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南回来后,人表面上豁朗了很多,谈莹的事情似乎告一段落了,他没有在人前提起过谈莹,而大家也很识趣地不再说起,但他还是会时不时地去监牢,至于他去哪里做什么,大家也心知肚明。日南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其实谈莹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可能也正是因为一个“重”字,身上背负的太多,因为他们懂得对方,所以更不会离弃对方。
谈莹的事情后,梧桐街上几乎没有再出现过疯子,整条街的垃圾桶也没有人再去翻,只是偶尔有些老人家去捡捡纸皮,存起来称斤卖。疯子没有,但有潜力成为疯子的却是大有人在,生活的压力越来愈大,而人的心灵却越来越脆弱,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以把人逼入濒临的绝境。
梧桐街上最近几天出现一个“疯哥”,他踩着一辆共享自行车,人穿着倒是干净整洁,脚上的运动鞋洁白无瑕,那利落的小平头发型怎么看怎么清爽,从外表上看怎么也不像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可他做出的行为却令人大跌眼镜。
他手上抱着一只与他格格不入的小熊公仔,他每路过一家店,看到人多,他就会站在店门口高歌一曲,那嗓音别提有多难听,像杀猪宰羊似的,一曲终了,他是心潮起伏,热泪盈眶,完全沉醉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别人是众人皆醉我独醒,他是众人皆醒我独醉!哭完,他对怀里的小熊公仔呢喃了几句,呢喃完又哈哈大笑起来,笑了一会,然后,猛一踩车,祸害下一家店去了
“疯哥”每一次路过,日南总会站在门口认真听他唱歌,听着听着,自己也跟着黯然神伤
日华看着自己的弟弟这样,也很是着急,站在姐姐的角度她自然想让自己的弟弟不要等待,耽误了结婚生子,可她也是了解自己的弟弟的,他说会等谈莹,就一定会等,而且势必要等到,一如他小时候说要当警察,无论多么艰难他也一定会做到。所以她也没有劝说自己的弟弟,只要他看得开就好了!不过日华满心的话没办法吐,这会拖着蓝歌在粥铺里滔滔不绝,吐肝露胆:
“我这样,我弟弟也这样,我们家怎么一个个都没办法好好结个婚,生个子的呢,要是泉下爸妈知道,肯定难以安心!我都三十好几了,也没什么期望了,本来以为自己的弟弟能早点结婚,为家里延续香火,可却发生那样的事,这个傻弟弟还说要等,等到何年何月啊!”
蓝歌安慰日华说道:“其实谈莹是很爱日南的,估计她比你还着急,我相信她为了日南一定会在里面好好表现,争取早一点出来。”
日华端起杯子的白酒一饮而尽,长长叹了口气:“但愿吧!”
蓝歌又给日华杯子里倒酒,而自己面前的酒杯却是一口也没沾,倒不是因为喝了酒会变回原形之类,而是自己确实在情感上没有什么伤春悲秋的,与路凯的感情日渐深厚,正向着好的方面发展,当然也不想看到日华这样,总希望她身边能有一个人爱护她:“你心里到底忘了他没有?如果忘了,重新开始新的感情也不是没有可能啊,三十好几怎么了,一半都没活过呢,怎么就没有期望了呢!”自己差不多一千岁了,还不照样有第一春!
“早忘了,他长什么样子我一丁点也想不起了,谁要想他啊,一个没眼光的人,放着我一个这么能干的不要,我也不稀罕他!”
蓝歌知道日华嘴硬,但看她醉意微醺,附和她道:“对对对,他没眼光,你最能干,好男人大把,不用稀罕他。”说完这句话,蓝歌脑海中划过一个人,最近常出现在粥铺,与乌迪聊得很来的那位生意人,即使一无所有却仍怀着无限憧憬的人,假如他和日华在一起,那会是怎么样呢?
蓝歌只知道他叫恒生,至于姓什么却不晓得,于是第二天,在众人疑惑不解的注视下,蓝歌开启了户口调查,“你叫恒生对吧?”
恒生点头:“是的!”
蓝歌问:“姓什么,哪里人?”
恒生爽快答:“姓吴,本地人。”
本地人正好,日华也在这边买房了,不会有异地恋的烦恼,蓝歌心中窃喜,继续问道:“父母都还好吗?家有几口人?”
恒生礼貌道:“都挺好的,父母就我一个独子,本来我有一个八岁女儿,可离婚后被她妈带走了,所以”
独子,没有兄弟之间的争吵,正好,虽然离过婚,但他为人是有担当的,是他前妻不懂欣赏而已,蓝歌问道:“和前妻都办好离婚手续了吗?”
