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花城,他们一起去接寄养的小猫咪们。
宋之辞把莲子托付给了阿栩,这一周,莲子被阿栩养得还胖了一小圈,脖子处有着可爱的蒜瓣毛。jessi则被连奕托人送去了宠物店寄养。jessi是个记仇的猫,它一看见它的混蛋主人上来就是一爪子。
连奕是没办法抱了,只好让宋之辞来哄,jessi对宋之辞一如既往的脾气好,委委屈屈地喵喵直叫,宋之辞柔声安抚:“jessi乖哦,我们回家吃罐罐~~”jessi的冷淡让连奕有些不开心,他抱怨:“不就是把你放宠物店几天嘛,至于这样抓我,绝情的小猫咪。”
宋之辞无奈道:“它还小,不适应宠物店的环境很正常。我感觉jessi还是有点敏感,你以后有事尽量不要寄养在外面。”
“好麻烦……”连奕感叹。他把jessi从猫舍抱回来的时候,只想给自己空荡荡的家增添一个可爱的玩偶,在他需要的时候,招招手就会给他疗愈的听话的小猫咪。
“好麻烦,早知道就不养了。连奕,你是不是要这样说?”宋之辞忽然间较真起来,“连奕,你既然养了它,就要对它负责,不是不开心了就可以把它丢弃。”
连奕解释道:“不是我要丢弃它,是它不要我。”他停下步伐,认真地说:“宋之辞,你偏心。”jessi一直以来都对他不亲密,宋之辞明明就看在眼里。
“想要宠物爱你,你首先要爱它。”宋之辞答。
“我爱啊,它哪一项我不是给它最好的?”连奕不解。
争论到这份上,宋之辞忍不住了,“爱不是你给什么,别人就要全盘接受,然后感谢你的爱。在它需要的时候,你总是不在;它脆弱的时候,他把它丢到陌生的地方;你只有在自己需要的时候,才会想起它。你爱自己还是爱它,jessi难道感受不到吗?你要它怎么爱你?”
他一口气说完,气息不稳,顿了一秒,然后察觉到自己的话掺杂了太多私人情绪,于是有几分懊恼地别开头,怀里抱着jessi,猫包里背着莲子,走到连奕前面去了。连奕三步做两步拉住宋之辞,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说:“我知道了。我会学。”
说着,他蹲下来,贴着jessi的肚皮温柔地说,“jessi,爸爸以后再也不送你去外面住啦。原谅爸爸一次好吗?”jessi扬起的爪子被宋之辞握住,轻轻摁在连奕的额头上,软绵绵的爪垫触感很微妙,“……先回家。”他们停在人来人往的商场天街,两位帅哥和两只猫猫的组合已经吸引了不少驻足的目光,宋之辞只想离开。
连奕抬起头,笑着答:“好。我们回家。”宋之辞放在口袋里的手指因为心动而紧张地攥在一起,他轻轻地应道:“嗯。”
因为忘记买食材,所以晚饭还是宋之辞拿手的阳春面,只有面没有配菜。连奕对着这碗清汤寡水的面条,依然能吹出自然的彩虹屁。什么面条爽滑劲道啦,汤头清爽啦,宋之辞纵是再面瘫,也被连奕缠得露出几丝浅浅的笑意。
洗碗机照常工作,宋之辞逗着两只小猫咪玩耍。在阳台上看夕阳的连奕突然转过身,对宋之辞说:“我们周五去看音乐剧好不好?”他继续说这出音乐剧的名字,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约会,“你答应过的~”
宋之辞玩玩具的手慢了几拍,片刻后才缓缓地说好。连奕像得到想要的礼物的小孩,抱着jessi以他为圆心飞翔了几圈。
这出音乐剧是经典剧目,宋之辞却因为某些原因一直没机会看,而且也打算再也不去看。
之前连奕翻阅然后被宋之辞抢回去的杂志里夹着的票根,正是四年前他们约好去看的那出音乐剧。那时候,宋之辞对连奕的暗恋达到了一个高峰值,以至于他非常期待这出剧目。他从两周前就在等待,只是没有想到,直到剧院门口,他依然在等待。
宋之辞记得很清楚,观众们都在陆续进场,他们结伴而行,脸上洋溢着笑容。而他站在台阶上,一动不动,像个局外人。他给连奕打了很多电话,都显示无人接听。
他想,或许他又被连奕放鸽子了吧。可是他回想起连奕对他说的话,“你可要等我啊,别一个人先看了”,于是他又重新坐下,执拗地等待。
夜幕降临,一切散场,包括宋之辞一厢情愿的等待。
他回到学校,发现连奕不在学校。第二天,连奕回来了,带着让宋之辞一眼就双手颤抖的吻痕。
宋之辞留下了那张票根,用这个象征痛苦的纪念品来提醒自己。后来连奕看到了票根,聪明如他,第一场约会就是补上之前放过的鸽子。能补上吗?错过的人,没有做成的事情,重新来一遍,就可以覆盖伤口。
宋之辞不知道。
转眼到了约定的日子,连奕提早出发,可还是遇上了晚高峰的堵车。此刻,他正堵在高架桥下,附近是铁路。
手机响起,他看了眼来电人,眉头不由得收紧,他左手烦躁地握着方向盘,铃声坚持地不肯停下,他终于还是接了起来,“喂,爸。”
公司里,同事们见宋之辞下班比平常早很多,纷纷调侃,“宋老板,有约会噢~”
宋之辞笑笑,没有否认。他今天很明显有刻意打扮过,一身白色的深v廓形西装套装,脖子上是灰色和绿色混色的小丝巾,正式里又带点摩登。难怪大家一眼就猜出他要去约会。
他走出大厦,看到连奕10分钟前给他发的消息,“路上堵车。”配图是一串看不到尾巴的车流。宋之辞公司附近的确是拥堵的重灾区,他回到:“我自己过去,剧院门口见。”
