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喻感冒了。
可能是昨天淋了雨。
他不敢让管家知道,怕他又把错归咎到贺东隅身上。
虽然的确跟贺东隅有关系就是了。
昨天在雨里被他揪着衣领子的画面还历历在目。
当时自己要不是被吓懵了,怕是又要害怕的哭出声来。
林喻心里有愧,尽管对贺东隅做了哪些坏事的人并不是自己。
但如果他还想完成任务,今后一定还会被迫做出许多比现在更过分的事。
今天是周末,不用上学。
管家早早便把早餐送到了林喻房间。
林喻根本不想起床,正准备睡个回笼觉,恼人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林喻从被子里探出脑袋,伸手把枕头边的手机拿起来看了一眼,毫不犹豫的摁了拒接。
打电话的人不屈不挠。
直到铃声响起第三遍时,林喻终于忍无可忍的按下了接听键——
“干嘛不接我电话?”听筒那端的人兴师问罪,“我到你家楼下了,快点下来。”
林喻皱着眉头望着手机屏幕上的五角星备注,没好气的回了句:“等着。”
这个叶星哲,该不会真是来接他去打球的吧?
挂了电话后,林喻把所有能想到的借口都想了一遍,最后翻身下床,叫来了管家。
“家里有化妆的工具吗?”
听到林喻的要求,管家脸上的表情说不出的古怪:“少爷,您是要化妆吗?”
林喻知道他是误会了,又道:“画画用的蜡笔也行。”
管家虽然不知他要做什么,但只要少爷开口,一定有求必应。立马叫人去后花园里的画室,拿了盒少林喻之前用过的蜡笔过来。
林喻拿着盒子回到房间把房门一关,重新坐回到床上。
在蜡笔盒里挑了几种暗系的颜色,撩起睡裤的裤管,在膝盖处往下一点的位置开始画圈,并用手指将蜡晕开。
大功告成后,仔细瞧了瞧——
别说,乍一看,还真像个淤青。
然而只要稍稍离近一些,立马就能瞧出破绽。
林喻换了身休闲运动装,穿了双轻便的运动鞋。
来到林家祖宅的大门前,一眼就瞧见了庭院门口停着的一辆骚气的红色敞篷跑车。
“怎么这么慢?”叶星哲等了快半个小时。
然而在见到人的那一刻起,等待的烦躁感顿时烟消云散。
心情大好的调侃起来:“又不是小女生去约会,难道你还要化完妆才敢来见我不成?”
林喻白了他一眼。
还真给他猜着了。
自己的确化了“妆”。
只不过,化的不是脸,而是其他地方。
“跟你说个事呗。”
“什么?”
“待会打球的时候,你能让着我点吗?”
叶星哲挑了挑眉:“怎么,怕打不赢我?”又突然觉得哪里不对,望了眼他微微泛红的鼻尖,“鼻音这么重,感冒了?”
林喻捂着嘴巴咳嗽了几声:“对啊,昨天不是下雨了吗,可能着凉了。”
叶星哲闻言,眉头皱了起来。
林喻轻叹口气:“而且,非常不巧的是,虽然我十分期待今天和你一起打球,可惜我昨天下楼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膝盖给摔破了。”
对面的人一听,表情立马变得严肃起来:“受伤了?怎么不早说,伤到哪儿了给我看看。”
林喻动作缓慢的抬起右脚,装作有些费力的样子。
又将运动裤的裤脚往上撩起一些,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腿肚。
再往上,有一团黑的发青的地方,就是他的“伤口”。
林喻只让他看了一眼,便飞快的将裤腿放下。
“那么快干什么,我还没看到呢!”叶星哲瞪大了眼睛把脑袋往他面前凑了凑,刚才林喻动作太快,他根本没来得及看清。
“没什么好看的,一点小伤,不碍事的,不影响打球。”
叶星哲脸色一沉:“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又是受伤又是感冒的,都这样了还打什么球,我看起来像是那种会趁人之危的人吗?”
林喻在心里默默道:这时候怕自己胜之不武了?那之前和贺东隅对战的时候呢?
不过,看样子他的苦肉计是成功了。
“既然你这么善解人意,那我就先回去啦。”林喻以为终于摆脱了危机,语气都变得轻快起来,立马就要推门下车。
谁知,手才刚碰到门把,突然听到“咔哒”一声,车门被锁了起来。
叶星哲:“回什么回?好不容易约你出来一趟,正好天也怪热的,不打球也好,我讨厌出汗。”
林喻神经再次紧绷了起来:“那你想干什么?”
叶星哲对他神秘一笑:“待会你就知道了。”
话音一落,跑车电动马达的轰鸣声便在耳边响起,遮盖住了周围的一切,包括林喻说话的声音。
林喻忿忿的望着身边穿着皮衣皮裤的朋克风少年,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故意骗自己出来。
看他的装扮,也许本来就没打算带自己去打球。
车子疾驰在城市的道路上,几乎开到了70多迈。
林喻庆幸自己并不晕车,否则的话,这会怕是已经在车上吐了出来。
明明他一路上也见了不少交警,却没有一个人敢拦下叶星哲的车。
他一面忍受着耳边呼啸的风将他头发吹得乱七八糟,一边还要忍受着路人异样的目光。
这么热的天坐在敞篷车里晒日光浴。
这个叶星哲,怕不是个傻子吧!
