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社的利润我要五成,这不过分吧?”叶旭说道。

    其实这几天叶旭心中有许多赚钱计划,开书社是其中一个。

    武平县这个地方,但凡能赚钱的行业基本上都被四大家族垄断得差不多了,自己在短时间很难有所作为。

    所以,为了赚大钱叶旭就只能重新开拓新大陆。

    经过这几天的调研,叶旭惊奇地发现,整个武平县居然只有一家书社!

    而且这家书社基本上卖的都是一些烂大街的圣贤书,并没有什么新鲜血液的注入。

    叶旭有旁敲侧击问了一些武平县的才子,他们的回答千篇一律都是整个大宣王朝读来读去都是那几本书,举人制度下考来考去也是那几本书,为什么还要有新书呢?

    所以要那么多书社做什么?

    也对,这个时期的读书人读书的根本目的无非就是为了通过举人制度来走上仕途。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是所有读书人的最大梦想。

    这让叶旭找到了商机。

    毕竟在叶旭生活的二十一世,阅读行业可是一个香馍馍。

    但是,实践后叶旭才发现,自己根本开不了书社。

    为什么呢?

    因为自己在武平县的文学圈子压根没有名气,所以人家不会慕名而来买你的作品。

    在这时代,许多读书人自命清高,很少会去看除了文豪大家之外的书。

    所以,如果能借助花漫玲的名气开一个书社,那么肯定可以赚得盘满钵满。

    “呵呵,叶公子如果愿意,漫玲一分钱都不要。”花漫玲微笑说道。

    “你不要钱?”叶旭瞪大了眼睛,心中暗想,哪有人做生意不要钱的?难不成这花漫玲难道是一个慈善家?

    “漫玲开书社不是为了赚钱。”花漫玲轻叹了一口气:“大宣王朝的读书人都太会追求功利了,读书本应该是修身养性,而不是应该成为博取功名的一个手段。漫玲开书社的目的就只是想让大家从书籍当中获取快乐。”

    听到花漫玲这一番话,叶旭一愣,心中不由佩服起了这个花漫玲。

    这女子居然能有这觉悟,真的是世间罕见。

    “那不知道叶某能为花姑娘的书社做什么事呢?”叶旭问道。

    “叶公子叫我漫玲就好了。”花漫玲轻笑一声:“叶公子有如此文采,漫玲想请叶公子为书社写诗作词。”

    “嗯…”叶旭思索了下:“叶某想到一个事情可能比写实作词效果更好。”

    “哦?”花漫玲眼睛一亮:“不知叶公子所提何时?”

    “写故事。”

    花漫玲听到叶旭的回答不由愣了一下:“写故事?不知道叶公子所说的故事是什么?”

    “嗯…”叶旭思索了下说道:“我这里有许多好故事,到时候写好了拿去活字印刷,相信成绩将会不错。”

    这时候的大宣王朝已经普及了活字印刷术,一家活字印刷术一天的生产力已经可以达到百份以上,这是让叶旭所震惊的。

    一个生产力那么落后的王朝,居然活字印刷技术那么发达!

    “好”花漫玲干脆地答应道,虽然说她与叶旭只接触过两次,但是她敏锐的嗅觉已经告诉她,眼前这个叶旭日后必成大器。所以她并没有太过去质疑叶旭的做法。

    “不知叶公子何时能将手稿给我?”

    “嗯…”叶旭思索了下:“花漫玲明晚来醉仙楼取吧!”

    “那就有劳叶公子了。”花漫玲轻语道。

    “既然如此,那叶旭就不打扰花姑娘,啊不对,是漫玲你休息了,告辞。”叶旭一看自己目的达到了,也不愿多做逗留,纵使在现代阅女无数的人,但是在花漫玲这种人间尤物面前多待一分钟都感觉自己身上的欲望之火多添了一把柴。

    花漫玲身上的气质是跟林清璇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

    林清璇身上的气质是一种飒爽的巾帼女英雄的气质,让人不敢去靠近,甚至不敢对她想入翩翩。

    花漫玲不一样。

    花漫玲身上有一股让人欲拒还迎的气质。

    这点是让所有男人都很难招架住的。

    “叶公子好不浪漫,难道就不想跟漫玲促膝长谈嘛?”花漫玲笑吟吟地打趣着叶旭。

    “不了,不了。改日再聚。”叶旭嘿嘿一笑,脚底抹油,赶忙离开。

    来到门外,看到叶旭从花漫玲房间就神清气爽地出来,楚歌心里又犯了一阵嘀咕。

    “看样子叶公子也是一个浪漫之人!”

    回到醉仙楼后,叶旭回到房中想着自己要写什么故事。

    自己肯定不写自己上辈子喜欢看玄幻修真小说。

    就自己今天接触的武平县那些酸溜溜的读书人,你给他看玄幻修真小说,他估计能把你喷成是下山骗钱的神棍。

    要不就四大名著?

    西游记?

    估计自己写到大闹天宫的情节,就会以蓄意谋反被官府抓起来。

    西游记不行,那水浒就更不行了。

    三国演义?

    算了吧,就那群杠精才子估计能喷死你说你胡编乱造了个时代出来。

    红楼梦?

    嗯…倒是不错,而且这些才子佳人不都是最向往这种爱情故事吗?

    豪门恩怨,三角恋,家族争斗这种题材永远都会博取人的眼球。

    说干就干,叶旭坐在椅子上,拿起手中的毛笔字,在纸上大字写了三个字。

    《红楼梦》

    决定好题材后,叶旭很快就犯难了。

    这作者怎么写?

    叶旭肯定不会写自己的真名,万一这书砸了,恐怕自己到时候醉仙楼都得被这群人拆了。

    嗯…

    叶旭想了想,就叫做:十叶吧

    十叶一词出自佛教文献《莲花十叶》,从佛家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进、正念和正定这八个点帮助世人点破世俗迷障,指明人生的方向。

    这很符合叶旭写《红楼梦》的气质。

    “嗯…第一章: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叶旭起初对红楼梦并没有多大兴趣,要不是自己当年高考红楼梦是必考题,自己估计这一辈子都不会看红楼梦。

    但是,看着看着叶旭居然喜欢上的红楼梦了…甚至可以说都可以大致背了下来。

    所以,叶旭大致默写出一个红楼梦的剧情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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