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亦因为于追追跟人打架,而她没来看他。
沈仲亦从校医室的门口收回目光,年轻漂亮的校医温柔地给他的伤口消毒,问道:“在等谁呢?小女友?”
沈仲亦动了动嘴唇,低声得像是在自言自语地说道:“她不会来。”
校医心下了然,把纱布递给他:“你自己来吧。”她看出来沈仲亦很抗拒与她的身体接触。少年的身形发育良好,宽肩手臂一定能将女生整个人锁在怀里,不过她还不至于心猿意马,毕竟学生就是学生,再帅也只是小孩儿而已。
“小孩儿”接过纱布,自己给手背一圈圈缠上去。
“你怎么这么肯定?两人吵架了?”校医笑着问道。
“谈不上。”沈仲亦顿了顿,“我们还不是那种关系。”
他说的是还不是,而不是直接说“不是那种关系”。校医一眼看穿少年的心思,感叹道:“你是沈仲亦吧?学校里挺多小女孩儿追你的,好多老师都跟我提过你,学习成绩也好,怎么,还会有追不到的女孩子?”
沈仲亦莫名觉得烦躁。“追”这个词放在他身上总让他不适,他不喜欢追寻一个人脚步的感觉,这卑微又懦弱,如果他真的喜欢一个人,那必然是建立平等关系下的直接出击,可他也不认为自己对于追追的想法已经达到了他得直接告白的地步。高中谈恋爱绝对是无稽之谈。他向来是一个目的明确严于律己的人,不会让其他人的情绪左右自己的内心。
沈仲亦没有回答。
校医姐姐笑盈盈地望着他简单粗暴地裹着自己的伤口,继续说道:“其实这样也好,你们现在还太小了,好好学习才是正事,女孩子知道这个道理说明她脑子清醒。”
沈仲亦听得越发烦躁,又不好表现出来,只得默默点头,拿过桌上外敷的药,跟校医道谢后打算回去上课。
刚出校医室,就看见于追追怀抱着一摞试卷从文印室出来,且完全没注意到不远处的沈仲亦,向教学楼的方向走去。沈仲亦用讳莫如深的眼神盯着于追追的侧影,发现她真的没注意到自己,他大步迈上前去,跟在她身后。下楼梯的时候,两人的影子又在月光下渐渐重叠,于追追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少年立在台阶之上,身姿依然挺拔修长,脸上的疤痕与鼻梁上的创口贴把他的气质衬得比起以往的淡漠自持多了几分乖戾。
于追追定在原地,抬头问他:“回教室?”
没错,这就是她,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因为他的任何表现而慌乱。那个灯光璀璨的夜晚,那舞台上的一瞬间的逃避,也许只是他的错觉。
“回。”沈仲亦一边回答着,一边一步步走下来。他走得极缓,搭在肩膀上的布满灰尘的衬衫随着风一晃一晃,手背上的伤口因为用力捏拳再度裂开,在纱布上浸出一点儿红色。
“你的伤口好像没包扎好。”于追追提醒。
沈仲亦走到她跟前,垂眸看她:“你关心我?”
“当然。”于追追继续迈步向前走,不以为然地,“同学间的关心,应该的。”
他拦住她。沈仲亦其实只是走到她身前,像一堵墙,于追追拿他没办法,解释道:“我得回去发卷子,等会儿小考。”
“那就不考了。”沈仲亦没有让步。
于追追匪夷所思地问:“你跟人打架伤着脑子了?”
