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既然你们坚持要走,那就走吧。”
孟凡并未在意马军的话,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在末世到来前,马军的生活环境应该挺不错,否则也不至于拥有一家私人的疗养院了。
而马阳这样的富二代,自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仗着家里条件不错,才会养成这种嚣张跋扈的性格。
放在末世之前,他这种性格倒也不算什么,毕竟家里条件不错,惹什么麻烦都能摆得平。
可现在嘛……
想到这儿,孟凡也忍不住将嘴角慢慢地掀起来。
既然这对父子迫不及待地想要进入城市,孟凡也没有太多逗留的理由,在简单观察了一下环境后,便加快脚步继续赶路了。
这一条马路至少荒废了十年,早在末世之前就被废弃了,路上杂草丛生,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陷坑,也导致队伍行走得比较艰难。
大约半小时后,孟凡已经带着他们,走完了将近一半的路程。
这里的环境比之前更恶劣,路边随处可见的杂草,被大量的林区所笼罩,再加上林中飘荡着若有若无的白雾,将整个环境映照得格外低沉。
其次是天空也特别阴沉,正如马军所说的那样,自从末世发生后,蓝星世界的光照时间就在不断地变短,从最初的每天十二个小时,渐渐缩短成了不足8小时。
相应的,夜幕持续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为丧尸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察觉到环境糟糕,孟凡便下意识地加快脚步,希望尽快离开这里。
谁知走了没一会儿,队伍中间的马阳却又开始作妖了,忽然停下来不走了,直接把身体靠在一棵树上,对前面的人说道,
“不行,我走不动了,大家停下来歇一歇吧。”
孟凡立刻反对道,“不能歇,今天是阴天,一直没有看见太阳,这里的环境又特别适合丧尸活动,咱们耽误的时间够久了,必须加快赶路才行。”
“呵,你没受伤,当然走得快了,怎么不考虑一下我们这些伤员的情况?”
马阳却摆出那副病怏怏的样子,指了指自己身上的伤口,对孟凡的催促也是压根不理会。
不可否认,这小子的确伤得比较严重,路上一直依靠孙玲的搀扶才能行走,走了这么久,想要休息一会儿也是人之常情。
但孟凡却不会惯着这位富二代的臭毛病,立刻沉下脸说,“在这种地方休息,我看你根本就是嫌命太长了,就算走不动了,爬也要爬出去。”
“靠,你特么以为自己是谁啊,凭什么对我呼来喝去的?”
马阳立刻把脸一横,露出一副尖酸的表情。
难得他伤得什么重,还有力气和孟凡争执,刚想说点什么,却被身边负责照顾他的孙玲打断了,“马阳,你少说点吧,孟凡也是为了大家好。”
“孙玲,你这是什么意思?”
听到这话,马阳的脸色却更难看了,黑着脸道,“难道你看上这个家伙了,居然吃里扒外,帮这个外人针对我,别忘了,你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连你上大学的费用都是我老爸资助的!”
“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
马阳的话顿时让孙玲变得局促起来,十分不安地捏着衣角替自己辩解,这时候就连身为老爸的马军也看不下去了,黑着脸呵斥他道,
“你说什么呢,赶紧闭嘴,伤得这么重还不知道休息。”
“呵呵!”
马阳一脸桀骜,这才停止了对孙玲的数落,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道,“我不管,反正我现在走不动了,你们非要走也行,找个人抬着我走吧。”
“你……”
马军一脸气恼,可看了看他身上的伤势,又舍不得再说什么,只好厚着脸皮对孟凡陪笑道,“小兄弟,你看要不要停下来歇一会儿?”
这次孟凡却没有再答复,而是转动冷漠的目光,直勾勾地看向树林中浓雾飘起来的地方,把眼角眯成了一道窄缝,喃呢道,
“怕是来不及了。”
之前他提议让队伍慢一点,希望等太阳出来之后再走,可马阳不仅没听,反倒催促队伍加快赶路。
等队伍正式启程,刚走完一半距离的时候,这小子却再次作妖,非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整个流亡团队的人加起来一共有12个,这么多人停留在同一个地方不动,会导致人类的气息变得格外密集。
如果孟凡没料错的话,现在他们已经被附近的丧尸盯上了,这些树林中飘来的浓雾,就是最好的证明。
“奇怪,这大白天的怎么也有雾啊?”
“是啊,这里好阴森,一点太阳光都照不过来,该不会有危险吧?”
