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  ”莉齐笑盈盈地叫了起来,“你都当上神父啦,真厉害!”

    罗伯特神父轻声笑着,  利落地下了马,走到她的身边:“好久不见,莉齐小姐。你长大了,结婚了?”

    “可以这么说。”

    “看来你并不喜欢他。”罗伯特神父说道,  叹了一口气,  “姑娘们总是希望自己快些嫁出去,也不管对方是否值得托付终身。”

    “嗨,  我已经嫁得够晚了。再晚点儿,就有人说我是老姑娘了。”

    “那就是我们文明的不足之处了,  总认为女性的首要任务是嫁人。”他笑了笑,抬起一双淡绿色的眼睛望向她,“但我觉得你不会被这个观点禁锢住,  你一直是一个非常有主见的小姑娘。”

    “小姑娘”一词让她有些忧伤。当初,  她会着了魔似的爱上他,就是因为一句“你这小姑娘”,  时隔两年再听,滋味变了不少,她不再像当初一样怦然心动,  面红耳赤。

    莉齐不会忧郁太久,很快她就把伤感的情绪抛到了脑后,  露出一个美丽开朗的微笑:“还小姑娘呢,  亲爱的神父,我已经是夫人啦。”

    罗伯特移开了视线,望向前方,  与她并肩而行,话音里始终含着笑意:“好的,莉齐夫人,你不问我,为什么记得你吗?”

    “我能小小地希望一下,是因为我长得漂亮吗?”

    罗伯特愣了一下,随即纵声大笑起来:“的确如此,的确如此,直到现在,你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夫人!”

    她回敬了一句:“你也是我见过的最英俊和最端庄的康康舞者。”

    “啊,真是令人尴尬的往事。”他微笑说,眼中却毫无尴尬之色,“那是我这辈子最像男人的时刻,为了告诉一个小姑娘名誉无关紧要的道理,暴露了自己看过康康舞的事实。回去以后,我向上帝忏悔了好久呢。”

    “忏悔?”她听他的语气不像玩笑,好奇地问道,“你真的因为那个舞姿忏悔了?”

    “当然不是因为舞姿。”他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所以,我的教育是成功的,对吗?你看上去已经对名誉弃之如敝屣。”

    “教育这个词真老气。”她撇了撇嘴,“你明明比我大不了多少。”

    “我二十七岁了。”

    “好多你这年纪的男人,娶的都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姑娘。”

    “但我不会,莉齐夫人,”他柔声说道,“从我发誓成为教士的那一刻,我这辈子就属于上帝了。”

    莉齐不信上帝。她这辈子也闹不清楚,为什么有的教士可以结婚,有的不可以。她不愿意谈论她弄不懂的话题,另起了个题目:“你怎么看出来,我不在乎名誉的呀?那老恶婆跟你讲的?”

    “是,也不是。”他没有指责她的不敬,含笑说,“我刚到这个教区,就听说了你的大名。虽然你没有为基督做过什么事,他的信徒却一直念着你。”

    “愿上帝让那些人的嘴巴烂掉吧!”她将头一扬,恶狠狠地诅咒道。

    罗伯特笑而不语。

    莉齐想了想,面色忽然变得有些难看:“那你——”

    她不信他是那种落俗的人。

    他是她第一个喜欢的人,她到死也忘不了她在舞会上手足无措,是他和她跳了第一支舞。为了安慰她闲言碎语不足为惧,他又亲身示范了粗俗下-流的康康舞姿。

    他是一个教士,本该一辈子循规蹈矩,对女人——尤其是未婚少女敬而远之。他却帮她叩开了名誉的牢门,微笑着目送她远去。她相信他不是——兰斯那种人。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罗伯特神父说道,“我还是那句话,教士不是男人,对女人家的事自然也无从置评。”

    按理说,这句话说完,就该另起一个话题了。

    可他好像很久没说真心话了,非常想要一吐为快,便继续说了下去:“但你也看见了,教区里真正主事的都是男人,聆听忏悔的也是男人。所以,我时常很迷惑,我究竟算不算一个男人。”

    “罗伯特,我一直很好奇,像你这样的男人,为什么要当教士呢?你明明可以像唐璜那么风流。”

    “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她不假思索地说:“假话!”说罢和他一起笑了起来,“我还没听过你说假话呢!”

