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大昭最好的楚云和】
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楚溪客只能硬着头皮把戏演下去。
“那个,馍烤好了,是现在吃还是打包……阿兄?”最后两个字轻得几不可闻。
他没好意思看对方的脸,只是心虚地举着肉夹馍,心里默默祈祷,他没听到没听到没听到……
对面的人比他高大许多,穿着甲胄的身影笼罩下来,仿佛能把他淹没,这让楚溪客更加紧张。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终于有一只手伸过来,接过那个被油纸小心包裹的肉夹馍,送到嘴边,咬了一口。
“嗯,不错。”楚溪客听到对方这样说。
他一下子抬起头,近距离地看清对方的脸——
他语文不好,想不到太好的形容词,脑海中一瞬间闪过的只有报刊亭那些装帧精美的明星杂志,倘若把眼前这位放上去,分分钟卖断货!
简单说,就是帅,而且是那种坦荡洒脱、桀骜不驯的帅!
就在楚溪客专心发呆的时候,对方已经离开了,顺便卷走了摊位上剩余的肉夹馍,与此同时钱罐里多了一大串铜钱。
楚溪客眼睁睁看着他把肉夹馍分给了同僚。
同僚们笑嘻嘻地调侃:“头儿,那小美人谁啊,值得你吃了饭还要巴巴地照顾生意?”
对方回头看向楚溪客,春日暖阳下,绽开一抹肆意的笑:“没听他说吗,我是他‘本家阿兄’。”
楚溪客脸都红了。
好在,这脸没白丢。原本还想找茬的摊贩顿时肃然起敬:“原来是楚旅帅的兄弟,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楚溪客见好就收,主动见礼:“小子初来乍到,还望诸位多多照应。”
摊贩们惶恐道:“我等还要指望楚小郎君照应一二。”
“好说好说。”楚溪客笑笑,诚恳地说了些拉近关系的话,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就这么兵不血刃地化解了。
收摊之后,楚溪客特意去感谢那位“楚旅帅”。
楚云和挑着眉眼逗他:“不是本家兄弟吗,这么客气做什么?”
楚溪客拱手,行了个揖身礼:“是小子造次了,还望旅帅勿怪。”
“多大点儿事,值不得这么大的礼。”楚云和不甚在意地摆摆手,笑问,“我倒是好奇,门口站着这许多人,你怎么就一眼选中我?”
楚溪客往前凑了凑,压低声音,很是真诚地说:“我就瞧着旅帅您长得最高大,最俊朗,最有仗义。”
楚云和朗笑一声,大手重重拍在楚溪客肩上:“你小子倒是有眼光!”
楚溪客身子一歪,险些被他拍趴下。
楚云和连忙扶了他一把,笑意不止:“就你这小身板,幸亏还算机灵,不然早被人嚼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楚溪客继续拍马屁:“多亏了旅帅宅心仁厚,帮小子解围。”
楚云和想来是瞧他顺眼,啧了一声,道:“别‘旅帅旅帅’地叫了,我姓楚名云和,你要么叫楚兄,要么叫云和,或者……叫‘阿兄’也成。”
最后一句分明带着几分调侃意味。
楚溪客却愣住了。
楚云和?
他是楚云和!
《血色皇权》中的最惨男二楚云和?!
“楚云和,出身世家,武艺精湛,明明可以恩荫入仕,却执意参加武举,最后以魁首的荣誉成为皇帝亲军,又一步步做到金吾卫的二把手……”
他本拥有大好前程,就因为认识了主角受,为了那句醉酒时许下的“同生共死”的诺言,被迫卷入皇权之争。
每当主角受遭遇危难,都是楚云和义无反顾挡在前面;主角受为了“光复大业”杀红眼的时候,也是楚云和冒死站出来替那些无辜者求情;就连主角受和主角攻的感情出现了危机,都要由楚云和从中调和……
小说中对他描述是“充满血腥的皇权角逐中唯一一颗始终不变的赤子之心”。
然而,作者却没有给他一个好结局,在“大婚之夜”的决战中,楚云和为主角受挡下毒箭,当场身亡。
……
当初梦到这段的时候,楚溪客还没出息地掉了几颗金豆子来着。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稀里糊涂跟楚云和告别的,又是怎么回到了蔷薇小院。此刻,他满脑子都是《血色皇权》中的狗血剧情。
按照书中的时间线,眼下还不到主要角色登场的时候,主角攻似乎还被拘禁在洛阳行宫,可怜兮兮地做他的“废太子”,主角受也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窝着。
楚溪客原本以为自己只要小心一些就能远离这俩大冤种,没想到却意外地认识了楚云和。
狗血剧情终究还是朝他走来了吗?
他是应该远远地躲开,还是想办法提醒楚云和远离主角受,不然会变得不幸?
倘若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去提醒,楚云和会信吗?
