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白云鹏这思绪一发就不可收拾了,他家老白他敢保证是个好男人,自他妈去世后这么多年里一直都洁身自好,就连身边的蚊子都是公的。他跟他哥也绝对不会成为老白再婚的阻力。

    白云鹏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情可行。他看了眼邵春娥,决定打从今天起一定要在邵春娥面前多夸夸他家老白。

    对于白云鹏的想法,三人吃了饭后,邵春娥把之前就留出来的炸元宵给亲近的人家送了点,等她到家时桌子上已经摆了不少东西,都是别人家送的回礼。

    丁南珍家送的是一嘟噜香蕉,有四五个。

    邵春娥拿到莫莉那屋分莫莉吃:“这香蕉可难买了,莉你快起来尝尝。”

    合江这边不产香蕉,香蕉都是从南方运过来的,这玩意儿特别的贵,有时候都是论根卖的。

    香蕉香甜的气味蹿进鼻腔,莫莉睡不着了,坐起来掰了一根递给邵春娥,邵春娥也不矫情,剥了皮就往嘴里吃,莫莉也吃了一根。这年头的香蕉味儿特别的浓,不涩口也不会像后世打了甜蜜素的那些香蕉一样甜得太过分。

    “天越来越暖和了,再往后走天气就越暖和了,水果也就多了。”冻梨冻柿子跟苹果味道确实不错,但再好吃也架不住天天吃不是?莫莉现在就特别馋新鲜水果,看见香蕉她十分欣喜。

    一根香蕉下肚,莫莉整个人都舒爽了。

    “等有机会咱问问丁婶儿香蕉是搁哪儿买的,咱们到时候也买两斤尝尝。”

    “行。”吃完香蕉莫莉睡午觉去了。

    晚上睡醒的时候邵春娥在擀面条,她们今天吃大骨汤面。

    熬了一个下午的大骨头汤汁呈奶白色,萝卜被煮成了透明装,又鲜又浓,莫莉吃了一大碗手擀面,又喝了两大碗骨头汤,骨髓也没少吸。

    白云鹏把锅里剩下的面条跟汤都吃完了,回去的路上一个劲儿的摸着肚子打嗝。

    临睡前邵春娥把绿豆跟黄豆放在盆子里,撒了水盖上毛巾放到炕头去发豆芽,炕上暖和,第二天早上邵春娥起来一看,豆子都在鼓包了。

    风很大,裹上头纱戴上围巾,婆媳二人跟要去报道的白云鹏一起去店里,两人刚到店没多久陈大能就跟他儿子来送货了,卸了货,给了钱,陈大能父子一连笑意的走了,邵春娥开始清洗。

    她们到店里时还不到七点,光洗肉就花了邵春娥一个多小时。

    邵春娥拿出一挂1000响的鞭炮在店门口点燃,在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邵春娥跟莫莉的店铺正事开业了。周围的邻居都出门来看,莫莉这会儿也不着急进屋,就站在门口跟邻居们唠了一会儿磕。

    卤肉是放在屋子外面卤的,二十分钟,独属于卤肉的霸道香味就传了开来,在二楼的钱爱华打开楼上的窗户看了一眼,不一会儿就哒哒哒的跑了下来。

    邵春娥跟莫莉在炉子边摘菜。

    钱爱华往门口卤肉的锅里看了一眼,跟婆媳二人搭话:“大妹子,你们做的啥啊,咋这么香呢?”

    钱爱华不缺钱也不缺享受,就好一口吃。这临水县大大小小的餐馆都被她吃过了,在百货商店对面的饭店也有卤肉卖,但那味道跟她现在闻到的根本就没法比。

    光闻着,就让钱爱华口齿生津了。

    邵春娥从炉子边坐起来,在围裙上擦擦手:“卤了点猪头跟下水,大姐你吃得惯不?”

    钱爱华的眼睛刷地一下就亮了,她前年跟她男人去省城,在省城的饭店里吃了一次卤肥肠以后她就一直惦念着那个味道,临水县那家饭店的卤肉还行,卤肥肠那味道简直是没法吃,钱爱华又不会做,因此哪怕再想吃,她也只能在去省城的时候吃一次打打牙祭。

    这会儿听到邵春娥有卤猪下水,钱爱华高兴极了,就这会儿飘出来的这个味儿,就能知道卤肥肠的味道差不了。

    “吃得惯,我最喜欢吃肥肠,我们家那口子喜欢吃猪耳朵,一会儿都给我来一斤。”还没化冻,她男人的建筑队没法干活儿,都在家猫着呢,她男人没事儿就喜欢嘬两口,有猪头肉下酒他还不知道要咋乐呢。

    猪耳朵下酒,那是越过越有啊!

    钱爱华的目光又看向莫莉:“你们家的服装店也开业了?我听我儿子说你家有羽绒服卖?让我瞅瞅啊?”

