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正是民国十一年。
因直系军阀吴佩孚对亲日亲奉的梁士诒内阁不满,直奉两大势力关系日益紧张,山海关沿线早已屯兵架炮,整个奉天城内亦是处处戒严,一片萧杀。
奉天城外往西二十里地,是个叫祝家镇的地方,这里有座白庙,白庙很破败早已荒芜,但庙门口有块场子是奉天城赫赫有名的刑场,那些犯了大罪的人都会被拖到这里斩首枪决,被处决的犯人如果无人认领,尸首就会被丢弃在白庙左侧的河沟里,任由野狗蛆虫啃食。这条沟叫乌鸦沟,常年乌鸦盘旋,阴气很重,平日里就没什么人,到了这种局势下更是人迹罕见了。
天空阴沉,一场大雪已经开始纷纷扬扬地落下,河沟里很多来不及掩埋的尸体都被白雪所覆盖,堆成了一座座鼓起的坟包。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沿着河沟一路蹒跚而行,他时而蹲下来刨开积雪查看那些尸首,这样走了一阵,他终于扑倒在一具早已僵硬的尸体上开始嚎啕大哭起来。天寒地冻,男孩嗓子哭哑了,眼泪化作了一条条冰棱,双手冻得紫红紫红也浑然不觉。
天色越来越暗,大雪越来越厚。
男孩准备在附近挖个坑把尸体好好掩埋了,可是冻土太硬,他手里又没有任何工具,只有用树枝用手,挖得两只手都是血。黑暗中似乎走来了一个高瘦的男子,他的脚步很轻,以至于踏雪而来都没怎么发出声音。男子站在了男孩的面前端详了许久,自言自语道,“眼明手长,额带盗印,百无禁忌,倒是个难得一见的好苗子。”
他蹲了下来,开口道,“小子,别挖了,你是铁头山的儿子?”
男孩没有停止挖土,只是抬起头望着他一眼,这个人长得马脸勾鼻,一双眼睛又细又长,看起来就像某种食肉的猛禽,绝非善类。这样的脸一般人看了都不禁胆寒三分,更何况是小孩子。
但男孩也不怕,继续挖掘,问道,“你是谁?”
“我是一个贼!”男子的口气有些冰冷。
“那你是贼王吗?”男孩问道。
“你怎么知道?”男子饶有兴致地反问。
“你右手有六个手指头,我爹以前说过奉天城的贼王叫六圣手,有六个手指头,是他的死对头。”男孩自始至终没有抬头正眼看他。
男人开始越发地有兴趣起来,因为他靠近时故意把自己的右手藏了起来,天色又这么暗了,但男孩却只是用余光瞄他,都能看出他右手有六指,这种眼睛在贼道里叫枭眼,就是说眼睛可以看到的角度很宽,你看他好像没看你,其实用余光都已经把你看得一清二楚了,而且在无视雨天黑夜,这种人就是祖师爷赏饭吃的天赋。
可惜,他是袁一山的儿子。
男人碰了碰尸体,说道,“真死透了?可惜!”
“所以,你是来报仇的?可惜你来晚了。”男孩稚嫩的脸上透着一股倔强和傲气,还有一些恨意。
“是,也不是。”
“啥意思?”
“我入荣行以来取物从未失手,唯独一次就是栽在了铁头山的手里……”他重新站了起来,似是回想往事,双眼内阴鸷的气息也柔和了不少,“我黎光耀自出师之后,就没有我偷不到的东西,就算是大帅府我也是来去自如,如在自家,可偏偏这奉天行宫我还真是从未去过,并非我去不了,而是我黎光耀有我自己做贼的原则,死人的东西我不偷,老弱病残的东西我不偷,救命的钱财我不偷,有情有义之人的钱财我不偷,所以这奉天行宫我就没想着去,可偏偏那一次有人跟我打了一个赌,要我去偷行宫里的一件东西,东西不贵,不过这比得是一口气,我便也去了,我有一件宝贝叫六小弦,可以挂墙、打洞、开锁、上梁,行宫的围墙虽高却也挡不住我,我从高墙而入,趁夜色沿着屋顶而行,而后揭瓦顺梁而下,眼看就要拿到东西了,没想到居然遇到了你父亲,嘿嘿,他追了我二十里地,跟我斗了上百招,难分胜负,最终被他所擒倒也不算冤枉。不过,让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一次他竟然放过了我。”
“为什么?”男孩愤然道,“我爹不可能放走你们这些做贼的!”
“你爹确实很刚正,正常情况下他是不可能放我走。”
“那为什么?”
“因为你!”
