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出去,俩人都愣了一下,气氛顿时紧张了起来。

    王盛反应过来,脸色肉眼可见的红了,被气的。他捂住被锤的右脸,诧异又气愤的问:“你疯了?”

    作为王家独子,长这么大以来,不说挨打,连气都没有受过,也就最近在甘甜甜和林秀秀身上才受了些挫折。

    甘甜有些懊恼自己的冲动,抹抹手臂上被激起的鸡皮疙瘩,平复下来后,开门见山说:“打人是我不对,但是你最近私底下背着我追求林秀秀的事情让我很恶心。你这种背叛感情贞洁的人不值得我留恋,我们分手吧。”

    “你乱说什么?”王盛有些心虚,“昨天你不是看到了,跟工厂的领导一起联谊,哪有什么私情。”

    被甘甜甜这么直白的说出来,王盛绝不承认自己有错。

    “如果没有证据,我怎么会去舞厅。我只希望我们好聚好散,不要因为私事影响到公事上。你也知道老板快过来兰城这边了,你跟林秀秀的事情如果闹大的话,让他知道你在工厂里乱搞,肯定会对你大发脾气的,毕竟他又不缺亲侄子亲外甥。”

    听到甘甜甜提到自家舅舅,王盛嚣张的气焰“噗”的一声灭了下去。他好不容易靠着点小聪明在一众亲戚里脱颖而出,做了工厂主管,这时候当然不能被抓住把柄。

    于是只留下一句“哼,你好自为之。”夹着尾巴急匆匆的走了。

    甘甜松了口气,没想到这么快就把跟渣男分手这事解决完了。果然了解书中情节对自己还是很有帮助的。

    王盛这个渣男,被家里宠坏了,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的舅舅许仲添。

    许仲添在香港呆久了,香港富商的那一套学得十成十,表面上对待员工春风般温和,那只不过是资本家御下的面具,一旦涉及自身利益便可以翻脸不认人。

    在家族婚姻上崇尚门当户对,如果知道自家外甥跟工厂里的打工妹谈恋爱,恐怕会大发雷霆。

    所以王盛以前跟原主谈恋爱,不敢让家里人知道,就哄骗原主,说先谈着,等他说服父母后,就结婚。

    原主就这样傻乎乎的跟渣男开始了这段地下情,当然这段恋情不可能密不透风,底层员工都知晓,瞒住的只是跟底层很少接触的工厂领导。

    甘甜把渣男赶走后,似乎郁气也随之消失,心情轻松了不少。她看看手上的电子表,已经中午十二点半了,她捂住饿得咕咕叫的肚子,想要先洗漱再解决腹中饥饿。

    找到床尾的小提包,翻了翻,除了手帕和十来块零钱什么都没有,看来原主当时出门很急。

    甘甜是昨天晚上出去捉奸的,出事时只有渣男和司机知道,他们当然不可能细细帮她准备洗漱用品,刚刚还是两手空空过来探望她这个病人的呢。

    甘甜没有办法,只好先拿着手帕,去公共卫生间那里簌簌口,擦擦脸对付一下。

    八十年代的医院跟甘甜那时代根本没有可比性。厕所更是十分的简陋,洗手台常见的镜子都没有,好在还算干净,没有什么让人难以忍受的异味。

    说起来,穿越以来她都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呢,虽然书中说原主是凭着出众艳丽的美貌吸引到王盛的,可她还是不能凭空想象出一个人的样貌。

    好在回来的路上碰到了之前安慰她的护士小姐姐,跟她借了一块小镜子,她才算是知道原主长什么样。

    镜子中的人鹅蛋脸,五官标志,双瞳漆黑水润,眉目间带着艳丽,皮肤算不上好,有点发黄粗糙。

    皮肤差可以理解,毕竟原主为了多赚钱,做了夜班的组长助理将近一年时间。一头蓬松的泡面卷,在这个年代显得很时尚。

    整体上和甘甜前世的样貌有七八分的相似。不过甘甜是被娇宠长大的,除了在做烧鹅上有点小挫折,成长之路基本上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整体给人感觉就显得眉目飞扬,同时又带着娇憨,把五官上的艳丽感冲淡了很多。

    现在甘甜穿了过来,使得这具身体的气质也改变了很多,之前让王盛腹诽的艳俗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灵动娇憨。

    甘甜满意的放下镜子,还好样貌没有改变太多,不然半夜照镜子看到陌生的模样会把自己给吓到的。

    把镜子还给护士姐姐后,甘甜收拾好自己就去找医生办理退院手续。

    头发花白的医生听到甘甜现在要出院,眉头紧皱:“虽然目前没有检查出什么问题,为了身体着想,最好还是住院观察。”

