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我和沈方去领证。
一大清早,我就被沈方从被窝里拉出来了。刚起床的我多少都是带着点起床气的,眼皮子都没睁开,就冲我最大的债主喊:“沈方,没到早点时间呢!不要让我起这么早……你今天又不上班,晚点我再给你做早点行不!”
沈方笑呵呵地说:“今天咱不在家里吃,早点我们出去吃。”
“为什么去外面吃?”我迷迷糊糊的,随着清醒,起床气也渐渐消了下去,揉着眼睛问,“你不是说外面买的餐点都不够营养,一定要吃家里的吗?”这些天来,可没少让我下厨做饭。别被他最初的时候会自觉下厨做饭自觉洗碗的新好男人的模范给骗了,等我签下卖身契之后,就彻底地沦为了他的炒饭丫头。
不过想想呢,男人主要还是要忙事业的,我自己又闲着在家,没有工作,也就只能做做饭,拖拖地什么的啦。
还没结婚,就已经开始学习怎么做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了。
当然做一个全职家庭主妇不是我的本性,我也不喜欢等着男人来养,而此时自己已经怀孕3个月了,再出去找工作也不能找一个长久的工作,于是就在家里面上网搜搜看目前最合适自己在家里面能做的工作,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自己的闲职,但是一些念头已经形成了。
我从小就喜欢随便画点什么东西,最喜欢的就是画服装类,上大学的时候本来也想顺着自己的爱好去选择专业的,但是父母觉得做服装设计的都赚不了几个钱,没有什么钱途,后来在父母的要求下,我才改成了财务管理。
如今也不太适合出门找工作了,沈方也不太愿意我一天到晚都出门和别人在公车上挤来挤去的,我这一闲下来,就想起了自己平时的爱好。上大学的时候参加过漫画社,玩cosplay的时候,社里的衣服都是我一个人弄出来的。我闲着的时候,也可以自己随便画画,设计几样图纸,自娱自乐,如果拿去服装产,有人愿意买我的创意,那就更好了。
沈方同意我这一点,因为他也不希望养一个好吃懒做的女人,换句话来说,他个人偏爱知性型的女性。
扯远了。
沈方把我拉了起来,挺热乎地给我穿衣服,那样子非常急着要出门。
我一把推开他,说:“别乱碰我,我还没穿文胸呢你就给我套衣服,等会儿还得脱呢。”
“出去。”我把他赶了出去,换了衣服,洗刷干净之后。我都还没弄明白沈方老早把我吵醒做什么,出了洗漱间,见他早就穿戴整齐,整个人穿的都是新装——这人特好面子,衣服稍微有些旧,有些脏,他就嫌弃,不愿意再穿第二遍了,唉,谁让他是土豪呢?
但是沈方喜欢干净并不代表他衣柜里的衣服常改革换代,像今天这样从头到脚都是崭新而且额闪闪发光的,可少见了!
“要干嘛去呢?穿得这么新?”看到他焕然一新,我眼前一亮,忍不住揶揄起他来。
他笑呵呵地说:“你跟我走就对了!今天请你吃冯氏早点。”
冯氏是这附近一带最好吃的早点餐店,但也是最贵的,沈方莫名其妙地说要请我吃早点,而不用我做,这才叫奇怪!
但我不管怎么问他,他都不肯说今天要带我去做什么。
沈方这人嘴巴特别严,以前问他和徐晴什么关系的时候,他就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我的问题,更别说今天了。但我仍然可以从他的嘴脸上察觉出一点端倪来——他一直笑不拢嘴!
阴谋,绝对是阴谋。
诓我签下卖身契的时候,他都没有笑得这么开呢!
我就这样子,忐忑地上了他的车。
直到车子开到民政局门口停下,我下车看到“民政局”三个大字的时候,我吓得又退回了车子里!
沈方笑呵呵地过来拉我,淘气地说道:“许诺,我们都到这里了,不进去多可惜呀!快出来,国庆登记结婚的人可多了呢!再晚点儿我们就要排队排到大街上了!”
