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找到废粮仓,天色已经大黑,北风透过破窗呜呜咽咽,林清书摸索着点着不知谁留下的煤油灯,火苗摇曳,洒下一小方明亮。
她小心看了一眼左右,确定没人后捡了地上的烧火棍开始挖坑,而后小心翼翼用手绢将陶罐包裹妥当,埋进土里,安置妥当后缓缓松了口气。又隆起火堆,将自留地里挖来的红薯放在一旁烤着。
她是考古队出身,野外求生,点火做饭根本难不到她,原来的她扛着物资爬十里山路都健步如飞,现在这副身体太弱,才走这么一小段路就气喘吁吁。
按着原身记忆,县城在二十公里开外,她现在一分钱都没有,别说坐车,填饱肚子都是问题,只能先将陶罐藏起来,以免旁人觊觎引来祸端。
还有,她必须回家一趟。
原身视若性命的玉佩落在家里,那是死去母亲给她留下的唯一念想。她既然占了人家的身体,就要替她好好活下去,完成她临死前拿回玉佩的念想。
要不是因为玉佩,原身也不会傻乎乎被继母骗,跟着她去河边捉鱼讨好父亲。
原身父亲虽然人不怎么样,但极好面子,将她赶出家门只是一时气极了。
原身要真是露宿街头,被村里人指指点点,他肯定第一时间把她接回去。
继母正是认清了这点,才迫不及待将她害死,生怕原身挡了亲女儿攀高枝。
明天她就大大方方回去,蹭吃蹭住,等找着门路出手陶罐再走。
想好了出路,红薯也烤好了,外皮滋滋冒油,散发出清甜的香气。
刚把红薯从柴堆里巴拉出来,身后稻草垛突然传来一声几不可闻的呻吟和细细嗦嗦声。
林清书脊背僵直,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手里举着烧火棍,小心翼翼走到稻草垛后头。
借着对面透过来的煤油灯,她勉强看清地上躺着个男人。
那人拖着一只腿,挣扎着坐起来,衣服上站满灰尘,补丁摞着补丁,嘴角淤青,侧脸上也有擦伤,只有一双眼睛漆黑深邃,静静望着她手里胳膊粗的烧火棍。
“别怕。”
那人指了指自己的腿:“我不是坏人,就算是,也伤不了你。”
林清书拎着煤油灯走过去,暗暗后怕,也不知他瞧见自己藏的陶罐没。
“你是谁,怎么在这里?”
“我姓陆,回家路上遭劫了。”
男人费力地靠在稻草垛上,许是碰到了伤口,疼得倒吸一口冷气。
“我进来时你就在,怎么不出声?”
林清书继续小心盘问,男人苦笑:“我从海港那边逃过来,昏迷到现在,闻着你的红薯香才醒。”
看着对方肿成馒头似的脚踝,林清书略微放心,递了块红薯给他。
男人道谢后接过去便狼吞虎咽起来。
林清书叹了口气,她以为原身够倒霉了,没想到粮仓里竟藏着个比原身还倒霉的大冤种。
男人看穿戴应该是在码头上打工,肯定是领了工钱,回来路上被打劫。不光钱没了,腿也伤了,也不知困在这里多久。
“你家在哪儿?用不用找人帮你捎个口信,让家里人接你回去?”
林清书放下煤油灯,站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
不是她圣母心,出门在外不容易,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原身如果有人帮,也不会淹死在冷得透骨的河里。
“我早就没有家了。”
男人自嘲一笑,眸中隐隐透出苦涩,看得林清书心里一颤,她前世是孤儿,没有人比她更能理解没有家的感受。
“要不,你明天跟我回家,先把腿养好了再做打算。”
反正她爹好面子,总不能见死不救。
林清书小口啃着红薯,灯光晦暗,丝毫没留意到男人手腕上一闪而过的金表。
翌日一早,林清书让男人杵着烧火棍跟她一起回家,刚进门就迎上继母。
乍一见她,继母惊得变了脸色,嘴巴张成o型却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直到瞧见地上的影子,才恢复往日雄风。
“呦,你还知道回来!”
