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一生一世(感谢ptik1786913的盟主)
063.一生一世(感谢ptik1786913的盟主)-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我被曝光了-笔趣阁
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我被曝光了
作者:野亮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在陈涯悄无声息离去的那一天,柳如烟在跟空气较劲,饿了一整天肚子。
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饿晕了,她睁眼的时候,月光已经爬上了窗外道路尽头,斜斜挂在已经凋谢的风信子枝叶旁。
肚子在那里嘀嘀咕咕,她尝试把小肚子鼓起来。
突然想到,之前她也是这样挨饿,陈涯还凶巴巴地说,想要往她肚子上揍一拳,突然就笑泄气了。
接着,她又悲伤起来了。
她和他离别了。
借着月光走到厨房,她打开冰箱,温暖的光线照在脸上,寒气扑面,心中的空虚却感到些许缓解。
点兵点将好久,从里面挑出了两块面包和一个鸡蛋,她尝试给自己做一个三明治。
刚拆开面包的包装袋,点点泪水滴落到面包上。
冰箱的压缩机适时响起,仿佛在进行无用的宽慰。
柳如烟啜泣着,擦干净眼泪,心中感到既委屈又痛苦。
现在想来,陈涯简直是个坏透了的人。
她一个人徘徊在湖边,他只是在那边静静看着;她鼓起小肚子,他就想往上面揍一拳;她比任何人都爱着他,他却不辞而别了。
柳如烟捧着三明治坐在沙发上,每吃一口,都想起陈涯在她身边时梦幻般的快乐日子。
吃完了三明治,她很没有修养地舔了手指,又牛饮完杯里的水,瘫坐在沙发上。
不知哪里的水声“滴滴答答”响个不停,不知哪里的秋蝉在鬼鬼祟祟的叫,柳如烟躺在沙发上,不知哪里来的陈涯的声音,满脑子都是。
今夜的月色格外安静,她盯着窗外,觉得心中的褶皱稍稍被抚平。
“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
她突然想起这首词,在这里倒是挺应景。
她走到阳台前,面前楼宇林立,万家灯火。
一扇扇窗户,形成一个个亮方块,在方块里,有在灯下枯坐的男人,有默默吃饭的母女,有引吭高歌的中年男性,有背着孩子拖地的妇女。
这些方块如同生活的横截面,纵向切开,将其中内核展露给柳如烟,她隐隐觉得这其中或许存在一些启示。
曾经她父亲老是嘀咕,王国维所谓的“三重境界”,什么“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什么“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什么“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现在想来,自己这不正是“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么?
估计再过一段时间,自己就要“衣带渐宽终不悔”了。
什么时候,才能蓦然回首,他却在灯火阑珊处呢?
柳如烟把脸埋进了胳膊。
“老师,我想你了。”
也许世上成大事者,都会经历一段痛苦的恋情吧。
第二天柳如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安装上一个书封。
她知道,这本书作为陈涯给她的最后一个礼物(她不知道能不能算,但姑且算是),应该会见证许多许多历史。
纸页和回忆一样,会在时间的流逝中不断发黄。
书可以利用书封来保护,但在不可避免的遗忘中,回忆该如何保护?
除了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些记忆,像牛一样反刍,如同饮茶一般品味回甘,好像别无他法。
而那些事情对于现在的柳如烟来说,无异于用小刀慢慢在她心上割下一道道口子。
在触手只能摸到空气、却不见老师踪影的这个房间,任何回忆,都是在对敏感的她痛下杀手。
然而和陈涯有关的一切都让她触景伤怀,他惯用的金边盘子,刷毛被磨平的牙刷,带洞洞的拖鞋,还有沁入她所有衣服和身体、在这个房间无处不在的独属于他的气息。
人脑十分奇怪,她提示自己不要想他、不要想他,可是她在这么做的时候,便是在想他。
思念就像一副毒药,剂量足够浓烈时,她会被悲痛压得喘不过气来,并且希望自己在睡梦中死掉。
她只能躺在沾满他气味的床上,双手双脚无限向外延展,青葱白嫩的指头拂过他躺过的每一寸地方,试图寻找他留下的痕迹。
她把揉皱的被单揉得更皱,她辗转反侧让衣服更加凌乱,她闭上眼,伸出五指,试图用空气模拟出曾经温柔缱绻的触感。
她发烧了,体温很高,连站都没办法站起来。
她用尽全力,才拨通了楼下超市的电话,小哥把外卖提上楼时,一眼就发现了不对劲。
“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不需要。”
她用力关上门,随后坐倒在地上。
她突然非常无助,不是因为自己生病而无助,而是因为她突然想到,在不知何方的陈涯,此时也许已经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类,和不同的女人发生了交集。
而她完全无法掌控,只能固执地相信,自己能等到他回来。
在床上躺了两天,烧退了,病好了大半,身体仍然虚弱。
她缓慢走到茶几前,客厅比起生病前,倒好像焕然一新般,有了全新的感觉。
她拿起《霍乱时期的爱情》,用手触摸扉页上陈涯留下的笔记。
陈涯写的这句话,也是书中的一句话,那是一个女人说的:
“说到底,爱情是一种本能,要么第一次就会,要么就一辈子也不会。”
以前她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她在懵懂中似乎有些明白:与人相处才需要学习,但爱一个人不需要学习,与生俱来。
说起来《霍乱时期的爱情》,讲的也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
那个男人为了爱情,等了那个女人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
从他爱上她的那一瞬间起,他就将这份爱情,如同信仰一般坚持了一辈子。
不需要问好处是什么,也不用怀疑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就是信仰。
柳如烟觉得,自己的爱,就是信仰,即使在别人看来愚蠢透顶。
她翻开垫在书本下方的稿纸,一页一页,上面写满了对陈涯的回忆。
那是她用来保护记忆的方式,每天写一点和他的回忆,每天看一遍,这样,就能将他更加深深印在心里。
最近这几天,她心中一直有一种某些东西将要破壳而出的感觉。
忽然间,她有所明悟,就好像人生所有精力,忽然之间被一根线连接在一起,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形状。
她拿起笔,按在纸上,顿了顿,随后,写下一行字:
《越位同居》。
接着,她想了想,又写到:
“故事要从风信子盛开的季节说起……”
……
三月份的某个清晨,柳如烟突然注意到,陈涯送她的那盆风信子,叶子已经垂下去好久了。
不知不觉,又到了风信子盛开的季节。
可是老师的风信子并没有盛开。
她带上手套,没用多少力,就连同根部,一起把那株可怜的植物拔了起来。
它毫无疑问已经死掉了,根部也烂掉了。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开了,陈涯推门进来了。
柳如烟思考过很多种他和她重逢的场景,但丝毫没有料到,自己在见到他时,身上系着围裙,手里拿着一株烂掉的风信子。
一个拥有黑色长发的少女,从陈涯背后走出来,看到柳如烟后,皱了皱鼻子,用生硬的汉语说:
“这就是你一定要见的女子?”
陈涯此时只顾着看柳如烟,忙里偷闲中点了点头。
那个黑长直女生走到柳如烟面前,佯装气势汹汹地叉腰,似乎想要比拼资历,同时也是打探消息,在脑海里搜刮了半天词汇,才问道:
“你和涯,爱了有多久啊?”
她如同《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主角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般,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每个日日夜夜(如果她也有那么久的话),一直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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