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打完招呼,破庙里却无人应答,风雪从断壁残垣间刺进来,空荡萧瑟没有一丝活人的气息。
但那颗卷心菜此时还镶嵌在墙上,再加上刚刚佛像中发出的声音,无一不表明这里确实有其他人存在。
“”
莲座下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即将从下面爬出来,陆小凤一个翻身直起腰,两眼盯住佛像底部的那一片地板。这种程度的响动绝不会是昆虫一类的生物——当然就现在这种天气,也没有哪种昆虫能生存得下来。
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大,缝隙里先是挤出一小团黄色的绒毛,陆小凤咂了下嘴,他是没想到这位前辈居然会裹着皮袄窝在地洞了,无论在如何,这都和能做到内力外放的高手形象不大符合。
只是这前辈的身形似乎有点熟悉?
好像有哪里不太对。
陆小凤没忍住伸手戳了一下那团黄色皮毛,触手温暖,不像是死物。就在他动手之后,那藏在莲座下的“前辈高手”也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一个浅色的狗头从中伸了出来,蹬着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和陆小凤面面相觑。
空气中顿时充满了尴尬的气息。
陆小凤曾听司空摘星说过,江湖中有人易容术出神入化却喜欢剑走偏锋,能运用易容缩骨把自身变成一条狗,模仿狗叫时甚至可以让周围村落里的狗一起狂吠。
不过这毕竟只是司空摘星讲的故事,陆小凤并没有亲眼见过,自然也无法判其真伪。
可这附近陆小凤静心聆听,实在是没有其他活物了。
眼前的黄狗骨肉匀称,一身皮毛明亮柔顺又干净,脖子上还系着一根黑色的绳子,这上面原本应该有什么东西,但现在却不见了。
它看上去不像是在野外流浪许久的模样,甚至普通人家用来看家护院的狗,估计都没有它养得这样好。
这不会真的是人吧?
苟十三当然不知道陆小凤一瞬间在脑袋里想了多少,他眼里只有那块油亮亮香喷喷的红烧羊肉。
真的是奇了怪了,陆小凤摸摸下巴。
那狗自从缝隙里钻出来后不叫也不闹,只是直勾勾地盯着他手中的红烧羊肉,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陆小凤愣是从它的眼里看到了渴望和暗示。
陆小凤面色不变,就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只是突然闪电般地伸出手,想摸一摸这条狗的脊背。
易容术再怎么高超,总归是在人的骨骼上进行扭曲改造,无论怎样都和狗类的骨骼分布不同。人类的骨骼要更加密集,而且在缩骨的情况下一旦受到重击,所感受到的疼痛也会是原先的数倍。
如果真的只是普通黄狗,那绝计躲不开陆小凤刚刚的触碰,那么面前的家伙到底是人是狗,只需一摸便都能知晓。
陆小凤的动作极快,先前也没有任何预兆,双指并拢直点黄狗后背。然而却没料到苟十三动作比他还快,只一个鹞子翻身就侃堪躲过,四肢落地轻巧无声,只是看陆小凤的眼神中多了两分谴责。
是什么人啊,居然连狗都不放过。
陆小凤却没在意苟十三的表情,只是愣愣地盯着自己抓空的双指。
江湖中最负盛名的两根手指,值得千万歌颂的无双绝计,此时却在面对一条狗的时候失了手。
这是何等的笑话,如果让那群损友知道了岂不得是笑掉大牙?如果处理不好,这大概又会变成一个新的麻烦,不过陆小凤不怕麻烦,甚至还很喜欢一些有趣的麻烦。
能躲开灵犀一指的狗,这个词本身就足够有趣了。
陆小凤把包裹着红烧羊肉的油纸垫在苟十三面前,并对着他做了个请的手势,一旁被内力温热的酒水散发出香气,在滴水成冰的破庙里让人根本无法拒绝。
当然,狗也一样。
——————
那肉是真香啊。
在探出头前苟十三还特地解下了自己头上的斗笠,可惜系统并不能提供背包功能,苟十三只好先把斗笠塞进缝隙下,随后便自己钻了出来。
对于食物的渴望在一瞬间压过了危机意识,苟十三并没有想到陆小凤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居然会想那么多,当然也没料到这家伙会突然发难。
虽然这个家伙的动作看起来只是想撸一撸他的皮毛,毕竟油光水滑的柴犬谁看了不想上手?但他的动作太快,虽然出手不带杀气,却还是让苟十三嗅到了其下暗藏的危机。
不能被这个家伙抓到。
这个念头只在心中一闪而过,苟十三的身体便自动做出了反应,一下子窜出了莲座缝隙,两条前腿猛一用力,整条狗腾空而起翻了个身,只眨眼间便躲过了陆小凤伸出的手。
好快的速度!!
如此迅速的动作把苟十三自己都吓了一跳,正准备点开系统看看影狼丸的各项数值,却突然被面前骤然浓郁的香味吸引了注意力。
“菜是城西庭轩楼的招牌菜,酒是城东水云阁的摘牌酒。”陆小凤似乎默认苟十三可以听得懂他口中说的话,把这份酒肉吹得天花乱坠,“犬兄可要来上一口?”