我死活不依:“沈方!我还没见过你爸妈呢,你就这样拉我上民政局,这样子你真的好吗?”
“没什么不好的,先出来吧,等登记了,我再带你去见我爸妈。”
喂!本末倒置了吧?!
我抓狂,没见过公婆就先领证,这叫什么?
隐婚?
先斩后奏?
就算我没做过别人爸妈,也知道如果自己的儿子瞒着自己和别的女人结婚了,要么我打死这个不孝儿,要么就是我被气死!
“不行!”我执拗的脾气上来了:“你说过了,一定会带我去见你爸妈的!”
“对啊,迟几天而已。”沈方无辜地眨眨眼。
我气得半死:“迟几天?那迟几天再领证不可以吗?你不是说过了吗?你一定能搞定你爸妈的!既然你能搞定你爸妈,为什么不先带我去见你爸妈再领证?”
沈方温良地笑笑:“我也没说错呀,我一定能搞定我爸妈的,只要先把证领了,以后再告诉他们,他们再生气也没办法了。”
“不可以这样的!”我气急地大叫。
沈方费尽全力地把我从车里面抓出来,我生气地挣扎,他却突然一把抱住了我。
我最讨厌他这样了,只要他抱住我,我都“很给面子”地安静下来。
他把头埋在我肩窝上,等我安静下来了,才轻轻地在我耳边说道:“许诺,相信我,我爸妈的性格是怎么样的,我最清楚不过了。他们脾气很大,但是一向尊重我的决定。我知道有些事情他们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而我现在已经等不及要和你结婚了。”
“但是这样做,对你爸妈很不尊敬呀!”
“没事的,没事的!”沈方轻轻地拍着我的背,说:“相信我!”
或许,走到这一步,我自己都很明白,其实就连沈方都没有办法说服他家里的人迎娶一个怀着别人孩子的女人进门,所以才只能使用先斩后奏的这一招。
是我自己太放不开沈方了,所以在几番安抚之下,我终于点头答应和他进民政局了。
阳光之下,我们的爱情无处安放,只能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方式了。
一大清早,我就被沈方从被窝里拉出来了。刚起床的我多少都是带着点起床气的,眼皮子都没睁开,就冲我最大的债主喊:“沈方,没到早点时间呢!不要让我起这么早……你今天又不上班,晚点我再给你做早点行不!”
沈方笑呵呵地说:“今天咱不在家里吃,早点我们出去吃。”
“为什么去外面吃?”我迷迷糊糊的,随着清醒,起床气也渐渐消了下去,揉着眼睛问,“你不是说外面买的餐点都不够营养,一定要吃家里的吗?”这些天来,可没少让我下厨做饭。别被他最初的时候会自觉下厨做饭自觉洗碗的新好男人的模范给骗了,等我签下卖身契之后,就彻底地沦为了他的炒饭丫头。
不过想想呢,男人主要还是要忙事业的,我自己又闲着在家,没有工作,也就只能做做饭,拖拖地什么的啦。
还没结婚,就已经开始学习怎么做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了。
当然做一个全职家庭主妇不是我的本性,我也不喜欢等着男人来养,而此时自己已经怀孕3个月了,再出去找工作也不能找一个长久的工作,于是就在家里面上网搜搜看目前最合适自己在家里面能做的工作,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自己的闲职,但是一些念头已经形成了。
我从小就喜欢随便画点什么东西,最喜欢的就是画服装类,上大学的时候本来也想顺着自己的爱好去选择专业的,但是父母觉得做服装设计的都赚不了几个钱,没有什么钱途,后来在父母的要求下,我才改成了财务管理。
如今也不太适合出门找工作了,沈方也不太愿意我一天到晚都出门和别人在公车上挤来挤去的,我这一闲下来,就想起了自己平时的爱好。上大学的时候参加过漫画社,玩cosplay的时候,社里的衣服都是我一个人弄出来的。我闲着的时候,也可以自己随便画画,设计几样图纸,自娱自乐,如果拿去服装产,有人愿意买我的创意,那就更好了。
沈方同意我这一点,因为他也不希望养一个好吃懒做的女人,换句话来说,他个人偏爱知性型的女性。
扯远了。
沈方把我拉了起来,挺热乎地给我穿衣服,那样子非常急着要出门。
我一把推开他,说:“别乱碰我,我还没穿文胸呢你就给我套衣服,等会儿还得脱呢。”
“出去。”我把他赶了出去,换了衣服,洗刷干净之后。我都还没弄明白沈方老早把我吵醒做什么,出了洗漱间,见他早就穿戴整齐,整个人穿的都是新装——这人特好面子,衣服稍微有些旧,有些脏,他就嫌弃,不愿意再穿第二遍了,唉,谁让他是土豪呢?