    罗伯特微微笑了:“那我把真话和假话都告诉你,你自己去判断吧——因为我要活着,亲爱的莉齐夫人,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像我这样的人,想要活下去而且出人头地,最好和最快的办法就是成为一个教士。我这张脸除了比肩唐璜,还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取得太太们的信任。你看,即便被派到了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我依然从容不迫,就是因为这张脸呢。”

    “这是真话还是假话?”

    “请你自己去判断吧,夫人。”他轻吐一口气,继续说道,“可是,当了这么多年的教士,我渐渐发现了这份工作的乐趣。我喜欢上了帮助别人、为自己赎罪的感觉。”

    莉齐糊涂了:“可是——你并没有罪呀?”

    他笑着说:“谁人无罪?”

    莉齐不明白罗伯特的想法。她喝酒,抽烟,无视闺训,她都这样了,都不觉得自己有罪。

    罗伯特是一个好人——至少他从没有做过什么坏事,他却认为自己有罪。这太奇怪了,仅仅因为没能控制住自己的野心,就是一种罪过吗?

    她莫名感到一阵孤独。

    罗伯特很好,他们之间却没什么共同语言。在他的面前,她虽然笑颜逐开,心里却慢慢涌起一股初到巴黎时的孤独。

    这种孤独,她跟其他女孩聊天的时候也碰到过。大多数女孩都坚信,女子应该遵守闺训,当个娇弱动人的淑女。

    不是没有与众不同的女孩,但她们太与众不同了,眼界是那么高,学问是那么深,她们热衷于演讲、游-行、帮助他人。

    莉齐的觉悟没那么高,在那些女孩的面前,仍然感到孤独。

    突然间,碰到初恋情人的兴奋感消失了。

    “为什么会这样?”她想,百思不得其解,“兰斯是个蠢货,流连于过去,我跟他无话可讲就算了,罗伯特那么好,不古板,也没有过去可以回首,为什么我还是跟他没话讲呢?”

    好像只有——埃里克跟她有共同话题。

    不,不是他和她有共同话题,而是他愿意走进她的世界。

    兰斯走得太慢了,他宁愿负债如山,也不愿意走出自己的世界,看一看时代的变化。

    旧时代早就消亡了,决斗手-枪取代了骑士长剑,总有一天,无马车也会取代马车。

    他却还坚守着陈腐的骑士精神,并用这种精神审判身边的女人,认为她们也该像骑士时代的女人一样,娇嫩、柔弱、等待男人的保护。

    罗伯特——他似乎走得太快了。他的每一句话,她都似懂非懂。他把莉齐当成倾诉的对象,觉得莉齐应该明白他的思想。可是,她只是一粒小小的火种,并不懂得燎原之火的野心。

    然而,她在埃里克的面前,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是因为埃里克不像罗伯特那样有野心吗?

    他是她见过的最聪明的人,她相信即使是罗伯特,也不会有他一半聪明。

    她至今都无从得知,他的头脑里到底装了多少知识。

    遇到他之前,她一直觉得,一个人的头脑是有限的,绝不可能什么都会,而且不失精专。

    她曾偷偷试探过他,发现他并非伪装,而是真的无所不知,除了文学——他完全不懂上流社会的文学论战,也不懂词语与词语之间的区别,比如“天空”和“苍穹”,“火焰”和“烈焰”,“黑暗”和“幽暗”,他根本无法判断其中细微的差别,但他却能从一个正在演奏的交响乐团中,听出某个小提琴手第十二个音低了一些,真是一件怪事。

    一个人的学识如此渊博,怎么可能没有野心?

