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外面的雨越下越紧,豆大的雨珠如泣如诉地敲打在玻璃上,晋凡侧头,看着落在车窗上的雨滴还没来得及驻足停留,就汇聚成了一股雨线急切地流了下去。

    五年前,也是这样一个下雨的夜晚,他刚换了一辆心仪了许久的黑色磨砂款的奥迪s8,连在家里吃晚饭的心思都凉薄了很多,就驾车兜风去了。

    当时的雨下得比现在还急,路上的车堵得水泄不通,移动起来简直就是蠕动,路边的公交站台上,一道靓丽的倩影孤零零地立在那里。

    狂风没有固定方向地席卷着,女子不时地把手挡在头顶上阻隔着雨滴。

    也许是场景太过荒凉,也可能是最近比较沉迷贞子和笔仙的剧情,他的心里一下子闪过了蒲松林笔下的一个形象、宁采臣。

    嗯、那个在丛林中迷路,然后在人烟荒芜的地带遇到了美艳女鬼聂小倩的故事。

    他的嘴角勾起,觉得自己有必要也当一回男主角,他靠右停车,缓缓地逼近了孤零零的女子。

    放下了玻璃窗,大喊道:“你去哪儿?我送你!”

    女子明显怔住,然后毫不客气地拒绝,“不用了,我的司机马上就过来了。”

    他不死心,继续道:“这么大的雨,等到接应你的人过来,估计你就被淋湿了,我顺路,送你吧!”

    女子微微仰头,仿佛是在和老天爷对话,问问“会不会被淋湿?”

    老天爷也不给面子,马上就回应了她的疑惑,成形的雨线瞬间就汇合成了倾盆大雨。

    晋凡心里乐滋滋的,嗯、果然是注定要邂逅这个美女、老天注定是要赐他这一段尘缘的。

    女子大方中不失霸气地随手拉开了车门,直接坐到了副驾上,“回凤轩府。”

    一路上女子都不曾再多说一句,手托着头一直在看着窗外,他在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余光偶然的几瞥,就被旁边女子散发出来的气质给虏获了。

    他想,“当时宁采臣见到聂小倩时应该也是这样的心境,直接被对方不同于一般凡尘女子的气质给虏获了。”

    只是唯一不同的是,宁采臣对聂小妾用情至深的同时,聂小倩对他的感情也是至死不渝,而他晋凡在一往情深的时候,始终没有俘获了美人的芳心。

    第二天他再次上路的时候,熟悉的身影又出现在了不远处,他缓缓近前,探出头问道:“你怎么了?”

    女子讶然,然后浮上了笑意,“车爆胎了。”

    他还没来得及问出口:“需要我帮忙吗?”

    她就抢先了一步,“你时间方便吗?送我一程。”

    当到达龙氏集团的时候,一名男子双手插兜等在门口,他定睛确认了一下他熟悉的面容,认出来是龙氏集团的继承人、龙辰。

    车上的女子来不及和他道一声谢,就急急地开门奔向了男子的身旁,然后低语了几声,才想起了什么,又朝着他的车折回来,趴在车窗上甜甜地道了一声谢。

    一股涌动促使他问出了:“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没有迟疑,脱口而出,“唐娉悦!”

    多年后的晋凡,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要多那一嘴,问出那一个问题,如果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他就没有依据去调查、建立在了解意愿上面的调查其实也不算是贬义,没有关于她的消息,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所有伤情了。

    他随时掌握着关于她的动向,在两年后的一天,他得知她孤身一人出国的消息时,他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没有多想,背起了行囊,就踏足了远方。

    他觉得任凭美人是冰雕石刻的心脏,有他的这份执著孤勇,也会被融化成一汪春水汩汩流淌。

    只是感情这种事情真的勉强不得、不是一厢情愿就能成事的,绝对是要两情相悦才能开花结果的。

    在鞍前马后相处的一年时间里,他在她眼中不过是个孤单寂寞时的慰藉罢了。

    在一个酩酊大醉的夜晚之后,他才幡然醒悟,即使是他晋凡、物质充裕、能力卓越、姑娘排队等着投怀送抱的男人,在感动不了的女人面前、也不过是只悲催的、舔狗。

    在离开远方国土的时候,他郑重其事地和她告了别,割掉了念想,那一次,她表情神伤地讲述了她和另外一个男人、龙辰、的故事。

    原来不是他的问题,也不是他们之间没有缘分,只是美人的心房已经站了他人、只是他们之间情不深、缘也浅、罢了!