能和一条黄狗称兄道弟,应该说不愧是陆小凤吗?
庭轩楼其实就是露天的小摊,水云阁则是臭水沟旁打酒名字都没有的破店,不过苟十三并不知道这些乱七八糟的别名,在啃了半个卷心菜后,现在就是看到大白馒头都觉得香。
然而就当苟十三准备咬上一口时,陆小凤却突然抽走了面前的油纸,“哎呀,犬兄啊多有得罪,我突然想起我朋友说过,这狗是不能吃有咸味的东西,但凡只吃一点,可都是要掉毛的。”
什么鬼话?!
苟十三此时只想翻白眼,可奈何他一张嘴,口中也只能发出汪汪的犬吠,但想让一个人类明白狗在说什么未免还是太难了,他只能伸出爪子按住油纸,瞪着眼睛表示自己并不怕掉毛。
废话,掉毛有什么?掉毛事小,饿死事大。
命都没有了,皮毛再好看又有什么用呢?难不成还是给人去做一件好看的狗皮背心?
苟十三对死后发挥光和热没有任何兴趣,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还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为妙,天知道明天会不会出现什么无法避免的意外。
管他掉不掉毛,哪怕今天有人告诉他吃了这块肉就会变成秃狗,他也要大快朵颐一顿。
陆小凤挑了下眉,这条狗能听懂自己的话?
不过如果真的是高手易容假扮,怎么会有如此明显的破绽,还为了一块红烧羊肉折腰。佛像前的供桌上空空如也,只有一个缺了口的破碗,陆小凤把碗拿起来揩了两下,递到苟十三面前。
苟十三对他尚有戒心,腰部微塌,随时准备一跃而起从。
“你不怕掉毛?”陆小凤把酒壶在苟十三面前晃晃,“要喝点酒吗?”
“有酒有肉还能看雪景,这可是难得的美事啊。”
可惜天公不作美,陆小凤话音刚落,屋外便传来吱呀吱呀的声音,大雪压塌了门旁的树枝,估计这间破庙也支持不了多久。
喝!那当然要喝!!
苟十三不着痕迹地打了个哆嗦,伸出一只爪子敲了敲破碗,寒气顺着四个脚爪一个劲的往里钻,这时候急需一些可以暖和身子的东西。
影郎丸的身体唯一的保暖设施就是这一身皮毛,想要让他不打哆嗦还是太为难了。
还真能听懂,陆小凤摸了下胡子,脸上表情不变,给豁口的大碗里倒上满满的酒水,劣等烈酒刺鼻的味道一下子弥漫开来,酒精的气息让人头昏目眩。
这种酒没有名字,给上几个铜板就能打上一大壶,入口宛如吞火炭,随后鼻腔喉咙都会反上来一股强烈的辛辣。陆小凤给自己也灌了一大口,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后劲足又能驱寒,毫无疑问是现在最好的选择。
如果这“狗”酒量一般,那可能都不需要一碗,就能倒头就睡不省人事。
苟十三没想这么多,在还是人的时候他差不多就是千杯不倒,等酒倒好后立刻等不及地冲上去喝了一口,刺激的液体灌入口腔,仿佛有一团火从喉咙一直滚到胃里,苟十三忍不住叹了口气,终于暖和过来了。
只是他感觉仿佛似乎有些摇晃,地面也开始变得扭曲柔软,就好像站在云端一般。
这狗的酒量也太差了吧,陆小凤发现苟十三的四肢已经有些虚软,喝酒的第一反应不是伸出舌头,而是选择将吻部咬住碗沿,这狗动作和人喝酒简直一模一样。但如果真的是有怪癖的武林高手,又怎么可能一杯就倒?
陆小凤做梦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么多矛盾居然可以汇聚在一条狗身上。
他尝试性地伸出手想摸摸苟十三的后背,却又在半空中停顿了一下,转而捏住了苟十三搭在碗边的狗爪子。
抚摸后背的动作有点像逗狗和爱抚宠物,倘若对方真的是人,这样做也未免太冒犯了。
糟了,好像喝醉了?
系统居然连提示都没有。
苟十三只感觉眼前混混沌沌,也懒得挥开陆小凤的手,只是伏在地上呼唤系统,系统在他耳边嘀嘀咕咕说着什么,可苟十三已经听不清了。
好家伙,这就醉啦?
陆小凤摸摸苟十三的爪子,见他没有反应又撸了两把后背,然而这条狗却趴在地上没有一点反应,鼻子耸动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他自认为自己还是很清楚人和狗的骨骼差别,可刚刚那两下都在向陆小凤表明,这不是个易容成狗的人,而是一条货真价实的黄狗。
那这叫什么?救命恩人一朝变成救命恩狗。
这下可更有趣了。
陆小凤一个咕噜站起身,把酒壶里剩下的酒水一饮而尽,随后便抄起在地上睡成一摊的苟十三。临走前还特地搜索了一下这狗刚刚藏身的缝隙,果然从中挖出了一个黑色的斗笠。
这斗笠沉甸甸的,只是大小一看就知道不是给人带的。陆小凤把斗笠在苟十三头上比划了一翻,大小正好合适。
屋外的雪渐渐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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