乌迪坐在旁边,终于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蓝歌,印象中她不是八卦的人啊!
站在收银台前的路凯本来没有在意的,专心点餐,是苏文在旁边一直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跑去蓝歌那边听一会又跑回路凯这里添油加醋地汇报:“蓝歌姐要被人抢走咯!”“蓝歌姐该不会不喜欢小鲜肉了,喜欢成熟稳重的吧!”“如果不是对一个人有意思,没事干嘛调查户口啊,十有八九蓝歌姐换口味了!”“”
听苏文这么一说,路凯心中不爽,人在点着餐,魂却飞到蓝歌那边,脸色像是吃了好几个柠檬似的,酸得早已不成人样。路凯知道蓝歌是欣赏那位失败的生意人的,却不知都到了当着男朋友的面明目张胆查户口的地步了,路凯真想马上过去把蓝歌拉走,问她那男人有我帅吗?有我有魅力吗?有我聪明吗?
蓝歌自然看不见路凯难看的脸色,专心问着作为一名“媒婆”应该问的问题:“那以后事业上有什么打算吗?”
恒生知道蓝歌是好人,所以也不藏着掖着,坦诚相待,回答干脆:“我会重新再创业一次,我已经把房子抵押了,我不会那么容易放弃自己的梦想。”
“失败不要紧,重要的是能站起来,”恒生有不屈不挠的精神,这和日华很相似,相信他们会有共同的话题,蓝歌决定一定要好好撮合他们,“你和我们店的一个人很像,不服输,有自己的坚持,对事业很有追求。”
恒生好奇道:“谁啊?”
蓝歌说道:“等会她回来,我介绍你们认识,你应该有见过的。”
恒生都活了四十年了,到这会当然明白蓝歌的意思了,她是想给自己介绍对象呢,不过有点纳闷,现在自己一无所有,按照正常人只会敬而远之,她却果然不是寻常人!但自己也不想祸害别人,刚离婚不久,又抵押了房子,准备开口委婉拒绝:“其实我现在还不想谈”
话还没说完,这时粥铺门口走进来一个人,左手拎着芹菜,右手拿着葱,身穿牛仔裤和长袖白t,头上扎着马尾,看起来很是干爽利落,蓝歌走上前和她说了什么,向这边看来,恒生顿时紧张了起来,心砰砰地加速跳动,心底有个声音惊道:“是她?”
当日华看到恒生的刹那,脸刷地一下子红了!
三天前的晚上,日华下班回到公寓,在店里厨房呆了一天,油烟味特别重,本想快速地洗个澡,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床上睡一觉,可谁知洗到一半时,水却突然停了,家里的灯还一闪一闪,日华顿时懵了,心里紧张了起来,也太巧了吧,然后脑海是各种惊悚的画面涌入
在老家待了一个月胆子变小了,因为老家的后面是坟头山,荒凉凉的,晚上还有呜呼呜呼的各种怪声,又听了不少老人说起灵异事件,日华多多少少心里发憷,去哪里都拉上日南,自己一个人晚上都不太敢出门。以前小时候在老家都不会害怕那些,因为不懂,现在活到三十多岁了,经历多,反而还害怕了起来!
灯闪啊闪,突然“啪”地一声,吓得日华赶紧胡乱套了一件衬衫,外披一条浴巾,抓上沙发上的包包就冲出了房门,门关上的瞬间,日华同时也撞上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面前的恒生。
灯光昏暗,恒生低头定定地看着怀里的日华,与日华对视数秒,又往下看,一看顿时一惊,往后跳开,日华看到他强烈的反应,才知道自己原来没有扣扣子,也没有穿内衣,那刚刚碰到他岂不是
日华脸红心跳,背过身去,快速地把衬衫扣了起来,然后当什么也没有发生,翻开自己的包包想找手机打电话给物业,可翻来翻去才想起自己回来后把手机拿了出来放到桌子上了,失策
日华喊住准备上楼的恒生,“等等那个能借一下你手机吗?我想打个电话给物业!”
恒生掏出了手机,爽快地递了过去:“打吧。”递过去的时候,恒生特意不去看日华,目光转向另一边,日华的湿发、浴巾、衬衫不得不令人浮想联翩
日华倒是很赞赏地偷瞄了几眼恒生,果然君子啊!