其实最聪明的做法就是明哲保身,不要跟这些“风云人物”有任何牵扯,只踏踏实实过自己的小日子就好。然而,当一个活生生的人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楚溪客怎么都没办法做到理智,甚至冷漠。
尤其,这个人刚刚还帮了他。
楚溪客心里乱糟糟的。
“做点好吃的吧,没有什么是一顿美食解决不了的。”
昨天的小杂鱼还剩下一些,楚溪客打算烙几个杂鱼饼子。
他要做的杂鱼饼子不是“铁锅炖杂鱼加贴饼子”,而是把杂鱼和饼子做在一起的一道主食……或者说菜?
总之,这道菜做出来,主食和配菜就都有了,再加上一碗紫菜汤或绿豆饭,他和桑桑一人一猫就能干掉一整锅!
想到曾经和桑桑相依为命的日子,楚溪客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开始全神贯注地做起了美食。
先把小鱼剖肚洗净丢进锅里煮。需要注意的是,煮鱼的时候最好加一些盐和醋,这样煮出来的鱼肉才劲道,不烂。然而这个时代盐很贵,楚溪客没舍得加,把鱼煮了个半熟就捞出来了。
鱼肉煮好后,需要加上适量的调料以及自己喜欢的菜,最好是水葱、香菇、生姜这种去腥提味的,如果没有,韭菜、蒜叶、干白菜都行。
刚好,后院种着一丛韭菜,早春时节刚刚返青,和小鱼掺到一起,剁得碎碎的,就是美味的馅料啦!
然后就是做面饼了。
杂鱼饼子最好用玉米面,但是《血色皇权》的朝代背景仿照的是“大唐中期”,玉米、红薯、花生等舶来品尚未传入中原,日常粮食作物只有黍、麦、粟、稻、豆等有限的几样。
楚溪客只得用粟米面和黍面代替。
粟米面蒸出来的饼子宣软多孔,而黍面黏稠劲道,两种面掺着用刚好能中和一下。
面团和好后放在温暖的地方醒一醒,然后揪成一个个婴儿拳头大小的剂子,擀成圆片,把杂鱼馅包进去,再用手压或者用擀面杖轻轻擀,擀成巴掌大小的饼子就好。
擀好的饼子贴到热腾腾的铁锅内壁,最多两刻钟,香喷喷的杂鱼饼子就能出锅了。
与此同时,隔壁院落。
一男一女两名下属正躬身立在钟离东曦对面。
其中,男下属一身青衫,眉眼平和,笑眯眯的模样倒像位文士。女下属则面色冰冷,腰后别着三尺唐刀,一身的杀伐之气。
男下属摇着折扇,不紧不慢地说着:“从大内传出擢选储君的消息到现在,共有十二名五品以上的官员与二皇子接触,但最受圣上倚重的三位阁老更看重三皇子……”
钟离东曦神色恹恹地倚着凭几,脸上看不出丝毫神色波动:“赫连雄属意老三?”
男下属点点头,道:“虽然赫连雄表面与二皇子来往密切,实际却屡屡私会三皇子。”
他顿了一下,忧心忡忡道:“赫连雄坐拥夏州兵权,又极得圣上倚重,如果连他都站在三皇子阵营,储位想必很快就会尘埃落定。”
女下属皱眉道:“不然我去把赫连雄杀了,省得这棵墙头草坏了殿下的好事!”
男下属摇了摇扇面,笑眯眯道:“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钟离东曦惨白的指尖轻扣着桌面,淡声道:“把这个消息透露给老二,之后的事就不必理会了。”
男下属眼睛一亮,拱手道:“还是殿下棋高一着。”
一墙之隔的蔷薇小院,楚溪客的杂鱼饼子出锅了。
贴近锅壁的一侧焦黄酥脆,另一侧宣软劲道,杂鱼馅料的汁水渗透进饼子里,咬上一口,早春的寒气都驱散几分。
这么好吃的东西,楚溪客自然不会独享。
他专门给小号桑桑做了一份,没有放调料和难以消化的黍面,只用粟米面和杂鱼烙成猫爪形状,小小一团,桑桑猫可以一口一个!
楚溪客舍不得小家伙每次干饭都要翻越高高的围墙,于是想了一个好主意——
把竹墙底部挖一个洞,这样桑桑就可以嗖地一下钻过来啦!
于是,楚溪客找来一个锯子,“咯吱咯吱”锯竹板。从大宅这头看过去,只能瞧见一个尖尖的锯头来来回回,锯得欢快。
终于,“噗嗤”一声,竹板断掉,原本密不透风的竹墙底部出现了一个圆溜溜的洞。
楚溪客像只小猫似的趴下去,冲着洞口轻声叫:“桑桑,过来吃饭呀桑桑!”
结果,小奶猫没出现,反而看到一双锦缎六合靴,不紧不慢地踱步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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