“我也觉得。”沈仲亦竟然顺着于追追的话说下去,“否则我不会为了一个根本不在意我死活的人跟别人起冲突。”
“别,别给我上价值。”于追追平静地,“架是你自己打的,不是我的个人意愿,我知道你是出于好心,也很感谢你,但你不能把所有事情算在我头上。”
沈仲亦也察觉到自己说的话是自己最讨厌的那些女生说的委屈抱怨的话。而于追追说的话与自己当初常说的话如出一辙。可他就是忍不住。他终于明白那些女孩子为什么每每听见自己拒绝的话之后都眼眶泛红委屈得要死了。
没人忍得住。
于追追看着眼眶发红收紧下颌努力吸气的沈仲亦,少年的脸一如既往地线条流畅而锋利,眉尾微微下垂稍许便让她感觉今日的沈仲亦与平日里的沈仲亦绝不是一个人。于追追的心里有一瞬间的心疼——可也只是一瞬,这股泛酸的感觉很快便被直冲后脑的快感所取代了。她仰着头无所顾忌地看着沈仲亦,却更像是高高在上不屑着的那个人。
“嗯,你说得很对。”沈仲亦一把拿过于追追手中的卷子,“走吧。”
“欸,你的手……”于追追根本来不及把卷子拿回来,沈仲亦就迈开步子向前走。
周围有下课出来活动的其他班级的同学经过两人,以为又是一个被沈仲亦拒绝后穷追猛打的女生,饶是于追追绝对算得上漂亮,既然冷清清都能被拒绝,这个女生被拒绝也就不足为奇。那些同情而嘲讽意味的目光投射到于追追的身上,她当着来来往往的人的面冲前方脚步不停的男生喊道:“你不是要当我的狗吗?这么不听话?”
在众人震惊到极致的目光中,沈仲亦停下脚步,不发一言地把卷子还给于追追。他终于明白“羞耻”两个字如何书写。没有亲身经历过果然永远无法感同身受。那些震惊、不屑、蔑视、怀疑的种种目光像千万颗针一般直直扎入沈仲亦的伤口,他想垂下头躲避,可是避无可避,他只得梗着脖子强装无事发生似地任由那些目光偷偷摸摸地在他的伤口与脸庞之间徘徊。他在孤峰之上独自盛开了太久,当被人摘采下来随意丢在泥泞的土里时,更能引起“观众”们的围观。
沈仲亦被一个女生当众羞辱而没有反驳?这可真是一个大新闻。
当晚于追追没有收到沈仲亦给她送的那本天文小说。这本小说跟着莫大的耻辱感一起被沈仲亦封存在柜底,正如他对于追追莫名产生的占有欲,见不得光,又不断在他体内的欲望里作祟。
如果不是沈仲亦的手受伤了,别人还不知道他是个左撇子。或者说他其实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左撇子,毕竟平日里还是用右手写字的,只是左手拿筷子而已。哪成想他左手也能写字。
化学小考只有五道简单题,沈仲亦以不太好看的字体拿了满分。
于追追五道对了三道,刚好及格。
卷子是对列□□的。一组与二组交换,三组与四组交换。于追追与侯博文的卷子交换,而白澄改的则是沈仲亦的卷子。白澄实在不明白沈仲亦不回家或者在校医室休息,偏偏拖着个受伤的身体来这儿考试做什么。小考自评每周都有,不至于忍痛也要完成。白澄无聊地翻看起沈仲亦的卷子,惊觉题干下面有一些微不足道的孔洞,她翻过卷子,背面写满了于追追的名字,力透纸背。
好像是沈仲亦平日里的字迹。
冷汗从白澄的后背滑落。她的大脑仿佛狠狠地被巨大的钟撞击了一声,发出久久不散的回音。她扭头小心地用余光去瞄沈仲亦,侯博文的身体挡住了他的身体大半,他卓绝的侧脸望着黑板,时不时跟随老师的解题思路微微点头,看不出一丁点儿刚刚做过什么疯狂的事情的痕迹。
而一旁的同桌于追追也是那副万年不变的平静模样。
可是不对。白澄说不出所以然。这两个人的状态越是平静,她越是觉得两者之间有暗流涌动。
于追追去拿快递了,她好像是空着手回的教室?难道……她是去确认事情的?可是她怎么能未卜先知沈仲亦会跟人发生冲突打起来?
白澄每次怀疑于追追时总伴随着浓浓的愧疚感。为什么她不能承认沈仲亦就是因为于追追的优秀而喜欢上了她,但自己的同桌对男欢女爱完全没有兴趣,只专注于学习,继而沈仲亦爱而不得,变得偏激呢?
这样的事情太难以让白澄这样默默地喜欢沈仲亦两三年的女孩子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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