    李胜刚跟白云鹏是好朋友,白云鹏有一件羽绒服的事情早在李胜刚面前显摆好几次了。李胜刚是钱爱华唯一的一个儿子,他想要一件羽绒服咋也得满足不是?钱爱华等着楼下这家店开门都等了好几天了。

    “有有有,婶子过来看吧。”

    穿过中间的小门,钱爱华跟莫莉来到了服装店。

    啪的一生,莫莉拉着墙上的灯,五六盏50瓦的灯泡把服装店照得亮如白昼,洁白的墙面,一件件的衣服挂在墙上,两面墙,男女分开挂,在屋子的中央是两个两米长的晾衣架,上边都挂满了衣裳。

    隔断柜的角落莫莉用布围出了个试衣间出来,隔断柜边上的墙上还挂了一个穿衣镜。

    这个年代的服装店还不讲究装修,很多地方都是一个小店面,店的两边的衣服挂的满满当当的,想找出一件好看的特别考验人的眼光。要么就是像以前供销社那种挂在橱窗后想要哪件拿哪件给看的那种。

    像莫莉这种店面装修得简洁明亮的少之又少。

    因为这装修,这家店的的逼格在钱爱华的心里刷地一下就拔高了。

    莫莉对钱爱华的心理活动半点不知,她指着左边墙角晾衣架上的羽绒服对钱爱华道:“婶儿,这就是羽绒服,这边都是男款的,那边是女款的。”

    钱爱华的目光在男款羽绒服那边停留了一瞬,丝毫不带犹豫的往右边走。

    自古以来女装都是比男装要漂亮的,莫城寄来的这一批羽绒服也同样如此,不仅颜色漂亮鲜艳了很多,就连前面的款式都好看很多,钱爱华的手停在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上:“这件有没有我穿的码?”

    钱爱华已经四十五了,但身材保持得不错,她个子有一米六五左右,体重大概一百一,除了肚子上有些许赘肉外其他的地方都很完美,这种身材的衣服是最好买的:“你手上那件就可以穿,婶子你可以试一试,这有穿衣镜。”

    莫莉的手朝镜子指了指。

    冬天穿得厚,莫莉这屋的暖气开的足,钱爱华脱了身上的棉衣套上白色羽绒服,在镜子面前照了又照。

    “这棉袄跟羽绒服就是没法比,这羽绒服才穿上身就暖和了,不想棉袄,刚刚穿上的时候冰凉冰凉的。”钱爱华也爱俏,这白色的衣服把她前两天刚刚去省城烫的头发衬得更好看了。

    “那是呗,絮个棉袄才多少钱啊,羽绒服多少钱啊,一分价钱一份货。婶子穿这件衣裳好看的很,跟二三十岁的小姑娘似的,这要是在大街上遇到我都不敢认。”

    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被人夸赞年轻,钱爱华也是一样。

    一件羽绒服五十五块钱,钱爱华价都不想讲,她穿着羽绒服又回到女款那边继续看,拿出一件红色的来试:“红羽绒服也好看,瞧着就喜庆。”、

    这个年代的人,就没有不爱喜庆的,钱爱华又喜欢白色,又喜欢红色,但选择题是小孩子做的嘛,大人选择全都要:“这两件羽绒服我都要了。”

    钱爱华照着镜子,忽然觉得自己腿上的大棉鞋跟羽绒服特别不配:“莫莉啊,你这有啥能陪羽绒服的裤子不?给我瞅瞅啊。”

    羽绒服其实特别百搭,配大棉裤也蛮好看的,但顾客有需要嘛,作为老板自然是要为顾客服务的:“婶儿,这是南边那年流行的牛仔裤,特百搭,配羽绒服不错,你试试看。”

    莫城的眼光还是可以的,他没有一味的都拿现在流行的喇叭裤,莫莉拿出来的这条牛仔裤是浅蓝色的小脚牛仔裤,版型有点像哈伦裤子,钱爱华从试衣间出来,对这条裤子倒是很满意,对脚上的棉鞋又不满意了。

    莫莉看到了,便说:“婶儿你家里有到小腿肚子的棉靴不,穿上那个鞋就好看了。”

    钱爱华想象了一下,觉得莫莉说得对:“行,那都给我包起来。”

    她走到男装那边,从夹子上随意选了一件李胜刚能穿的码数的羽绒服,想了又想,她又拿了一件适合她男人的。

    莫莉打包的功夫她又在店里逛了逛,最后又买了一件黑色西装裤。

    提着东西回到家,她家老李还在睡,钱爱华穿上牛仔裤跟羽绒服后找来长度到小腿肚子的棉鞋,穿好后上镜子面前照了照,确实很好看,钱爱华顿时就笑了。

    她决定下午跟她男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就穿这一身。

    到时候她一定会成为全场女眷们的焦点。

    ····

    中午十一点,邵春娥的卤肉做好了,快餐也好了,今天一共四个菜,卤五花肉,鸡块炖土豆,酸辣土豆丝,醋溜白菜。

    每个菜都色香味俱全。

    钱爱华掐着点来买的卤肉,看到邵春娥做好的饭菜,又图方便买了一份回去。

    十一点半,白云鹏放学了,他带着三四个同学往邵春娥的饭店冲,一荤一素两个馒头才三毛,两荤一素是五毛,两荤两素是七毛。

    学生们闻着饭香等着邵春娥给打了饭菜后找了张桌子坐下,邵春娥给他们切了一小块猪头肉跟肥肠过去:“你们是云鹏的朋友,这一碟卤肉是送给你们吃的,谢谢你们今天的捧场啦。”

    能跟白云鹏玩到一起的家庭条件都不错,一顿饭块儿八毛的他们没放在心上,来这个新开的饭馆吃饭看的是白云鹏的面子,但他们咋也没想到白云鹏的婶子这么给他们面儿啊。

    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正是最好面儿的时候,邵春娥的这一举动一下就赢得了这一群男孩子的喜欢。

    白云鹏想让邵春娥当自己妈的心情更加迫切了。

    毕竟在这个普遍对孩子实行打压式教育得年代,像这种给自家孩子面儿的家长实在是太少了。

    白云鹏长这么大就没遇到过!

    白云鹏觉得他要是把握不住这个机会以后一定会后悔!

    下午白云鹏跟同学们去看了电影牧马人,放学回到家的时候白团长已经回来了,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白云鹏脑子一抽,话脱口而出:“老白,你要老婆不要?只要你开金口,我待会儿给你送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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