好在目的地并不是很远,车子只开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周围的景象十分陌生,在他面前的,是一家名为“夜色”的酒吧。
“发什么呆?还不快过来。”叶星哲把钥匙丢给了泊车小弟,往前走了几步,见身边没人,立马回头催促道。
林喻对这种地方下意识的有些排斥,尽管这里很有可能是从前假少爷经常会来的地方。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跟在叶星哲的后面走了进去。
一进门,震耳欲聋的音响声便让他不由自主的捂住了耳朵。
叶星哲嘲笑他:“太久没来都不适应了吧,快跟我来。”
说完,直接动作自然的拉着他,在侍应生的带领下走进一间包厢。
房间内的陈设低调奢华,最里面有一排列的整整齐齐的红酒柜,前方有个吧台,除此之外,就只有林喻坐着的这个沙发,和面前的一个钻石形状的矮桌几。
这里的隔音极好,包厢门一关,几乎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和外面简直是两个世界。
叶星哲进屋后,直接奔着酒柜而去,看都没看就从里面取出两瓶红酒,又在吧台上拿了两只杯子坐了过来。
“这酒已经放我这里好长时间了,特意等你来才开封。”
叶星哲一来就把侍应生赶了出去,如今正亲力亲为的拔开瓶塞,将鼻子凑到瓶口,深吸了一口来自于红酒的香气。
林喻不爱喝酒,也完全不知道他即将要尝到的,是世界上最名贵的顶级葡萄酒之一。
这种酒每年的产量极少,年份好的更是可遇不可求,国内外怕是都找不到几瓶,而这其中一瓶,此刻就摆在他的面前。
叶星哲将两只高脚杯各自倒满三分之一,递给了林喻一杯。
林喻接过后,浅抿了一小口——
他虽然没有什么品尝红酒的经验,然而此酒的过人之处,即便是他这个外门汉都能品的出来。
入口细腻光滑,酒香醇厚,片刻之后,味道更加丰富,口腔中盈满淡淡的香气,令人回味无穷。
“怎么,不好喝吗?”叶星哲见他只喝了一口就将杯子放下,不解的问。
林喻摇摇头:“很好喝,但我身上有伤,喝酒会影响伤口愈合。”
他可真是个天才,居然想到了这么一个绝妙的借口。
既不用担心因自己酒量不佳让对方起疑,又不用怕红酒后劲大,喝太多会喝醉。
叶星哲听完,也跟着放下手里的杯子,然而他的下一个举动却吓得林喻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
“刚才车上没看清,现在再给我看一眼你的伤口呗。”
他说完就要弯腰去掀林喻的裤腿。
林喻吓得脸色一白,立马往另一边挪了十几公分,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行,医生说伤口不能见光,你还是别看了。”
叶星哲皱眉沉思了一会,说:“好吧,不看就不看。”
林喻松了口气。
叶星哲懒懒的往后一躺,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指尖有节奏的敲打了几下,盯着林喻的后脑勺,立马又问了他另一个问题:“对了,你养的那条狗怎么样了?”
狗?
什么狗?
“我没养狗啊。”林喻天真的眨了眨眼睛。
“我是说贺东隅!”叶星哲以为他是故意装傻,“你可千万要相信我,那天是我状态不好才会输给他,不然一定打的他落花流水!”
林喻表面上点头说相信他,心里想的却是——
你可省省吧。
人家贺东隅可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你永远也不可能赢过一个自带主角光环的人。
“他毕竟参加过那么多大大小小的篮球比赛,实战经验丰富,偶尔输他一两次也不丢人。”林喻好心安慰他。
叶星哲听完却脸色一沉,仰头把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又将酒杯重重掷在了茶几上。
“林喻,你真的很不对劲,以前说到贺东隅的时候你明明骂的比我还欢,今天是怎么了?半天不吭声,一开口居然还向着他说话!”
叶星哲今天的穿着打扮,整个就是一社会不良少年,偏偏五官长得还不错,并没有什么流里流气的感觉。
只不过板起脸来的样子和贺东隅一样,都能吓得人一哆嗦。
林喻现在在他的地盘,只能顺着他的话,硬着头皮骂了贺东隅几句:“胡说,谁说我向着他了!你都不知道我有多讨厌他,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贺东隅当我的司机吗?就是为了每天都能和他见面,更方便随时随地的羞辱他!”
闻言,叶星哲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些。
眉峰一挑:“真的?你当真这么恨他?”
林喻点头如捣蒜:“当然!”
叶星哲狡黠一笑:“那好,我今天给你个机会。”
林喻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叶星哲坐直身子,轻拍了两下手掌心。
门外的侍应生接收到信号,立马打开了包厢的门。
林喻就势望向门口。
却在下一秒,身体便僵在了原地。
此时站在门前的人,除了侍应生,还有一个他在这个世界最熟悉的身影。
那人不知已经来了多久,此刻正用一双不带丝毫温度的眼神盯着自己。
林喻怔怔的望着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贺东隅,想到自己刚才说过的话,眼前一黑,心里只有两个字——
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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