不仅是孟凡,队伍中其他的人也纷纷感觉到了不妙,都一脸惊讶地看向浓雾渐渐飘起来的地方,神色紧张。
孙玲察觉不对,赶紧上前,轻轻拽了下孟凡的袖子,小声道,“孟凡,这里是不是真的很危险啊?”
孟凡回头,刚要说话,背后就传来一道刺耳的讥笑声,“孙玲,你怎么老是跑到那小子身边去,难不成还真看上他了,他一个带路的,哪能预测什么危险,他懂个屁啊他!”
“够了,你先闭嘴!”
马军对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十分头疼,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刚要对孟凡道歉,可话音未落,却看见不远处的林子,忽然簌簌地抖动起来,紧接着,便有一道黑色的影子穿过树林,缓慢地走向人群。
“是什么?”
所有人都下意识变得紧张了,纷纷抓起了手上的武器。
不过,当这些人看清楚,从树林中走出来的黑影,不过是一只夹着尾巴的大黄狗,又全都长舒了一口气,擦着冷汗讪笑道,
“搞什么啊,原来是一条土狗,真可笑。”
马阳也忍不住对孟凡投来讥讽的眼神,“这就是你说的危险,一条土狗?”
可面对这小子的嘲笑,孟凡却并没有说话,而是继续盯着那头脏兮兮的土黄色野狗,把眼珠眯得越来越近。
进化赋予了孟凡超强的感知力,虽然他的精神力加点并不多,但感知方面的能力,却大大超越了普通人。
直觉让他从这条野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危险的气息,与那些嗜血残暴的丧尸几乎一模一样。
而随着孟凡的打量,那头钻出树林的野狗,也正搭耸着脑袋,开始朝人群一点一点地靠近。
这条野狗的身材很壮硕,比普通的土狗大了不是一点点,肮脏的皮毛,浑身布满了脏兮兮的不知名黏液,尾巴和耳朵都是搭耸着的,走路的姿势也颇为僵硬,半点都没有流浪狗的灵活。
其次是它的眼睛,不仅空洞腥冷,还微微泛着点诡异的绿色,肮脏的狗眼笔直地望向人群,好像破碎的玻璃渣子,阴冷而又麻木。
孟凡并未在意马军的话,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在末世到来前,马军的生活环境应该挺不错,否则也不至于拥有一家私人的疗养院了。
而马阳这样的富二代,自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仗着家里条件不错,才会养成这种嚣张跋扈的性格。
放在末世之前,他这种性格倒也不算什么,毕竟家里条件不错,惹什么麻烦都能摆得平。
可现在嘛……
想到这儿,孟凡也忍不住将嘴角慢慢地掀起来。
既然这对父子迫不及待地想要进入城市,孟凡也没有太多逗留的理由,在简单观察了一下环境后,便加快脚步继续赶路了。
这一条马路至少荒废了十年,早在末世之前就被废弃了,路上杂草丛生,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陷坑,也导致队伍行走得比较艰难。
大约半小时后,孟凡已经带着他们,走完了将近一半的路程。
这里的环境比之前更恶劣,路边随处可见的杂草,被大量的林区所笼罩,再加上林中飘荡着若有若无的白雾,将整个环境映照得格外低沉。
其次是天空也特别阴沉,正如马军所说的那样,自从末世发生后,蓝星世界的光照时间就在不断地变短,从最初的每天十二个小时,渐渐缩短成了不足8小时。
相应的,夜幕持续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为丧尸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察觉到环境糟糕,孟凡便下意识地加快脚步,希望尽快离开这里。
谁知走了没一会儿,队伍中间的马阳却又开始作妖了,忽然停下来不走了,直接把身体靠在一棵树上,对前面的人说道,
“不行,我走不动了,大家停下来歇一歇吧。”
孟凡立刻反对道,“不能歇,今天是阴天,一直没有看见太阳,这里的环境又特别适合丧尸活动,咱们耽误的时间够久了,必须加快赶路才行。”
“呵,你没受伤,当然走得快了,怎么不考虑一下我们这些伤员的情况?”
马阳却摆出那副病怏怏的样子,指了指自己身上的伤口,对孟凡的催促也是压根不理会。
不可否认,这小子的确伤得比较严重,路上一直依靠孙玲的搀扶才能行走,走了这么久,想要休息一会儿也是人之常情。
但孟凡却不会惯着这位富二代的臭毛病,立刻沉下脸说,“在这种地方休息,我看你根本就是嫌命太长了,就算走不动了,爬也要爬出去。”
“靠,你特么以为自己是谁啊,凭什么对我呼来喝去的?”
