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三在前厅悠然自得地磕着瓜子,“咔嚓咔嚓”的,回荡在狭小的空间里宛如天然的白噪音。

    “你怎么一直在吃东西,嘴巴都不休息的呀?”

    来福双手撑住下巴,糙汉脸上嵌着一对纯真的黑眼珠子,好奇地望着孟三。

    孟三咽了咽口水,腾出右手往后指了指,“你的狗鼻子没闻见么?里面熬什么呢,香成这样?”

    来福茫然:“主人在做菜呢,我天天能闻见香味儿,早就习惯了。”

    孟三:“……”羡慕的同时又觉得来福很可怜是怎么回事?

    “那我们待会可以尝几口么?”

    这味道实在是太刺激鬼了,孟三的心口像是被一只毛茸茸的小爪子不停地挠一样,几乎要按捺不住冲进去饱餐一顿了。

    来福拉下脸,正色说:“你想什么呢?这是备给‘客人’的,主人是不会允许我们吃的!”

    孟三:“好嘛好嘛,不吃就是了。”

    两人胡扯了半天,玻璃门外的风雪渐小,隐约有停止的趋势。

    一抹黑影踏雪而来。

    “来了来了!怎么这么突然?”

    孟三惊呼连连,似乎从未见过如此场面,显得非常紧张。

    “来福,待会我要做什么?要不要装作服务员还是什么?”

    来福不大聪明的脑袋转了转,决定起身去厨房告诉姜丝。

    来到厨房,姜丝正将那道茄鲞盛进瓦罐之中。

    闻言,姜丝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似的,手下的动作丝毫没有停顿,“你先去前堂留住他,其他的稍后再说。”

    来福点点头,“是。”

    这口味刁钻的“老佛爷”出乎意料的慈祥,一张发福的国字脸,松弛的眼尾处勾着数条笑纹,看模样,生前应该过得很知足。

    “老佛爷”名为马富贵,是马家庄人士,家境殷实,还被村民选举为村长,口碑极好,却死得不明不白。

    严谨来说,是死得蹊跷。

    对自己的死因怀着极大的困惑的马富贵在这人间游荡了许久,终于踏入了姜丝的小饭馆中。

    “叮玲——”

    破旧的铜风铃随着开门的动作而摇摇摆摆,发出清脆的声音。

    “欢迎光临,先生要吃点啥?”来福说出早已准备好的台词。

    马富贵在靠门的位置坐了下来,冲来福咧开嘴,露出整齐的八颗牙齿,“随便。”

    末了怕来福为难,补充道,“上几道你们店的招牌菜就行了。”

    来福沉吟了片刻,随后转身冲进厨房。

    将食客的要求转达给姜丝后,姜丝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随便?招牌菜?”

    那先前的菜单是信息有误?不应该啊……

    “来福,你将这几道菜给他端过去,观察他的反应。”

    来福连连点头。

    看着桌面上做工精致、香气四溢的几道菜,马富贵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拿起筷子的动作有些急切了些,险险将筷子抖落。

    (1)“坛启荤香飘四邻,佛闻弃禅跳墙来。”

    说了这么一句,马富贵便再也忍不住,夹起砂锅中的鲍鱼便塞进嘴里,抿唇咀嚼起来。

    香味太过浓郁,马富贵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细细地回味着吸饱汤味的鲍鱼。

    荤而不腻,咸香可口,食材层次丰富,鲜味尽数融进汤中,勾人魂,摄人魄。

    马富贵几乎快埋进这锅佛跳墙里,跳不出来了。

    来福立于一旁静静地看着,吞咽口水的同时隐隐觉得这场景有些怪异。

    如此体面的人,怎么一死了就如饿死鬼一样,见到吃的便失了体统?

    马富贵终于从佛跳墙中挣脱出来,目光投向了桌面上的那盅茄鲞上。

    黄白相间的丁状物,看不出什么名堂,这一筷子送进嘴里,方才炸开味蕾,激得人胃口大开。

    鸡油的厚味托出了茄子的清香,油而不腻,二者相得益彰,大半盅素菜相辅,却硬是品出了荤香。

    马富贵一筷一筷地往嘴里送,吃得十分开心,头也不住地点。

    还有汤汁清鲜,口味复合的三套鸭、色泽美观的芙蓉肉,以及味极香甜的马蹄糕。

    在美食面前险些化为老饕的马富贵实在是吃不下了,最终万般不舍地放下筷子,悠悠地打了个饱嗝。

    吃得太饱,马富贵有些懒得动弹。

    “太久没吃这些好东西了,有些撑着了。”

    马富贵挺了挺圆滚的肚子,向后仰去,目光开始涣散,一副吃饱了犯困的模样。

    姜丝从厨房出来,一路走至马富贵身前,拽出一张椅子便坐了下来。

    马富贵像是浑然不觉一样,竟真的困倦上了头,双目渐渐阖了起来。

    立于一旁的来福、孟三等人不解的目光在马富贵与姜丝之间转来转去。没见过这么心大的食客,居然能在一家陌生的饭馆毫无防备的睡着。

    姜丝细细地回味着马富贵方才的那句话,一双黑眸越发显得冰冷起来。

    良久,姜丝说出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你知道。”

    这句话是肯定句。

    仰头阖目的男人不为所动。

    “马富贵,你早就知道你不是活人了,为什么还不下黄泉?”

