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伦,我想。我搞砸了这次采访。”

    盥洗室中,莱尔斯哭丧着一张脸。

    从刚才的表现看来,莱尔斯确实搞砸了。

    可是,杜伦现在认为,对方应该不会去关心莱尔斯的出言不逊。

    因为,他的目的还是在自己。

    伦斯道尔男爵的目的,现在只能猜测。

    “杜伦·威尔斯”和他绝对有着什么共同的目标。

    要说,目标。

    从刚才谈话的内容来看,两人唯一的联系就是,乌鸦伯爵伯恩·韦斯利。

    而这个人,似乎和两人的关系都不太好。

    一个是私生子。

    一个则是偷了他重要物品的学生。

    那么,结论不言而喻。

    这两人在谋划一起对抗乌鸦伯爵伯恩·韦斯利。

    这样,就可以解释通了。

    可是,还有一个杜伦想不通的地方。舍尔·伦斯道尔为什么认为“杜伦·威尔斯”能有和乌鸦伯爵对抗的手段?

    变身巨型乌鸦?

    之前日记里可是明明白白记载了,乌鸦伯爵的庭院中有着数量众多的乌鸦人。

    所以,这种手段对于伯爵来说无足轻重。

    至于,替代自己的术法,从他的信件与日记可以看出来,这种方法并不能短期提高一些攻击手段,而且失败的风险异常的高。

    最重要的是,仪式所用的魔药已经被喝完了。

    所以想要再次复制仪式,必须还是要求助乌鸦伯爵才行。

    那么,还有什么筹码。可以将两个地位迥然的人拉到一个牌桌上组成同盟?

    “好了,不管怎样,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伦斯道尔男爵看起来也并没有生气。”

    想不通的问题,杜伦现在索性就不去费心去想。

    眼下,想要获得这个问题答案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在眼前。

    杜伦预计,这次宴会结束之后,伦斯道尔男爵应该会单独的和自己见面。

    到时候,这一切都明了了。

    要是,对方并不着急找自己,那么杜伦也不着急。

    如果就这样能安稳地离开这里,自然是更好的。

    “好吧,我看起来怎么样。”

    莱尔斯整理好心态,转过来对着杜伦问道。

    “一级棒,记者先生。”

    看着对方紧皱的眉头,杜伦只好说假话安慰着。

    “先生、女士们,请由我介绍。这是我们伦斯道尔家族独有的羊种,经过了历代先祖的精心培育,它的肉质非比寻常。”

    伦斯道尔用一把叉子挑起盘中的羊排,满脸自豪地介绍着。

    在长条的桌子上,杜伦来到这里第一次感觉到,现在这种装潢与食物才比较像自己印象中的贵族生活。

    水晶吊灯、洁白的餐布。还有那些五颜六色的食物。

    在这里,杜伦见到了许多之前没有见过的仆人。她们穿着黑白相间的工作服,穿梭在餐桌之间,为客人添加酒水与分割食物。

    不过,现在在场的也只有伦斯道尔男爵一人,而他的女儿爱丽丝·伦斯道尔,却没有出席,应该是因为疾病的缘故吧。

    “确实美味,男爵大人。入口即化的口感,甚至可以吃出一种乳酪的香味。对了,冒昧问一句,在来的路上我们并没有见到牧场,这些肉是在哪里生产的呢?”

    这不就是今天早上吃过的羊排吗?

    这两种羊肉绝对是一个地方生产的……

    杜伦这时候想到了那个奇怪的女孩,正好可以乘此机会询问一下。

    “哈哈,这种羊生活的地方很特殊。也只有那里才能有这种品质,圣子村北边的山上,我们雇了专门的人去照顾它们,要知道每一年这种羊肉只能少量地出现在,四国权贵的高档宴会上。”

    伦斯道尔男爵摇动着手中红酒杯,微笑地解释着。

    “是雇佣圣子村的村民吗?”

    莱尔斯吃得满嘴流油,却没忘记提问,这应该就是记者的职业反应了吧。

    “没错,她们把这些羊群照顾得很好,而且这些还能帮助她们维持生活,也算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了。”

    原来如此,如果这样就说通了。

    圣子村自从封闭以后,应该就是靠着蓄养这种羊只,才能维持生活的。

    这应该也是福伦道尔家族对于圣子村的帮助之一。

    “不过,现在艰难的时候要过去,让我们铭记那些苦难的日子”

    伦斯道尔男爵将手中的酒杯举了起来。

    看到这种情况,杜伦一行人也随着他举杯致意。

    其实,杜伦来说并不明白为什么要举杯?

    为了圣子村的再次开启?

    还是说,是因为杜伦的到来?

    “嗯,伦斯道尔家族。这个家族,比这个年轻的国家存在时间还要久远。第一代伦斯道尔,是1300年之前生活的一个牧羊人,伦斯道尔之所以叫做伦斯道尔,就是因为他的名字。”

    1300年前?

    在现在所使用的年历之前的事情?

    那么,伦斯道尔家族能有这么巨大的城堡,也就能解释得通了。

    “那时候,祖先并不生活在这里。这里是500年前迁徙过来的。当时的伦斯道尔生活在其他的大陆上,后来因为得到了万物之母的感召,才来到这块土地上定居的。”

    远古时代就能横跨海洋。

    这种技术可不是一般地吓人,多半是和“万物之母”脱不了联系。

    “而他们的跨越海洋,并不是乘坐船只。他们是骑着一种奇异的生物飞到这块大陆上的。”

    伦斯道尔男爵用手夸张地比划着。

    “那些生物是另一位神明的信使,而我们的万物之母与那位信使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伦斯道尔们才能借助它们的力量。不过,很可惜的是。召唤那些生物的咒语,已经淹没在了时间的长河中了。”

    一种可以乘坐的奇异生物?而且,还横跨海洋?

    杜伦现在有些觉得对方在说一个被夸大的神话故事。

    “之后的事情,就如同所有家族的兴起一样。积累资源、积累知识、与周围一切战斗。当然,这些都不是伦斯道尔家族真正能兴起的关键。”

    舍尔·伦斯道尔挑了挑眉,透过手中如血的酒水,看着所有人。

    “这里,侍奉着神明的子嗣。她带来了伦斯道尔家族的兴旺,并且她也有着伦斯道尔家族的血脉。”

    伦斯道尔男爵一脸沉醉地看着手中的酒水。

    “我听过这个传说。伦斯道尔家族的第一代,与神交合。诞下了一位混合了人类血脉的半神。我以为这只是神话。”

    丽娜·金捂着眉头,看向了伦斯道尔男爵,似乎想要证明,这只是又一个被夸大的神话。

    毕竟,任何的神话故事里。都会出现人神相合的故事。

    在人与自然紧密结合的远古时期,神明几乎都会和自己的信徒在一起,所以出现了许多类似的故事。

    而这也属于一种原始的生殖崇拜,也是古老的天人合一思想的另一种体现。

    如果从单纯的生物本能来解释。

    生物基本的欲望中,除了生育的欲望以外,其他都是为了维持生命所诞生的。生物物种会将优点都写入自己的血脉之中,这样可以更好地适应这个世界。

    这也就是演化过程。

    那么,对于信徒而言。与神明结合,诞生的子嗣。那就是人类演化的最终目的。

    成为神明。

    “不,那不是神话,而是事实。只不过,万物之母的血脉太过强大,我们也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了代价。”

    伦斯道尔男爵有一些疯癫地抽动了一下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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