好在大剧院距离他的公司不远,只是地铁的拥挤把他熨烫得整整齐齐的西装整出了好几道痕迹,宋之辞叹一口气,他越靠近大剧院,越发现自己的紧张。和连奕重逢后这段时间,他们总是在一起,但是正式的约会,今天是头一回。
宋之辞看了眼手表,距离开场还有15分钟。他在剧院附近的咖啡店点了一杯,坐下,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等待着连奕。
好在这一次他没有等太久,到点后,他喝完最后一口苦涩的液体,将手机关机,独自一人走进了剧院。
人会成长。同一家剧院,同一场音乐剧,同样没有出现的人。宋之辞的反应令他倍感欣慰地成熟。
周围都是两人以上成行的观众,只有宋之辞身边的位置是空旷的。他专注地看着演出,奇特的舞台布景,幽默生动的表演,还有一次一次随着剧情高潮而变幻的美妙的音乐。表演结束,全场掌声雷动。
宋之辞随着人潮出去,麻木地跟在队伍里,眼睛盯着半空某个角度发呆,忽视了脚下的台阶,突然有个声音响起,“小心。”
差点踏空的宋之辞被旁边的人扶住,他心有余悸地抬头,连说:“不好意思,谢谢你。”
“……宋之辞。”林晟宇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会在他意想不到的地方遇见宋之辞,他更想知道的是,为什么每一次遇见他,宋之辞的眼眶总是一片红色。他分明想再度看到这片不断翻涌在记忆里会引发他有感觉变化的双眼,可真的看见,他只觉得难受。
被林晟宇拉着手腕,后面的路走得顺利无比,因为有一个比他更高大的人陪在他的身边,替他开路,替他挡掉所有不安全因素。本来,牵着他的人,应该是另一个人。
察觉到纤细的手腕又轻轻地颤抖起来,林晟宇牵得更紧,他不回头去看宋之辞,直到他们从人潮中走到空旷的街道,走到林晟宇的车里。
宋之辞垂着头,确定所有的情绪已经平复,他才抬头。林晟宇发现,宋之辞是一个自我修复能力很强的人,因为此刻他的脸无比平和,一点难过的痕迹都没有。他越是了解宋之辞,越觉得这个人平静的外表下,是不是藏着千百道自我舔舐的伤口。
林晟宇不喜欢男人,他对自我的认知一向很清晰,但他同样认知到,他喜欢宋之辞。或许早就从图书馆初见开始。
宋之辞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带着细微的鼻音,“林总也来看音乐剧。”他没有谈及他的遭遇,关于为什么伤心,而是选择和林晟宇像朋友一样轻松的聊天。
林晟宇嗯了一声,启动轿车,问道:“回家吗?”
宋之辞换上强颜欢笑的神情,说:“好啊。”
一路上,两人如同上次一样默契地保持沉默。到小区门口时,宋之辞低声说了句谢谢,然后解开安全带下车。
“宋之辞。”林晟宇叫住他。林晟宇一步一步,绕过车头,在宋之辞面前站定,毫无预兆地说:“你能和我交往吗?”
林晟宇说这句话的时候,不论身体语言还是文字都表露出十分的认真,宋之辞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
不需要阿栩提示,他早就怀疑过林晟宇对他的反应是不是出于对他的好感,如今真正听到告白,宋之辞震惊外更多是不解。
他们的交集太少,近期甚至进入一个尴尬的境地。项目合作期间,宋之辞将大部分工作交给了值得信赖的资深员工,偶尔过问下进度,他们根本没有见面过几次。喜欢,从何而来?
或许是看出宋之辞的怀疑,林晟宇苦笑了一下,眼中明明灭灭,而后用无比坚定的语气,诚挚地说:“我是认真的。”
“说来我自己也不信,但却希望你相信。我在大学里,就对你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
就像他对连奕一样的,一见钟情。
宋之辞看着林晟宇,像看到自己一样。他无法去质问去反驳林晟宇对他的感觉,正如他无法停止自己延续对连奕的一见钟情再到七年暗恋一样。
“对不起。”宋之辞移开眼睛。
意料之中的回答,林晟宇解锁了另一个名为伤心的感觉。是一只看不见的大手,残忍地将他的心脏放在冰与火的交界处,忽冷忽热的煎熬后,然后被一句拒绝打入无底深渊,看不到希望。
林晟宇第一次为自己的钝感庆幸,因为这种感觉实在难受。可他一旦懂得,又为宋之辞的伤心感到心疼。
宋之辞离开了,林晟宇还在原地站着,他一动不动,对着黑暗里的一角,声音冰冷:“连奕。”
身影从黑夜里走出,路灯的光线随着他的移动,从锃亮的高定皮鞋到精致的黑色西装套装一路向上攀升,完整地打在一张上帝精雕细琢的脸上。连奕半张脸在光里,另外半张陷在黑暗中,“林晟宇,你很碍眼。”
林晟宇一直以来是没有感觉的,因此他从来不将他人的挑衅,他人的敌意放在心上。可是那双再次浮现红色的破碎的颤抖的眼睛,让林晟宇觉得喉咙像被什么东西掐住了。毫无感觉的人,一旦有了知觉,他会变得对周遭极其富有攻击性。
连奕嗅到了林晟宇骤然升起的情绪,他微微眯起的双眸幽深晦暗,带着压不住的戾气。在各式战场上从来没有遇过对手的连奕,从来都是赢家的连奕,却被林晟宇冰冷的一句话,硬生生地在他的面具上砸出一道裂痕。
“宋之辞知道你要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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