    可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却从未感觉过孤独。

    也许他已经像罗伯特一样走得很远,又也许没遇见她之前,他一直像兰斯一样活在过去某个时代,但遇见她以后,他就始终与她保持一致的步调。

    她头脑简单,性格直率,不爱做深刻的思考和反省,动不动就把烦心事丢到脑后,唯一的优点是勇敢,敢于尝试新鲜事,不惧周围人的眼光。

    但就算她再勇敢,甚至敢上战场冲锋陷阵,也是一个普通女孩。

    像大多数无忧无虑的女孩一样,她有点儿小虚荣,有点儿小臭美,经常沾沾自喜地欣赏自己的美貌,喜欢漂亮的帽子和衣服,希望有很多男人来追求自己——仅限于追求。

    很明显,像她这样的女孩,跟埃里克那么聪明的人在一起,应该是她努力追上他,跟他保持步调一致,而不是他到她的身边来,仅仅是为了……她不再孤独。

    一时间,她的心像被什么重重捏了一下,脸颊、耳朵和脖子发麻似的滚烫。

    真是奇怪,之前她还觉得自己和埃里克挺般配,现在却莫名感觉配不上他了。

    他太好了,总是忽略自己,只考虑她的感受。

    她担心爸爸,即使古巴在打仗,他也答应她去那边一趟,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

    她见识有限,他就几乎不说她听不懂的话,就算说也尽量使言语浅显,不会让她觉得艰涩难懂。

    同样是描述自己的经历,埃里克的经历让她难过,让她愤怒,让她颇有感触,罗伯特的经历却让她感到迷茫,无话可说。

    假如不是罗伯特,她可能要过很久,才会明白埃里克是多么爱她,而她是多么过分,简直像个任性的孩子,总是伤他的心——明明他极其介意她和别的男人调情,她却为了满足一点儿毫无意义的虚荣心,隔段时间就会偷摸着跟别的男人跳两支舞,事后又嫌弃对方样样不如埃里克。

    唉,她真是糊涂,居然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

    这时,罗伯特温和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莉齐夫人,你很久都没有说话了。”

    “我才发现自己好像……”她说,“爱上了一个人。”

    “现在正是爱人的年纪。”

    莉齐抬眼望向他的绿眼睛,坦白的话毫无征兆地脱口而出:“我喜欢过你,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人。”

    “我知道。”他的声音依然很温和,“正因为如此,我才会离开那里。”

    “其他人见到神父,也会生出想要倾诉的冲动吗?”

    “也许这就是神父的魅力。”

    “我谈过很多恋爱……爱上一个人,却是头一回。”她的声音发抖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发抖,人在吐露真情的时候,好像都会发抖,“我有些害怕,又有些愧疚。我对他不太好。他很爱我,我却老想着跟人调情,让他伤心。”

    罗伯特笑了:“亲爱的莉齐小姐,也许你忘了,但我一直记得,有次舞会,你一边如狼似虎地盯着我,一边绞尽脑汁地对身边的男伴大送秋波,当时你才多大啊。所以,究竟谁是唐璜呢?”

    “噢,你肯定在胡扯!”她有些恼羞,没注意到他称呼上的变化,“我完全不记得有这回事。”

    “是的,我在胡扯。”他的眼中盈满了清朗的笑意。

    她一动气,吐露真情时的紧张、忧郁和害怕,倒是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们又在林荫道上散了会儿步。

    这段时间,圣日耳曼区的太太小姐们已经领教了莉齐的娇艳和风骚,见她跟一个俊美教士并肩而行,立刻交头接耳起来。

    如果是其他男人,慑服于流言蜚语的力量,可能会马上跟她拉开一段距离。但她对闲话不屑一顾的本事,还是从罗伯特那里学来的。他们只是哈哈大笑,继续散步。

    莉齐和他聊得非常尽兴,简直意犹未尽。

    她原本担心埃里克去古巴以后,一个人在巴黎又会孤独得要命,没想到罗伯特来到了她的身边——虽然他远没有埃里克体贴,但跟其他人比起来,简直是天使了!

    最关键的是,他是神父,此生都忠于上帝,奉行禁欲和独身主义,决不会对她产生非分之想。她跟这样的男人来往,埃里克肯定不会说什么。

    说不定他们还会成为朋友呢,莉齐心想,她还没有见过埃里克的朋友。

    他驱散了她的孤独,她也希望他身边热闹一些。

    就在这时,罗伯特突然扣住她的手腕,把她扯到了身后。

    这是罗伯特第一次触碰她。他们刚见面时,他甚至没有像其他神父或牧师一样,对她行吻手礼。

    莉齐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前面站着一个人,看上去像亡命之徒。”罗伯特低声说道,“等下我过去拖住他,你趁他不注意时逃走……”他皱皱眉,又快速地命令道,“把身上显眼的首饰都摘下来给我。我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如果你戴着首饰逃跑,对方很可能不管我,直接去追你。”

    “噢。”莉齐听话地摘下了胸针、项链,放进罗伯特的手中。正在脱手镯,她忽然反应过来,亡命之徒……不会是埃里克吧?

    她若有所感地抬起头,就对上了一双燃烧似的金眼睛,阴冷、躁戾、扭曲。

    不知是否他眼中的寒意太过强烈的缘故,有那么一刻,周围似乎变成了幽暗、湿黏、不见白昼的沼泽密林。

    压抑得叫人喘不过气来。

    他看着她,表情冰冷恐怖,声音却温柔而平静,甚至显得有些倦怠:

    “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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