜好美食,是个十足的老饕,是以在品鉴美食上极为严格。

    在归一的严厉要求下,阿玉锻炼出一身好厨艺。

    可惜啊,这活儿阿玉也不接。

    还没走两步,又遇着绣楼招人,似乎是有个大单子,招得还挺急,掌柜认识阿玉,偷偷告诉她,这单子是宸王的。

    此前阿玉为了知道自己的绣艺水平,便特意拿了自己的绣品来绣楼卖,一来二去,便认识了这儿的掌柜。

    掌柜知道她手艺高,便出了高价要请阿玉,然而阿玉婉拒了,绣艺不是归一教的,但有几本绣谱是归一给的。

    一路下来,逛遍了金陵城,阿玉都没找着合适的工。

    “我看啊,你是找不着了!”丹娘陪着阿玉也逛了一天,看着一个接着一个的机会被阿玉无情地撵走,委实是心累。

    “现在,你尚有余钱,之后呢,你想怎么办?”丹娘飘到近处的一个茶摊上,取了杯茶水茶水喝。

    阿玉也随即来到茶摊,还买了几样小点心,朝丹娘那儿推了推。

    “你今日怎么这么有耐心?”阿玉知道自己今日浪费了时间,也浪费了丹娘的心力,便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希望我骂你?还是你觉得你该骂?”丹娘幽幽看了阿玉一眼。

    阿玉心虚地笑了笑,摇摇头,她两个都不想,但疑惑不解还是有的,毕竟丹娘的性子她是了解的。

    “我呢,不喜欢强迫别人……”丹娘顿了顿,话似乎没说全,“况且,我为什么要逼你呢?等你钱花光了,要饿死的时候,你自然会低头的。”

    这会儿,丹娘说的极为淡定,极为胸有成竹,此时的她根本不会想到阿玉竟然那么坚决,坚决到宁愿当个乞丐。

    在阿玉看来,她并没有那么坚决,钱花光后,她本想回去接了绣楼的活的。

    只是恰好有人把她当成了乞丐,还往她面前丢了一块碎银子。

    于是,她就去简单查探了一番,她发现,乞丐做得好也是可以暴富的。

    首先,地段要好,要有很多人,但不是简单的人多,得是富人多。

    寻常百姓一月能赚二两银子便是极好,便是有善心人施舍给她,也没多少,而且他们的钱,阿玉拿着心里也不会踏实。

    其次,要找阔气的,就算是家里巨富,可一毛不拔也没用哪!

    阿玉观察了好几日,便盯上了某些人善钱多的小肥羊,不料,小肥羊们也不只她一人盯。

    这不,刚到手的一两银子,搁在手里还没捂热,便被一群乞丐抢走了。

    那些乞丐人多势众,阿玉武功又被封,为了避免挨打,阿玉就只能把银子交出来。

    经此一事,阿玉觉得还是不能太惹眼,因此将目标换了换,挑那些一钱一钱银子施舍的人。

    阿玉毕竟也是要花钱的,因此攒钱虽也不慢,但也不快。

    半年后,阿玉手中已经有了十两积蓄,期间丹娘也试图找过其他活计,但是多多少少都跟归一有关。

    “归一这个死老头莫不是早就算到了这一天,衣食住行,他哪个不沾?”丹娘恨恨地说道。

    “明日起,不做乞丐了!”阿玉跟丹娘说了一声,转头就去收拾自己的小包裹,连夜去了郊外。

    “怎么回事?”丹娘见阿玉神色凝重,也不开玩笑了。

    阿玉一边警惕着四周,一边答道,“我感觉,有人盯上我了!”虽没证据,但她说得极为笃定。

    “那你的路费?你的盘缠呢?”其实,丹娘倒是想让她留下来,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她想知道谁那么慧眼识珠。

    “我打听了,猎户也赚钱!”阿玉小脸轻轻昂起,眼中闪烁着晶亮的光芒,像只骄傲的小狐狸。

    于是,小乞丐阿玉变成了小猎户阿玉。

    又是半年,阿玉日以继夜,悄无声息地赚到了盘缠三十二两,还多五钱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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