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超市买了几个柠檬做柠檬水。
回来把柠檬切片,突然想到,我好像从来没有吃过柠檬。
“我好像从来没有吃过柠檬,我想尝尝。”
“你确定?”
“非常确定。”
“好吧,随你。我有阻止过你的哈。”
“啊,果然,好酸。”
最后,愣是咬牙吃完了一个,舌头麻了。
“出息了。”
“嘻嘻,总想做做没有尝试过的事情。最后老找罪受,犯贱呐。”
后来,我才发现,宋先生这人,居然拍了我吃柠檬的丑照,还拿来当手机桌面。理由是,他觉得照片里的我太搞笑了,一看见照片就想笑。
想删照片,这人居然说这东西归他所有,说我侵犯了他的所有权。
我还没说你侵犯我的肖像权呢。
这人,我该如何处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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