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原来夏天来了啊,我疲惫的身体和还在躁动的心好像都在感应着夏天的召唤。

    其实不知道为什么总没有机会和决心换掉这台18岁时随便买的笔记本电脑,有过无数次想换掉它的心情,但每次总会被什么搁置。也许我本身就是个很奇怪的人,情绪忽起忽落,念头也总转换得特别快,好像主意变得飞快,但又出乎意料的长情与坚持。

    一直对这句“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记忆颇深,却总是忘了这是刘若英的《原来你也在这里》。如今仔细想来,这也许是对我这10年最直白的描述。电影《致我曾爱过的男孩们》里描述的那些关于青春始末的写照,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应该有过。想起我也许爱过的男孩们,未免都是一场天时地利的迷信。

    最近有些喜欢使用crush这个词,这应当是是对上头最好的描述,于千山万水人海中相遇,发现你就在这里。想就这样停留在你身边,然而现实生活从来不是安徒生的童话,也不是情歌里的浪漫画面,想要的并不是可以得到的。

    最终还是在此时此刻失去了所有我爱过的男孩们,无论天南地北、草长莺飞、岁月如歌,他们终于都只是我生命里的过客了。有时想想,有些人是不是做朋友会更好点,爱而不得的与得到后失去的都未免是一场心伤。遇到crush时,起码自认为鼓起了一身勇气去努力靠近。有时候不是我不害怕受伤,而是比起伤害和难过,我最怕的是错过。

    《oneday》是从十年前就很爱的一部电影,我为它而难过,感受电影所想表达的情绪,却从来没有真正看完过它。20年只等一个人,在这20年里默默成长,不忘初心地陪伴,痴心等待。这是只有出现在电影故事中的女孩,我曾为她不值,20年的漫长岁月,为什么就去爱了这么一个人?只是一瞬的相遇,却在心里记了一辈子。但也许,这一天在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在我脑海里,也许这就是一个女孩最爱的样子。我过去渴望有爱人的能力,可能就这样学会了去爱一个人的方式,就此铭记。

    今天的天气很热,是我陪伴闺蜜第11个生日,第11个夏天。也许是想太多的迷信,在每个生日时刻真的能发生许多故事,这也是热爱给自己、朋友、家人过生日的原因。

    人来到这个世界的日子,真的是个神奇的时刻。孑然一身,不管不顾,参与进了这个花花世界,在这个世界反复折腾,爱与恨之间徘徊流连,最终与这个世界和解,成为了“我自己”。

    灵魂真的是玄妙的东西,感受世间万物,产生情绪与纠葛。可能还是想多了,哲学思考进行过度。但女人天生多想,可能真的是种天赋。现代人,活得太难、想得太多、卷得太累,我以前也很厌恶这种奇怪的负能量情绪,却发现只有面对它,才能完成情绪能量的转换。

    讲回这该死的爱情。天时地利人和这个形容,在我这,可能解释成的就是缘分。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原来你也在这里。是否用尽了全身力气,才换来这辈子的一次相遇?crushonsoone,于我而言,是关于一见钟情最好的表达。曾经觉得,这应该是世上最浪漫的一件事。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但有很多人也许从未遇见过。这时不知是否要感谢自己的情绪感知力。虽然过程很痛,但我遇见过爱情,看过它降临时的样子!

    那个人、那些人是不是只存在在梦境里,最后还是一场迷信?热烈地来过,最后成为我这10年的回忆,就像这台陪伴我十年的laptop,成为我想抛掉,但实际还没抛掉的那部分。

    回忆是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就当做这些我依然记得的回忆是对自我的一场救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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