但是沈方喜欢干净并不代表他衣柜里的衣服常改革换代,像今天这样从头到脚都是崭新而且额闪闪发光的,可少见了!
“要干嘛去呢?穿得这么新?”看到他焕然一新,我眼前一亮,忍不住揶揄起他来。
他笑呵呵地说:“你跟我走就对了!今天请你吃冯氏早点。”
冯氏是这附近一带最好吃的早点餐店,但也是最贵的,沈方莫名其妙地说要请我吃早点,而不用我做,这才叫奇怪!
但我不管怎么问他,他都不肯说今天要带我去做什么。
沈方这人嘴巴特别严,以前问他和徐晴什么关系的时候,他就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我的问题,更别说今天了。但我仍然可以从他的嘴脸上察觉出一点端倪来——他一直笑不拢嘴!
阴谋,绝对是阴谋。
诓我签下卖身契的时候,他都没有笑得这么开呢!
我就这样子,忐忑地上了他的车。
直到车子开到民政局门口停下,我下车看到“民政局”三个大字的时候,我吓得又退回了车子里!
沈方笑呵呵地过来拉我,淘气地说道:“许诺,我们都到这里了,不进去多可惜呀!快出来,国庆登记结婚的人可多了呢!再晚点儿我们就要排队排到大街上了!”
我死活不依:“沈方!我还没见过你爸妈呢,你就这样拉我上民政局,这样子你真的好吗?”
“没什么不好的,先出来吧,等登记了,我再带你去见我爸妈。”
喂!本末倒置了吧?!
我抓狂,没见过公婆就先领证,这叫什么?
隐婚?
先斩后奏?
就算我没做过别人爸妈,也知道如果自己的儿子瞒着自己和别的女人结婚了,要么我打死这个不孝儿,要么就是我被气死!
“不行!”我执拗的脾气上来了:“你说过了,一定会带我去见你爸妈的!”
“对啊,迟几天而已。”沈方无辜地眨眨眼。
我气得半死:“迟几天?那迟几天再领证不可以吗?你不是说过了吗?你一定能搞定你爸妈的!既然你能搞定你爸妈,为什么不先带我去见你爸妈再领证?”
沈方温良地笑笑:“我也没说错呀,我一定能搞定我爸妈的,只要先把证领了,以后再告诉他们,他们再生气也没办法了。”
“不可以这样的!”我气急地大叫。
沈方费尽全力地把我从车里面抓出来,我生气地挣扎,他却突然一把抱住了我。
我最讨厌他这样了,只要他抱住我,我都“很给面子”地安静下来。
他把头埋在我肩窝上,等我安静下来了,才轻轻地在我耳边说道:“许诺,相信我,我爸妈的性格是怎么样的,我最清楚不过了。他们脾气很大,但是一向尊重我的决定。我知道有些事情他们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而我现在已经等不及要和你结婚了。”
“但是这样做,对你爸妈很不尊敬呀!”
“没事的,没事的!”沈方轻轻地拍着我的背,说:“相信我!”
或许,走到这一步,我自己都很明白,其实就连沈方都没有办法说服他家里的人迎娶一个怀着别人孩子的女人进门,所以才只能使用先斩后奏的这一招。
是我自己太放不开沈方了,所以在几番安抚之下,我终于点头答应和他进民政局了。
阳光之下,我们的爱情无处安放,只能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