    “在宿舍休息比较好,有人能照顾,住院的话比较麻烦。而且医院住得久,花的钱也多。”

    甘甜可怜兮兮地打着贫穷人设。

    医生听到后面那句话,也就不再劝说甘甜继续住院。毕竟在这个年代,人们还是比较节约的,能省钱的地方还是尽量节约的。

    医生虽然没有继续劝说,但细心地叮嘱甘甜注意事项,甘甜乖巧地认真记下。

    她紧赶慢赶还是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才把出院的手续办好。甘甜走出医院,手上拿着请求医生特意写的病例,好奇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工作时间路上的行人不多,穿着却很多样化。

    正值时代改换,这里又离鹏城和港城很近,造成的结果是这里的衣着掺杂这各色风格。年老的人穿着保守,跟过去变化不大,黑灰蓝是主流。胆大的年轻人衣着色彩斑斓,款式多变,有着港城的时尚,既旧又新,有着不一样的生机勃勃。

    甘甜一边欣赏这这个时代特有的生气,一边巡着记忆走到了赤岗镇的中心。好在医院离镇中心不远,她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小饭馆。

    看到店名,她知道这是一家本地人开的饭店,饭菜物美价廉,加上附近有几家工厂,员工众多,饭馆生意很是火爆。

    午饭时间已过,店里还有几桌吃饭的人。

    甘甜找了空桌,看了墙上的菜单,虽然很饿,为了养胃,问过店员后,只要了一碗明火白粥,清炒丝瓜。

    原主的口味偏北方,即使店里为了照顾南北不同习俗,菜式都有些改变,但还是不适合原主的胃口,只是为了迁就王盛的口味,来过几次。

    不过原主这样与众不同的美人,自然很容易引起别人的主意,因此即使来的不多,饭店上下都认识她。所以她点的菜很快就送了上来。

    安安静静吃了半碗粥,胃口舒服了很多后,甘甜才慢慢品尝面前一碟清炒丝瓜。丝瓜清亮娇嫩,上面用了几粒碎蒜点缀,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

    甘甜夹了一块,没想到吃起来清爽甘甜,看来能在这里立足的店家果然都有一手,简简单单的一道菜做得很有功夫。

    再加上入口绵软的白粥,原本胃口不太好的甘甜,都被抚慰得七七八八了。

    等甘甜快吃完了,门口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老板,要两份炒河粉,一份湿炒,一份记得加辣哈。”语气很是熟稔,看来跟店家很熟。

    甘甜巡着声音望去,是晚班另一条线的组长和她的组长助理,跟原主关系不错。甘甜转头的同时,两人也看见了她,立刻改了脚步来到甘甜这一桌。

    “甜甜,你怎么在这里?”

    出口的是组长李燕玲,她肤色较黑,留着俏皮的短发,长着一副讨人喜欢的机灵样貌。本地人,家里的长辈是赤岗镇有实权的干部。

    另外一个妹子王琳,留着柔顺的中长发,披在肩上,皮肤白皙,看着娇娇小小,是个快言快语的川妹子。

    俩人样貌都不差,交情也好,经常形影不离,被厂里戏称黑白玫瑰。

    李燕铃问完后似乎察觉大庭广众下这么大声问私事不好,靠近甘甜,放低声音又说:“你昨晚去哪了?赵璐在秀秀回来后,不知道哪里听说的瞎话,到处说你当着领导的面跟秀秀打了架,还一个晚上没回来。就差说你跟王盛一起了,要不是有人看到王盛回来了,她还不知道怎么说呢?”

    甘甜听完后紧皱眉头,赵璐就是昨天跟原主说渣男和女主私下约会的员工。原书中甘甜甜出车祸后,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

    让赵璐找着了机会把原主的八卦笑料传得到处都是的,原主出院后澄清的机会已经晚了,最后只跟赵璐打了一架,把厂里的人际关系弄得更加糟糕。

    这人致力于摸黑原主,就是因为她喜欢王盛这个渣男,但她相貌平平,渣男看不上她,一直没有搭理她,她反而恨上了原主。

    原主跟她的关系谈不上多好,但也没针对过她。不过这次跟渣男分手后,只要赵璐知道后,应该不会再盯着她,会把目光转向林秀秀了。

    事情最好可以这样发展,让她清静一段时间,不过也没所谓,如果赵璐还来找茬,她也不会怕事。

    “昨晚被一个摩托车新手不小心转到了,留院观察了一晚。”

    说着,把病例递给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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