马阳立刻把脸一横,露出一副尖酸的表情。
难得他伤得什么重,还有力气和孟凡争执,刚想说点什么,却被身边负责照顾他的孙玲打断了,“马阳,你少说点吧,孟凡也是为了大家好。”
“孙玲,你这是什么意思?”
听到这话,马阳的脸色却更难看了,黑着脸道,“难道你看上这个家伙了,居然吃里扒外,帮这个外人针对我,别忘了,你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连你上大学的费用都是我老爸资助的!”
“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
马阳的话顿时让孙玲变得局促起来,十分不安地捏着衣角替自己辩解,这时候就连身为老爸的马军也看不下去了,黑着脸呵斥他道,
“你说什么呢,赶紧闭嘴,伤得这么重还不知道休息。”
“呵呵!”
马阳一脸桀骜,这才停止了对孙玲的数落,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道,“我不管,反正我现在走不动了,你们非要走也行,找个人抬着我走吧。”
“你……”
马军一脸气恼,可看了看他身上的伤势,又舍不得再说什么,只好厚着脸皮对孟凡陪笑道,“小兄弟,你看要不要停下来歇一会儿?”
这次孟凡却没有再答复,而是转动冷漠的目光,直勾勾地看向树林中浓雾飘起来的地方,把眼角眯成了一道窄缝,喃呢道,
“怕是来不及了。”
之前他提议让队伍慢一点,希望等太阳出来之后再走,可马阳不仅没听,反倒催促队伍加快赶路。
等队伍正式启程,刚走完一半距离的时候,这小子却再次作妖,非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整个流亡团队的人加起来一共有12个,这么多人停留在同一个地方不动,会导致人类的气息变得格外密集。
如果孟凡没料错的话,现在他们已经被附近的丧尸盯上了,这些树林中飘来的浓雾,就是最好的证明。
“奇怪,这大白天的怎么也有雾啊?”
“是啊,这里好阴森,一点太阳光都照不过来,该不会有危险吧?”
不仅是孟凡,队伍中其他的人也纷纷感觉到了不妙,都一脸惊讶地看向浓雾渐渐飘起来的地方,神色紧张。
孙玲察觉不对,赶紧上前,轻轻拽了下孟凡的袖子,小声道,“孟凡,这里是不是真的很危险啊?”
孟凡回头,刚要说话,背后就传来一道刺耳的讥笑声,“孙玲,你怎么老是跑到那小子身边去,难不成还真看上他了,他一个带路的,哪能预测什么危险,他懂个屁啊他!”
“够了,你先闭嘴!”
马军对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十分头疼,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刚要对孟凡道歉,可话音未落,却看见不远处的林子,忽然簌簌地抖动起来,紧接着,便有一道黑色的影子穿过树林,缓慢地走向人群。
“是什么?”
所有人都下意识变得紧张了,纷纷抓起了手上的武器。
不过,当这些人看清楚,从树林中走出来的黑影,不过是一只夹着尾巴的大黄狗,又全都长舒了一口气,擦着冷汗讪笑道,
“搞什么啊,原来是一条土狗,真可笑。”
马阳也忍不住对孟凡投来讥讽的眼神,“这就是你说的危险,一条土狗?”
可面对这小子的嘲笑,孟凡却并没有说话,而是继续盯着那头脏兮兮的土黄色野狗,把眼珠眯得越来越近。
进化赋予了孟凡超强的感知力,虽然他的精神力加点并不多,但感知方面的能力,却大大超越了普通人。
直觉让他从这条野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危险的气息,与那些嗜血残暴的丧尸几乎一模一样。
而随着孟凡的打量,那头钻出树林的野狗,也正搭耸着脑袋,开始朝人群一点一点地靠近。
这条野狗的身材很壮硕,比普通的土狗大了不是一点点,肮脏的皮毛,浑身布满了脏兮兮的不知名黏液,尾巴和耳朵都是搭耸着的,走路的姿势也颇为僵硬,半点都没有流浪狗的灵活。
其次是它的眼睛,不仅空洞腥冷,还微微泛着点诡异的绿色,肮脏的狗眼笔直地望向人群,好像破碎的玻璃渣子,阴冷而又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