    这句话如惊了湖水的石子,荡起了层层涟漪,假寐的男人终于睁开眼睛,目光空洞。

    “那条路我已经走了无数遍了。”马富贵的脸上露出一个麻木的表情,声音透着哑,“这是一个诅咒,对我永远不得转世投胎的诅咒!”

    事情果然没有那么简单。

    马富贵一定是遇见了他的界。

    人有七情六欲,死后执妄越深,越无法解脱,遂需引渡使助其堪破幻象,了却其心中执念,方可使之入黄泉。

    姜丝静默片刻,提出疑问,“你在人世间逗留多久了?”

    马富贵:“也许有两个月了?也许有半年了?我记不清了。”

    姜丝:“那你可有遇见引你入黄泉的鬼差?”

    马富贵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意味深长道:“遇见了,都折损在路上了。”

    姜丝:“……”

    这句话听起来有些不吉利,姜丝不敢接。

    姜丝的沉默逗笑了马富贵,后者露出一抹慈祥的笑容,语气中带着安慰,“不要紧张,小姑娘。”

    “也许你真的能把我送走呢?”

    姜丝的嘴角不着痕迹地抽了抽,“谢谢你看得起我。”

    到头来她竟然成了需要安慰的一方了,这是何等的耻辱,姜丝攒着一股劲,硬是绷着没有撂挑子不干。

    很好,转正后的第一个任务居然如此艰巨,姜丝咬紧了后槽牙,随后猛地站起身。

    “吃饱喝足了,那还耽搁什么?”

    骗吃骗喝、诡计多端的男人,还赖着不走是想留在她的店里养老么?

    闻言,马富贵一张脸是青了又青,嘴唇也开始哆嗦起来,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极为恐怖的事情。

    “我……我。”

    马富贵愣是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有下文,听得姜丝燃起了三分火气。

    “我来引路便是,啰嗦什么?”

    马富贵又试图挣扎一会,最终百般不情愿地被姜丝拖拽出了饭馆。

    犹豫片刻,姜丝决定把两个新员工叫上,一同上路。来福则留下看家。

    雪后的石砖路上积满了厚厚一层雪,踩在上面“嘎吱”作响,听起来软绵绵的,十分有趣。

    孟三儿童心性,见了雪便像撒了欢的野人,抓起一把雪便朝天空中抛去。

    雪粒散落,落入众人的头发上、脸颊上、脖颈上,激得姜丝打了个哆嗦。

    要不是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队旅游团呢,男女老少的,倒是凑齐了。

    姜丝翻转手指,露出铜风铃,口中默念口诀,不一会,浓重的白雾便翻涌而来,直到视野模糊,仿佛世界只剩下一片苍茫。

    马富贵的嘴唇哆嗦着,带着整张脸一起哆嗦起来,仿佛浓雾中有多么恐怖的怪物似的。

    姜丝等人心下觉得怪异,这时一道尖锐的女声忽然穿破重重白雾,刺得众人耳朵钻心的疼。

    马富贵的脸“唰”地白了下来,艰难道,“回去吧……现在回去还,还来得及啊!”

    姜丝捂住耳朵,透过浓重的白雾循着声音望去,心中惊异万分,这界灵修得是何等的高深,竟然有如此可怕的威力。

    铃声将止,浓雾散去,四下里陷入了一片漆黑之中。

    “砰砰砰……”

    随着巨大的声音响起,路两旁高悬的大红灯笼依次亮起,诡异的是,灯笼上都贴着剪裁工整的“囍”字。

    乍一看过去,竟然出奇的震撼……与喜庆。

    从来只有亡灵去找界的,像这种迎着大门做出一副“欢迎光临”的界,姜丝还是第一次见。

    姜丝竖起食指指着灯笼,回过头问马富贵,“这是你的界?”

    后者的脸色已经由白转青,越发的虚弱了,听见姜丝的话,也不知道答,只目光呆滞地盯着地面。

    姜丝心里隐约有了猜测,这处界,恐怕是马富贵“惧”的化形。只不过……

    姜丝回过头看看红灯笼,再看看马富贵那张朴实的脸,却硬是无法将这两者联系到一起。

    这处界,绝不像它表面看起来这样简单。

    “走吧。”

    姜丝轻轻撂下这么句话,便摇着铜风铃抬脚向前走去。

    其他人互相对视一眼,也跟了上去。

    这一行共四个人,除去姜丝这个主心骨,其他几人皆沉默不语,马富贵是属于被吓傻了的,隗砚是属于话少的,而孟三则属于找不到人搭话独自憋得慌的。

    这一路上安静的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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