    后来他对龙辰这个名字的了解简直是赛过了他自己。

    他,外表无可挑剔,符合所有异性挑选夫婿的眼光,年轻有为,能力又出众,重要的是他有一个有趣的灵魂、铁腕手段,似水柔情。

    这一招杀手锏就足够秒杀了99的竞争者了。

    对于他有幸成为唐娉悦心尖上的人,晋凡一点都不感到意外,要是自己是个女生,也会拜倒在他的西装裤管下。

    知道真相后眼泪不争气地掉了几滴,然后纠结之情便也随着冲散了,他自我感觉释怀地背起了行囊返回了国土。

    在走出机场的那一刻,他四十五度抬头望向天空,碧云天,映在高空的是羽毛似的薄薄的卷云。

    湛蓝天,黄叶地,“沙沙”一阵凉风吹过,几片树叶纷纷扬扬地飘落,米贝贝把头缩在白色的毛衣里,懒散地趴在栏杆上,眉眼弯弯地看着他,见面第一个动作,就是伸手一拳,捶在他的胸上。

    额、他撇撇副驾上的米贝贝,不由得微微摇头,这么多年以来,被她天天都是捣捶几次的胸腔还健在,也实属不易!

    “还记得两年前我回国时,你接机的场景吗?”

    她认真地点头。

    她怎么可能忘记,那应该是她认识晋凡以来,最是狼狈、神伤的时刻了吧!

    当时她捶了他一拳,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夸张地喊叫,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反唇相讥,而是看着她苦涩一笑,然后俯首在她的肩膀上靠了靠,语气绵软无力地说道:“兄弟,我的青春认真对待了,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虽是一方恶霸的豪言壮语,听在她的耳朵里,却是那么的瘫痪、不成系统。

    她有所觉地拍拍他的肩膀,良久,他才从她的肩膀上抬起了脑袋,但是也是耷拉的、没有朝气。

    和他一年前离开时的样子简直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判若两人。

    一年前他离开的时候,神采奕奕地站在她的面前,双手插兜激昂道:“兄弟,我要向美好生活进军了。”

    没几天,他就登上了远离国土的航班。

    一年前朝气的少年,一年后归来已不似当年。

    到底发生了什么?

    回的时候,他回绝了米贝贝已经拦好的出租车,他说他想踩踩祖国的大地。

    他推着行李箱走在林荫小道上,地面上一层薄薄的落叶,哗哗脆响,她轻拍着他的肩膀,“说说,怎么了?”

    他的眼神空洞,悠悠地望着远方,淡然开口,“一颗真心被、揉碎了。”

    米贝贝回忆了一番,睁大了眼睛,诧异道:“你当年的那段情伤对象、唐娉悦?”

    驾驶座的晋凡面无表情,点了点头。

    米贝贝错愕不已。

    呵呵!

    这个世界挺小的、事情也挺巧的。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曾经那个让晋凡活脱脱掉了一层皮的女子,居然是、

    唐娉悦!

    刚回来的那段时间,他天天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对外界的一切都是不闻不问的状态,所有人都莫名其妙,不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

    晋凡的母亲亲自给她母亲打来电话,恳请米贝贝去照顾他几天,因为他们两人从小到大被定义为“青梅竹马”的关系自然是要比其他关系更甚一筹的。

    况且他们两人从小就处在一起,一直都是欢欢喜喜,从未有过丝毫的生疏。

    米贝贝临危受命,扛着自己的皮箱就住到晋家的别墅里,果然,晋凡的房间只有她能轻易进去,而且还不需要敲门报备。

    看见儿子还没有对这个世界彻底地死心,晋家二老才长舒了一口气,一度揣摩着局势,想尽快把米贝贝娶进家门。他们也好了却这多年来心里的夙愿。

    按理来说,这晋米两家实属不是门当户对的主儿,晋氏企业是商业大亨,米家只是无名小卒,两家能有如此深厚的交情,还要归功于当年的一件往事。

    当年米贝贝的父母刚成婚不久,她的母亲由于饮食不当得了急性肠胃炎,然后他父亲陪着到医院打点滴,打点滴的最后一天,医院急诊部被送来一位失血过多的重伤患者,没多久医生就大声询问着,有没有ab血型的人?

    虽然ab型血不像rh阴性血那么稀缺,但是一下子很难找到配合的血源,患者家属焦急地询问着楼道里每一个过往的行人。

    正在几近绝望之时,米贝贝的父亲搀扶着她的母亲走过了门前,被一个女人猛然拉住一番询问之后,看着她紧张的神色,父母立刻明白。

    父亲当即斩钉截铁地说道:“我是o型血,是万能血,血液中不存在抗体,可以输注。”

    在家属眼神泛上的亮光中,父亲英勇就义般地献出了自己的血液,理论上,也救了患者一命。

    半个月后,患者以及家属备着可以堆成一个小山状的礼品来感谢父母,在乌压压站了一地保镖的眼神中,当即两家结成了生死之交的关系。

    此后,晋凡和米贝贝相继出生,从小玩在一块,关系的深厚程度自然是无可厚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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