“托您的福,没死在河里。”
林清书给了继母一个白眼,径自进屋,按着原身记忆拉开抽屉,里头空空如也。
“找这个?”
继母靠在门口,手里坠着一枚环形玉佩,正是原身母亲留下的。
“还给我!”
林清书伸手去拿,继母侧身躲开,笑吟吟看着她,啧啧道:“你可别抢,万一我手抖,再摔坏了它。”
“你就不怕我把你推我进河的事告诉父亲?”
“那咱们就看看你爸到底是信我还是信你。”
继母捂嘴一笑,目光转向站在门外的男人。
“呵,出去一趟长本事了,还学会了藏男人!难为他不嫌你胖,还肯跟你回家!”
继母捏着线绳,玉佩在空中荡来荡去,看的林清书心惊胆战。
“你把玉佩还我,我就把跟陆唐的婚约让给林婉。”
“你说真的?”
继母眼睛一亮,目光狐疑,这蠢丫头向来唯唯诺诺好糊弄,现在倒学会了跟她讨价还价。
门外,男人听见陆唐的名字眉心微皱,看向林清书的目光多了几分审度。
留学前他曾听家里说起,给他订了个村姑未婚妻,如今误打误撞碰见倒是缘分。
想他陆家大少爷走到哪里都是姑娘们眼中的焦点,就算不看重他的品貌才学,也眼馋陆家祖上积累下来的财富。
这胖丫头倒好,竟用和他的婚事换一块玉佩,有趣!
“你也不照照镜子,人家陆家少爷是喝过洋墨水的,你大字不识一个,又胖又丑,人家能看得上你?肯定是喜欢我的婉儿!”
继母得意地指了指贴满一墙的奖状,她女儿不光样貌好,成绩也好,样样超过林清书。
“既然如此,你何必费尽心思把我推进河里?陆家认准的是我,不是你女儿。”
林清书一针见血,继母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连带捏着玉佩的手都紧了几分。
“一大早的吵什么!”
林远披着衣裳出来,瞪了林清书一眼,目光落在陆唐身上,由惊转喜。
她小心看了一眼左右,确定没人后捡了地上的烧火棍开始挖坑,而后小心翼翼用手绢将陶罐包裹妥当,埋进土里,安置妥当后缓缓松了口气。又隆起火堆,将自留地里挖来的红薯放在一旁烤着。
她是考古队出身,野外求生,点火做饭根本难不到她,原来的她扛着物资爬十里山路都健步如飞,现在这副身体太弱,才走这么一小段路就气喘吁吁。
按着原身记忆,县城在二十公里开外,她现在一分钱都没有,别说坐车,填饱肚子都是问题,只能先将陶罐藏起来,以免旁人觊觎引来祸端。
还有,她必须回家一趟。
原身视若性命的玉佩落在家里,那是死去母亲给她留下的唯一念想。她既然占了人家的身体,就要替她好好活下去,完成她临死前拿回玉佩的念想。
要不是因为玉佩,原身也不会傻乎乎被继母骗,跟着她去河边捉鱼讨好父亲。
原身父亲虽然人不怎么样,但极好面子,将她赶出家门只是一时气极了。
原身要真是露宿街头,被村里人指指点点,他肯定第一时间把她接回去。
继母正是认清了这点,才迫不及待将她害死,生怕原身挡了亲女儿攀高枝。
明天她就大大方方回去,蹭吃蹭住,等找着门路出手陶罐再走。
想好了出路,红薯也烤好了,外皮滋滋冒油,散发出清甜的香气。
刚把红薯从柴堆里巴拉出来,身后稻草垛突然传来一声几不可闻的呻吟和细细嗦嗦声。
林清书脊背僵直,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手里举着烧火棍,小心翼翼走到稻草垛后头。
借着对面透过来的煤油灯,她勉强看清地上躺着个男人。
那人拖着一只腿,挣扎着坐起来,衣服上站满灰尘,补丁摞着补丁,嘴角淤青,侧脸上也有擦伤,只有一双眼睛漆黑深邃,静静望着她手里胳膊粗的烧火棍。
“别怕。”
那人指了指自己的腿:“我不是坏人,就算是,也伤不了你。”
林清书拎着煤油灯走过去,暗暗后怕,也不知他瞧见自己藏的陶罐没。
“你是谁,怎么在这里?”
