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23
茫然中,我想起刚发现老公包二奶时,请教的一个人,他是星姐介绍的,是星姐的一个朋友米雪儿的朋友,星姐说他南海区法院的法官,姓陈,我一直称呼他陈法官,我可以在上班期间午休时打他的手机,他这个人不睡午觉,他的朋友都知道他这个习惯,都会在午休时打手机咨询他。
他很有耐心,有问必答。当初,浩刚搬出去的时候,我不知盛景街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一度曾十分担心,他叫我去房产局查档案,证实是浩一个人的名字,我的心才落下地。
现在想起来,盛景街的房子只有浩一个人的名字,是因为浩贷了一大笔房贷,现在还有25万未还,估计当时贷了30万左右,银行对房贷有严格的审核限制程序,一旦贷款,对房产证上产权所有人就有了严格的限制。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在房产证上冠上别人的名字。
虽然,盛景街的房子我有一半,可是浩伪造了43万债务,我分不到什么财产。
我问道:“陈法官,有什么对策?”
“如果你真想离婚,就去找一间调查公司,调查二奶的住址,还有调查你老公的在银行的全部帐号、金额等,想办法捉奸;一旦捉奸成功,立即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对动产进行保全,这样你就能尽可能多的拿到财产了。”
不错,既然已经闹到了这一步,那我就离婚,想办法多分些财产,既是对他的惩罚,也是对我自己精神上的一种安慰。
我先在网上查到了一间位于海珠区的调查公司,下午请好了假,带上2,000元现金,来到了这间公司,有一个很胖的北方人接待了我,我把来意说明白。然后,复印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签了合同,合同标的金额5,000元,那个胖子要我付预付3,000元订金,我说我只带2,000元,他也没坚持,收了2,000元,给我开了张收据,叫我回去等消息。
这一切的过程,当时我认为自己已经很谨慎了,谁知事后证明,这些谨慎没什么用,我还是损失了2,000元,什么有用的东西也没得到,把两千元丢到了水里,响都没响一下。
两个月后,合同期满,我带了一位律师朋友去调查公司拿结果,那个胖子说:“我找人查过了,你老公的帐户没大钱。我们也跟踪不到二奶的住址,或许那个二奶已经离开你老公了。不如你把剩下的3,000元交给我,我去跟你老公谈判,我有很多朋友,方方面面的朋友都有,总能帮你把离婚的事情搞惦。”
我的律师朋友问他要银行帐号和每个帐号三个月的明细帐单,那个胖子说:“你预付的订金太少,银行的朋友只答应查余额,如果要打印帐单,要多付钱。”
我哪肯再付给他钱,凭他给出的这个结果,我不让他退钱给我已经算大方。
就这样,两千块钱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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