打完电话,恒生上楼去了,不过一会儿,物业人来了,解释说在维修水管所以才停的水,而电灯闪是因为日华家里电路有问题,也派了电工来修好了。
此时居然在粥铺又遇见了他,蓝歌还说要介绍他给自己认识,日华当然有些不知所措,面上微带尴尬地笑道:“你好!”
恒生倒是不尴尬,心中还有点小欣喜,坦然打招呼:“真有缘,我们又见面了!”
蓝歌奇怪:“你俩原来认识啊,怎么认识的?”
日华脸又红了,在蓝歌耳边小声嘀咕:“私下再解释给你听。”
恒生轻咳一声,嘴角微微浮起笑容,本来想快速撤离的,现在却不想走了,他说:“是见过,不过还不知道名字。”
日华自我介绍:“我叫日华!”
恒生:“我叫恒生,是你们店的常客,特别喜欢喝鱼片粥,我每天来的时间大概都是这个时候,往后我会来得更加频繁的!”
听到他这几句话,日华愣住了,蓝歌却在旁边掩着嘴巴笑,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对面前的日华很满意!
恒生走后,日华和蓝歌说起了那晚的事,笑得蓝歌是上气不接下气,缘分这东西就如同是远帆在虚无缥缈的大海里乘风破浪之后的归来。
路凯上前说道对蓝歌说道:“我还以为你看上那恒生了呢!”
蓝歌翻白眼:“说什么呢,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啊!”
路凯反驳:“开玩笑,我怎么可能对自己没信心!”
“明明就没信心,某人怕蓝歌姐被抢走,在旁边恨得牙痒痒,”苏文在各方面都没办法超越路凯,平时只有任由他拿捏的份,也唯独在蓝歌的事情上面还能开涮一下他,当然得抓住机会啊,“谁知白白浪费了表情,哈哈哈!”
还不是你兴风作浪,路凯眯起眼睛斜睨苏文,低声咬牙道:“下次心境遇险别怪我落井下石!”话虽如此,还不是继续相杀相爱!
“哼!”苏文对路凯扮鬼脸,然后飞快地跳到一边,来到日华姐身边,说道:“哎呀,据我观察,这个姐夫是不错的!”
日华姐脸红了红:“胡说什么大实话呢!懒得理你们!”一溜烟跑进了厨房。
“大实话!哈哈哈”
接下来的日子,恒生果然是说到做到,频繁往粥铺跑,之前是在粥铺吃一顿,现在是早上一顿、中午一顿、晚上一顿,一日三餐全在粥铺喝粥,还有客人忍不住问他:“我每次来都看见你在这喝粥,不怕尿频啊?”
恒生只是笑笑,无所谓,能得一心人才是重点!恒生永远都是目标明确,知道什么才是自己最想要的。那一次楼道遇见,日华撞到他身上已令他有触电的感觉,再次相遇,应是前世修来的缘分,今生不允许错过,作为一名生意人,早已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奉为金科玉律。即使白天再繁忙,再多事情处理,压力再大,创业再艰辛,他到粥铺还是一刻也没耽误过。
在恒生的勇猛攻势下,日华很快就沦陷了,恒生身上的很多优点都是她对心上人的标准,虽然他离过婚,但没有任何关系,她不会在意这些细枝末节,更不是揪着别人过去放不开的人。
爱情本就是来势汹汹,刻不容缓,不容左思右想,上衡下量!
日华和恒生熟络之后,是变着花样给恒生做菜,本来店里一向都是喝粥的,偶尔才会煮饭,差不多一周一次,可现在一日三餐都有了饭吃,还有丰盛的菜肴,荤腥汤齐全,营养均衡。员工们都知道是沾了恒生的光,因为每次恒生来之前饭菜就刚好上桌,这是掐着点来煮呢,而日华却不承认,恒生一来她是这样说的:“一起吃饭吧,这些臭小子们一直嚷嚷着要吃饭,这不,刚好煮好。”
一开始,恒生以为真的是碰巧每次遇到他们吃饭,可日子久了,傻子都知道了,恒生当然也不点破,继续装傻充愣蹭吃蹭喝,这样才有机会和日华近距离接触。可恒生也不白蹭,总会给饭桌上加菜,今天是猪蹄,明天是螃蟹,后天是乳鸽
而蓝歌看见乳鸽,微皱眉头,虽然那只是养殖的乳鸽,不会化身变幻,可毕竟也算是同类,怎么样也下不去嘴,况且平时鸡鸭鹅都几乎不沾,更何况是乳鸽,路凯知道蓝歌的饮食习惯,专往蓝歌碗里夹素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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