“我姓陆,回家路上遭劫了。”
男人费力地靠在稻草垛上,许是碰到了伤口,疼得倒吸一口冷气。
“我进来时你就在,怎么不出声?”
林清书继续小心盘问,男人苦笑:“我从海港那边逃过来,昏迷到现在,闻着你的红薯香才醒。”
看着对方肿成馒头似的脚踝,林清书略微放心,递了块红薯给他。
男人道谢后接过去便狼吞虎咽起来。
林清书叹了口气,她以为原身够倒霉了,没想到粮仓里竟藏着个比原身还倒霉的大冤种。
男人看穿戴应该是在码头上打工,肯定是领了工钱,回来路上被打劫。不光钱没了,腿也伤了,也不知困在这里多久。
“你家在哪儿?用不用找人帮你捎个口信,让家里人接你回去?”
林清书放下煤油灯,站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
不是她圣母心,出门在外不容易,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原身如果有人帮,也不会淹死在冷得透骨的河里。
“我早就没有家了。”
男人自嘲一笑,眸中隐隐透出苦涩,看得林清书心里一颤,她前世是孤儿,没有人比她更能理解没有家的感受。
“要不,你明天跟我回家,先把腿养好了再做打算。”
反正她爹好面子,总不能见死不救。
林清书小口啃着红薯,灯光晦暗,丝毫没留意到男人手腕上一闪而过的金表。
翌日一早,林清书让男人杵着烧火棍跟她一起回家,刚进门就迎上继母。
乍一见她,继母惊得变了脸色,嘴巴张成o型却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直到瞧见地上的影子,才恢复往日雄风。
“呦,你还知道回来!”
“托您的福,没死在河里。”
林清书给了继母一个白眼,径自进屋,按着原身记忆拉开抽屉,里头空空如也。
“找这个?”
继母靠在门口,手里坠着一枚环形玉佩,正是原身母亲留下的。
“还给我!”
林清书伸手去拿,继母侧身躲开,笑吟吟看着她,啧啧道:“你可别抢,万一我手抖,再摔坏了它。”
“你就不怕我把你推我进河的事告诉父亲?”
“那咱们就看看你爸到底是信我还是信你。”
继母捂嘴一笑,目光转向站在门外的男人。
“呵,出去一趟长本事了,还学会了藏男人!难为他不嫌你胖,还肯跟你回家!”
继母捏着线绳,玉佩在空中荡来荡去,看的林清书心惊胆战。
“你把玉佩还我,我就把跟陆唐的婚约让给林婉。”
“你说真的?”
继母眼睛一亮,目光狐疑,这蠢丫头向来唯唯诺诺好糊弄,现在倒学会了跟她讨价还价。
门外,男人听见陆唐的名字眉心微皱,看向林清书的目光多了几分审度。
留学前他曾听家里说起,给他订了个村姑未婚妻,如今误打误撞碰见倒是缘分。
想他陆家大少爷走到哪里都是姑娘们眼中的焦点,就算不看重他的品貌才学,也眼馋陆家祖上积累下来的财富。
这胖丫头倒好,竟用和他的婚事换一块玉佩,有趣!
“你也不照照镜子,人家陆家少爷是喝过洋墨水的,你大字不识一个,又胖又丑,人家能看得上你?肯定是喜欢我的婉儿!”
继母得意地指了指贴满一墙的奖状,她女儿不光样貌好,成绩也好,样样超过林清书。
“既然如此,你何必费尽心思把我推进河里?陆家认准的是我,不是你女儿。”
林清书一针见血,继母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连带捏着玉佩的手都紧了几分。
“一大早的吵什么!”
林远披着衣裳出来,瞪了林清书一眼,目光落在陆唐身上,由惊转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