“……”
“你爹虽然是个铁头,但也是个聪明人,要知道你们袁家可不是普通人,暗地里不知道有哪些人会盯上他,他自己孤家寡人自然是什么都不怕,不过他还是有个软肋,就是你,他怕你以后也要跟着遭殃,所以他跟我做了个交易,日后若是他出事了,要我来帮你一把。喏,这事真给他说中了。”
男孩惊了下,他不知道自己一向嫉恶如仇的父亲为了自己,竟然也要与贼做交易,他既震惊又悲伤,忍不住又哭了起来。
男子很不高兴道,“哭哭啼啼的,成什么样子,我看你资质不错,不如就跟着我混贼道吧,将来说不定能继承我的衣钵,统领整个奉天城的贼。”
他伸出了手,邪恶的眼眸里带着笑意。在他看来,他一个贼王主动开口想要收徒,这天下没有人会拒绝,更何况是一个走投无路的半大小子。不料,男孩一把拨开了男子的手,冷冷道,“我不会做贼的!我爹就是被你们这些做贼的害死了,我不会答应你的!”
男子嗬了一声,冷笑道,“小子,有胆色!敢拒绝我六圣手的邀请,不过你有句话说错了,你爹不是被我们害死的,是被日本人和军阀的人害死的,贼道里的人想杀你的爹的确实很多,但是没有一个人会用这么下三滥的手段!”
男孩还是倔着一张脸,没有回话。
大雪在下,男子等他回心转意,可是等了许久等到的却是男孩决绝的摇头。
“我不当贼!我爷爷是巡捕,我父亲也是个抓贼的,我一辈子不入贼道!”
“可你的天赋就是个贼王!”男子说。
“我有刀,未必就要杀人,我有天赋,也未必就要入贼道。”男孩说得很斩钉截铁。
男子略有些失望,昔年的约定倒是其次,他现在是真的有些喜欢这个小子,做贼的人拜师入行称为拜相,自古贼道的拜相都只有师父找徒弟的,极少有徒弟找师父的,一来寻常人也见不到这些做贼的;二来做贼的门道太多,太敏感,除非自己看中的,否则老贼也不敢轻易把本事传人。所以,贼道里有句话叫“千金易盗,一徒难求”。尤其是上了身份的贼王,一旦看到好的苗子,就跟看到了财宝一样,心痒难耐,恨不得夺之而后快。只可惜,这男孩天生傲骨,不属于任何人,就算做贼也不会是任何一个门派能收得住的,这就没办法了。
男孩抹干了自己脸上的泪水说,“你走吧,谢谢你!”
男子知道自己今天是带不走这个男孩了,不由地叹了一口气,而后从怀里拿出一个黑扑扑的铁匣子,递给了男孩,“我虽是奉天贼王,但这里终有一天会不再属于我了,我原本想将来把这些托付给你,现在看来是没可能了,不过你先把这个拿好,只要在奉天城里,你拿着这个东西,就不会有老荣行的人敢打你的注意。”
袁一山得罪了太多贼道的人,想杀他的人很多,想对他儿子动手的也自然会有,所以他才出此下策,要贼王日后帮他儿子一把,现在贼王把自己的独门利器传给了他,全奉天城的人见了都会知道,这个小子已经被贼王收做徒弟了,没有人会敢对这个男孩不利。
黎光耀虽然不是什么正道人士,却以情义二字名震东北,所以昔日答应袁一山的事自然不会食言。
他裹紧了大衣转身离去,夜幕中他只留下一句话,“小子,我叫黎光耀,你实在混不下去了,就去城西的白塔,带着这个铁盒子,会有人教你本事的。”
风雪卷动,化作了浓浓的夜幕,呼啸的北风,加剧了轰隆隆的火车声,好像远古的巨兽在辽阔的东北平原上飞驰咆哮。
袁小飞突然猛地惊醒过来,冷得打了个哆嗦,那个黑扑扑的六小弦还紧紧地握在他手里,冷得就像一块冰。
夜已深,整个车厢早已安静了下来,对面的梁思齐和李璇玉也早已进入了梦想,袁小飞再无睡意,他坐直了身子,轻轻地擦了擦雾蒙蒙的车窗,突然觉得心里有些发堵,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时立下的誓言终究是没能坚持,自己终究是做了一个贼,虽然他的本意并非为了一己之利,但父亲在天有灵,会原谅自己吗?
没有人能回答他,窗外夜色中是渐渐远去的建筑和开始落叶的黄杨,北方的大地一片苍茫,他摩挲着玉佩,突然闪出一个念头:北平,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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